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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视转播费,火中的栗子


  在欧洲,足球职业化在本世纪2O年代就开始了,但足球真正成为一项产业,则是在电视普及之后。可以说,当代足球产业的形成是以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前提的,没有电视的产生和普及,就不会有今天的足球产业。
  一方面,电视的出现“放大”了足球场地,“拉近”了广大观众和绿茵场之间的距离,使本来最多可以容纳几万人在第一时间内看到的比赛变为可以由几亿人一起欣赏,极大地方便了球迷,也推动了足球的普及。
  另一方面由于足球比赛的收视率高。也使得足球俱乐部在广告、赞助和从电视转播权上获得巨大收益,借以维持足球事业的发展。
  因出让电视转播权而获取的电视转播费是国外足球俱乐部的举足轻重的财源之一,许多俱乐部的电视转播收益已占俱乐部总收入的3O%左右。然而非常遗憾的是:在国内,俱乐部的电视转播权还几乎是“无偿”地被各电视台使用着。
  足球俱乐部大多出现亏损,在很大程度上,与不能获得应有的电视转播费有着密切的关系。足球界和电视界的人士在心里都明白这是一笔俱乐部原本应该获得的利益,但是因为历史和国情的原因,它还是烫手的“火中的栗子”。
  从历史上看,报纸、广播、电影、电视几大媒体一直与足球运动和足球产业的发展紧密相关。电视作为一种新型媒体,为足球运动的发展推波助澜,并且自己从中获利;同时又以电视转播费的方式,为足球事业的发展提供大量资金。随着时间的推移,电视已经成为与足球产业相关联的最重要媒体。
  在电视产生以前,人们一直在想方设法争取在第一时间让更多的人知道足球比赛的情况。
  在本世纪3O年代无线电广播出现以前,报纸曾经是鼓励和宣传足球运动最重要的媒体。
  无线电广播出现以后,使人们产生了不小的震动。有人担心这种神奇的信息传播手段会养成人们在家里收听比赛实况转播的习惯,不再去球场看球;报纸的经营者们则担心收音机的出现会影响报纸的销量。现实很快消除了人们的这种担心。在现场看球和通过媒体欣赏球赛毕竟不同,该去球场看球的人还是去球场看球。同时好处也出现了,那些原来没有机会看球赛的人现在也可以听到比赛实况:从盲人和住院的患者到远郊的乡村农民。
  1927年1月22日阿森纳队和谢菲尔德联队之间的足球比赛的无线电广播,是历史上第一次对足球比赛的无线电广播。
  1929年在普茨茅斯队和博尔顿留浪者队之间展开的足协杯决赛,人们采取的是另外一种办法。由于无线电转播无法介入,人们在球场与公园之间铺设电缆,用高音喇叭转播解说员的解说,结果有1.2万余人拥进南海公园,付费收听了实况转播。
  因为有太多的人关心自己心爱的足球的命运,而能获得入场亲眼观看比赛的人又实在太少,人们想出各种各样的办法让那些无法入场的人们在第一时间知道比赛结果。比如在场外设一个大台子,台上是巨大球场模拟图,球员以“数字”牌代表,一个人用木棍推着“数字”按照场上的局势变化而移动。这种方式有点像中国象棋比赛时的模拟大棋盘。
  在最早的时候,英国酒吧的老板每逢赛季都要用粉笔在黑板上记录下各队比分的进展情况,信息往往使用电话甚至信鸽来传递。
  3O年代,在收音机尚属奢侈品的时候,欧洲和南美总会有一群群的人聚集在公共广场,收听对重大赛事的无线电广播。
  3O年代的电影新闻中不会没有足球比赛的报道,否则将会被视为不完整。但是,广播对于广大不能亲临赛场的球迷来说仍然是最重要的。
  电视产生之后,很快就被应用到足球比赛的转播上。
  5O年代,在工业和经济发达的英国,球迷们可以通过电视来看足球比赛的实况了。
  1996年世界杯时,足球比赛的实况就可以跨洋传送了。
  与此同时,传到电视观众面前的画面质量也有了很大提高。
  6O年代中期有了慢镜头重放技术
  几年以后,彩色技术得以发展。
