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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西部的童年生活


乡村与城镇

  当婴儿的父母认为婴儿已适应外出旅行了,他们便带他到远离住家的北部山林去。这对一个出生才七个星期的婴儿来说,确是一次漫长而艰难的旅行。他们从伊利诺斯·奥克派克的郊外搭乘火车到芝加哥,再改乘汽车到密执安湖码头,然后坐玛丽多号汽轮抵达小特拉维斯海湾的斯普林斯港口。接着又坐了一小段火车来到派托斯基车站,再又改乘支线小火车到贝尔湖边,最后坐小木船到湖对岸海明威医生在前一年夏天向亨利·贝根买下的那块准备建房的场地。他们预备在这里建造一所夏季避暑房子。建房的一切必需材料现在都已筹备好了。
  这一年是十九世纪最末的一年。九月初的天气已经是寒风凛冽,乳白色湖面那一边的白杨树,树叶已变黄了。贝根家的白色正方形农舍离湖岸有一段相当长距离。周围是牧场、果园、家畜栅地、谷仓和鸡舍。在贝根的农场和一条通往派托斯基的沙石山路之间有一片树林,周围散落一些渥太华印地安人居住的房子。一些印地安人妇女替夏天到这里来避暑的人洗衣服或向游客兜售用香草编织的篮子。在这些印地安人中,有个名叫尼克·波尔顿的混血种人。他是个锯木工人,工作积极肯干。他在贮木场工作,负责把木头运到湖对岸的锯木厂去。遇到天气好,又顺风,锯木厂发出来的刺耳噪声,甚至在贝根农场都可听到。海明威医生建房用的木材已经堆放在刚清理好的场地角落里。他的妻子葛莱丝要给她儿子拍照,他便把婴儿抱在怀里,站在湖边一处沙地上,婴儿却哇哇地哭个不停。他们在那里住了一段时间之后,便返回伊利诺斯安排过冬的工作。
  婴儿的父亲名叫克拉伦斯·埃德蒙·海明威,不过人们习惯称他为埃德。他在奥伯良一所学校毕业,后来到芝加哥鲁斯医学院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他生平酷爱旅游。一八九五年他旅游欧洲,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他的这一癖好。回来后,开业当医生。埃德是安森·梯·海明威的大儿子。安森·海明威参加过南北战争,现已两鬓灰白,不过腰板仍挺直有力。他在芝加哥经营地产,生意颇为兴隆。安森和他的妻子爱德莱德在奥克派克,有一所白色的大房子,他们的孩子都住在那里。二十八岁的埃德蒙身高六尺,厚胸阔背,臂力过人。乌黑的帮腮胡子使他显得更加成熟。鼻子象鹰嘴,黄褐色的眼睛深邃而锐利。他爱好收集铜币和邮票以及在童年时代就开始收集的波多瓦多米印地安人的箭头。他还是一位业余的小型动物和禽鸟标本的制作者,并喜欢把蛇储存在盛有酒精的密封的玻璃瓶里。除此以外,他最主要的业余爱好是钓鱼、打猎和烹调。特别对钓鱼和打猎,他感到其乐无穷。
  在奥伯良学校毕业时,他和同学一道到过卡罗来纳州北部斯莫基大山区去游览,他巧妙地利用黑草莓做馅,加上一点野蜂蜜做成饼子,馅皮是用一个空啤酒瓶在一段剥去皮的木头上擀出来的,然后拿到正在炖松鼠肉的营火堆边上烤,他的同伴看到他的高超技艺,又惊讶又赞叹。
  埃德首次认识葛莱丝是他们都在奥克派克中学读书的时候。葛莱丝嗓子好,适合唱女低音。她的母亲和学校的老师都鼓励她毕业后去歌剧团工作,但中学毕业后她却留在家里。她克服了视觉不好所带来的种种困难,一面教授音乐,一面努力学习各种语言和勤奋练声。七岁的时候,她得了猩红热,一连好几个月,眼睛完全看不见东西。后来,病虽然好了,但眼睛仍然受不了光的刺激,而且有周期性头痛的毛病。要不是这些毛病,她可说是一位颇为理想的歌剧演员。她母亲故世的那年,她刚满二十三岁,一双天蓝色的眼睛,淡褐色的头发,有英国贵族妇女白皙的皮肤,真可谓婷婷玉立,气派非凡。那年冬天她到纽约参加学生艺术团,翌年春天在麦迪逊广场公园作首次演出。但场内的灯光太刺眼,她受不了,只好放弃艺术生涯。同年夏天她随父到国外,一八九六年十月一日回国同海明威医生结婚。婚后,他们同葛莱丝的孤寡父亲霍尔住在一起,住在北奥克派克大街四百三十九号,正好在安森和爱德莱德家的对面。海明威医生继续行医,葛莱丝给人上音乐课,全部家务交给一位名叫索菲尔·史苔丝的德国姑娘去管理。此人工作十分认真负责。霍尔先生每天来往于奥克派克和芝加哥之间做成批的刃具买卖。他个性温和,是个虔诚的教徒,每到星期六晚总要跪在铺着布鲁塞尔地毯的大厅里带领全家做晚祷告,吃晚饭的时候也免不了轻声细语地祈祷一番。他和安森一样,也参加过南北战争,在衣阿华第一志愿骑兵营里当过下士,大腿里至今仍有残存的弹片。霍尔不愿意别人同他谈论那次战争。他唯一的恶习就是抽烟,而且总是在吃晚饭后一个人关在书房里大抽特抽。有时和他的堂弟泰勒·汉科克一起抽。泰勒虽然已四十八岁,一直任生产铜铁床架的米拉霍尔·松斯公司的商品推销员。他是霍尔家的常客,是个粗鲁、快活的人,嘴里斜叼着烟斗,头戴花呢帽,一边高高翘起,另一边几乎把一只眼睛遮住了。
  厄内斯特·霍尔的第一个外孙是在一八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八时在他家南边的前房诞生的。婴儿生下来体重九磅半,身长二尺三。头发又浓又黑,不过后来长大了慢慢变成赤黄色。眼睛深蓝色,长大后变成棕褐色。他的皮肤呈赤褐色,脸颊上一边一个酒窝,生下来的第一阵叫声洪亮有力。他姊姊玛丝琳是在一八九八年正月的冬寒季节出生的,而他出生的时候正是炎热的夏季,万里晴空,阳光灿烂。他妈妈后来写道:“当时知更鸟正在欢乐地歌唱,迎接这个小生命降临美丽的人间。”他们直到乘飞机去贝尔湖之后才给婴儿施行洗礼命名仪式。十月一日午后,这一天刚好是葛莱丝结婚三周年纪念日,他们在第一公理会教堂为婴儿施行洗礼命名仪式,取名为厄内斯特·米拉·海明威。海明威的姓是从他母亲葛莱丝家族那边来的。厄内斯特号他外祖父霍尔的姓,米拉是他那位制作床架的大姨父的姓。举行仪式之后,葛莱丝崇敬地写道,她的男孩“已奉献给主,并命了名,从此便是万能上帝的最忠实的信徒。”
  婴孩平静安乐地度过了第一个冬天。他吃得好,玩得好,拿葛莱丝自己的话说,是因为婴儿同母亲睡在一起,总是及时喂食的缘故,那怕晚上婴儿醒来,母亲也是特别仔细照料。婴儿的第一个玩具娃娃是女仆索菲尔·史苔丝送给他的一个橡皮的印第安婴儿,第二个是他父亲送给他的一个白肤玩具爱斯基库人。翌年正月,婴儿长了牙。春天里,葛莱丝兴致勃勃地一心把厄内斯特·海明威打扮得同他的姊姊玛丝琳一模一样。当他九个月的时候,就给他穿粉红色方格花布连衣裙,戴着饰花的宽边帽照像。
  海明威的童年是在一九○○年夏天开始的,当时他全家第一次住进他们在贝尔湖新建的房子。房里散发着怡人的新鲜木料和新漆的气味。葛莱丝希望能按她祖籍英格兰著名湖泊的名称把房子取名为温德尔米尔,但后来简称为温德米尔。房子坐西朝南,屋前方一片青山绿水,有时同艳丽多彩的夕阳,交相辉映,美不胜收。起居室是用白松木建成,室内有个用砖砌成的大壁炉,壁炉两侧各有一个窗子。屋里有两个卧房,一个小饭厅和一间厨房,厨房里有个供烧柴的地方,还有一台打井水用的水泵。室内照明用的是油灯。走出外屋只见山坡上一大片葱茏茂密的树林。山坡下湖水明洁如镜,沙滩上的细沙白净,幽美宁静,原来是墨菲海岬上的葱茏树木挡住了严厉的北风,形成天然的屏障。
  这是一个十分怡人,理想的环境。婴孩在这里过得非常愉快,他吃得好,睡得好,玩得好。
  七月十三日,再过几天就是小孩的第一个生日。这一天他参加了贝根为庆祝农场建仓而举行的宴会。他第一次能单独行走。他对削了皮的苹果和鱼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他把鱼唤成“姨”,把不同种类的肉统统叫做“肉”。他父亲弄来一条很好看的小木船,船头上用漆写上“温德米尔·玛丝琳”几个字。这年的整个夏天厄内斯特和他姊姊玛丝琳就象水里的青蛙一样坐着这条船在湖上进进出出。他们光着脚,拿家里脸盆当作辅助小快艇,在浅水滩上嬉戏蹦跳。他显得特别快乐,又是跳又是笑,一会儿学狮子大声吼叫,一会儿又拿根棍子当竹马骑。他身穿一件蓝色罩衣,手里拿着根棍子去赶贝根家的羊,口里不停地发出“唏!唏!”的声音。据他母亲说,“他身体结实”肌肉饱满,筋骨壮健。他的两只手甚至比他姊姊的还要粗大。一碰到不如意的事,他总是又踢又跳,暴跳如雷,但玩的时候却循规蹈矩,一点不发脾气。一到晚上,让他上床睡觉,他也很听话,常常把床头的枕头拉过去盖住眼睛,不让光线照射他。每当他母亲做祷告时,他总是跪在她的身旁。可是,她还没能说上几句话,他便一跃而起,大声地喊了一声“阿门”,表示祈祷结束了。
  图画册使他入了迷,特别是一种名叫《自然界的禽鸟》的大开本月刊更使他感兴趣。他也喜欢别人给他画动物漫画,看懂了便乐得哈哈大笑。他什么故事都爱听,当然,最喜欢听的是关于一匹名叫普林斯的在奥克派克给他父亲拉大车的黑马的故事。据海明威医生说,黑马普林斯的腿很长,脖子却很短。因此,吃草时不得不蹲跪下来。厄内斯特每说一个词都要漏掉一个音。他抢在他父亲前面,大声地把“跪下”,说成“跪”或“危”,接着边笑边跪在地板上,模仿普林斯吃草的样子。九月份他们回到城里的住家,厄内斯特看到街道对面一棵树上有一只猫头鹰,于是他开始对有关猫头鹰的故事感兴趣。他甚至把脚趾上碰伤的痕迹说成是猫头鹰的眼睛。
  厄内斯特最喜欢给人和物取各种各样的名字。他先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奈尼”。这是许多绰号中的一个。他给外祖父取名“阿爸熊”,称祖母为“爱德莱德·阿妈熊”,把女佣人叫做“莉莉熊”,把他那只双头玩具摇摆马唤作“普林斯和查理”。一月份种牛痘的时候,他把皮肤上的斑点说成是“坏了的蓓蕾”。他给母亲取了个绰号叫“菲蒂”。到了二月份,他母亲发现他在那本《自然界的禽鸟》画册上能准确地说出七十三种鸟的名称时,大为诧异。他已经具有用别的方式来表达语言的能力。他的第一个笑话是一个“蒲公英”的双关语①。他把蒲公英叫做“巨狮”,或“巨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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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dandelions(蒲公英)和dandy lions(巨狮)是谐音双关语。

  厄内斯特学会亲别人的脸的艺术,亲得又响亮又富有情趣。他的母亲说,“如果你有什么事不依他,他就会走过来用小手掌拍你的脸颊。而当他感到不好意思时,他就来亲你。”他早就不尿床,更不拉尿在身上,大家都赞扬他。一九○一年举行族长会的时候,他第一次说了一句完整的话,“我不认识勃费罗·比尔。”后来带他去看波尼·比尔的西部电影,他很快模仿影片中的牛仔的动作,骑在普林斯的背上让大人给他拍照。四月份带他去看瑞格林兄弟的马戏团演出,回家后,他当着外祖父面学大象走路,并一本正经地学杂技演员翻筋斗。他的杂技表演车是一个三尺长两尺宽底下镶着红轮子的木箱。这种车子是当时柏力油漆建筑公司广为宣传的商品,在各五金商店均有出售。
  他母亲说,厄内斯特两岁的时候,“长得胖呼呼的,看起来象个五岁的孩子。头发淡黄,前额剪成刘海式,发端卷曲,蓬蓬松松搭在头上,皮肤赤褐色,看起来十分健壮。栗色眼睛,眉毛浓黑,一张不大不小的口,脸颊两边各有个酒窝”。当他母亲叫他作“荷兰玩具娃娃”时,他一边跺着脚,一边大声叫嚷,“我不是荷兰玩具娃娃,我是波尼比尔。砰!我要开枪打死菲蒂。”家里还给他取了别的绰号,如潘奇,吉普曼克还有鲍毕等。他唱歌时有点走调。他最喜欢唱的歌有“三只瞎老鼠”和“我参观动物展览会”等。贝尔湖不久改名为瓦伦湖。葛莱丝并作了一支“可爱的瓦伦湖”的华尔兹乐曲。厄内斯特把它改成与动物展览会有关的歌曲。把“啊,月光下的瓦伦湖”改成“啊,月光下的老狒狒”。这种机智聪敏的改动使他的父母亲感到十分惊喜。
  “当有人问他害怕什么的时候”,他母亲说,“他大声地回答,他什么也不怕。”他的愿望是要把他当作大人看待。他肩上扛着一枝半新不旧的老式步枪,两眼望着前方,正步前进。他能背诵坦尼生①“小分队向前冲”的诗句,并把自己比作士兵,把拾来的木片,木棍比作大口径短枪、长枪、来福枪、左轮和手枪等。他所表现出来的勇敢和坚韧精神给他双亲留下深刻的印象。他喜欢引用朗费罗②的名诗《海沃莎》中的富有戏剧性段落,把他姊姊玛丝琳当作多科塔斯国土制箭老人的黑眼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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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坦尼生:英国著名浪漫派诗人。
  ②Longfellow:美国著名诗人。


