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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壳资源”在频频换手


  在国内第一批涉足足球俱乐部的投资者中,不乏高瞻远瞩的有识之士,他们一眼就看中了甲级足球俱乐部资源的价值。
  中国的足球甲级队在1996年甲A扩军之后不过才26支,其中甲A14支,甲B12支。按照一一对应的所有权关系,全国共有26个甲级足球俱乐部。
  甲级足球队和俱乐部的“资源”数量奇少,简直可以和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大熊猫”、“东北虎”的珍稀程度相比。在浩如烟海的企业群落中,足球俱乐部可谓凤毛麟角,它不愧为经营领域里的“珍稀动物”。
  通过以下的对比就可以看出其珍稀程度。
  全中国32个省市自治区,而足球俱乐部只有26个,每个省平均不上一个;全中国12亿人口,平均起来4000余万人才拥有一个甲级职业俱乐部;全中国8O0余万家工商企业,每3O万家企业中才有一个B级足球俱乐部。
  其稀少程度从绝对数量上在国内仅多于通讯(按总公7计)、保险公司等的企业数量,少于上市公司的数量。
  几年前,当上市公司作为一种新型的企业模式出现在中国的大地上时,引起了企业界的高度重视。由于名额少,而且上市公司又具有一般企业所不具备的融资等功能,使上市公司炙手可热、身价飞涨。
  大中型企业纷纷争抢上市公司名额,想方设法争取上市。直至现在,上市公司名额的竞争仍然非常激烈。作为一个企业,要拿到一个上市公司的名额是相当困难的。
  一些企业由于直接搞不到上市公司的名额,就通过产权交易向其它公司购买上市公司的控股权以获得上市公司的经营权。上市公司的经营权实际上也是一种资源,它能够为企业的经营带来方便或者更多的利润。这样就使上市公司的“名额”——经营权本身就具有了一定的价值。
  因此一些经济学家将上市公司的经营权,赋予了一个新的名称——“壳资源”。
  这几年,上市公司的“壳资源”得到了相当的重视。不仅存转让其经营权要以每股净资产为基数议价转让,而且大多数地方政府都作出了不成文的规定,当地上市公司的“壳资源”不准出盛出市。也就是说在转让上市公司经营权时,不允许外省市的企业购买。
  实际上,许多在数量上受到人为、自身或者自然限制的一些类别企业或多或少都具有“壳资源”的性质。
  有人曾经试图给一些“壳资源”报价:
  比如,省级信托投资公司价值1亿;上市公司价值3000万等。
  也有人说甲A足球俱乐部的“壳资源”值2000万元、甲B俱乐部1000万元。
  既然是“壳资源”,在资本市场上就应该有相应的位置,就可以进行产权交易,就可以不断换手。企业经营了几年,因为某种原因易主,从产权交易的角度看,是非常正常的。
  从1997年底,1998年初出现的,甚至被足球界某些人称为俱乐部“抛售潮”的稍有规模的俱乐部换手,实际上就是中国足球产业进入资产经营的开端。
  几个俱乐部的易帜各有特色。
  天津三星队降入甲B以后,天津市体委决定将浪迹乙级的万科与三星捏成一支队伍,重振天津足球雄风。这支队伍被定给币领导看好的天津开发区有限公司。但是'97赛季投资三星的立飞集团认为自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执意要以400O万元左右价格将天津队转让,万科公司也不甘示弱,喊出1500万元价格。天津开发区杀价利害,只出5OO万元,多一分免谈。但既然是市领导定下了,三方最终都得让步,也就把事情办了。价格是2300万元。
  这次易帜的核心是对球队力量的调整。
  而佛山俱乐部队的转让则具有从经济困境中“解脱”性质。
  距甲A只有一步之遥的佛山佛斯第在1997年居然落到为保级而战的惨淡经营状态,究其原因再简单不过: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佛山佛斯第队缺乏强有力的经济后盾,虽然从市政府、市足球基金会以及佛斯第集团总共拿到11OO万元,但对于佛山这样一支球员收入要求越来越高的球队来说,显然入不敷出。整整一年,佛山队负债经营。结果主教练王宝山离队,到云南红塔山俱乐部任总经理。