  7O年代以后,空中全景摄像技术发展起来,不仅能采集到密集的场内观众的图像,而且能忠实地记录球员和球迷的细微的面部表情。
  8O年代屏幕分割技术和多摄像机的应用能够从多个角度重复播放射门镜头。此时已经发展了录像机技术,并使其成为一个新的市常当时的足球比赛都有多架摄像机在场,因而从技术上讲可以制作出一种5O分钟的录像带,记录下某一天或某一星期全世界最精彩的足球瞬间,或者是某个国家最精彩足球赛实况。
  足球比赛在6O年代成为收视率最高的电视节目。随着收视质量的提高,即使是刮风下雨,电视也能收到令人满意的图像。
  而摄像机也趋向便携式和广角拍摄。因而电视台的足球节目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受欢迎。
  对于原来那些不能亲临现场,只能通过道听途说获得消息的人而言,电视让他们亲眼目睹了优秀球员的绝技和伟大球队的表现。
  电视的无所不在减少了足坛早期盛行的暴力和欺诈之风,它不仅将赛场上最精彩的瞬间带给无法亲临现场观看比赛的人们,而且对于那些黑白照片和报纸专栏只能部分记录的现场卫行,电视也能一览无余地展示在人们面前。全世界的观众都切实地看到了马拉多纳的奇迹,而像马休斯这样“前电视时代”的人物却仿佛是神话一般。
  随着电视技术的发展和电视转播在球迷中日益深入人心,电视转播权成了足球产业的“新金矿”。
  在8O年代以前的欧洲,电视台都是在国家控制之下,各个频道如果允许播放广告的话,在性质和时间上都有严格的规定。
  许多足球官员仍然担心现场直插足球比赛会影响赛场的上座率,因而对电视转播的比赛数量加以严格的限制。转播费所得实际上也只是名义上的,这和我国现在的情况差不多。
  私有频道的竞争改变了这一切。
  为了获得某场球赛的转播权,电视台会付给足球管理机构比原来多得多的费用。8O年代早期开始,企业家们便在最新科技的武装下,为了他们的商业利益,向国家对媒体的垄断发起攻击。
  那时的西尔维奥·贝鲁斯科尼还是意大利的一名企业家,他在1981年赢得了对在乌拉圭举办的杯赛的转播权,这是对意大利广播事业局的电视垄断的第一次冲击,也是贝鲁斯科尼用私人第五频道发展意大利足球的开始。
  1977年,法国足球从国有电视台获得的比赛转播费约为1O万美元。1O年后,由于两个电视频道的竞争,使这个数字增长到1亿美元。
  根据《世界足球》杂志的一项调查,在西班牙从1993年8月1日起的十二个月内,电视台共播放了899场足球赛,其中512场是现场直播。两家国家电视台同两家私营电视台、一家付费闭路电视台进行竞争,此外还有一些地方电视台加入竞争行列。尽管电视中的足球比赛已近饱和,但是到现场看英格兰超级联赛和德国联赛的观众人数却在不断增多:德国联赛1994~1995赛季的每场平均观众人数达3O261人,几乎是6年前的两倍。
  电视的介入对足球产业的影响是多方面。
  首先.电视使足球的影响成倍扩展,而这种成倍扩展,正是足球产业形成的必要前提条件。
  其次,电视足球节目吸引了大批以前从未涉足足球运动的观众,使他们从非球迷转变为球迷。这样,就使数以万计的电视观众和球迷成为足球市场潜在的“构成元素”,为足球产业的形成创造了极为雄厚的购买潜力。
  购买潜力的出现对于足球产业的形成是至关重要的,它从两个方面为足球产业的形成奠定基矗其一是足球运动产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企业意识到这种购买潜力的存在,便开始大规模投资,赞助有影响的俱乐部,购买广告权以及对适合球迷口味的产品进行研究与开发。其结果就形成了多重良性循环:足球俱乐部因为有了巨额资金而不断提高球队的质量,球队质量提高又提供更多的精彩的比赛,精彩的比赛会吸引更多的观众,许多观众成为消费者。与此同时电视台因为有了高额的广告收入,又能播出更多质量更高的体育节目,从而使电视本身的影响力更大,意义更深远;而消费者有大量适合自己口味儿的足球比赛和电视足球节目可供观看,对足球的兴趣越来越大从而使足球及相关产业的市场也会越来越大。