  在奥克派克,葛莱丝的缝纫房间里也有厄内斯特显示才能的地方。他喜欢缝衣服,他母亲写道:“他一心想缝点衣服给他的爸爸穿,他乐意为他父亲缝补裤子和一套他妈妈专门留给他学缝补的旧衣服。”他是个软心肠的孩子,“看见一只苍蝇死了便痛哭流涕,想方设法把它放在糖水里,希望把它救活。”他喜爱各类动物,特别是野生动物。他同他一起玩的动物或玩具说话,把它们当作人看待。他渴望有个弟弟,当一九○二年四月他母亲生下妹妹厄休拉时,他很失望。消息传来,他难过得流了眼泪。“我想明天耶稣基督会赐给我一个弟弟。”他说。
  厄内斯特随父亲到贝尔湖去钓鱼,度过他的第三个生日。
  “他钓的鱼都是大鱼,”葛莱丝写道,“他掌握鱼吃饵的时机,自个儿把鱼拖上来……他是位自然科学家,对自然界的东西样样都喜欢,诸如:臭虫、石子、贝壳,各种飞鸟和动物,昆虫和花卉。”一年之后他对自然界更加倾心了。过第四个生日那一天,他跟着父亲整天在外钓鱼。雨下个不停,但他并不感到扫兴。他很爱讲,每看到一样东西就讲个不停;一见到那美丽的湖和茂密的山林,就心满意足;看到树林里的小松鼠就开心。当划船回家时,他禁不住去帮着划上几桨。
  一九○三年夏天,他的最好游伴是个蓬头蓝眼十一岁的男孩,名叫威斯雷·迪尔华兹。迪尔华兹家住在查理沃克斯湖附近的霍托海湾,离海明威家西边小山岗二里路远。男孩的父亲杰姆在城里开一间打铁铺,地点在市中学的对门。他的母亲丽兹在俯瞰湖面的松岭屋开了一家鸡食店。霍托海湾只有一小组房屋,其中有一般的店铺,邮局和教堂。但是在厄内斯特的童年记忆中,这些东西和温德米尔、瓦伦湖一样对他来说都很熟悉,深深地留在他的脑海里。霍托海湾的水是湛蓝色的,从密执安湖吹来的风常常使水面泛起阵阵白浪。载着矿砂的大型货船得意洋洋地航行于博恩市和查理沃克斯之间。山坡上浓荫蔽地,十分凉爽。清风起处,一股肥沃沙土气息,被阳光晒热了的针叶松气味以及丽兹·迪尔华兹家炒鸡的香味飘逸而来,闻之令人心神大振,食欲倍增。
  这年秋天厄内斯特进入了安尼小姐的豪斯·英格利赛幼儿园,同时加入了由他父亲组织起来的自然学习小组——阿卡西俱乐部的分部。在春天里每个星期六上午,他总是同比他年龄大的同学一道大踏步地走着到树林里采集标本,或到第斯普灵河两岸的灌木丛里识别鸟类。在他过第五个生日的时候,他的外祖父霍尔送给他一台显微镜。他母亲写道:“他兴致勃勃地看着放在显微镜底下的岩石和昆虫的标本,一看就是一个小时。”六个月后,他母亲对她儿子的情况作了如下的描述:
  厄内斯特·米拉五岁半就很懂事,不偷懒,衣服全由自己穿,还是父亲的好帮手。他和他爸爸一样穿吊带裤,为自己是阿卡西俱乐部的成员感到自豪。他能从一数到一百,靠听力拼读字母拼得很好,唱歌也有很大进步,虽然音调还不十分准确。他喜欢用积木叠成炮台和炮,收集日俄战争的连环漫画。他还喜欢讲述关于伟大的美国的历史故事,能把美国历史上的伟大人物的有关事迹说出一个大概来。
  当他母亲告诉他,他家很快就要新添一个小宝宝的时候,他对两周岁的妹妹厄休拉已有好感,他称她为吉格斯太太。
  “我的宝贝男孩是那么高兴,”葛莱丝写道,“一天上午他来到卧房,我秘密地告诉他这个好消息——上帝即将赐给我家另一个小宝宝。”不过他仍然希望有个弟弟。可是一九○四年十一月廿八日生下来的又是一个女孩。家里人按葛莱丝侄女的姓氏给这女孩取名为玛德莱恩,不过她的绰号却和哥姊们大同小异。女孩还未满月,大家便根据广告上用来宣传早点的婴儿的幽默象貌称呼她为松妮吉姆。
  外祖父霍尔这年冬天是在加利福尼亚他儿子雷舍斯特那里过的。翌年春天回家时得了肾病,病情严重。因此,尽可能不让小孩子们到他卧房去,以免传染。可是,有一天小厄内斯特跑进他外祖父的房间,十分高兴地告诉霍尔,他是如何赤手空拳将一匹脱缰逃跑的马拦住,牵回家的。他的外祖父听了很高兴,并对他女儿葛莱丝说:“丫头,你听我说,这孩子总有一天会有名声的。如果他遇事多动脑筋,走正道,将来准能出人头地。但若纵容自己,走邪路,将来坐牢也一定有他的份。”不过自那以后,霍尔再没有听到他外孙子讲起关于他的勇敢出色的事迹了,因为他在一九○五年五月十日去世,十二日家里为他举行安葬仪式。
  厄内斯特和家人在密执安度过了漫长的夏季。在那段时间里,新鲜事连续出现,这是厄内斯特原先未料到的。首先是家里新买了一条木船,取名为温德米尔·厄休拉。其次是瓦伦湖对岸有四十亩农田,为了还税,急待转让卖出。海明威家全部把它买下,并另取名为朗费尔德农场。尔后,海明威医生种上许多果树和硬质树木。厄内斯特身穿镶有像花饰的印地安人服装高兴得在地里到处乱蹦乱跳。这是他在密执安度过的第六个暑假,也是他留着荷兰式男童长发的最后一个夏天,到了秋天,他读一年级的时候,他就再不留那种长长的男童发式了。
  以上两件事还不算什么,家里变化最大的事是他母亲决定把她父亲的房子实掉。葛莱丝在这所房子里生了四个孩子,全家在那里住了几个年头。葛莱丝渴望有一所更宽大,设备更好的房子,希望有个理想的房间让她有机会弹弹唱唱,恢复她那近年来由于生小孩而中断的教授音乐的生涯。十月份,房子卖掉之后,他们便搬到一栋新租的位于奥克派克公共图书馆隔壁的房子里。过了很久,厄内斯特在日记本中写道:“我记得,外祖父去世之后,我们就搬家了……房子里有许多东西没搬走,便集中放在后院天井里放火烧掉。我还记得一些从搁楼搬下来的盛着酒精的瓶子,扔进火堆里,瓶子一受热,砰的一声炸开了,酒精一着火迅速燃烧,发出蓝蓝的火焰。还有一些瓶装的次等威士忌酒也丢在火堆里烧了。”
  新家的住地位于北肯尼渥斯大街拐弯处六百号,与衣阿华街交接。按照葛莱丝的计划,新家是一栋三层楼高的拉毛水泥房子,其中有八间卧房,一个音乐室和一间医生用的医疗办公室。房子要这么大才能住得下,因为除了海明威家六口人外,还有两个佣人。此外,还配给他叔外祖父泰勒·汉科克一间卧房,他在城里时总是住在他们家里。一九○六年四月某日举行乔迁仪式之后,海明威一家便住进了新居。安森和爱德莱德也来了。海明威医生拿出一个铁皮罐子里面装着从原来住房地面挖来的土,用来粘合新居的炉灶。泥灰匠用石灰复盖、泥平,然后由建筑师在上面注明日期,最后请牧师做祷告,葛莱丝带领大家念:“愿主保佑,万事如意,阖第平安。”
  厄内斯特这年在密执安度暑假的时间比已往要短得多。家里人让他同邻居一个叫哈洛德·山姆森的孩子一起玩。他们两人常在瓦伦湖对岸的朗费尔德农场里玩,那里有条小小的火车道,司机开着满载木头的敞篷车来回奔跑。厄内斯特和山姆爬上车末尾慢慢蠕动着的车箱,坐到霍托海湾去。威斯雷·迪尔华他们到通往查理沃克斯路上伏克斯商店西面的霍托浅湾去钓鱼。他们在松岭屋吃煎鳟鱼和鸡肉饭,后来又在温德米尔滩头附近的营火堆上烤蜀葵吃。就这样,整个夏天转眼就过完了。八月中旬,海明威一家背着行李返回奥克派克他们的新家。一路上厄内斯特兴致未减,精神抖擞。两岁的时候,他曾经口出大话地说他什么都不怕。如今七岁了仍然是那个样。

艺术与科学

  在肯尼渥斯大街的新家里,艺术与科学竞相争雄。葛莱丝的主要艺术兴趣是音乐。新家里有个音乐专用室,三十平方呎,高十五呎,外加一个小阳台。从起居室北面通过两道栎木门便可进入音乐室。葛莱丝费了很大力气使室内的音响效果达到了十分完美的程度。最使她感到得意的是房里摆着那架新添置的闪光发亮的大钢琴,旁边是个铺着地毯的学生独唱演习台。她把那架用旧了的钢琴摆在饭厅里,让孩子们有空练练指法,试着演奏。海明威医生有时也找个时间到地下室去吹吹短号,自得其乐。不过,总是走调。
  在房子的那一边却另有一番气象。那里有医生诊疗办公室和病人候诊室,科学气氛十分浓厚。病友们坐在医生书房里,里面红木书架上放着一排排的古典作品和其它书籍。房里还陈列有医生自己制作的飞鸟和动物的标本,如一只镶着玻璃眼睛的捕食飞蛾的松鼠,一对小松鼠,一只猫头鹰和一只大浣熊。这只熊是他有一次同他的妹夫弗兰克·欣思在伊利诺斯南部打猎时捕捉到的。医生的实验室很小,不易为外人看见,室内摆设零乱,到处是瓶瓶罐罐。玻璃瓶里装有用药水浸泡的从人体割除下来的阑尾炎和类猿胎儿等。壁柜里挂着一副人体骨架。医生平时很少说俏皮话,可是对这副骨架,他却十分幽默地称作“我亲密的朋友”。
  葛莱丝和海明威医生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和爱好,不可避免地造成他们之间的冲突。他们每每为家庭的经济和养育孩子的问题发生争吵。迁入新居时装修房子、添置家具用去很多钱,动用了葛莱丝一大部分的祖产。她生性颇慕虚荣,曾一度醉心于当歌剧演员,象贵妇人那样身穿华丽服装,头戴羽翎帽登台表演。她扪心自问,在婚后的家庭生活和生儿育女方面,她已经做出了极大的牺牲。她对管理家务丝毫没有兴趣,一心想学文化知识,在自己事业上有所造就。因此,雇用佣人料理家务实属必要,但从不奢侈和浪费。他们夫妇俩的每月收入,用当今的标准衡量,虽然比较低,但能勉强维持家里的一切开销。厨子和保姆常常只做了一个短时间就不干离去。因此,在未雇请新的厨子或保姆之前,海明威医生只好亲自下厨房做饭菜。有个病人回忆道,有一次他到海明威医生家看病,医生正打电话告诉家里的人,说放在炉上烘烤的饼子可以拿开了。家人对医生的乐于搞家务,煮饭弄菜都感到很满意。海明威医生还到市场买菜购东西,后院里养鸡喂兔,并且给牛奶场当卫生检验员。厄内斯特十分清楚地记得每天都有人从后院送来十二夸脱的牛奶。
  在管教孩子方面,海明威医生比他妻子要严格得多。他每天要做的事很多,常常忙得透不过气来。在这个时候,如果那个孩子表现懒散,动作迟缓延误事情,他就提出尖锐批评,加以责骂。每逢主日①,禁止一切文娱活动。不能和朋友一起玩,不能玩游戏,不能开家庭音乐会。如非有病,孩子们每星期必须去教堂做弥撒和上主日学校。孩子们如严重触犯家规,便立即进行惩罚,先是用拭擦剃刀的皮带抽打(这东西是葛莱丝用来抹头发的),接着罚跪,请求上帝的宽恕。葛莱丝对孩子们一般要温和宽松一些。她常常说要让孩子们懂得生活,热爱生活。对她来说,这特别意味着,人要懂得艺术。她主张首先让孩子们学点音乐,等他们长大了一点,便买票给他们去听交响乐演奏会,观看歌剧演出以及从芝加哥来的好的戏剧表演。孩子们得到母亲的鼓励和支持,很早就进入芝加哥艺术学院学画画。葛莱丝深信艺术创作的重要性,决心设法充分发挥孩子们的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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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主日,也称星期日。