  1997年9月,云南红塔集团便有意收购佛山队,但当时俱乐部意欲重兴,予以婉拒。甲B“牌子”的本身就是一笔财富,某市政府称有意以3000万元将佛山队买下,而来自重庆的嘉陵集团也有同样的意图。
  1997年甲B联赛结束后,中央电视台披露:佛山足球俱乐部亏空200多万元(包括拖欠球员、教练的几个月工资),欲拍卖偿还负债。佛山俱乐部是由佛山市政府、城区政府、足球基金会和当地企业多头参股,从一开始就没有落下体委的痕迹。它在经济行为中诞生,在经济行为中运行,又在经济行为中拍卖。
  佛山市、区两级一些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认为:两级政府拍卖球队的决定是正确的。
  佛山足球俱乐部经营方向和思想有偏差,导致佛山足球队产生“四高”现象:高投入、高工资、高奖金、高消费(这实际上是中国足球的普通现象),产生了不良的社会效果。
  佛山足球俱乐部有“无底洞”之嫌。1996年,花费达96O万元;1997年,上升至1400万元,拖欠球员工资、奖金,另负债8OO万元。
  球员对工资、奖金在队内攀比,在队外攀比,既影响团结,又影响成绩。
  球票价格上涨速度过快,从15元暴涨到3O元,4O元,以致8O元,1OO元以上,使广大球迷产生不满情绪,向各级投诉不断增多,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市政协副主席多次向两级政府、人大、政府反映俱乐部存在的严重问题。
  1997年12月3日,佛山足球俱乐部主任在《转让协议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佛山足球队就此消失,交易价格为1600万元。
  通俗地讲,佛山市人民不愿意再背着这么沉重的包袱,白白养活一些能吃饭却不好好干活的球员了。卖了球队是一种极大的解脱。
  对于买方厦门来说,这笔交易却很合算。
  1997年,深圳金鹏是以3000万元成交的;但到了1998年,厦门仅花了不到2000万元(1600万元),就将佛山队买到手中。
  有人粗略地算了一笔经济帐,现在要组建一支具备相当竞争力的乙级球队,怎么也要1000万元左右的投入——这还不能保证一定就冲得上甲B。所以,仅仅一个甲B的名额,也值1000万元了,更何况还有佛山队教练、球员这些有形资产呢!由此可见,低价买进佛山队是一笔极便宜的交易。
  银荔俱乐部的“解脱”步了佛山俱乐部的后尘。但是,银荔俱乐部并没有将事情公开化,闹得满成风雨。广西银荔队一直处于举步维艰的状况,安徽乐普生公司闻之窃喜,因为乐普生公司经营球队已有几年的历史,却始终冲不上甲级。1998年安徽省领导发了话,一定要在明年的甲B联赛中占有一席之地。而乐普生公司深知,这一目标单靠原班人马是难以实现的,因此拍出1560万兀将银荔教练、球员全部端到了安徽。乐普生公司认为自己做了笔漂亮买卖,因为银荔队实力在乙级队中是超一流的。
  豫园是在政府的指令下极不情愿地干了一年足球俱乐部,在行情较好的申花和浦东两个俱乐部的夹击下,豫园想在夹缝中求得生存是很困难的。在经营一年以后,豫园拂袖而去,继任者东方以1900万元购了豫园以后再生变故,最后经营者变成了航星。
  老板们纷纷抛售手中的球队,并且球队卖价越来越低。这说明:中国足球价格曲线正在下行。
  如果在完全市场状态下,这种回落并没有什么令人大惊小怪的。因为职业足球是商品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它相对于业余体育来说,是作为一种商品出现在市场上的,其产生、发展、兴衰主要受价值规律和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影响。
  足球的市场价格,也是在供求关系影响下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当供小于求时,价格高于价值,并吸引大量商家投身足球;而从事足球的商家渐多,逐渐达到供求平衡时,价格便等于价值;等到供大于求,价格就会低于价值。一些商家看到无利可图,便纷纷撤离;而在商家们一旦撤离,则市场上又会出现供大于求的情况,从而又引起下一个波动……深圳金鹏俱乐部转让给红塔集团一事,倒颇具资产运作的味道。
