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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扶摇直上的转会费用


  在企业的老板们走进足球俱乐部的大门以后,超出他们想象的不仅是在收人经营方面的艰辛,在财务支出方面,他们更是遇到了两个“没想到”。
  第一个“没想到”是队员的转会费增加得如此之快,数量如此之大,今老板们瞠目结舌。
  第二个“没想到”是球员、教练的工资、奖金增长迅速,最高的已接近天文数字,让老板门难以承受。
  职业足球俱乐部成立以后,球员转会迅速市场化。球员的价格的确定变得很简单,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一切。具体操作就是:俱乐部看好了哪个球员,就要和其所属俱乐部谈价。通过要价、还价、侃价、定价的过程,价格谈得拢就卖,谈不拢就算。
  多数队伍为了保成绩,急需人手,于是只能忍气吞声,高价成交。
  优秀球员数量少,这是中国的国情。因此,必然要引起国内球员的价格飞涨。
  首先,我们看一看国内球员转会价格变化的情况。
  在中国的转会市场,球员价格不断见涨。
  1995年,转会市场的弄潮儿黎兵转会以64万元首开纪录,他的伙伴马明宇的身价则是42万元。
  1996年甲A新贵松日队以12O万元的高价买走了年事渐长的高洪波。
  1997年,郝海东以22O万元天价转会大连万达。另一位锋线杀手高峰的身价则是22O万元。
  1998年,彭伟国以235万元身价再创纪录,区楚良则以23O万屈居第二。1998年,一些并非一流的球员也身价暴涨,邓乐军的身价有2O1万元之巨。
  在转会制度实施之初,无论俱乐部还是球员,对于一些转会的附加条件并不讳言。那是因为在转会细则出台之初,尚有许多漏洞,足协也没有来得及去弥补。“行为超前,立法滞后”是中国目前法律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
  在'95赛季转会中,国内转会的人员共有30余名。几乎所有的俱乐部和球员都认为,转会=票子+房子+户口。没有人说当初国安俱乐部的高峰产生转会的念头,钱是唯一的诱惑。但准也无法否认高峰最后能够留下来,俱乐部答应给了一套住房,工资、奖金翻一番等优厚条件是主要因素。
  广东宏远队是当年的转会大户,他们收购黎兵和马明宇一共花了1O4万元,再加上解决这两人的住房和户口,费用也在5O万元以上。
  所以,各俱乐部实际投入的转会费,是不能够以足协公布的书面数字来计算的。
  '95赛季在乙级联赛决赛中没能杀入甲B的广西队,'96赛季立志一定要杀入甲级队行列。想要冲击甲B成功,自然少不了精兵强将。于是该队主教练带着厚厚的钞票到昆明海埂招兵买马。
  当时,球员转会仍然是很正大光明的,任何一个俱乐部都可以向自己相中的球员抛绣球。不过广西队的这种做法是否合适也引起了人们的议论。一种看法认为,这种做法很正常,俱乐部留不住人说明俱乐部在某些方面存在问题;另一种看法则认为以现金诱惑球员似乎有些不大对劲。新年伊始,一些甲B球队刚刚完成组队工作,还未稳定就到昆明参加冬训,广西队的做法有挖墙脚之嫌。
  广西队教练员的出现在海埂基地引起了一些骚动。教练们连夜找队员谈话,做工作,以保证队员不被挖走。有的球员还是见异思迁。
  前卫寰岛队在1996年初财大气粗地宣称:寰岛集团在全国5OO家大型企业中排在第28O位,拥有相当的实力。上级领导有指示,不管为前卫队踢一年球,还是踢两年球,只要有过贡献的都要安排球员的出路,在国内任何一座城市里都可以解决户口、房子问题。这也是相当诱惑力的,因此,前卫俱乐部被许多报纸称为“钱喂”俱乐部。
  后来,足协风声见紧,球员和俱乐部的交易就转入地下。