  海明威医生给孩子们的最大贡献是他的知识和对大自然的热爱。他教厄内斯特如何在野外生火煮东西,如何使用斧子砍伐树枝在林中空地搭起棚子,如何用绳子系扎干了的或湿的蝇虫,如何照安森爷爷从战场上带回来的子弹的模样制出新子弹来,如何剥鱼、杀鸡、杀鸭下锅煎煮等等。他教孩子们,对于猎枪、钓鱼用具要细心爱护保存,教孩子们如何培养勇气和坚韧不拔的精神。厄内斯特长大后回忆起他父亲时,印象最深的是父亲带着他在户外活动的情景——在草原上追捕小鹬鸟,在散满落叶的林地穿走,通过收割了的放着禾束堆的麦地;经过谷物碾磨厂和苹果酒厂,来到流放和储存木材的大水库。每当他看见湖泊,一堆野火,一匹马拉着车子,一行大雁在天上飞行,或自己去挑水劈柴时,他就想起他的父亲。寒冬里父亲胡须撒着白霜,酷暑里他汗流浃背。这情景深深地刻在他脑海里。而厄内斯特和他的父亲正好一模一样。“父亲喜欢到农场去,在灿烂的阳光下劳动,因为他一直没有多少机会这么做。”他也爱做各种各样的体力劳动,而厄内斯特成年之后在这方面就没能象他父亲那样做了。
  海明威医生认为上帝赋予自然界以飞禽走兽,赋予人类以猎取这些动物的欢乐。这种信念同他对受伤的动物所寄予的怜悯之心是并行不悖的。他猎捕各种可经食用的动物。从一开始,他就叫他儿子学会喜欢吃野味,喜欢负鼠、雉、浣熊、鹌鹑、鹧鸪、野鸭野鸽和各种鱼类。他对那些他称之为“有害动物”的食肉动物毫不留情。有一次他从奥克派克写信给正在瓦伦湖度假的厄内斯特,信里说:“你还不知道,几天前一个晚上,我看见一只大灰猫躲在鸡窝里,幸好你叔外祖父亲泰勒把小鸡放到院子里去了。我拿了枝0.22口径的不冒烟猎枪,急忙向院子走去。当我举枪向猫先生瞄准时,它恐惧万分。刹那间,啪!的一声,猫先生在空中翻了一个筋斗摔下地来。它永远再不会偷吃鸡蛋和小鸡了。”
  一九○六至一九○七年,厄内斯特从文法学校的第二级逐渐上升,到一九一二年至一九一三年通过了第八级。每年冬天他都等得很不耐烦,渴望夏天早日到来。他那双赤脚十分熟悉从温德米尔通到贝根农场去的道路,因为他每天都要到那儿取牛奶,即使闭起双眼也不会走错。他记得清清楚楚矮树林里有块针叶松沃土,沼泽地里的黑色肥泥,横越过牧场被太阳晒得焦干的硬土,贝根农场谷仓后面新堆起来的正在冒着热气的肥堆以及小鸟在寻找食物的小河床里水泡咕噜响着从小泥潭里冒出来。一天,他从一家牛奶场回家的路上,口里衔着一根树棍子,兴高采烈,又是蹦又是跳走下一个山坡,不慎被树桩绊倒,树棍的尖端扦进了他的喉壁。幸好他父亲在家,立即给他敷药止血,烧灼伤口。
  家里其它的人都到温德米尔去度假,海明威医生虽然不得不仍留在奥克派克开业行医,但他还是尽可能找出时间到密执安去呆上一个时候。他身著旧衣服,戴着宽边草帽给朗费尔德农场的耕地施肥,有时在湖上划船,钓鱼,或教给孩子们关于自然界的知识。后来据厄内斯特回忆说,父母亲为了家里的事经常吵架,所以他们没有在一起度假。厄内斯特总是一会儿站在父亲这一边,一会儿站在母亲那一边,以便维持他自己说的“中立主义”政策。海明威医生每年除了有一段时间同厄内斯特的叔外祖父泰勒到密执安北部高地的布列武湖去钓鱼,或秋天到伊利诺斯南部泰勒的妹妹聂蒂·欣恩家乡打猎之外,大部分时间都与妻子葛莱丝呆在一起。他离家最长的一段时间是在一九○八年,当时他正在纽约一间妇产医院进修为期四个月的妇产科学研究生课程。据他女儿后来说,他的全部学习费用是葛莱丝用她平时上音乐课积累下来的钱付还的。从纽约返回家时,医生先从纽约坐汽轮绕道去新奥尔良,再乘密西西比河的汽轮,逆流而上,于十一月抵达家门。途中到达新奥尔良时,医生收到厄内斯特一九○八年十月十九日写给他的一封信。笔迹稚气,有不少拼写错误。信里说,他从第斯普灵河带回一把钳子,夹住了学校金鱼缸里的一条日本金鱼的尾巴。葛莱丝给医生的信里也谈到孩子的这件事。她说她希望医生在“南方大城市”里好好地休息,还说愿上帝保佑他平安。如果说厄内斯特的父母亲在家里有时发生争吵不和的现象,那末,他们后来感情重新融洽起来是他们对于耶稣基督的信仰的结果。
  厄内斯特每年除了随父母去密执安一次之外,自己还作一些短途旅行。定计划前,他十分仔细地阅看由马瑞安·乔治编的,芝加哥出版的一个小册子,里面介绍了“小游法国和瑞典”还有德国、荷兰、比利时以及丹麦等。一九○九年他过生日时,家里给他买了一本书《忠于我们的旗帜》,由GA亨梯所著。在过圣诞节时,他除了有《伊凡霍尔》和《鲁滨逊飘流记》的书外,还有他一个远在加利福尼亚的伯父雷彻斯特送给他一本狄更斯的《儿童圣诞故事集》。他一生中第一次长途旅行是在一九一○年他跟随母亲到南塔克特岛①去。八月二十九日他们从温德米尔出发,先坐船,后乘火车到乌兹荷尔,再搭小汽轮到南塔克特岛。他们住在帕尔街四十五号一所古老的房子里,里面还住宿着一个名叫安妮阿耶的女子。厄内斯特第一次见到大海,他每天都到海滨游泳。他把游泳称之为“在海草和子蟹之间穿梭”。他的母亲的皮肤被太阳一晒就变成暗褐色,将大半个身子浸泡在海水里洗浴,感到十分得意。每逢星期六她便到中央街第一公理会教堂参加崇善教会歌唱队的活动。这个教堂建于一七一一年,她的父母亲曾于一八八○年在这个教堂里当过唱诗班的领唱人。一想起这件事,她就感到很骄傲自豪。厄内斯特时常下海捕捉鲐鱼和鲈鱼。回老家时还特地带回一个剑鱼的鱼鳍,准备送给阿格思俱乐部作为海产标本。葛莱丝象过去带玛丝琳出来那样,从南塔克特岛返家的途中,他们顺道到波士顿、剑桥、勒星顿和康科等地参观历史名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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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在美国麻萨诸塞州东南。

  当厄内斯特恋恋不舍地回到学校时,学校开学已经几周了。他已升入第六级。脸颊被海风和太阳吹晒得黧黑,他又开始认真地投入学习。在这期间,家里人时常谈论厄内斯特的前途问题,他们希望他象他父亲和叔叔韦尔医生一样,将来开业行医。海明威医生前不久在明尼苏达州罗彻斯特马约兄弟卫生中心的圣玛丽医院学习外科和产科时,看到一张宣传医学的宣传画,使他想起他儿子的志向和前途问题。在给他儿子的信中,他写道:
  亲爱的厄内斯特:
  现寄给你一张关于世界第一流外科医术的画片。你爸爸正在进行一项有意义的研究和探索。几年之后,相信你能和爸爸一起参观医药卫生中心。祝家里人好,永远爱你的父亲。
  C.E.海明威博士
  一九一○年十月十二日
  一九一一年复活节那天,厄内斯特和玛丝琳在第三明理会教堂参加接受他们加入歌唱班仪式。葛莱丝是歌唱班的指导和独唱者,当时正怀第五个小孩,内心既充满着慈母对子女的深切爱抚,又饱含着对宗教无比虔诚的情感。厄内斯特后来说道,“第一次参加集体活动的感受,好象有,又好象没有”。但不论他的感受如何,第二天他积极地写出他最早的一篇短篇故事,作为他在荷尔姆文法学校英文六级的作文作业。文中虽然他提到上一年夏天他去南塔克特岛的途中所看到的马萨葡萄园岛,但故事的绝大部分情节是来自他的叔外祖父泰勒·汉科克那里。泰勒就象故事中那个男孩一样,四岁时就失去了母亲,后来跟随父亲阿历山大·汉科克船长,乘坐三桅帆船伊莉莎白号在大海里航行,绕过好望角,抵达澳大利亚。厄内斯特的短文如下:
  我的第一次海上航行
  厄内斯特·海明威
   一九一一年四月
  我出生在麻萨诸塞州马萨葡萄园岛上的一所白色房
  子里。母亲去世的时候我才四岁,后来我的父亲——三桅帆船船长,带着我和小弟弟出海航行,绕过好望角,抵达澳大利亚。去的时候,天气很好,一路上风平浪静。我们常常看见海豚在我们船的周围嬉游,信天翁鼓着双翅飞越海面,一会儿又在方帆双桅船上空盘旋,觅寻食物。
  船上水手把饼干放在铁勾上,结果捕获了一只。但水手们十分迷信,认为信天翁是古祥之鸟,捉捕它会犯罪孽,于是立即又放了它。
  有一次,几个水手乘坐一只大木桶,木桶用绳索拴
  在船头的斜杠上。水手们手拿鱼叉捕捉海豚(他们称为海猪)。不一会捉住一只大海豚,把它拖上甲板,清除内脏,然后把海豚肉放在锅里煎。吃起来味道有点象猪肉,只是太油腻了一点。
  我们很顺利地到达澳大利亚的悉尼港。回来时也很
  顺风,平平安安地回到家里。
  厄内斯特根据别人告诉他的故事,经过加工写成新的故事,这种情况在他以后的写作过程中还有许多。他用马萨的葡萄园代替他叔外祖父故事中的利物浦,用“我的小弟弟”代替姊姊卡罗琳和安妮。如果说,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的什么内心深处的情感的话,这种情感就是作者对“我的小弟弟”的思慕,因为九年来,他一直渴望有个弟弟。
  可是这年夏天,厄内斯特的愿望又落空了。他和母亲在温德米尔度假,在那里,他母亲在西南边卧房生下了他的第三个妹妹卡露。海明威家的最大和最小的孩子都在密执安生的。卡露是在厄内斯特十二岁生日前两天诞生的。他生日那天家里在有屏风小厅里为他举行一个小小的庆祝会。给他拍照的时候,他显得有点闷闷不乐,其实,他内心快活极了,因为他祖父安森送给他一枝0.2口径的长管猎枪作为他生日的礼物。
  卡露一周岁的时候,亲戚客人络绎前来祝贺。叔叔韦劳毕·海明威携同妻子和两个女儿先到。他刚从中国坐船回国。这是他一九○三年结婚后第一次回家。葛莱丝说:“叔叔和家小能和我们在温德米尔聚会,真是机会难得。”秦勒和乔治海明威带着妻子儿女从他们家埃罗敦也来了,还有厄内斯特的祖母爱德莱德,这样家里全部人数有二十多个。人多声音噪杂,葛莱丝不习惯这种场合,头感到阵阵隐隐作痛,只好退入卧房。
  在海明威医生的眼里,他的弟弟韦劳毕确实有点英雄气慨。他弟弟小时候打玉米时,右手食指被脱粒机绞断。尽管如此,他后来被教会派往中国,在山西省工作了八年,成为一位很受欢迎的高级外科医生。海明威医生想和他弟弟比一比,据厄内斯特说,“他曾有机会到关岛或格林兰去服务”,而“在另一个时期里,他决定到内华达定居,以逃避都市的繁杂生活”。但是葛莱丝,家中的文化教育的主宰者,对于他丈夫的漫游计划坚决反对。韦劳毕叔叔给大家讲述了他前不久会见达赖喇麻的情景。他说,尽管西藏仍然禁止外国人进入,但在一九一○年趁达赖圣座外出经过蒙古的时候,他设法接近达赖。十二岁的厄内斯特听了他叔叔这段充满东方情调的生动描述,仿佛自己置身于另一个星球之中。
  住在贝根农场附近树林里的印第安人之中,虽然没有英雄人物值得厄内斯特崇拜,但是印第安人的形象经常在他眼前出现,他们象幻影一样悄然而来,默默而去,使他似觉非觉,捉摸不定。他们在通往匹托斯基的山边沙石路边采摘野莓,然后拿到山下村舍去卖——“红灿灿,沉甸甸的野山莓,上面复盖着椴树叶子保持阴凉,再晚些时候,他们挑着满桶的黑莓来卖,果子粒粒饱满,新鲜可爱。他从未听见他们来时的脚步声,等到他们走近时,他猛一抬头,他们已站在厨房门口了。不过有时他坐在小丘上念书,确实觉得他闻到了印第安人的气味,“他们从大门出来,走过柴草堆,绕到房子那边去了”。他觉得印第安人身上都有一种相同的气味——他第一次闻到这种怪味是“在贝根爷爷租给他们的一间小棚屋里。后来他们搬走了,他走进屋子里就闻到那股怪味”。那间小棚屋曾租给一个高个子的印第安人。这个人送给厄内斯特一把用灰木制成的划独木舟的桨。“他一个人孤孤单单地住在棚屋里,有时服止痛药,夜里经常一个人在树林里行走。”这个人死去时的样子至今他还记得。七月四日那天,那印第安人到匹托斯基去狂吃作乐,喝得酩酊大醉,回家的路上,倒在皮尔·马革特附近的铁路上睡着了。后来一列夜间的火车从他身上开过,把他辗死。厄内斯特时常见到的印第安人是锯木工尼克·布尔顿和比利·塔伯塞两人。尼克身体健壮,体力过人,“非常懒惰,但干起活来,又快又好”。住在附近的农民,“认为尼克是个真正的白种人”。比利·塔伯塞个子矮小肥胖,“留着中国式的稀疏胡子”。那年夏天,海明威医生叫他们两人劈山柴。木材原先放在湖岸边上一个棚栏里,后来棚栏裂散,木材滚到湖里去,飘到木屋前面的岸边。那天他们两人拿着搭勾、斧头、楔子和一把长长的锯子。海明威医生带着照相机跟在他们背后来到湖边,拍了几张他们在劳动时的照片。照片拍得很好,冲洗出来很清楚。后来他把照片放进《贝尔湖影集》里作为纪念。厄内斯特站在一旁观看,有时插上一两句话。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他用这件事作为题材,再加进一些虚构情节,写成一篇短篇故事。当然,这一篇比起前一年四月份那篇航海故事来要好得多。尼克·希尔顿和他的女儿普鲁坦丝经常为葛莱丝做事,除了他们之外,厄内斯特最熟悉的印第安人要算老西蒙格林了。他在霍托浅滩附近有个一颇具规模的农场。人们经常看到他,厄内斯特写道,“坐在霍托海湾杰姆迪尔华兹铁铺门前的椅子里,让太阳曝晒,满身淌着汗水,等铁匠给马钉蹄铁”。他是个“又老又肥胖”的印第安人,对海明威医生用步枪或猎枪射击猎物时的那种勇猛精神十分敬佩。有一天厄内斯特跟他父亲和西蒙格林一起外出,有生以来他第一次看见一大群鹧鸪。它们“正在霍托浅滩附近的磨坊旁边泥地上找食或用沙土洗澡”。在厄内斯特看来,它们有火鸡一般大小。它们展翅飞翔时,发出咯咯声和呼呼声,这使他感到非常奇怪。结果,他一只也未打中。但海明威医生用一枝老式鸟枪,很快就打下五只。
  “我还记得,那印第安人一边笑,一边把鹧鸪从地上拣上来”,厄内斯特写道,“我父亲……枪法很好。我从来未见到有人打得象他这样好”。
  秋末厄内斯特随父亲去南伊利诺斯他的表兄弟处,在那里他又一次看他父亲开枪打鸟。他的大姑妈南蒂,教名安琪奈特,一八九八年嫁给一个鳏夫弗兰克·勃里斯特欣思。欣思起初任明理会牧师,不久出任阿尔比安南部联合学院院长。后来,转为务农,在该州西部一个地方种植水果,喂养牲畜家禽。欣思待人和善友好,是个乐天派。他和妻子儿女住在伊利诺斯一间十分体面的砖房里。房子的窗户又高又窄加上院子里高大的枫树遮阳,因此,即使在酷热的夏季里,房子里面仍然又黑又冷。欣思的孩子们喂了三匹小马——索汉,吉蒂和吉蒂的小驹普林西施。这个地方属于瓦巴斯河流域,具有东边印第安纳州和肯塔基州南部的特征。地里玉米和小麦长得很高,到处有昆虫飞舞,发出嗡嗡叫声,听起来简直象夏天的田园交响乐。每到吃饭,欣思家的饭桌上就摆满了有南方特色的丰富菜肴。海明威医生只要业务不忙,有机会脱身,便不惜长途跋踄三百里,从芝加哥来到阿尔比安。南蒂的天真活泼的孩子们称埃德为“医生叔叔”。每年到了秋天就有两三天外出打猎的机会,一般是到位于卡邦达尔联区南部欣思的一个农场去打鹌鹑、浣熊和负鼠等。
  这次厄内斯特和他父亲一下火车,欣思就开了小货车到车站来接他们。欣思有五个孩子——玛格利特、安琪奈特、埃德登特、安森和大儿子小弗兰克,他们都在家里等客人的到来。虽然厄内斯特已十二岁,弗兰克才八岁,但他们几乎一见面就玩得很投机。小马索汉刚好准备卖给别人。男孩们便把索汉送到新主人家里去。厄内斯特骑在马背上,小弗兰克坐在小车子里赶着青蒂跟在后面。他们还走不到两里路,捆在索汉腰里的带子突然一松,厄内斯特一头栽到地上。玛格利特后来写道,“好在厄内斯特和索汉都十分镇静,不惊慌失措”。他们返回家时,其他的人都到教堂做祷告去了。孩子们便用沙发坐垫当足球在厅里踢了起来,结果竟把一个饰金绿色大花瓶打得粉碎,这个花瓶是南蒂结婚时海明威夫妇送给她的。
  事实上,那一次造成的损失是十分严重的,后来厄内斯特回忆道,“那是一次倒霉的旅行”。一天他们到联合区的欣思农场去,为了试一下厄内斯特的枪法,海明威医生让厄内斯特用新送给他的生日礼物——长管猎枪,去打鸽子。鸽子在牛奶场的三角屋顶椽子上空飞来飞去,目标很不固定。不一会厄内斯特打下了几只鸽子,足够做一个鸽子胸肉大馅饼。他父亲已看到他儿子的本领,就不让他再继续打下去。厄内斯特用空枪去吓唬鸽子,他咔嚓一声,把击铁压进枪膛,正要勾动扳机的时候,击铁的弹簧就断了。他垂头丧气从地上拣起被他打死了的鸽子向厨房走去。当他从谷仓的后面绕过来,劈面来了两个年纪比他大的男孩子。其中一个问他鸽子是哪里弄来的,厄内斯特回答是他打下的。那男孩不相信,说不可能是他打的。厄内斯特叫他作骗子。接着年纪较小的那个男孩打了厄内斯特一拳,然后拔腿便走。
  家里人都知道厄内斯特从小时候起就爱动脑筋,无论什么事,他都喜欢加上戏剧的色彩,喜欢编造故事。而在每个故事中他自己总是以一个恃强凌弱的英雄人物出现。一九一二年三月他第一次登台表演节目,那时他正读第七级英文班。演出内容是“罗宾汉”绿林好汉。他身披长褂,脚著带扣长靴,头戴丝绒帽,嘴边饰着假胡,手拿一把自制的长长拉弓,模拟着正从树林中的空旷地带走过。现在他已经是明理会第三教堂唱诗班的正式成员了。他甚至试着做诗,写关于芝加哥幼年童子军的生活。
    露天游戏
    (第一次试笔)
  我们做游戏,一次,二次,三次,
  童子军的生活丰富多姿。
  苏尔特执拍上场,
  挥拍猛击,球儿飞跳穿梭。
  右边障碍已扫净,
  畅通无阻。
  厄内斯特·海明威
  一九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厄内斯特进入高中学习之前,在家呆了两个夏天和一个冬天。第一个夏天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家人倡议举行一个名为“把生日之树带回家”的庆祝会——到树林里砍一棵小铁杉,用手推车带回家里,然后在树上悬挂生日礼物,庆祝厄内斯特和他小妹妹的生日。家里还买了一艘旧汽艇,取名为卡洛尔。九月份,回家时路经斯普林斯港口,厄内斯特第一次见到水上飞机——样子很不结实,里面坐着一位驾驶员。他裤子上尽是油污,头上戴顶太阳帽,帽舌朝脑后。秋季里,庆祝会特别多,首先是家里大大小小十九人忙着庆祝海明威医生四十一岁寿辰。接着而来的是庆祝葛莱丝、海明威结婚十六周年纪念会。全家穿上节日服装,坐在一起照全家福。翌年二月份,玛丝琳和厄内斯特请他们英文八级的同学共度圣瓦伦丁节①。五月份,连续好几个星期六他们在芝加哥柯里西姆表演中心,露天演出日本古装戏。后来,厄内斯特在寄给他父亲的一封短信中,对于在一次活动中的不良表现,表示后悔。他写道,“昨天在柯里西姆我表现得不好,今天上午我在教堂里做礼拜也不规矩。从明天起,我一定表现好”。他郑重其事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写上日期——一九一三年五月十一日。不到一个月之后,他们姊弟两人便从霍尔姆斯文法学校毕业,文凭上开列了他们两人的优良成绩。接着他们又再一次出发到温德米尔去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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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圣瓦伦丁节,又叫情人节,在每年的二月十四日。