  足球场面宏大,对抗性强,变化多端,悬念丛生,场上场下如同潮涨潮落,国际足联秘书长布拉特将其称为“一种理想的电视运动”。正因为这样,各国的电视台才会不惜人力、物力,不辞辛苦地转播世界杯赛、各洲杯赛、各国联赛……。
  1954年电视第一次介入在瑞士举行的第五届世界杯赛;1986年墨西哥世界杯,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电视台前往转播,电视观众达13O亿人次;199O年意大利世界杯,转播的国家和地区为166个,电视观众翻了一番,有26O亿人次之多;到了1994美国世界杯,有188个国家和地区转播,观众为321亿人次。不仅仅是比赛,就连在卢浮宫进行的1998年法国世界杯预赛的抽签仪式,通过卫星观看现场直播的观众就有近15亿人。
  足球在各国电视体育节目中的比重不断增加。比利时电视台足球节目的时间约占整个体育节目的一半;西班牙、德国超过4O%,英国突破了3O%。有重要足球节目转播时,许多城市几乎是万人空巷,人人都守在电视机前津津有味地观看电视转播。
  电视台转播足球节目为他们带来了巨大的广告收益,因此作为“足球节目源”的所有者有理由以转让电视转播权的形式与电视台分一杯羹,这是俱乐部获取电视转播费的理论和实践依据。但是只有通过电视台、电视公司之间的竞争,俱乐部才能获取自己的收益。正是在这种竞争中,俱乐部获得的利益越来越多。电视转播权给职业足球带来了大量资金。
  1994年世界杯赛足球赛在足球并不怎么热的美国举行,国际足联和组委会还依然把电视转播权卖了9000万美元。到了1998年世界杯在经济形势大好,足球普及程度又高的欧洲国家——法国举行时,国际足联将转播费预定为1.8亿美元,但到了1995年1O月,国际足联突然提出涨价,电视转播费一下飚升至10亿美元这一天文数字,可见电视转播权的含金量之高。
  各国足协纷纷变卖转播权赚钱。意大利足协本来不允许电视台直播国内甲级联赛,但为了克服财政困难,终于在'93~'94赛季开禁。于是,各俱乐部均获得大笔收入。
  意大利数不清的电台和1000多家电视台都要围绕足球比赛绞尽脑汁来编排节目吸引观众。谁家节目最有魅力、观众最多、影响最大,则广告费就最昂贵。也就越能在你死我活的竞争中出奇制胜,兴旺发达。'95~'96赛季泰莱比乌杜埃电视台出资电视转播费3400美元,出资额之高令人惊叹不已。泰莱比乌杜埃电视台已是第三年直播现场比赛,观众遍及全国。电视台尽管支付了巨额转播费,然而生意越来越兴隆,广告费越收越多,早已腰缠万贯。足球不仅是娱乐,而且是整个社会商品的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意大利,联赛的转播费每年到达13亿法郎。
  1994年,德国足球电视转播收入接近1.33亿美元,占德国足球联赛营业额的4O%。
  在法国,从各地电视转播费可以拿到11亿法郎,单是国家足球联盟(法国联赛和联盟杯)就可拿到8亿法郎;这些钱都是由各个电视台支付的。
  英国足球可获得3O亿法郎的总收入,默多克的付费频道为英超联赛签订了为期4年转播合同,总值达54亿法郎。
  超级联赛和默多克电视台结盟使两者都得到了极大的利益。签约之前默多克的天空电视台一直处于财政亏损状态,当时还在英国独立电视新闻公司的格雷格·代克曾发誓“卫星电视台一出世就把它勒死”,但现在,不仅在电视台扭转了亏损局面,而且英格兰的超级联赛也蒸蒸日上。由于默多克势力的影响,世界上许多足球运动员已被吸引到了英格兰去踢球,英格兰足球市场也呈现出极其火爆的局面。电视转播权已经成为英格兰各俱乐部与私人赞助、票房收入并行的三大收入之一。1992—1993赛季,天空电视台为购买超级联赛的独家播映权,向英格兰足协支付了3.O4亿英镑巨额款项,英格兰足协除保留一部分作它用外,按照一定的规则将它分给了22个超级俱乐部。
  落在后面的西班牙也赶了上来,西班牙联赛为期6年转播权以1OO亿法郎的价格被一家电视台、一个新闻团体和一家银行组成的联合体买断。