  有报纸称22岁的赵斌从火车头队俱乐部转会深圳平安俱乐部,收取了7O万元现金签字费——从深圳飞回天津市,在机场接受检查时,被查出背包里有7O万现金。后来赵斌和俱乐部都站出来辟谣,极力否认这一消息。
  如果不否认,赵斌和俱乐部都有被处罚的危险,因为在中国足球界,签字费是非法的。
  但是即使是非法的,它也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财大气粗的前卫寰岛俱乐部1995年为升入甲A,耗资1000多万元购买外员。1997年动用“金元外交”购买高峰、姜滨和韩金铭,耗资390万元。据说寰岛队曾许诺,如果辽宁队的庄毅同意转会前卫寰岛俱乐部,则前卫寰岛俱乐部立即向其私人帐户汇入1OO万元,其它条件可以再谈。因为此事没有成,具假恐怕只有当事人才知道了。
  '97赛季前,胡志军提出转会申请报告,广州太阳神和松日两兄弟,虽然手足情深,但为展开人才争夺,也不怕撕破面子。太阳神为了取胜,迫不得已向中国足协递交了一份报告。据报告称:太阳神队的某位负责人与松日俱乐部负责人在一次闲聊中流露说,为了使胡志军答应转会,松日队给了胡志军25万元签字费。而按照中国足协的转会规定,俱乐部在球员的引进工作中不得以签字费、房子等作为条件,否则将取消球员转会的资格。眼见胡志军转会发展到需要由足协仲裁的地步,太阳神不得不向足协汇报了“胡志军收取25万元签字费”一事。
  中国足协立即找到报告中谈及双方当事人查证此事。尽管太阳神的那位负责人叙述中说得有鼻有眼,但松日方负责人始终拒绝承认。在松日俱乐部的财务帐面上也查不出这笔所谓的签字费;胡志军的态度更是坚决:“完全没有这回事”!足协的调查只有在僵局中停止。
  而韩金铭的运气要差一些,广东宏远队想从天津队买进他,并答应为他在天津购置一套单元房,同时许诺高额薪金,但根据中国足快的转会条例,这种行为应当禁止,因此足协拒绝了韩金铭的转会申请。
  一家有影响的体育报刊曾接到华东地区一银行办事处的电话,电话称他手中有个复印件,能证实一位球员转会的签字费高达3O万元,他愿向报社提供复印件。但他后来又打电话,怕他所在的银行受牵连,他们暂时不提供,但他会保存好这个“签字费”的材料。后来从有关部门得知,3O万元对这家俱乐部来讲是个小数,有位球员的签字费已达1OO万元。
  其次,引进国外球员的价格情况。
  国外俱乐部用于补贴买卖球员等发展费用约占13%,如1995年度英国某职业俱乐部从其节余资金中拿出2OO万英镑作为买卖球员的预付补贴。
  这笔开销不算太巨大的原因是因为成型的足球职业俱乐部转会球员通常有进有出,有赢余也有亏损。英国一个俱乐部1994年度转出8人引进一人,转会收入约45万英镑;1995年度转出9人引进7人,额外补贴约8O万英镑。
  相比之下,中国各俱乐部引进球员开销则比较巨大。在国内球员流动方面各俱乐部均有进有出,但由于国内缺少高水平球员,各俱乐部往往要斥巨资引进外籍球员,中国又没有相应身价的球员向外流动,因此这笔开销无法平衡。
  中国足球引进外员,始于开始走向职业化的1994年。最早引进外员的队伍是沈阳队,但最终形成气候的还是南粤几个足球俱乐部。
  谈及最甲引进外员,有两个人不可不提,他们分别是陈亦明和谢尔盖。谢尔盖是俄罗斯人,他来到沈阳队执教也带来了俄罗斯外员。但遗憾的是,这些外员并没有保住沈阳队的甲A位置,自然也就没有保住谢尔盖的饭碗。当时引进外员影响最大的倒是宏远队,联赛过半时,宏远队有降级之忧,主教练何锦伦火速与正在香港愉园队执教的陈亦明联系,希望他在香港忙找几名猛将来穗救火。结果泰勒、克雷格、琼斯等外员到来之后,宏远队神奇地从降级边缘跃居第七名,保级成功。这一成功的“外员救亡”战例被传为佳话,擦亮了许多足坛人士的眼睛。引进外员成为中国足球职业化一个新景观。
  有人惊呼:“鬼子进村了!”