  由深圳市足球协会会长利焕南和他的企业——金鹏集团在短短的两年之内就操持起深圳金鹏队。金鹏队横空出世,最积极的意义在于它彻底否定了1997年之前深圳足球队的会员制模式,让人们对于职业足球大潮冲击下的中国足坛有一次全方位审视的机会。某种意义上讲,金鹏队能够在不声不响中冲上甲B,在不张扬间险些拿到了一张甲A入场券,与其灵活的经营和运作模式不无关系。不过正如凡事有利必有弊一般,金鹏集团的独立运作免除了禁锢中国足球的传统条条框框,却也带来了经济与经营上一定程度的力不从心。在'97甲B比赛剩下3轮之际,将股权出让给财大气粗的云南红塔集团。在商言商.金鹏集团两年来2000余万投入换来3500万元产出,自然是再成功不过的“资本”经营了。
  然而,1998年1O月19日利焕南在足球报上又为其转让足球俱乐部重新注释,就让人感到别有一番味道了。
  1998年9、10月间,雅琪、万达分别宣布退出足坛,引起了国内足球界的巨大震动。许多报纸借机大肆炒作,大有“山。
  雨欲来风满楼”之势,为整个足球产业蒙上了一层阴影。
  似乎一场大规模的俱乐部“换手”的战斗即将拉开序幕。
  两个俱乐部发出退出足坛信息都是带着冲动,但风格截然不同。
  武汉雅琪足球俱乐部的总经理周建国采取以“痛说家史”的方式向新闻界将底牌和盘托出。并且,雅琪俱乐部还在Internet网上公开发表俱乐部出让股权的声明,首创了中国足球俱乐部利用Internet网操作转让股权的先例。
  周建国的这种方式与现阶段国内炒卖企业时事先包装,经一过炒作再推向市场的方式相反,不包装反而要卸妆,倒表现出了这位男子汉的直率。
  而大连万达俱乐部总经理王健林宣布退出足坛的方式却别具一格。他利用了一个极好的契机,发动了一次高能级地震。
  屈身甲B的辽宁队在足协杯赛中爆出了一个大冷门:将北京国安挤出了四强。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们前进的脚步将止于强大得令人望而生畏的万达队的门前。但是,他们又一次爆出冷门:将万达挤出足协杯赛决赛。并且,引发中国足坛的另一场大地震——以大连万达队为首的足球俱乐部的大溃退。
  在首轮比赛中,双方以1:1战平。9月22日,万达队在第二轮中尽遣主力,但120分钟仍然没有令以年轻队员为主的辽宁队臣服。在点球决战中,万达队告负。万达俱乐部董事长壬健林及其随行人员当时就冲向裁判,指责俞元聪判罚不公。
  大连方面认为俞元聪本场至少有三个点球该判而没有判。
  在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王健林出语惊人:“我本来不应该参加新闻发布会,中国职业足球联赛搞了5年,虽然有进步,但比赛场上黑暗面太多了。因此,我郑重提出两点:一点,万达队足球俱乐部将对本场比赛的执法全力申诉;二,基于目前的现状,搞足球还不行,因此我正式宣布,今年联赛后万达将永远退出中国足坛,以示抗议。”
  9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王健林称所做的一切决不是一时冲动,而是经过慎重的考虑之后作出的。他的发言被,总结成五点意见:一、98足坛黑哨太猖狂。昨天的比赛点球不吹,进球不算,如果就是因为万达打得不好,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是事实上片不是如此。两支水平相差无几的球队对垒,机会只有那么几次,却全被俞元聪给破坏了。今年中国足协因错判,两次给延边队发出致歉公开信,处分裁判也是历年来最多的一年。过去黑哨一般都发生在客场,而今年明目张胆地落到了主常据说昨天中场休息时,当时比赛监督还给过俞元聪警告,但他肆无忌惮,明显是有人不想让我们拿双料冠军,嫌我们太咋眼。依皮往的事例看,向中国足协申诉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二、对中国足球已失去信心。出现这种黑哨现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根治的办法。吹一场黑哨比老老实实地吹几百场比赛挣得多得多。中国足坛管理者没有拿出让广大球迷和俱乐部满意的办法。中国足球如果不进行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2OO2年世界杯照样没戏。我们集团不仅对万达队,对中国队也曾做出过重大贡献。上届亚运会赞助了1O0万,前年国家队组队拿出了18O万。去年十强赛拿出了17OO万,其中合同规定是1000万,我们自愿多拿出700万包括包机等费用。我确实发自内心地希望中国队能冲出去。其实我们队不只是今年,在以前也曾受过黑哨影响。万达队已经成了很多人的眼中钉,肉中刺。我们俱乐部目前已经对中国足球丧失信心,所以我们决定退出中国足坛。