  我们再以一衣带水的领邦日本为例:1993年以前日本联赛的转播费只有3O万日元;而1993年职业化以后,全国转播费高达1000万日元(一场比赛的转播费),一下子提高了3O多倍;1994年在此基础上又涨了一倍,为2000万日元,数目非常惊人。
  面对西方足球俱乐部令人垂涎的电视转播收入,中国的足球俱乐部只能啧啧咂舌。
  中国的电视界与足球一直有着密切的“互动”关系。
  中国足球进入职业化以后,以中央电视台为首的电视界对中国职业足球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一直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轻易不进行“钱权(电视转播权)交易”,一直在不需支付任何转播费或者只支付“象征意义”转播费的情况下,使用着足球俱乐部“足球比赛资源”。
  在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的初期,甚至还出现过“头脚倒立”使用电视转播权的情况。
  1995年末,在辽宁足球(股份制)俱乐部成立之时,中央电视台以属下的一个公司的名义入股辽宁足球俱乐部,在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中占有1O%的股份。按辽宁足球俱乐部的注册资金3000万来计算,10%相当于300万人民币。这300万并不是资金投入,而是以辽宁队转播主场比赛为交换条件的。
  如果按15场计,那么就等于每为辽宁队转播一场比赛,收取辽宁足球俱乐部2O万元人民币。据说当年中央电视台并没有全部转播完“约定”的比赛场次,所以“股权”是否依然存在就不得而知了。
  中央电视台是应邀“入股”,而且是在为“十冠王”辽宁队降入甲B后成立中国第一个“股份制”足球俱乐部摇旗呐喊,其目的不是“索缺而是‘’支持”。“以权换股”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这种作法毕竟不符合国际上足球转播权的惯例,恐怕在国际足球职业化史上也是“可圈可点”的。
  当年,新生的职业联赛确实需要中央电视台的转播来进行扶植,但5年过去了,中国职业联赛已经初具规模,中央电视台显然更需要通过直播甲级联赛来提高收视率和吸引广告客户。在这种情况下,依然坚持5年以前的近似无代价转播的模式显然就不够合理了。
  实际上,在电视转播权上似乎也有一点日子。
  比如,中央电视台与中国足协签订了电视转播权协议,以给付2分钟广告时间的方式支付电视转播费。但是,由足协分配给各足球俱乐部以后就显得太少了。
  另外,少数几个省份的电视台也开始向当地俱乐部支付转播费。比如,武汉雅棋足球俱乐部每年可从武汉电视台获得120万元的电视转播费收入。前卫寰岛队从电视台拿到的转播费为6O万元,但这点钱对于俱乐部的总支出来说只是九牛一毛。而且并不是所有的俱乐部都能够享受这种待遇的。
  目前许多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财政拮据,处于嗷嗷待哺状态,他们确确实实需要电视转播权这笔收入来缓解他们的财政状况。
  如果按照欧洲足球俱乐部电视转播费收入占俱乐部总收入的3O%计算,按现阶段甲A俱乐部平均年总收入1500万元计算,每个足球俱乐部可获得700万元左右的电视转播权收入;甲B俱乐部平均年总收入1000万元计算可获得50O万元的收入:如果俱乐部按照以上标准能够获取电视转播收入的话,将会使某些足球俱乐部的财政状况有很大改观。
  即使这样,全国14个甲A足球俱乐部和12个甲B足球俱乐部获得的全部电视转播的总和也不过就是1亿5千万元人民币左右。
  这笔钱还不及1996年“中国标王”山东秦池集团购买中央电视台天气预报前全年每天5秒钟的广告费用。
  近几年在中国企业盛传“企业为电视台打工”的说法,不论其正确与否,套用一下,似乎足球俱乐部也在为电视台打工。
  其实,不论是中国足协领导、电视台的体育新闻工作者,还是各足球俱乐部的颂导人都知道电视转播权对各足球俱乐部来说是一个重要的金矿。但在目前的“国情”下,这个金矿犹如“火中的栗子”,要大面积开采还是有困难的。