  这是厄内斯特在密执安度过的第十四个夏天。他在小屋后面的围栏里面撑搭帐篷,整个夏天就睡在那里。哈洛德·森姆又来同他一起住,度过八月份的最后几个星期。与此同时,一个叫露丝·麦克柯琳的姑娘找玛丝琳玩。有天晚上,他们几个人坐在小屋里的火炉前高声朗读伯翰·司各脱的作品《德拉裘拉》中的诗句。厄内斯特的心情激动,联想翩翩,睡到半夜,在恶梦中高声呼叫,把屋里的人都惊醒了。另一天,贝根农场里的一只狗在树林里同一只豪猪咬斗。孩子们便把那只呻吟不止的狗带到海明威医生那里请他动手术医治。医生耐心细致地把刺从狗身上一枝一枝地拔出来。手术完了之后,厄内斯特和哈洛德立即到树林里打那只豪猪。他们在农场的后面的木材转运场找到了它,并一枪将它打死。他们提着豪猪的后腿,肩并肩,得意洋洋地回家。海明威医生看后开导他们说,对于无害于人畜的动物不应伤害它们。既然已经打死了,他们就得把它煮熟吃掉。“我们把那只豪猪的两个后腿炖了好几个小时,”哈洛德后来写道,“可是吃起来就象炖牛皮鞋一样又硬又韧,索然无味。”
  厄内斯特这孩子最显著的特点是,从小时候养成的性格长大了几乎没有什么改变。“我什么都不怕”,这是他三岁时的一句口头话。这是一个人面临困难或处在逆流中表现出来的勇敢精神。但后来他发现,世界上有许多事物又确确实实地会使人感到惧怕。不过,在他的一生中,他始终严格认真地遵循着他父母亲的教导,保持勇敢和坚韧不拔的精神。热爱大自然,喜爱打猎捕鱼,倾心于在水上或在林中的悠然独处,这些爱好一直紧随着他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息。他与他父亲相似,讲究吃得好,特别是爱吃鱼和捕获的猎物,象他父亲一样,他还喜欢吃大葱头。这种爱好也是小时候养成的,那时他父亲告诉他,野葱头剥掉皮衣,里面的嫩肉是用来夹在三明治面包里最好的佐料。由于他没有他父亲那样非凡的眼力,使用起来福枪和长管猎枪来就不很出色。但有时带上眼镜便打出好成绩。在唱歌方面,他也和他父亲一样一唱就走调;在音乐领域里,他没能如他母亲所盼望的,做到心领神会,精通到家。但在书画刻印艺术,特别是油画方面的艺术鉴赏力很快就超过他的母亲。他具有强烈的创造欲望和能力。这无疑是从他母亲那里继承来的,也是从小受到她母亲严格训练和培养的结果。这种创造欲望和能力策励着他走向生活,这是他的母亲所看不到也不能理解的。
  厄内斯特进入中年后,就再没有做过他父亲乐于从事的体力劳动了,但都乐于花费相当的精力从事各式各样的体育活动。他一生喜爱游泳,步行和登山。他最愿意干出大力流大汗的事。父子俩人都认为出力流汗有助于清醒脑筋,强筋健骨。他具有他父亲那样坚强的意志,无论做什么事,都决心把它做“好”。(“好”这个字眼是他们两人最爱使用的)——不论是生火,架搭棚子,给鱼勾上饵,打苍蝇,使用枪枝或是烤鸭子,烤鹿肉等,都要认真做好。但对于坏了的机器,他们父子谁也找不出毛病,也不会修理。由于他幼年时期患过病,发生过一些偶然事故,他对医学产生了敬仰之情,尽管他思想里保存着某些信念。他晚年时候,有点象他父母亲,身体发胖了,特别是胡子长得浓密硬黑,他认为这是受到他父亲遗传的影响。厄内斯特把他在这个时期中所获得的艺术和科学知识归功于他父母亲的教育培养,和他在奥克派克城郊以及在密执安农村的生活环境陶冶。由于他的天才,所以在他的最初十四年中,肯定在许多方面会大大超过他的父母亲,只是人们未注意到而已。又由于他的禀赋,他不可避免地要冲破某些人们认为是致命的社会习俗,道德观念和宗教的清规戒律。但是,这样的时候尚未到来。一九一三年九月,他收拾好行装又回奥克派克家中去了。