  最初中国引进外籍球员的水平令人难以恭维。
  由于资金、引进渠道、中国联赛水平的制约因素,引进多为欧洲三流球员。
  上海申花队瓦洛佳、莎莎、库茨均是俄罗斯乙级俱乐部的队员;沈阳队的莎莎和热内亚据说可以划在俄罗斯二流球员这一档次;广东队的外员克雷格,在到香港之前效力于英国一支乙级队,后来在联赛中与郝海东大打出手被停赛。
  '96赛季大连万达队成功地引进了瑞典外员佩莱和斯文森,他们的加盟使本已实力出众的万达队如虎添翼。
  '97赛季,甲A诸旅纷纷忙于引进高水平外员,如北京国安队的冈波斯、卡西亚诺和安德烈斯;广州太阳神门将彼得;四川全兴队的法比亚奴、马麦罗;万达队的金斯;天津三星队的奥斯瓦尔等。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全国14支甲A队伍中,几乎有一半队伍是用外籍球员来守门的,它们分别是广州太阳神的波得、吉林敖东队的布拉基玛、四川全兴队里丘克、青岛海牛队的德普洛夫、上海申花的瓦列军和前卫寰岛的吉辛多。
  高水平的外员在球队中发挥了不可替代、越来越大的作用,他们的身价也越来越高。
  1994年,宏远队请来几名外员。花费无几。
  1995年,一般俱乐部全年投入外员身上的操作资金仅在8OO万至1000万人民币之间。
  1996年,所有甲级足球俱乐部在外员上投入资金总额为2400万元人民币。四川全兴队用49万美金租来了巴西球员马麦罗和法比亚奴。
  到了1997年,这个数字骤然至1亿元。据报道在26支甲级队伍中,身价最高的外籍球员是前卫寰岛队英格兰人保罗,他的转会费高达2000万元人民币。天津三星队为了摆脱降级的命运,在赛季过半时还花1OO万美元从西班牙和巴拉圭引进了两名球员。甲B俱乐部在引进外员方面也毫不示弱,冲A成功的武汉雅棋用于引进外员的资金为6O万美元,而深圳金鹏队光一个斯肯德的身价就超过了3O万美元。
  国家体委政法司的栾开封认为“外援”一词叫法欠妥:国外球员来到中国踢球的主要目的并非是要援助我们提高足球运动的水平,而是寻找职业来淘金的,我们不能混淆主观愿望和客观结果之间的区别。而且,为了从国外引进足球运动员,我国付出了大量外汇,这对于人均国民产值生产总值不足700美元的国家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从国外引进一名足球运动员,有人转会费达几十万美元,加上运动员工资、奖金和各种福利,实在是一个不小的数目。而甲级、乙级队伍中国外球员总数高达百人之多,每年付出外汇数额之大可想而知。既然国外运动员从中国拿走了这么多硬通货,我们还称其为“外援”理由并不充分。后来,“外援”统一改称“外员”,即“外籍对员”的简称。
  1997年7月28日,巴拉圭国脚罗曼与北京国安队俱乐创正是签约永久转会。
  足球职业化改革以来,引进外籍球员已经不是新鲜事。在资金有限的条件下,一般都采用租用的方式,而永久转会则比较少见。永久转会并不代表罗曼将终生效力于北京国安俱乐部,而是在合同内容的范围内有永久性的效力。如果北京国安与罗曼签订两年合同,则在两年内,国安对罗曼拥有所属权和使用权,在合约期满前转会,对方应该给国安交转会费并经国安首肯。因此,除合约生效到结束,罗曼始终是国安俱乐部家当中的一部分。
  国安斥资120万美元左右买进罗曼(国安香港公司提供资金)有囤积居奇之意,和世界上一些大俱乐部囤积新星,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做法相似。从商业角度上讲,这一行为可能是有名可得,有利可图的。
  这一商业投资可能会得到丰厚的回报。
  签约时,罗曼只有19岁,据称已具备了成为世界级优秀球员的潜质。1995年他参加了秘鲁举办的17岁以下南美杯,是队内的最佳射手;1996年即开始效力于国内的甲级俱乐部巴拉圭国民俱乐部,参加联赛。在1997年联赛初期攻入5球;他还参加了在马来西亚举行的世界青年锦标赛,攻入3个球。1997年他代表国家青年队在比赛中攻入了15个球,成为巴拉圭国脚。
  在国安签约前,他是阿根廷甲级队拉普拉塔大学生俱乐部的职业球员。
  国安队认为,随着罗曼到法国征战世界杯,或者以后代表巴拉圭国家队和国安队在国际比赛中一显身手,其身价一定会上升。
  国安队是否会梦想成真不得而知,至少他在国安队没有派上用场,于是被租了出去。而为了购买罗曼,他们确实花了12O万美元的话,那真不是一笔小数目。
  收买球星们是一大笔费用,为了使队伍得到更好的发展,这笔费用是不可缺少的。
  关键在于,这笔钱要花得值得。