  1998年末,似乎“火中取栗”的时机已经到来。
  一、1998年末,许多投资足球俱乐部的企业难以抵抗巨大的财政负担,纷纷要退出足坛。大连万达和武汉雅淇俱乐部在足球联赛尚未结束就已经拉开了“易帜”的序幕,这导致人们的目光集中在俱乐部为什么亏损这一问题上,自然也会扫描到那些足球俱乐应该得到而尚未得到的收入上,首当其冲的就是电视转播费。近日,国内许多报刊已经在开始探讨这一问题,使之可能成为一个新的新闻焦点。这将会形成一种道义上的压力。
  二、国内电视台的竞争日趋激烈,会导致有的电视台争先“抢购”电视转播权的情形。这种竞争的压力有可能迫使电视台向足球俱乐部屈服,开始正常支付电视转播费。
  传统的体制、雄厚的财力、丰富的频道资源和优秀的人才支撑起了中央电视台这一国际级电视广播大厦。其覆盖人口达近1O亿人,每年有数十亿人民币的广告收入。体育专业频道的设立保证了节目播出的时间,大批优秀人员注入提高了整体水平,使其在国内的体育节目的播放一直处于统领地位。
  目前,这一地位已经受到来自国内地方电视台的挑战。
  截止目前,我国已有县级以上无线电视台1000余家、有线电视台近1500余家、教育电视台1000余家。而且多数省级电视台已经上星,中国的电视台已经形成“天罗地网”的局面。
  一个上星的电视台就象一个“准全国电视台”,覆盖率越来越高,影响超过一个省的范围。这就导致电视台之间跨地区争夺观众、节目源和广告主。其中在体育节目源——购买国外体育节目转播权上竞争尤为激烈。
  据说中央电视台在各省电视台大量上星以后,已经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
  省级电视台毕竞是地方电视台,其实力无法和综合实力雄厚的中央电视台相比,因此省级电视台走上了联合之路。走这条路看起来还是十分有效的。
  正在全方位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中国电视界也在逐步打破以往的中央电视台大一统的局面。
  北京、上海、广东等几家地方电视台两年前就开始以共同出资、共同使用的方式联合购买国外体育比赛节目的电视转播权。
  从泰森出狱首返拳坛,89秒击败麦克尼利,第二战轻取马修斯,1997年6月29日狂咬霍利菲尔德等拳击比赛都是由上述几家电视台共同购买电视转播权然后播出的。除此而外还有羽毛球世界锦标赛、中国国家队远征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1997年丰田杯足球赛……也是上述几家电视台的杰作。
  由于这几家电视台联合购买的是独家转播权,因此中央电视台就无法播放上述比赛的实况。
  购买国外的电视转播费虽高,但分摊到各家电视台头上的数字还是可以承受的。由于热点赛事随片广告价格昂贵,甚至有些电视台还可以分获得丰厚的利润。
  北京、上海、广东等几家地方电视台在购买国际赛事转播权时采取的是价格竞争策略。
  7年前,中央电视台转播泰森的比赛每场出价在3000美元左右,7年后,泰森的经纪人唐·金将比赛卖给中国省级电视台的价格高达2O万美元;“丰田杯”以往卖给中央电视台的价格不过是8000~1  美元,去年已被地方电视台抬高到了3  美元;亚特兰大奥运会后的世界女排大奖赛,地方台的出价高于中央台10倍以上。地方电视台就是靠这种联合起来的方式来打破国外比赛独家垄断局面。
  最近传说中国教育电视台准备开办体育频道,并要购买中国足球甲级联赛的播映权,这无疑给其它电视台形成了巨大的压力。激烈的竞争,直接的结果就是导致大家都按市场经济的规律来办事。
  三、各足球俱乐部也在想方设法获得他们应该得到的电视转播费。有的俱乐部这种努力前一二年就开始了。
  北京的国安足球俱乐部率先在争取电视的转播费上作出了自己的努力。