少年时代的作品

  现在是厄内斯特进中学读书的时候,这是他青年时代的重要经历。奥克派克和里沃沸斯特市立中学建筑宏伟,规模可观:校舍是用黄砖砌成的,共四层楼,两个侧厅,一个礼堂,一个供应快餐的饭馆,楼正面底层开两个大门,前面是一道弯曲的石级,通向外边。授课日时候,他从家里步行去上学。课程有代数、拉丁文、英文和科普知识。英语他没有困难,其它各门功课他感到不好对付。第一年他觉得拉丁文难学,他母亲给他请个家庭教师辅导,赶了上来。他母亲自己年青时读书也很不喜欢拉丁文。他喜欢上英语,觉得很有趣。英语课教师是系主任弗兰克丁·普莱特先生。教室设在英语俱乐部一间配有皮靠椅,发光的都铎式天花板的房间里。
  作为新生,厄内斯特为自己身高过矮而苦闷。他比姊姊玛丝琳足足矮一个头。玛丝琳才十六岁,看起来真象个成年的女子。厄内斯特渴望长到他姊姊那个高度,可是就是没法子。他身高五呎四时。个子矮,体重轻,都不符合打足球的要求。为了弥补他在体育运动方面的缺陷,他尽量在射击比赛中取得好成绩。他常常能在射程少码,满分为一百五十分的射击比赛中,取得一百一十二分的成绩。他说他左眼的视力不够好,所以射击成绩还不够理想,还说,他眼睛的毛病是先天性的,是他母亲遗传给她的,因为母亲年青时就有眼病。虽然入学第一年春天他忙个不停,但他的个子就是不肯长,一直到他十五岁那年在瓦伦湖庆祝他生日那个夏天,盼望已久的奇迹终于出现了。仿佛从看不见的弹簧上滚跌下来的重量加在他身上一样,他每月平均长高一吋多。
  哈洛德来邀他去步行旅行度假。他们在朗费尔德农场一块坡地上搭起帐篷。他们帮农家把地里的干草收进屋,看管卡车场地,给一头叫托普西的奶牛挤奶。厄内斯特和森姆开着快艇卡罗尔运送蔬菜,把新收割的马铃薯、青豆、萝卜、小豆和甘蓝卖给沿湖的客栈和住户。那年夏天是他们一年中工作最繁重的季节,在狂风暴雨的天气里一共收割了五十蒲式耳的马铃薯。这样,就结束了他们那个为“蔬菜”工作的夏天。
  厄内斯特的个子现在已长大长高了,原先的衣服已穿不下。到了十月中旬,家里给他做了第一条长裤子。他穿着这条裤子参加他父母亲在家里举行的“美国革命英雄儿女纪念会”。他开始参加一个小型的足球队,但是教练不怎么重视他。他还在学校乐队里拉大提琴,业余时间在学校快餐部帮忙。十月十七日,出于一时的热情,他带姊姊玛丝琳到弗雷斯特大街的柯罗尼尔俱乐部参加由贝尔·英格雷姆小姐教授的第一堂舞蹈课。无论是踢足球,还是跳舞,他的脚总是那样笨拙不灵,很难同别人协调配合。自己感到苦恼,别人也不自在。但上生物课时,他却取得一次小小的胜利。他写了一篇关于解剖蚱蜢的论文,一共写了六页纸。但文中没有提到过去他曾多次用蚱蜢作为捕捉鳟鱼的钓饵。那篇论文老师给他九十分,并注上“很好”二字的评语。
  葛莱丝这时正身怀第六个小孩,预产期是四个月。孩子们仍然希望他们能有个弟弟。葛莱丝已四十多岁。显然,她以后不大可能再生小孩了。圣诞节前夕,厄内斯特回家时带来一位他新结识的朋友朵拉斯·戴维斯。他的母亲后来写道,“他带一个女孩子回家,这还是第一次。我们也注意到,他逐渐讲究自己的仪容了”。除了身穿那条新长裤外,他开始穿硬领衫、系领带了。一九一五年一月他带朵拉斯去看篮球赛。那是他第一次同女朋友的约会。“他的那些单身男朋友,”葛莱丝写道,“看到他们俩,发狂得几乎要中风了。”
  他的那些单身男朋友有:路易斯·克莱拉罕、瑞·奥尔逊、劳德·哥尔德、保尔·赫斯、普罗克特·吉尔伯特(通称波尼)、汤姆·库塞克、里曼·华盛顿、赫尔·普林托、摩力斯·默索尔曼和乔治·马迪尔也称匹克莱。对于象波尼和匹克莱这样的绰号,厄内斯特并不喜欢,可是当克莱拉罕按最大的三个滑膛枪手叫他作波瑟时,他十分高兴。他也喜欢巴彻这个名字,并且要求玛丝琳在家里叫他作“老布鲁特”。但是他最喜欢而且保留一辈子名字是“海明斯坦”。他起用这个名字的时候,社会上正出现反闪米族(犹太人)的笑话,同时他在学校校刊上已经用过了九个其它的名字。在校舍的第一楼上有个供厄内斯特放东西的小室,与劳德·哥尔德和瑞·奥尔逊隔邻。他用黄粉笔在小室的门上画上三个圆圈,说是代表当铺。把哥尔德改成哥尔勃格,把奥尔逊改成柯亨。
  “我们与银钱打交道,”他说,“但是我们不借钱出去。别人借给我们钱用。谁愿意慷慨解囊,我们就慷慨地用,但我将永远不归还给他们。”
  这帮小伙伴们度过了二年级时潮湿闷热的春天。厄内斯特为演好贝尔夫的三幕歌剧——伯希米安姑娘——每次排演练习常常持续好几个小时。当葛莱丝再不是明理会第三教堂唱诗班的指导之后,家里人全都转到第一教堂去参加活动。在那里厄内斯特成为普利茅斯青年团的中坚分子。他靠冬天在街上铲除积雪和发送奥克叶报——地方上的一种周刊,来增加收入,每周增加十五分(按年龄算,每一岁加一分)。在纪念华盛顿诞辰那一天,他参加学校男子步行旅行小组的一次三十二公里的短途旅行。接着在该周星期六又步行了二十五公里。他仍然象他在四岁时那样强调距离和耐力。在一年一度的越野赛跑中,参加的人有四十六名。那天在菲普斯出发时,天正下着大雨,厄内斯特虽然跑了第四十三名,但他坚持跑完全程。在春假期间,他和劳·克莱拉罕步行到卓瑞奇位于奥克派克北边三十五公里的湖,并于四月三日返回家。当他从外面回来,他母亲已生下了她的第六个孩子。这次是个男孩,在四月一日愚人节出生的。婴儿哭叫个不停,似乎埋怨他降临人间太迟了,不能早点来同他兄长厄内斯特结伴同游。葛莱丝为了纪念她的兄弟和丈夫,给婴儿取名为莱塞斯特·克莱伦斯。厄内斯特根据漫画里的人物给弟弟取个绰号——莱塞斯特·彼斯特。不久又把这名字缩短了一半,叫彼斯特以暗示婴儿喜欢哭,尽管家庭里最小一个成员的名字照理说应该取得好听点。
  这学期学校在六月十九日放假,厄内斯特和劳·克莱拉罕收拾行装出发到瓦伦湖去。雷·奥尔逊与他们同行,他们坐汽船“密苏里”号先到密执安的弗朗克福。在船上他们住在一间大房里,由于在室内打闹开玩笑,他们同船上的事务长吵了一架。雷·奥尔逊在弗朗克福同他们两人分手迳自回家,他们便取道特拉沃斯市和查理沃克斯长途步行到温德米尔。一路上厄内斯特谈笑风生,说说唱唱,“充分发挥了他的想象力”。有时候,他们拦过路车,坐上一段路,不过大部分路程是步行。他们唯一的消遣是钓鱼,有一次他们看见一只短尾猫横越他们前面的公路。在特拉沃斯浅湾,他们想游泳,但水太冷只好蹚水而过。在路上他们连续数天靠吃钓来的新鳟鱼和罐头青豆。他们拖着沉重的步伐抵达霍托海湾,找到迪尔华兹一起吃饭。韦斯莱·迪尔华兹当时已二十五岁正准备同一个二十岁的名叫卡芝琳·肯尼迪的女教师结婚。但是厄内斯特和克莱拉罕听了之后只淡淡地笑了一下。六月底的最后几天他们住在温德米尔。他们打开百叶窗,收拾好小屋里的东西,然后住了下来。假期的最后几天他们在朗费尔德农场露营,他们不想自己弄饭时,就到小山岗那边的松岭屋餐馆去吃。
  七月十二日韦斯莱与卡芝琳结婿。一星期后,厄内斯特收到了他父亲从奥克派克寄来的祝贺他生日的一封信。信中写道,“看到你已长大成人,具有男子汉气概,我感到很高兴也很自豪。相信你会按我们寄托于你的希望去开拓自己的前途……我回家时,你一定会捉到一条大鳟鱼招待我”。同月二十三日,他父亲又来信,信中夹有他自己洗印出来的厄内斯特和劳·克莱拉罕在旅途中拍摄的照片。卡罗尔汽艇出的毛病,必须装配一个新的船底污水泵。家里要他拿去修理,还要照管菜园和在朗费尔德农场的牲口,有时他母亲还要他杀鸡拔毛。
  厄内斯特十六岁时,样子看起来比他年龄还要大。可是,他很幼稚,仍然是个孩子。他立志要实现他父母亲的“宏愿”,但一碰到困难,就心急如焚,焦虑万分。生日过后不久,他碰到一场小风波。后来他回忆起这件事,十分夸张地说那是他童年时代所遭受的最大的波折。事情是这样,有一次他和妹妹松尼外出郊游野餐。妹妹十一岁,在他的姊妹中她最跳皮。他们驾着后面拖着小木船厄瑞拉号的小汽艇卡罗号到泥湖边的克雷康洼地去玩。这个地方靠近瓦伦湖西湾末端,淤泥又多又深,四处长满又高又密的芦苇,浅水里有甲鱼、青蛙。他们一到,一只蓝色大苍鹭受惊振翼飞起,厄内斯特一时冲动一枪把它打了下来。
  他用张旧报纸把苍鹭包好丢在小艇里,然后他们上岸去弄东西吃,回来时,艇里那只鸟不见了。原来是该地巡边员的儿子把它拿走了。那男孩走到厄内斯特的小艇旁边,问那只鸟是谁打死的。厄内斯特巧妙地撒了个谎,说是别人给他的,准备拿回家去喂。男孩回家把事情告诉他父亲。厄内斯特见机不妙,赶忙回家,由于泄露了秘密,便立即动身到朗费尔农场去躲风,等候事情平息之后再回家去。
  一位相貌奇特,自称是巡边员,名叫史密斯的人不久就找到海明威的家来了。这人态度卑劣,既想讨好人,又目中无人。他一连提出许多奇怪问题,说他正在寻找一个身穿红色运动衣,背着长管猎枪,大约十八岁的青年人。葛莱丝回答说,那青年人就是她的儿子。他只十六岁,在湖那边的农场里劳动。当来人向她提出借小木船时,葛莱丝狠狠地责斥他一顿,一边叫松尼去拿猎枪来,命令那人立即离开她的家。
  “夫人,”史密斯慢慢地退出屋子说,“我倒得了一次教训。”
  厄内斯特跑到山坡那边迪尔华兹家里去。韦斯莱答应替他向那个巡边员说情,他说他认识那个人。接着厄内斯特便到查理沃克斯湖那边的伊伦顿,他伯父乔治海明威的避暑住地去。七月三十日晚,他令人不可思议地摸黑走回朗费尔德农场。他在地里摘了一些菜豆,挖了一些马铃薯,还杀了一只鸡以便他不在家时,他母亲缺菜时吃。然后又赶回伊伦顿他伯父那里。等到那件事得到彻底解决,平安无事,他才回家去。他父亲从奥克派克写信给他,要他到法庭接受陪审团的审判,要他承认自己打死了那只苍鹭。但是因为无知而触犯了法律的。厄内斯特在波恩市的法庭上对法官述说了那件事的经过。法庭判决罚他十五元。厄内斯特缴了罚金,怀着受了惩罚,郁郁不乐的心情回到农场去帮忙收捡干草。劳·克莱拉罕听了故事乐得很开心。后来他写道,“可惜当时我不在那里,你从农场跑出来,住在迪尔华兹家里时情况怎样呢?”厄内斯特把事情看得很严重。他认为他吃了官司,他是个坏孩子。在他后来的生活中,他认为巡边员是最可疑的。随着他年龄的增大,此事在他记忆里越来越明显。当他五十多岁的时候,还一本正经地对一位英语教授说,曾经有两个巡边员在密执安到处追捕他。谢天谢地后来幸亏没被送进劳教学校。他还根据这件事写了一个充满孩子气的故事。在故事中,两个巡边员喝醉了威士忌,彻夜不眠,守在温德米尔他家的门口,他和妹妹松尼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中仓惶跑到荒野去。
  一九一五年整个秋天,厄内斯特作为候补队员参加菲普非尔德轻型足球队。他们集中练习的地方离他家有三公里。每次练完足球,他总感到很疲倦,不能学习。他严格地按规定进食他自称之为——中和食品的东西,以保持体重不低于一百三十五磅。此时,他发觉学拉丁文比踢足球容易些。“拉丁文cicero叫烟斗,”他写道,“现在即使反剪双手,我也能写。”不久前,他在古代史考试中得一百分的成绩。但他仍然喜欢步行和打猎,胜于足球赛和学习。每个星期六上午他最爱好的活动之一是到第普灵河对面大草原的捕猎场去狩猎,那个地方在他家的西面大约两公里远。猎场的主人渥利斯·伊万斯经营该猎场主要目的在培殖野生动物。尤其是雉。那次他闯进猎场,第一次打死一只雉。后来他回忆起那件事,仍然觉得很奇妙。当时那只野鸡格格地叫着朝多刺的灌木丛上面飞去,乱拍乱跳猛力挣扎,接着掉了下来。他等到暮色降临才壮着胆子把野鸡带回家去。“那只野鸡又肥又大,一身肉,”他后来写道,“把鸡藏在衬衣里胸口处,它那长长的尾巴就横搁在腋窝里,趁黑沿着吉卜赛人常把大车停歇在路边过夜的泥土路(即北大街)慢慢向城镇走去。”
  一九一六年春,厄内斯特练习拳击的热情很高。他年纪虽小,身体却很高大。由于每年夏天在农场里劳动,他身体很棒。他的性格有点怯强凌弱,这是从他的拳头同别人教量的过程中产生的。有一个时候,他利用他家的音乐室作为拳击场,带一大班同学(其中有许多年龄比他小)到那里一打就是好几场。当他们的拳击练习变成殴斗时,葛莱丝就把他们赶走。于是,他们练习拳击的地点便转移到汤姆·库塞克地下室的小体育房,有时他们也在外练打。“我记得在大草原后面北尤克里德八百二十二号同厄里尔比赛拳击时,”他的亲热朋友劳·克莱拉罕写道,“厄内斯特把对方打败。”后来厄内斯特常常提起他十六岁之前向芝加哥职业拳击家学习拳击的事。他的拳路和秘诀分别从他的导师(他是这样说的)山姆·兰福德、杰克·布莱克本、埃迪·麦克哥蒂、托米·吉朋、杰克·迪龙以及哈里·格雷勃等那里学来的。课程的练习都是在象基德·霍华德或者弗伯和费瑞蒂的体育馆内进行的。厄内斯特让听他讲述的人相信,他的视力不好是被他的对手暗算的结果(如在皮手套上粘松香,松弛的带子拍打他的眼球),他还令他的听众确信他所说的是真的。在他的性格上,他有喜欢炫耀自己的一面,也有自重虚心的一面。他从炫耀自己,夸夸其谈中暗暗取乐。这样也有助于提高他的声誉,让听众相信并赞扬他是个出类拔萃的演说家。迄今没有任何资料可以证明他当时或后来曾在芝加哥学习拳击。归根到底,正是他,在五岁的时候,设法让他的外祖父相信他赤手空拳拦住一匹正在飞奔的野马。唯一能证明这一情况的是,他曾在他母亲的音乐室里,以及在汤姆·库塞克的地下室体育房和在大草原后面北尤克里大街八百二十二号汤姆的家里练习最基本的拳击技术。
  另一方面,由于他对拳击有兴趣,他抽出几个星期六上午到弗伯和费瑞蒂以及基德·霍华德等人家里观看拳击是怎样进行的。在那里,他若认真听一听老守场人讲述的情况,就可以作为新篇故事的良好素材。四月份,当他的拳击欲望达到狂热程度的时候,他最早的一篇短篇故事刊载在一张地方报纸《Tabaja(书板报)》上。《关于颜色的问题》是由一个拳坛老将给青年人讲述的一个幽默的故事。故事开头的几句话,读起来就象是厄内斯特星期六上午到芝加哥体育馆那里学来的话一样。“‘嗬,你没听说过佐·甘斯的第一次拳击比赛吗?’老鲍勃·阿姆斯特朗边说边把一只手套戴上。‘是这样,孩子,我正在给他上课的那个小伙子使我想起了毕·斯卫德。此人最会搞阴谋,我们便从中取利,’”老鲍勃接着讲起他有一次给个轻量级拳击赛做裁判。比赛的人是蒙塔纳·唐摩根对佐·甘斯——一个黑人。他断定唐摩根会赢,下了大笔赌注,并雇佣毕·斯卫德站在拳击场一边的幕布背后,等唐摩根把对方推到那个地方的时候,毕·斯卫德就用垒球拍将佐·甘斯击倒。可是斯卫德这一次却打错了人,于是比赛结束后,老鲍勃狠狠地把斯卫德整了一顿。‘你怎么搞的,要你打黑人,你却打了白人?’他恶声恶气地说。‘阿姆斯特朗先生,’斯卫特回答说,‘我得了色盲症。’”
  《关于颜色的问题》这篇故事,后来登在学校的文学小报上。这是他登在这个小报上的第二篇故事。第一篇是在二月份发表的。那是一个关于在北部森林里布设陷阱残杀别人而进行自杀的骇人听闻故事。故事说一个名叫彼尔的克里印第安人认为他的白人朋友偷了他的钱包,于是在他朋友经常往来的道路上布设了陷阱企图残杀他。后来他发现他的钱包是被松鼠拖走的,他立即飞奔前往搭救他的白人朋友。可是,已经太迟了。当他到达那里时,看到血迹斑斑的雪地里,留下了一串恶狼的爪印。两只象中世纪民歌里唱到的“大渡鸦”正在啄食他朋友残骸上的肉。彼尔震惊不已,也纵身跳入捕熊的陷阱。这就是“自然神”①的裁决,因为他不信任他的朋友。正如故事结尾时所说的,他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省得让饿狼来吞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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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北美印第安人所信仰的神。