  比如说那不勒斯俱乐部引进了马拉多纳,虽然是天文数字的转会费,但是确实值得。因为马拉多纳给那不勒斯俱乐部带来的收益大大超过他的转会费。他给那不勒斯俱乐部带来的好处几乎是立竿见影的:门票收入大增,在国内国际比赛中队伍大放异彩,随着队伍含金量增加,赞助、广告收入也大幅度增加……比如说万达俱乐部引进郝海东,虽然他的身价为当年转会费之最——22O万,但是也值得。因为郝海东的到来使万达队的锋线更加锐利,进攻更富于层次感和立体感,也结束了万达队从来没有产生过“金靴”射手的历史。郝海东的到来使这支队伍更加强大。
  而'98赛季山东鲁能泰山俱乐部花了2O1万从北京国安队买来小将邓乐军,有人觉得鲁能也是“冤大头”,邓乐军的身价不值201万,而应该在1OO万左右。但从邓乐军在泰山队的表现来看,鲁能俱乐部并没有赔。
  赔得大的俱乐部有不少。花了大价钱买来大牌球星后,或者不适合队伍打法,或者不在状态,或者有伤在身,或者上了场也没有体现出应有的价值,只能长期坐在替补席上。
  足球运动员的身价也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慢慢发展起来的。在世界足球发展史上,足球运动员的买卖从本世纪初就已经开始了。
  购买球员是一大笔费用,为了使队伍得到更好发展,这笔费用是必不可少的。
  我们仅举一些有代表性的球员转会的例子,就可以依稀看出转会费不断上涨的轮廓:19O5年阿尔弗·康曼以1000英镑从桑德兰转到米德尔斯堡;1928年雷卡多·扎莫拉以5000英镑从西班牙人转到皇家马德里;1929年大卫·杰克以1O890英镑从波尔通转到阿森纳;1932年本纳贝·费雷拉以2300英镑从蒂格雷转到河床;1949年胡安·费拉罗以4
  英镑从萨斯菲尔德转到博卡青年队;1954年胡安·舒亚费罗以7200O英镑从佩纳罗尔转到米兰;1957年奥马尔·斯沃里以93000英镑从河床转到尤文图斯;1961年路伊斯·苏亚雷兹以142  英镑从巴塞罗那转到国际米兰;1963年安格罗·索马尼以25万英镑从蒙托维亚转到罗马;1968年佩特罗·阿纳斯塔西以5O万英镑从瓦雷瑟转到尤文图斯;1973年约翰·克鲁伊夫以92万英镑从阿贾克斯转到巴塞罗那;1975年尤瑟皮·萨沃尔蒂以120万英镑从波罗格纳转到那不勒斯;1978年保罗·罗西以170万英镑从尤文图斯转到维森扎;1982年迭戈·马拉多纳以300万英镑从博卡青年队转到巴塞罗那;1984年迭戈·马拉多纳以500万英镑从巴塞罗那队转到那不勒斯;1987年路德·古力特以600万英镑从埃因霍温转到米兰;199O年罗伯特·巴乔以8OO万英镑从费奥伦蒂纳转到尤文图斯;1992年让·皮埃尔·帕潘以1000万英镑从马赛转到米兰;1992年詹卢卡·维亚利以125O万英镑从桑普多利亚转到尤文图斯;1996年罗纳尔多以1280万英镑从埃因霍温转到巴塞罗那;1996年阿兰·希勒以1500万英镑从布莱克本转到纽卡斯尔;1997年丹尼尔松以2150万英镑从圣保罗转到皇家贝蒂斯。
  为了更好地了解一下世界著名球员的身价,我们最好再看看意大利。意大利足球界一向以大酒金钱而闻名于世。早在1992年,意大利的18个甲级俱乐部共花了32400万马克聘用了34O名外籍球员。换句话说,平均每个球员要花近1000万马克,其中包括帕潘、埃芬伯格和劳德鲁普。
  正因为意大利各俱乐部付得起高额转会费,所以8O年代以来,绝大部分欧洲球星和拉美球星都到意大利踢球。先期到过的有德国的鲁梅尼格、法国的普拉蒂尼、波兰的博涅克、阿根廷的马拉多纳、巴西的济科、苏格拉底、法尔考,后期到达的有居利特、巴斯滕、杰里卡尔德和德国的马特乌斯。1982年西班牙世界杯赛后,几乎世界足坛有名的大牌球星都在亚平宁你雄。
  转会费一般由俱乐部的经费解决,如阿森纳俱乐部'95~'96赛季买进的3名运动员花了1300万英镑,经费来源是年的存款400万,该赛售套票收入400万,转会运动员收入5000万。也有俱乐部的老板另外支付这笔钱的,如布莱克的为了夺得超级联赛冠军,俱乐部老板花了大笔经费买进了5个球星。
  俱乐部的投入的确在不停顿地上涨。
  转会费对于哪个俱乐部都是一大笔支出。
  在足球俱乐部产生之初,有人曾经把球员转会当作一项收入,认为买卖球员是可以盈利的。确实,球员转会是一种有进有出的经营行为,既然是有进有出就可能产生利润。
  首先,我们还是先看一下外员转会情况。
  但如果我们仔细看看欧洲一些俱乐部的球员转入转出的情况,我们就会发现,在很多时候,俱乐部在球员转入转出中收支大体是平衡的,即使不平衡,只要动用俱乐部的“扩大再生产的”基金也可以达到平衡。