  1996年12月6日,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与北京有线电视台签订协议,北京国安俱乐部将'97甲A职业联赛“国安”的独家转播权卖给北京有线电视台。根据协议北京有线电视台将可以现场直播北京国安的全部22轮甲A联赛。转让价格是200万元人民币。而1996年他们从北京电视台得到的广告时间,仅为6O万元人民币。
  北京有线台与北京国安俱乐部的合作是由北京印象广告公司促成的。出于商业目的,也出于对中国足球的关心,北京印象广告公司决定出资购买北京俱乐部的比赛转播权,并有意委托北京有线电视台转播。
  最后,三方会谈达成协议,并分别签订合同:其中北京印象广告公司与国安俱乐部签订的合同为期三年,总值为720万元人民币,首期200万元已经立即划入国安俱乐部帐下;作为传播媒体,北京有线台体育部与国安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合同。
  北京有线电视台在12月10日的节目中宣布此事不久,中央电视台首先作出反应,声明“此协议无效”。随后不久,中国中协发布了《关于切实执行〈甲A联赛协议〉、〈足协杯协议〉中的有关电视报道条款的通知》,间接地否定有线台与北京国安俱乐部签订的协议。
  该通知指出:“只有与中央电视台合作,并经中央电视台授权的地方电视台,才拥有甲级联赛、足协杯赛和当地比赛的现场报道权,俱乐部不能将这一权利出让给其它机构或单位”。并明确表示:俱乐部可以从比赛转播权中获益,但只能与获得中央电视台授权的地方台合作,协商。
  中央电视台体育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有线电视台无权买转播权。1994年我们通过广告时间与中国足协换来报道权,协议有效期一直到1998年12月31日止。甲A转播权在我们手里,地方则只有受委托给我们传送信号才拥有转播权,在北京地区,委托的是北京电视台。”
  北京有线电视台体育部负责人对此说法不以为然:“传输电观信号不等于转播权,中央电视台可以委托某家地方电视台为其传送信号,但这家电视台并没有权力进行转播,中央电视台以为自己当然拥的转播权缺乏逻辑……”。
  一时间,关于转播权之争闹得满城风雨,沸沸扬扬。
  1997年1月6日,北京有线电视台体育部与北京印象广告公司同时收到北京国安俱乐部的传真,传真上称:“……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提出解除合同……”这是一个可以想象到的结局。
  1997年国安甲A联赛的转播权仍然归属了北京电视台。
  对此结局,有关方面反应不一。
  俱乐部是竞争的受益者。因为俱乐部可以向北京台争取优惠条件,估计国安的收益也能超过20O万元。但国安俱乐部负责人坚持认为:转播权通过市场解决是好事,这增加了俱乐部的造血功能。
  有线电视台方面则愤愤不平:“转播权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你不转,有人转,一家电视台包打天下的日子早该一去不复返了。”
  在中国足协的有关文件中,也有如下内容:“根据《国际足联章程》,中国足球协会及会员协会、会员俱乐部在足球比赛中,拥有通过电视或广播直播、缓播或选播的权利。”“比赛的播送权由主办该项比赛的中国足球协会及其会员协会、会员俱乐部按协议转让,只有获得转让的单位,方可制作比赛的电视或广播节目……。
  如果各足球俱乐部采取某种方式的联合,将会给电视台以巨大的压力。
  因此可以看出,电视台向足球俱乐部支付电视转播费,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至于如何支付、支付多少,只是一个技术性问题。
  在足球俱乐部获取电视转播费时,还存在的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由足球俱乐部,还是由本国足协控制转播权的问题。在欧洲足坛,这种斗争一直存在。
  1997年,备受欧洲足坛关注的荷兰菲耶诺德等三个足球俱乐部就电视播映权归属问题状告该国足协一案有了结果。阿姆斯特丹市高等法院作出判决:本国各地方足球俱乐部有权自行签订有关本球队赛事的电视转播权合同。这样,荷兰皇家足球协会一向拥有的转播权作为特权被废除了。