  厄内斯特在写作短篇小说的同时,还给学校的《特拉伊兹》周报写通讯报导。他的第一篇署名文章在一月份发表,报导芝加哥交响乐团演出的实况。二、三月份他连续报导了汉娜俱乐部活动的情况。这个俱乐部是学校举办的,成员有来自芝加哥及其郊区。许多人是抱着为实现自己目的的希望而来的。但是生动活泼的现实生活更加吸引厄内斯特。一九一六年春他写了一篇很出色的报导。文章说,那年五月的一个夜晚,在自来水厂附近的一口塘旁边,有人正要跳水自杀。一个名叫里曼·华盛顿,厄内斯特的一个拳友,见状立即跳入水中将那人救上岸来。“警察局和公共社会福利服务部都高度赞扬里曼·华盛顿救人于危急之中的英勇行为,”厄内斯特写道,“在被接见时,里曼·华盛顿说,如果此事会带来什么不良后果的话,那便是我大衣口袋掉失了为书板报Tabaja撰写的笑话资料。”
  厄内斯特的爱好现在已从拳击和写消息报导转向划独木舟——乘坐大型独木舟,在月光皎洁的夜晚,沿第·普灵斯河划行。他的同伴大多数是男同学,但是有几次带着弗朗西斯·柯特丝同行。弗朗西斯现在取代了朵拉斯·戴维斯同厄内斯特相好。他是在四月份演出三幕歌剧“玛萨”的时候结识她的,当时弗朗西斯也参加了演出。厄内斯特在舞台前乐队池里拉大提琴,他的眼睛时时离开乐谱去看弗朗西斯。他的一个很有画漫画天才的朋友阿尔·东安,当即给他画了一幅一个两眼斜视的人的讽刺漫画,上面还写着:“厄内斯特正在看弗朗西斯姑娘。”厄内斯特不好意思邀请弗朗西斯去参加五月十九日学生舞会。“厄内斯特和玛丝琳一起去参加舞会,”他妈妈后来写道,“虽然玛丝琳当时还有别的约会。”但到了月底,玛丝琳、弗朗西斯、厄内斯特和哈洛德·森普逊等四人进行了象葛莱丝描述那样一次坐着很好看的独木舟溯第普灵斯河而上,到大学营附近的岸边去玩。
  前一年的步行旅行给厄内斯特带来了不少乐趣和裨益。现在,他又开始这种旅行活动。他邀劳·克莱拉罕一起,在六月十日星期六下午四点钟,学校一放学,他们便出发。他们两人都随身携带帐子、毛毯、斧子、饭锅、钓鱼用具、罐头刀、卫生纸、安全针、火柴、盐、胡椒、指南针、一只表、步程计、一叠明信片、胶布、两张地图、麦乳精、德国出产的甜味朱古力,两支羹匙,两把两用的餐叉刀,备用短袜,一盒虫鱼饵,还有同样重要的东西——咸肉和玉米粉,准备钓到鳟鱼后煮食之用。厄内斯特从银行取了七元钱作为旅途之用。
  他们乘坐的汽轮一路上不时鸣笛,全速前进,横驶过雾濛濛的大湖。这次他们从弗朗克福出发向南走,再沿着曼尼斯底河从温卡马步行到水面只有五十尺宽的贝尔小港湾。“我们在岸边一处十分适中的地方宿营,”厄内斯特在日记中写道,“河里有很多鳟鱼……在路旁打死了一条噬鱼蛇。”第二天早晨七点,他们起床出去捕鱼。“河里鳟鱼在蹦跳,”厄内斯特写道,“真是一场大战斗。”那天,他们两人共捉到四条鳟鱼。厄内斯特捉的两条鱼,分别为十四吋和十八吋长。星期二他们拔营离开贝尔港到瓦尔顿转运站去吃中饭。这是一个又脏又旧的小村落,到处有路轨。这个地方,厄内斯特写道,“象是个废品转运站”。下午他们继续赶路,去梅菲尔德。再从那里步行到河面狭窄河水深而湍急的波德曼河。他们在河里垂钓,但鱼不上钩。他们铺了又整洁又舒适的床铺。天幕低垂,他们便一早上床休息。凌晨两点,一阵大雨把他们惊醒。他们冒着雨向下游走去,来到一个集储木材的大水库。劳·克莱拉罕捉了两条两尺长的胭脂鱼。“开始,我们以为是鳟鱼,”厄内斯特写道,“后来才明白它们是胭脂鱼。”第二天上午,他们将那两条胭脂鱼同一对老年夫妇兑换一夸脱牛奶。厄内斯特写道,“那老妇人正用烟斗抽烟,她八十五岁,那男的七十八岁。他们得到那两条胭脂鱼感到很高兴。”
  他们搭火车到卡尔克斯卡,然后步行至雷彼得河。这是厄内斯特第一次见到的水流最急,可以钓鱼的河流。“一位来自芝加哥的人,在这旷野里建立一座小型水力发电站,”厄内斯特写道,“这人有条二尺长的鳟鱼。”由于毛毯没有干,他们两人只好通宵在水电站下边一个小水池里钓鱼。厄内斯特心想,黑夜里在水又深又急的河里钓鱼,真是够罗曼蒂克的了。天快亮的时候,劳·克莱拉罕在发电站里面睡觉,厄内斯特却坐在窗口继续钓鱼。篮子里的鳟鱼越来越多了。厄内斯特说,“很多人看到我们要离开感到舍不得……那里的人几乎全都走出门来相送。”这种受到别人如此欢迎和关切的情况,是厄内斯特一生中最感到快乐的典型例子之一。他们在卡尔克斯卡的伐木集材者的小饭铺吃完中饭,劳·克莱拉罕便与他分手告别,坐上开往南方去的火车回家。
  厄内斯特孤零零一人继续赶路到曼斯罗纳的一个小城镇,在那里等了七个小时,然后乘火车到彼托斯基去。为了消磨时间,在那段颇为漫长的时间里,他一旁静观着一位年龄与他相当的印第安人姑娘,后来又同一位来自阿尔巴的伐木工人谈天。他暗自思量,几个星期来他为写好故事和文章到底收集了多少材料。他在日记的背面列了一个草表:(1)波德曼的老年夫妇(2)曼斯罗纳的印第安姑娘(3)贝尔小港湾(4)雷彼得河。这时,他心里已构思好一个故事,“地点:曼斯罗纳。一个下着大雨的夜晚。人物:一个面目丑陋的伐木工人和一位印地安姑娘。伐木工人先杀死那姑娘,然后自杀。”这就是这个年轻人当时所构思的故事情节,他认为这样的想象和构思对他来说是易如反掌的事。
  在彼托斯基的那个星期六晚,厄内斯特用了七角五分钱在帕里旅店租了一个床位。第二天步行到霍托港湾。迪尔华兹一家中午招待他吃饭,晚饭在韦斯莱和卡瑟琳那里吃。雨终于停了,但天气更加寒冷。他用枪打了一只乌鸦让迪尔华兹用棍子把它竖在田里吓鸟。星期二劈了一些柴火,杀了一只鸡。后来他在霍托海湾捉了八条鳟鱼,带到迪尔华兹家作菜下饭。迪尔华兹家即将到温德米尔过夏天。但他愿意呆在自己家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可以海阔天空地想,想起在曼斯罗纳小镇上那个面目丑陋的伐木工人和那位印第安的姑娘。
  厄内斯特这次在霍托海湾停留的时间比以往久一些,这似乎说明他决定开始实行独立自主的权力。他除了和迪尔华兹家交往外,主要是与毕尔和凯蒂·史密斯。他们两人都同他们的姑妈约瑟夫·威廉查理斯夫人住在一起,姑丈是圣·路易斯医生。一八九九年他们的母亲因得肺病死去。以后他们便由姑妈抚养。姑妈在霍托海湾附近农场买了房子,让孩子们在夏天有个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场所。厄内斯特隐约地记起,从前他曾见过他们。如今他发现他们两人那样兴高采烈,聪敏伶俐。虽然他们和他相比,年龄有很大差异,但他们却十分乐意邀他一起欣赏湖光山色的自然美景。凯蒂已快二十五岁,毕尔是个大学生,二十一岁。他身材瘦削,容貌英俊,淡黄色头发滑溜溜地从头上垂下来。说话时一口密苏里口音,音拖得长长地,话里带有谐音双关语的幽默。凯蒂长相一般,是个性格率直的姑娘。头发有点象电影“小女人”中的女主角卓玛琪一样蓬松飞舞。因此,常常用纤细的手轻轻地把散搭在眼睛上的头发抹开。她有一双动人的眼睛,蓝得发绿,象猫的眼睛一样。保证你看了会相信在黑夜里她照样能看见东西。使厄内斯特感到高兴的是毕尔没有把他看成低一等的人相待;凯蒂俨然以大姊姊的身份出现。出于关心和爱抚,她乐于向他指出,他的指甲太长了,里面有污垢,而事实上的确如此。
  为了摆脱家庭琐事的纠缠,厄内斯特在温德米尔屋后院子里搭了一个给自己睡觉的帐篷,还在离家半公里的玛菲坡地上搭营。如果说他有时候感到自己已十七岁,对于家庭不应事事盲从;又假若象他在后来所写的小说和书信中所说的,他在茂密的森林里迷失了方向,失去了理智而落入尼古·波尔顿的到了出嫁年龄的女儿普鲁蒂之手,他这些内心的活动,自然对他的姊姊和父母是绝对保密,守口如瓶的。最低限度,在表面上,他可被称之为孝子,“过着完全合乎基督教父的理想生活。”如果他在文章中提到的关于他父亲对性方面的说法是可信的,那他就不能真正阐明性的问题。他在报上看到恩瑞柯·卡罗鲁由于乱搞女人而被捕时,问他父亲乱搞女人①是什么意思。他父亲回答说,“那是最可恨的犯罪活动”。可是厄内斯特还是没有弄懂。他心想“大概是一个人做了莫名其妙,希奇古怪的或令人愤恨的举动,例如用捣碎了的马铃薯泥糊在一位象印在香烟盒上那样漂亮的女人身上”。海明威医生就此事作了进一步的概括性的说明。他说,手淫会使人变成瞎子,精神错乱甚至死亡,而乱搞女人(嫖妓女)会染上花柳病。他说: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办法是不要同女人接触。厄内斯特在他文章中提到的他第一次同普鲁蒂·波尔顿调情的事,与其说是确有其事,不如说那正象他说的到芝加哥拜师学习拳击那样,只是凭自己的想象,虚构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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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mash在这里意思双关,可作“捣碎”解,也可作调戏女人解,厄内斯特的父亲说的是后者,厄内斯特理解为前者。

  厄内斯特回奥克派克升高中的时候,身高已六尺,体重一百五十磅,完全合乎条件参加轻型足球队。不久,他加入了第一足球队。但他仍是那样笨手笨脚,他只希望能当个后卫队员就心满意足了。他的脚在踢足球时同跳舞时一样的笨。因此,有关他踢球时出洋相的笑话,很快在队里就传开了。学校储藏室里所有的球鞋都不合他穿。队长高尔顿·谢普建议请补鞋匠在厄内斯特自己那双多孔系带的球鞋上打上楔子或垫子。还有当教练员第斯特卫特嘱咐边锋包抄掩护中锋谢普时,厄内斯特被派上场,谢普就感到不安,他说,“厄内斯特跑得很慢,配合会不好,和他一起打,我就打不好。”季度比赛的时候,他们队以三十五比十九胜怀特·多列多队。这次比赛,他父亲作为随队医生同行。他渴望在这次比赛中厄内特斯能取得学校代表队员的称号。他对教练员和队长说,他儿子身材魁梧,是队里最好巡边员,可是他们两人都不表态。
  一直到季度足球比赛结束,队里才给厄内斯特发了印有OP字样①的代表队员运动衫。这对他来说,真是一个很大的胜利。接着到了冬季,他成了学校游泳队队员,同时还被选为新成立的水球队队长,他更是喜气洋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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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O·P·这里代表Oak Park(奥克派克)。

  不过,写作比起运动来,他感到容易得多。“老师经常拿他的文章在班上朗读,”苏三·劳雷写道,“并要大家向厄内斯特学习。”他最喜欢的英文老师是芬尼·毕格和玛嘉勒·迪森两位。“他们两位对我很和气,”厄内斯特写道,“他们对我特别喜欢,因为我既是学校运动队队员,表现好,又能写文章。”英文老师毕格小姐身材虽然瘦小,但很结实。她最喜欢写浪漫题材和虚构的文章。迪森小姐为人“率直、诚恳,讲求实际”。厄内斯特在这个时期所写的文章,大多数故事情节逼真,讲究实效,有独创性,十分切合学校的生活和写作要求。足球比赛的高潮过后,Tabula报刊登了他的第三篇短篇故事。那是描述作者在密执安结识印第安人的事迹。文章标题为《赛比·晋安》。赛比·晋安是一条大狗的名字,它的主人叫毕利·苔伯肖,一个身材瘦长,栗色头发,样子普通的“奥杰布华”人①。这是一个有关复仇的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毕利是虚构的。一个名叫保尔布莱克·波德的印第安人坏蛋,杀害了毕利的侄子。毕利四处寻找凶手,两年过去了,仍然没有着落。七月四日那天,他独自沿着帕尔·马葵德铁路行走的时候,被人一棍子打倒在地。打他的人正是保尔布莱克·波德。此人扬言要亲手打死他和他的狗,然后把尸体丢在铁轨上让过往火车辗压,消灭罪证。可是这个恶棍万万没有估计到那狗十分精明,波德还来不及防避,潜随在他后面的那只狗,咧着嘴巴,露出厚利的牙齿向他猛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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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北美印等安人的一支。