  中国的各俱乐部之所以觉得支出转会费这么吃力,主要是因为我们只能从足球强国转入球员,而我们很少能向其它国家输出球员。五年以来,中国足球存在国际球员转会中一直处于贸易逆差状态。当然,引起的外籍球员在技战术、敬业精神方面都给中国足球上了一课,对中国足球水平的提高都大有益外,可是,在对外贸易中我们的俱乐部流出的,可都是“哗哗”响的美元。1997年,外籍球员在中国就卷走了一亿。
  在1994年职业化实行以前,不要说足球的国际贸易,就是球员国内流动都是铁板一块,没有任何余地,而当时中国到国外踢球的队员,是拿不到转会费的,像当时在日本踢球的迟尚斌、赵达裕、马林、赵发庆、王宝山、高升……他们大多踢的是业余足球,身份是某公司的职员。
  而正值当打之年的足球运动员,被中国足协的规定“男满28周岁,女满25岁,经所在球队同意才能到国外踢球”所限,很难转会国外。
  1995年乌拉圭佩那罗尔队向郝海东开出的转会费是25万美元,但被八一队婉拒。
  范志毅和孙继海在1998年8月14日与水晶宫队签约,其中范志毅签约4年,而孙继海则暂借两年。两个人的转会费属于商业秘密,但据称累计为1OO万英镑(约合163万美元)。
  而同一天,辽宁足球俱乐部与法国南锡俱乐部达成协议,21岁的李金羽以5O万美元的身价临时转会。
  在他们之前赴德国法兰克福队踢球的国安俱乐部队员杨晨身价为7万元马克,租借期为一年。
  这样,我们终于可以向世界顶级俱乐部输送球员了。
  欧洲足球俱乐部引进中国球员基于两个考虑。首先,他们看好了中国的广大市场,在中国的知名度就意味着潜在的经济利益;其次,中国球员可望成为下个世纪优秀球员的蓄水池。十年前几乎没有非洲球员在世纪级俱乐部踢球,如今则比比皆是,现在又轮到亚洲了。因此,欧洲俱乐部要从中抢先吸收佼佼者,这是英国体育管理公关公司经理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论述的。
  维拉潘认为,亚洲球员必须到欧洲、非洲、南美去打比赛。
  在法国世界杯上出现的许多非洲球员都在欧洲俱乐部效力,他们在欧洲学到了技术、战术和经验,亚洲球队应该供鉴这种方式。我们应该鼓励亚洲年轻和有潜力的球员到欧洲去踢球,让他们受到锻炼。
  转会国外的亚洲球员越来越多,日本的中田英寿到了意大利,伊朗的马达维基亚到了德国,韩国也有球员在欧洲踢球。
  这使我们想起了非洲足球崛起的原因:近十年来,大批非洲球员转会欧洲足球俱乐部,从最底层踢起,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等到他们回国代表本国国家队比赛时,水平已有质的飞跃。而非洲的一些俱乐部,也从卖青年球员获得了大笔收入,转而又投资于青少年培养,再向外输出……,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今天的中国俱乐部也可以走这样一条道路,不仅在客观上有利于中国足球水平的提高,而且对于俱乐部来说,可以得到极大实惠——辽宁足球俱乐部在向法国南锡队出售李金羽是货真价实得到了5O万美金。
  从总体上讲,由于引进的外员多,出国球员少,这样足球俱乐部在内外员的交换上是入不敷出的。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这种情况还将继续存在。
  其次,我们再看看国内球员转会的情况。
  国内球员转会经营有这样的特点:
  由上升势头猛,对优秀球员需要量大和球员底子薄的球队在转会方面都是支出大于收入。如前卫寰岛俱乐部、深圳平安俱乐部等都是这样的情况。
  一些不求有大的进步、基础条件比较好,引进球员只是为结构调整的俱乐部,在国内球员收支方面一般会持平。缺啥补啥,多啥让啥是他们采取的转会经营策略。
  只有极少数球员资源极其丰富的球队才有可能在球员转会方面获取部分利润。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俱乐部想靠转手倒卖球星在国内转会中是很难有收益的,因为这种倒卖是一种“零和游戏”,买卖双方各有收入支出,社会财富总量不变。着眼于未来,那就是谁重视后备球员的培养,谁就能立于不败之地,并且在球员转会经营上获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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