  荷兰高院的这一裁决引起了欧洲足联高层人士的关注。一些大名鼎鼎的顶级俱乐部则明确表示欢迎这一裁决。他们认为足球运动发展的潮流会迫使全国足协迟早响应荷兰高院的判决,一旦时机成熟,这些财大气粗的俱乐部就可以通过转播权的独立谈判,即可以获得比以前更高的经济利益又可以争得更多的其它权利,以挣脱本国足协的摆布。
  格拉斯哥流浪者队是最早响应荷兰高院裁决的俱乐部之一,他们将照葫芦画瓢。待苏格兰足协与英国天空电视台的合约期满时,他们将单独把自己的比赛转播权向欧洲各大电视台、广播公司招标,谁出资高,就卖给谁,苏格兰足快无权参与。
  促使这些强队“婚变”的最大因素是众多媒体的高额利润的诱惑,以及各国足协在电视转播费上的分配不公。他们希望早日独立出来,争取到自己的最大权益。
  西班牙的一家有线电视公司去年以来一直期望能与各队而不是同足协商谈1998~1999赛季转播权的问题。他们非常自信他认为,受高额利润的支配。各队抢吃蛋糕的现象很快就会出现,而他们的目标就是摸清各队的底价,为后面具体工作打好基矗事实上,各国足协与电视广播公司现在的转播权的合同价格已经高得吓人。
  在这场风波中,现代足球发祥地英格兰和近2O年联赛最为成功的意大利反而显得比较平静,尤其是他们的联赛中的所有参赛球队至今都无人表示要另起炉灶。专家分析认为,英格兰超级联赛和意大利甲级联赛的情况比较特殊,由于他们的整体实力强,加之经营有道,他们在现阶段还没有必要分散游击另找买主。而目前他们所出售的转播权的价格以及分配方案,大小俱乐部均感满意。倘若他们各自行动,未必能得到现在已经得到的天文数字。
  据分析,该裁决不仅使欧洲各国足协受到冲击,而且还包括各足协下属的小俱乐部。由于他们没有足够的筹码与电视商讨价还价以争得一个更有利可图的新合约,这些势单力薄的球队有可能成为电视商人任意宰割的对象。假如费耶诺德队单独与电视广播公司签订新合约,每周重点播放他们的比赛场次,那么其它球队的比赛转播自然会受到冲击。随着收视率的下降,这些球队更不容易引起转播商的关注,于是便会产生连锁反应,贫则愈贫,富则愈富。
  欧洲国家关于由足球俱乐部,还是由本国足快控制转播权的争论,已经在国内各俱乐部领导人的心中打上了深深的印记,是不是在国内也会引起同样的问题,将是给我们留下的一个大悬念。
  就在'96~'97赛季在欧洲各国普遍开展之际,1996年9月3日,在法国发生的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坐在起居室的扶手椅上看足球比赛的愿望正向人们招手。只要一台电视机同法国的卫星频道联网并交上5O个法郎,就可以看到在当天进行的法国甲级足球联赛的实况转播。
  采取数码传输方式进行,使电视直播进入一个新时代。
  采取数码转播方式与传统直播方式的最大区别在于;以往,观众只能从电视上观看电视台选定某一场比赛;而现在,观众可以选看每天多场联赛中他最喜欢看的任何一场,或者在全部1O场比赛中来回选择观看。
  与此同时意大利电视巨头贝鲁斯科尼也宣布要在自己的电视台转播本赛季足球联赛中提供类似服务,但意大利电视观众只能在两场比赛中进行选择。
  数码传输技术还使得观众能够观看多种图像资料,并能够在特定的时间内观看电视重放。所有的用户只需要一个数码信号接收器、一个卫星天线和一张专用卡即可观看此类电视转播。
  这套设备大约需要35O美元,用户每年的费用为8OO美元。
  数码信号新技术的引进,产生了它是否会影响球场上座率的问题。很多人相信,新的技术同过去进行的电视直播一样,都会对比赛起促销的作用,吸引更多的观念走进球常国际上通过采用新技术开辟的新的经营方式,会不会在国内也带来一种足球电视转播权上的变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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