  厄内斯特在读高中时所写的文章绝大部分是刊登在学校的《特拉佩斯》周刊上的游记。在一九一六年十一月和一九一七年五月之间,他每一星期平均写一篇以上的文章,大多数写体育方面的情况。有些文笔随和,有些一本正经。他的幽默的得意之作是在芝加哥《论坛报》上连载的《灵格·拉德纳》,受到广泛赞扬。他在十二月份发表的一篇文章,题目是:《小灵格·拉德纳急于发表文章》。但是他还没有掌握拉德纳这个人的没有受过教育所写出来的文章的文体。他的工作草率。文章是在他家三楼自己的卧房里,用一台旧打字机猛敲出来的,不加修改便送给科主任约翰·盖尔曼看。厄内斯特不大注意拼写,例如动词have变成现在分词时忘记去掉字母e再加ing。连词nor用于否定时,他总用得不妥当。在他一生中,他总是把already同all ready混淆,还认为英文里确有alright这个字。但是他在中学读书期间在写作上所表现出来的冲天干劲和敢闯精神,以上这些缺点与之相比就显得十分次要了。后来,他有句口头禅,“你写文章,可请别人替你改正错别字”。
  当冬天的冰雪融化的时候,他划独木舟的兴趣和热情又越来越浓。春假期间——一九一七年四月二日至六日,他同雷·奥尔森从伊利诺斯河划独木舟到伊利诺斯,渥太华附近的色利县的洛克·帕克。他们一边划一边互相招手称对方为当铺老板。他们在外未回,海明威医生给他妻子和大女儿写了封信,当时他大女儿玛丝琳正到俄亥俄州俄柏林学院上学。信中写道,“亲爱的葛莱丝和玛丝琳:家里孩子都很好。有三个去游泳,厄休拉在浴盆里洗澡,现在天开始下雨了,而且下得越来越大。厄内斯特有三天假,现在出去划船了。雷·奥尔森的父亲今天接到奥尔森的信,说他们出发的第二天路上遇到许多麻烦,今天只前进了十五公里,因为他们有好几次不得不水陆联运,把独木舟抬上陆地,走一段路,又再放到河里去。后来到了伊利诺斯运河又得停下来接受守卫运河的士兵检查。不过,一切都顺利。幸好他随身没有带枪枝,子弹和炸药。”
  看到那些守卫运河的士兵使他们想到美国卷入欧洲战争的情景。厄内斯特和他的许多同学一样表示愿意到战场上打仗。当要他选择上那所大学时,他和奥尔森以及威尔科森都说到伊利诺斯大学。但这仅仅是说说而已,他并没有真正申请报考该校。厄内斯特的外叔祖父泰勒在堪萨斯城里做木材生意。厄内斯特的父亲曾写信给他询问是否有机会让厄内斯特到《明星报》当随习记者。不久,泰勒回信说要到九、十月份才有机会。这是预料之中的事。厄内斯特并不在意。这时,他的思想早就飞到北密执安,准备在那里度暑假了。
  高中快毕业时,厄内斯特经受了他一生中的第二次窘境。一次,他和杰克·潘特科斯特以及莫斯曼在第·普灵斯河岸边露营。那时芝加哥报纸报导说,“有一群小偷在奥克派克和普罗威梭地区行窃。”厄内斯特和杰克在帐篷里睡到凌晨二点,突然一伙“暴徒”偷袭他们的营地。这伙暴徒边吼叫边砍脱帐篷的绳索,抢走他们的东西,向树林里逃去。杰克猛力抓住他身边的一位暴徒,厄内斯特挥斧向另一个砍去,差点砍中那人的头。另三个暴徒向他围上来,抓着他往前拖。厄内斯特拚命挣扎,那些暴徒便将他推入满是泥浆的河里。当他爬上岸来时,他才恍然大悟。原来是一场蓄谋的鬼把戏。偷袭营地的人全是奥克派克的高中学生。那天晚上这些人正在汤姆·库萨克家里举行男子交际会。会上有人提出去偷营,于是这场恶作剧就开始了。他们坐车到北大街,偷偷摸摸地穿过树林来到厄内斯特的宿营地。后来,学校《特拉佩兹》周刊报导说,“两边都讲和了,不过,这个戏弄人的骗局的制造者承认他们失败了”。这件事,厄内斯特永远忘不了。他想要是当时他的斧子真的把那人的脑袋砍脱了,事情将如何了结?芝加哥一位记者乔治·萨弗撰文称持斧人和偷袭者双方都是这场恶作剧的受害者。想要刊登在学校《特拉佩兹》周刊上的文章不提到他挥斧砍人的事是办不到的。就象上一次他开枪打死一只苍鹭一样,他又一次险些冒犯法律吃官司。想到这里不由得一紧,十分害怕。这件事在他的记忆里同第一个事故一样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到了五十岁,他还经常想起他童年时候曾经度过的一段惊险的生活,常常独自喃喃细语,他曾挥斧砍人想把对方置于死地。不过,这未免有点言过其实。是他又一次的文学夸张而已。
  毕业典礼周从六月八日开始,内容主旨健康,充满爱国热情。举行全级纪念会那天,礼堂里布置一新。台上摆着插满红、白、蓝鲜花的花篮;有五彩缤纷的长条形花饰。考虑到厄内斯特在文学方面的才能,大家一致推选他在全会上演讲。他的充满了激情有力的讲话博得了大家的赞赏,认为是这次活动的高潮。毕业典礼仪式于星期四晚上进行。开始时,全体与会者做祷告,接着唱圣歌、校歌和集体欢呼。会上有五个学生发了言,其中包括玛丝琳和爱德华。再接着是学校方面向全体毕业生一百五十人颁发了毕业证书。在这次活动中,厄内斯特始终保持着热情矜持的态度。虽然他心中有理想,但毕业后究竟做什么,他仍然心中无数。
  不久,机会来临了。第一明理会教堂,男子部主任劳德·霍特给他写了一封信。这是他毕业后的第一个机会。信中写道:
  亲爱的厄内斯特:
  我想请你花点时间同男子部年轻人谈谈。他们即将参加你过去从事的学校各项体育运动。请你告诉他们你在学校时体会最深的经验,特别是你对教会举办的学校(如主日学校)有什么感想,以及你来年准备做什么等。
  为了使你自己有所准备,同时也为了这些年轻人起见,你讲之前有没有必要作点准备?希望你认真思考,让听讲者受益,得到启发,永远铭记心中。这是你毕业后第一次公开讲话,一次好机会。来吧!小伙子,你步入这个严肃世界的时机到来了。把你所获得的好经验传给这些比你更年青的人吧。
  你忠实的劳德·E·霍特
  在会上发言的除了厄内斯特外,还有另外四个毕业生。他们发言的内容大同小异——欢呼和告别。那天星期六中午,厄内斯特把自己认为值得讲的东西毫无保留地全部告诉那些年青人,人们认为大概也是这样。可惜的是,他当时的讲稿没有留下来,因为这是他在学校受正式教育阶段的最后一次重要活动。

巨大的房间

  中学毕业后,摆在厄内斯特面前的选择是:上大学,参加战争或工作。他的父亲极力主张他到他姊姊玛丝琳学习的那所学校,奥伯林学院去念书,他一个在伊利诺斯大学的朋友路易斯·克莱拉罕也欢迎他到那里去,但厄内斯特不愿意上大学。他父亲考虑他年龄小,不同意他参军。厄内斯特自己也并不着急,因为一方面在堪萨斯城《星报》的工作要到十月份才有眉目。另一方面密执安农场里有许多农活要做。投身于那个伟大的现实的社会,看来还可以再等几个月。
  海明威医生一心想开着福特牌T型旅游车,带上玛丝琳和他两个儿子到北部去,沿途宿营。六月下旬的一个上午,他们从家里出发了。道路崎岖不平,车胎爆裂了几次。他们被迫下车填补路面上的泥坑,挖开车轮深陷的泥浆沙地。路上一共花了五天才到达厄内斯特的伯父乔治在伊罗顿的夏天别墅。第二天,他们继续赶路,车子沿着坡地快速前进,经过贝根的农场,然后又爬上坡,终于胜利地走完全程,抵达他们的目的地——温德米尔。大家松了一口气,感到十分高兴,正如玛丝琳说的那样,仿佛发现了新大陆。
  抵达后他们立即动身到湖对岸的朗费尔德农场去劳动。海明威医生雇了一位个子瘦削,长着大胡子的农民帮忙。此人名叫华伦森纳,身穿吊带工装裤,头戴沾满汗垢的宽边帽。他养几头驴子,有几架自制的用来装载石块或重物的平底木橇。他们动手拆除雇工住的小屋,搭了一个棚子,里面堆放锯屑,以便冬天来临,用来铺盖在农作物上防冻。他们还翻晒了二十亩地的稻草,把大菜园里的空地都种上菜。到了周末,厄内斯特作了一次短暂休息,到霍托海湾和查理沃克斯湖钓鱼,访问迪尔华兹一家以及同毕尔和凯蒂·史密斯重叙友情。一个叫卡尔·埃德加的单身汉经常来他们家。他爱上了凯蒂,他在堪萨斯市公寓里有一个套房,本人有份好工作,但凯蒂不想结婚。卡尔表示,如果厄内斯特到《明星报》社工作,他愿意同厄内斯特合住。
  厄内斯特渴望去《明星报》社工作。只要对方通知他,他就立即动身。他亟想摆脱家庭的束缚和压力,走出养育过他的那块狭小的天地,到外界去经风雨见世面。他在高中时所写的文章、故事和游记,仅仅是他迈进写作门槛的第一步,只是打基础而已,他需要不断学习,学习写得更加精密准确,切合实际和言简意明。对于在《明星报》社工作,他寄予极大的希望,一心想通过记者的工作来提高他的写作能力。他也希望通过同堪萨斯这个社会的接触,来丰富他的社会经验。以前,他在奥克派克的书板报Tabula已发表过文章,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扩大自己的视野,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呢?这年夏天,他走访“海湾瞭望新闻”节目编排部的经理特伦波·怀特先生,并向他请教了许多问题。怀特住在佩托基附近的特拉渥斯小海湾边上。当时他姊姊玛丝琳作为怀特家的客人刚好住他家里。怀特过去是位有名的新闻记者。不久前,辞去了《大众杂志》编辑的工作。怀特十分亲切地接待了厄内斯特,并同他进行了友好的交谈。他向厄内斯特指出,对于初学写作的人来说,最好的学习就是多多地练写。至于写作的题材,应选择自己最熟悉,体会最深的东西写。对于象厄内斯特这样年青有抱负的人来说,这一席语重心长的谈话,使他受益良深。
  现在已经有迹象表明,厄内斯特对于他父亲的命令,隐约流露出一种反抗的精神。有一次,厄休拉和森尼把节省下来的钱到梅田镇买只独木舟。厄内斯特带森尼到瓦伦村货运部去取货。不巧,那天休息不办公。厄内斯特便写了一张纸条留给负责发货的人,然后把货车门撬开,抬出独木舟把它拖运回家。对于此事,他的父亲和那位发货负责人都没吭声,这使他们感到很奇怪。他的父亲对他这种非法行为大为不满。愠火中烧,沉默不语就并非偶然的了。他父亲的是非观念很强,绝不含糊。谁要是冒犯他,便会立即引起他的恼怒和嫌恶。孩子们看到,在一些场合里,他们的父亲脸颊上的酒窝突然消失,和霭的笑容顿时收敛,伴随而来的是嘴巴绷得紧紧,眼露凶光,神情严峻得吓人。这时,孩子们懂得,他被什么所触怒了,感情正在发生激烈的变化。葛莱丝的性格却迥然相异,她具有女性的安详、平静的美德。她不轻易发脾气,发脾气时必定有什么事使她感到极度悲伤和痛心,忍受不了。厄内斯特有时候象他母亲一样,把怒气怨恨压积在心头。因而积郁愈来愈深,甚至对于冒犯过他的人,他可以怀恨一辈子。又有些时候,特别是他认为他父亲批评惩罚不当,使他感到非常痛苦的时候,他就按捺不住心头的怒火而针锋相对。在这方面有个突出例子。这是那年秋天他告诉他的朋友毕尔·史密斯的。毕尔在回他的住家圣·路易斯的路上,经过奥克派克,在厄内斯特家住了一晚。谈话中,厄内斯特提到温德米尔后院那个堆放农具的小棚屋。站在棚屋门口,前面景色全部看得清清楚楚,尤其他父亲经常走的那条通向蕃茄地的小路看得更加清楚。厄内斯特告诉毕尔,有时候他父亲惩罚他,他忍不住气就拖支猎枪,坐在棚屋门口对着他父亲的头瞄准。
  十月中旬厄内斯特乘火车去堪萨斯市,在家时积压在心头的郁闷慢慢消散了。他姊姊玛丝琳已于九月份离家去奥伯林学院学习音乐。厄内斯特不喜欢在分别的时候,看到亲友伤心流泪。他父亲送他到车站,陪他站在月台上直到火车开动才分手离去。这个情景在他脑海里保留了许多年,后来还把它写在小说《丧钟为谁而鸣》里。“他害怕离去,也不愿意让人家知道。到了车站,车就快开了。他父亲和他吻别说,‘愿上帝保佑我们大家平安’。他父亲是个十分虔诚的基督信徒。话虽简短,却情意深挚。感情一激动,眼泪不禁夺眶而出,嘴上胡子也湿润了。”此情此景使这孩子感到很难为情——“这是一个祈祷者发出来的,令人听了感到难过的声音……他父亲吻了吻孩子,向他告别”——而他“突然间感到自己的年纪比他父亲还要大,并为他几乎受不了离别带来的痛苦而同情怜悯他。”
  厄内斯特离家的那天,刚好是世界棒球联赛。芝加哥队以三比二领先。厄内斯特是怀特索克斯队的热心拥护者,他希望该队在纽约能获胜。午后火车开入侧线停车,正好在密西西比河东岸。火车从新开动时,一个卖报的人从过道里东歪西斜地走过来。厄内斯特问他棒球比赛结果如何?“怀特·索克斯,”那人回答说,“四比二”。厄内斯特高兴得跳了起来。他买了一张《星期六邮报晚报》,坐下来仔细看。不过这时火车已到达河边,他的眼睛望向窗外。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密西西比河,他原来以为河的东岸一定是悬崖峭壁。现在恰恰相反,看到的是一片平坦的农田和一望无际的长沼。不一会火车转了弯,他看到了前面的火车头,轰隆隆地拖着车箱弯曲地慢慢开进一座长长的大桥。桥下的水十分混浊,慢腾腾地向下游移动,水不象在流动,而是象慢慢挪动着的湖水,只有在桥桩地方才出现小小的涡流。此时他陷入沉思,马克吐温、贺克芬、汤姆索耶,探索者拉莎勒,快乐的费尔斯以及怀特索克斯的中场队员等的形象,一个接着一个地在他脑海里出现。“不管怎么样”,他高兴地自言自语地说:“我已经亲眼看到密西西比河了。”
  外叔祖父泰勒到车站接车,然后一同坐他开来的小汽车到华威克大道第三六○○街区,维克多大厦他的家去。大厦附近有一片整齐雅洁的草地,草地边上有修整得很好的树篱,还有高大的树木遮荫。庭园工人正在路边上打扫,清除落叶。公寓大楼是用玫瑰红色的砖建成的,房间的天花板相当高。厄内斯特的外叔祖母阿拉贝拉是J.B.怀特的女儿。怀特因做木材生意发了财,并打算让他女婿继承他的事业。阿拉贝拉的身材和厄内斯特的父亲一样,个子不高,有点胖,但很结实,动作灵敏,颇有吸引力。厄内斯特觉得她相当好看。泰勒身材略为瘦削修长,举止随便,不拘礼节。他走起路来,足下生风,性子急躁,随时可以给别人下命令。在他所有的叔伯祖父中,厄内斯特最不喜欢他。泰勒让外侄孙子在他家歇了一宿,恢复旅途疲劳,第二天便开车送他到《明星报》社去见亨利J·哈斯科尔。
  《明星报》社社址位于第十八街和第二十街之间的一八○○大道。整座建筑物有三层楼,全部是砖木结构,在这个街区算是较大的建筑。当厄内斯特从二楼的电梯走出来时,一间巨大的房间赫然出现在他面前。里面摆着成排的打字机,挤满了记者、编辑、专栏作家、评论家和体育运动作家等,办公桌一行一行地摆着。看光景既不象房内小室,也不是隔间。十月的太阳,明亮地透过满是灰尘的窗户,照射到房里的每个角落。亨利哈斯克尔是主编作家,毕业于哈佛大学。他把厄内斯特介绍给本市新闻编辑乔治·朗根,后者安排厄内斯特一份记者的工作,每周工资十五元。在乔治·朗根旁边桌子办公的是朗根的助理编辑C.G.威灵顿,平时大家叫他彼得。他是个脸色苍白,个子矮小三十来岁的人。他显得一本正经,不声不响。他曾在堪萨斯市某部队里受训,最近因心脏有毛病退了出来。他笑的时候不露声色,态度十分冷淡,与年青记者说话,总隐隐约约地带着讽刺,瞧不起人的口吻。
  那天上午厄内斯特站在威灵顿办公桌旁,显得又高又瘦,酱黄色的皮肤看起来十分健康。他目光炯炯有神,红红的脸颊上泛起两个酒窝。这年夏天在农场里劳动,使他筋骨壮健,个子长高长胖了,因此原先的衣服现在就穿不下了。他高高兴兴,对人和和气气,恭恭敬敬,爱与人交谈,取悦于人,但有点腼腆,说话时,他总把W这个字音发成L。威灵顿解释说,在应征入伍的士兵中,有许多是作为记者接受训练的。他指了指放在那大房间里的一张没人坐的桌子,表示是厄内斯特的办公地方。厄内斯特笑呵呵地走过去一屁股坐在桌子上面。在他的一生中,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成为大城市一家报社的新闻记者。他高兴极了,认为自己是鸿运当头。
  十月份的大部分时间,厄内斯特住在他外叔祖父泰勒家里。有时,同赴在隔邻的一位妙龄女郎雪莱·卡丽华约会,到外面玩,一起走过五个街口到附近的电影院看电影或观看多格拉斯演出的轻松喜剧。喜剧演员穿着乳白色裤子,戴着饰有丝绸带子的宽边帽。对于雪莱来说,演员这种衣冠楚楚,富有罗曼蒂克的形象多少能减少她那天晚上在其它方面引起她不悦的心情。原来厄内斯特那天晚上去找她的时候,不注意修边幅,穿得邋里邋遢。当他们来到剧院进口处,那里的人很多,雪莱快步抢先走在前头,不愿意让别人看到她那个样子难看的男伴。散戏后,他们来到附近一家杂货店买冰淇淋加苏打水吃,厄内斯特神情忧郁,一言不发,接着两人便友好地分手了,事情也就完结了。
  过了一段他自己认为是休整时间之后,厄内斯特搬到一个他在霍托海湾认识的朋友卡尔·埃德加那里住。卡尔在阿格纽斯街公寓租了一小套房间。从这里去《明星报》社上班比从他外叔祖父家要远些,并且只能在普罗斯特大街搭无轨电车,坐很长一段时间才到达目的地。但是,厄内斯特不怕麻烦。他认为生活在那暗淡无光的房子里意味着光明和自由的到来。这样自由自在的生活只有当他同劳·克莱拉罕一起外出步行旅行时才能相比。他有生以来还不曾有过一次离开家人亲友超过数天以上的。他同卡尔相处得很好,他称卡尔为奥德加。卡尔唯一感到不满意的是,本来大可用来睡觉休息的时间,厄内斯特却偏偏要大谈特谈“新闻界的罗曼史”。这年秋季,有一天,厄内斯特为了完成一项工作任务,下班晚了。他懒得费时间坐电车回家,便在印刷车间过夜,睡在用澡巾铺垫的澡盆里。事后他洋洋得意地向人提起他这个不平凡的经历。
  他开始接触到一些超出他年龄和知识范围的社会情况,但同时又了解到这个城市的一些内幕。“我进行新闻采访,到的地方不多,”后来他回忆道,“其中有在第十五号大街的警察局,火车站和医院总院。在十五号大街我采访了犯罪案情况。一般是小案,但也说不定,有时可能会碰上一个大案。火车站人来人往……我认识一些下等人,也结识了一些著名人物。医院总院在火车站那一头的山坡上。那里经常出问题,常常发生暴力事件。”在十一月多雾的天气里,医院窗户里的灯光就象在山坡上那杂乱无章的楼房里发出的指示灯一样。有时,甚至还隔得很远,他觉得自己已闻到“一种防腐蚀的气味”。
  他经常向在报社工作多年的记者和专业作家请教,问他们怎样收集素材,怎样写作。《明星报》社有一个文学部,专门剪辑、摘录报纸书刊杂志上的文章,搜集国内外报纸新闻资料以飨读者。给报纸写文章“就要学会写叙述句,如何避免陈词滥调,如何写得生动活泼”。青年记者还要学习文体学。有一本专门谈文体的书说,“写好新闻报导的关键是文句要简短,要以简短的段落开头,用词恰当,语气有力,作文流畅,从正面着笔”。文学部,文体学书籍以及有经验的记者,还有编辑助理威灵顿等在新闻学领域里给厄内斯特提供了知识和经验。
  可是他坐不下来,一天到晚在外面采访,找不到人。新闻编辑室无法同他取得联系,老板对此十分恼火。“我们打电话到医院找他,”威灵顿说,“对方说厄内斯特跟救护车出去了,他简直是什么地方出了事,他都要去看一看。”一天,他有事匆匆忙忙到火车站去,路上碰到一个人因出天花发高烧,倒在地上,厄内斯特自己种过牛痘,有免疫力,立即搀扶他坐出租小汽车到医院去,并建议汽车司机对该汽车进行消毒。诊治这个病人的医生一下就同厄内斯特结成朋友,他热情地款待他,滔滔不绝地向他讲述本地区的名人轶事以及在卖淫者中间盛行吸毒的情况。这时,厄内斯特虽然还未出名,但是他已作了两篇出色的报导;一是《出天花小插曲》,二是描述“一个妓女站在装饰得美丽幽雅的舞厅门口哭泣,眼看着她爱上的那个士兵正同一位穿著时髦的女舞伴走进舞厅”。
  厄内斯特现在感到要看要听的事很多,简直是应接不暇。堪萨斯城是个有三十万人口的都市,二十年前它还是十九世纪末一个闹哄哄的边远小镇。厄内斯特认为这个城市“有好的一面,也有丑的一面”。特别是从火车站到屠宰场至密苏里河这一带的建筑十分凌乱难看。不过,这个城市发展得很快。一九一一年《明星报》社从第八号大街原报社总部搬离闹市区到现在这个地方时,许多具有远见的人就预言说,位于格兰德大街的新楼房离市中心太远,诸多不便。可是,只有短短的六年光景,这一地带的空地全部建上了新楼房。伴随而来的犯罪率增加,正义得不到伸张,社会良好道德得不到支持。《明星报》一位年青的编辑戴尔·威尔逊回忆说,有一次十几个黑人被法庭提审,因为有人控告他们玩投骰子赌博。法官龇牙咧嘴地命令他们站成一行。接着判决那些个子高的坐牢五天,个子矮的罚款释放。在特韦斯大街上妓女公开地活动,有人别出心裁地把这个地方取个外号“乌德娄威尔逊大街上的廉价肉欲市场”。尽管公布法令禁止妓女在二流饭店,旅店的餐桌上拉客,但只要有人主动提出要求,便立即成交,旅店也会向他们大开方便之门。
  一位名叫里昂·卡洪摩斯的《明星报》记者——此人嗜酒、自私、好斗,最善于揭露这个城市的阴暗面。虽然厄内斯特同他交情不深,但此人的能言善辩,乐观向上以及他的潜在才能都给留下深刻的印象。每当他多喝了几杯,他的内劲外露,溢于言表。他的文风泼辣,用词华丽浮夸。尽管厄内斯特为此人的舞文弄墨而浪费了巨大的精力,禁不住感到惋惜,但对此人的黄色新闻作风还是敬佩三分。厄内斯特有一次写道,“里昂·摩斯最擅长故事改写。他脑子里可以同时构思四个故事情节,然后去打电话,电话打完了,脑子里又多了一个故事情节,接着用最快的速度将这五个故事写出来交给编辑部。肯定说,每个故事都有其动人的地方。里昂·摩斯在记者中工资最高,凡是他工作过的报社,都是这样。如果他发现同行中,有人工资比他高,他便要求提薪,否则就辞职不干。除了他喝醉了酒,否则,他从不同别的记者谈话。他个子高大,体格健壮,胳膊又长又粗,长着两只大手。他是我看到过的打字最快的人。他有一辆小汽车,是一个女人送给他的,这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一天晚上他们开车在去杰弗逊的林肯大道上,这女人用匕首刺杀他。他抢过刀子,丢出车外,朝她腭部猛击一拳,腭骨打断了,接着对她施行可怕的动作。后来,人们发现她躺在车后座上。原来,摩斯把她捆绑在车后座上,然后开着车子回到堪萨斯城。
  摩斯坐在这间巨大房间最远的一个角落里,他的桌子两边是打字机和电话机。他个子高大,远远望去活象一尊山神。厄内斯特一般与他的年龄、性格相近的人打交道的多。其中一个是来自科多的密苏里人戴尔·威尔逊。他二十三岁,正等应征加入海军。其它一些人是:乔治·华伦斯,电报编辑哈里·科尔,警察法庭记者华尔·莫里,托德·阿尔逊和威尔逊·希克思等。厄内斯特仍未脱离在中学时的习惯,喜欢孩子气地给和他打交道的人起绰号。他给自己起绰号,叫海明威斯坦和厄内斯特·达拉·曼彻·海明威。他给那个见面笑呵呵,拍背表示亲热的莫勒·史密斯取名为“小梁柱·史密斯”;把一个澳大利亚年青人叫作“樵夫塔斯曼”;把查理霍普金,一位皮肤黝黑的奥克拉门人称为“胡普”;把一位戴着厚玻璃近视眼镜,名叫哈里·哥德弗雷的编辑称作“忧郁的希伯来人”;把一个矮胖的喜欢打扮的爱尔兰人叫做“可爱丽奥”。厄内斯特曾因保护这个人不受人欺负而发生了一次事故。事情是这样,一个星期六晚,他们在第十七号大街一家小餐馆吃完晚饭,一个气势汹汹的卡车司机走上前来拨弄丽奥的领带,欺负他。厄内斯特猛地一拳击过去,一下把装着纸烟的玻璃厨砸烂了。他的手被碎玻璃刮出了一道很深的口子,后来用绷带扎上。为了此事,他好几天感到很得意,他虽然有点傲慢,也有点吹牛,但在威尔逊看来厄内斯特的性格基本上是羞怯的,因为每当他同他的记者同事开玩笑时,他总是笑容满面,眼睛眯眯地闪烁着欢乐的光芒。
  他在堪萨斯市生活的时间虽然不长,可收集的创作材料可不少。后来他把这些材料加以整理,作为三篇作品的素材。第一篇讲述一位爱尔兰的警察开枪打死两名抢劫香烟商店的匈牙利人。第二篇写一个城市的政府公开支持两家秽淫的舞厅。在那里舞女穿着肉色透明紧身衣在厅里过道扭跳,让观众观看欣赏。一个思想原是健康的人,由于参加了这种庸俗舞会,竟堕落到酗酒、吸毒,最后免不了一死。三篇作品中,最好的一篇要算《先生们,愿上帝赐给你们欢乐吧!》这是一篇有关圣诞节的讽刺故事。说某医院里有个患神经病的青年病人。此人自认为对上帝不够虔诚而受到惩罚,蜕变为女性,两个实习医生对这个病人的病症,诊断有不同看法,因而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厄内斯特除了决心学习写作之外,主要的兴趣就是谈论战争,以及考虑如何参加这次战争。他的父亲仍然反对他去参军。另外,他的眼病似乎使这个问题成为纸上谈兵。”我们都象母亲,眼睛有毛病,他在给他姊姊玛丝琳的信里是这样写的,“不过,即使这样,我还是一定要到欧洲去。我不能因为眼睛有毛病,就放弃我参军到欧洲去的愿望。”不久,他从一位堪萨斯城青年赛奥多·希龙贝克那里打听到如何参军到欧洲去的情况。此人在厄内斯特到《明星报》社工作一月之后,才到报社来的。赛奥多现年二十二岁,长着一头黑发。他身上最突出之外是他那只假眼——玻璃眼睛。一九一三年他在康涅尔大学念书。一九一五年春天,一个高尔夫球击中了一棵树干,猛力地弹射回来,不偏不倚正好打中他的眼睛。眼睛受伤后,不能再学习,他被迫离开学校。一九一七年夏天他应征参加美国陆军。并派他到法国开救护车。在那里工作了四个月。他讲起自己在欧洲生活的那一段情况,真富有传奇色彩。不过他建议到欧洲去春季比冬季好,因为冬季里雨水多,路上坑坑洼洼尽是水。圣诞节前夕,他和赛奥多一起同威尔逊·希克斯约定,过了年,他们将尽可能快地向红十字会提出申请,到欧洲战场上开救护车。海明威医生无可奈何地收回自己的成见。在这三人小组中,厄内斯特年龄最小,在即将到来的横渡大西洋当中,他将难以控制自己的童心稚气。
  他搬离了卡尔·埃德加的公寓,住进附近一幢老式房子阁楼上的一间又阴暗又窄小的房间。一天晚上,时间太晚了,他便邀赛奥多到他家去住。他们坐着电车通过积满白雪的街道,爬上小阁楼。时间已是凌晨一点,赛奥多困乏得很,恨不得立即躺下便睡,可是厄内斯特却拿红葡萄酒和勃朗宁①诗集,边喝酒边高声朗诵诗句。凌晨四点,赛奥多醒来时还看到他仍在喝酒吟诗,神采奕奕,容光焕发。第二天他照常工作,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他精力充沛,有使不完的劲,而且在赛奥多看来,厄内斯特的天才刚露锋芒。他写道,“我们这些凡夫工作一做完便准备去玩或睡觉,可是我们的天才,厄内斯特又开始了他新的工作。”的确,他在《明星报》社的六个月工作,仅仅是他朝那通向更高地位的道路迈出的“第一步”。但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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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勃朗宁(1806—1861),英国著名女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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