  三、希望万达集团退出中国足坛这件事能给中国足球界的领导和全国球迷提个醒。全国的冠军俱乐部被公认为最有潜力,运作也最好的俱乐部都不得不退出,希望中国足坛的上层能够因此反思。
  四、万达俱乐部在联赛结束后,将面向全国转让万达俱乐部股份。如果大连市的企业想购买万达队将作无偿转让,包括二、三、四线队。训练基地如想购买将半价出售。如果不买将无偿使用。
  外地企业如果想购买万达队,能冠以大连市名,也将无偿转让;如果不能冠大连市名,将实行有偿转让。所有效益将全部捐给大连体育部门。国外的企业如想进入也可以进行商谈。
  五、万达集团不搞足球将会一如既往地热心公益事业。
  中国足球已经走了弯路,各俱乐部竞相投入相互攀比,致使球员收入比工薪族高出许多倍。搞了这么多年了,水平还是上不去。假如有司法部门介入,我们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中国足球有多少黑哨和假球。
  此时,大连已经变得无比浮躁。在比赛中,球迷们的矿泉水瓶不断地飞入场内,三名裁判员在执法结束后是捂着头冲进休息室的。而在万达队反程路上,他们那受球迷爱戴的大客车被砖头砸碎了玻璃,有人受伤。
  大连市球迷协会称,球迷们要以静坐、示威等方式向有关方面施加压力。而大连市体育、大连足协,大连万达队俱乐部和大连市球迷协会四方代表则组成申诉团赴京申诉。
  9月29日,中国足协发布了《给大连足球协会和大连万达俱乐部的公开信》,信中说:“近期以来,裁判员在足球比赛中出现了一些错漏判现象,以致在有些场次的执法中出现了严重技术失误,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比赛结果,导致了个别参赛队和球迷不满情绪的上涨;这些现象是中国足协和所有关心足球的人们所不愿看到的。在足协杯半决赛辽宁对大连的比赛中,裁判员出现的几次错判和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我们更是深感遗憾。作为主管全国甲级联赛的领导机关,我们愿真诚地接受你们的批评。你们要求处理当值裁判员是正当的,也是合理的。为此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已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严厉处罚。”
  9月3O日,中国足协宣布了对“万达退出足坛”一事的处理结果。在严处主裁判俞元聪之后,对王健林也进行了含蓄的批评。
  万达俱乐部不依不饶,再一次上书,提出置疑,足协又作了三点解释:其一,万达俱乐部无法接受技术失误做法,中国足协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没有认真取证,怎么就知道俞元聪是技术失误,不是腐败呢?
  足协把球又踢回去:裁判员是人不是神,在执法中出现一些失识属于正常情况,如果万达方面提供了黑哨和腐败行为的证据,中国足协表示欢迎。
  其二,中国足协决定停止俞元聪的执法资格,这一说法不够明确,是停几场,还停几年,我们都不得而知。
  足协称,裁判委员会按照国际惯例是不予公开的。
  其三,万达人认为,作为中国足球的最高领导机构,中国足协听说某俱乐部要退出,应尽量地调解、劝说;来一个事不关己的态度,有些不负责任。
  足协则称,万达要退出足球圈纯属企业行为,中国足协作为中国足球的领导机构,无权过问企业内部事务,况且他们去意坚决,因而中国足协所能做的只能对万达集团的决定表示遗憾。
  中国足协的另一位官员则直言:如果仅仅因为(裁判执法争议)一件事便要退出足坛,给人的感觉是不慎重和意气用事。
  万达集团有权决定自己是否再从事足球俱乐部工作,但是退出中国足坛,究竟仅仅是因为这场比赛的裁判问题,还是另有原因,我们不是很清楚。不过,早在两年前,我就听说万达方面存在经济困难有意退出了。现在是否还存在这样的问题,万达不妨坦率地说出来。
  近几年万达队招兵买马,造就了一支“王者之师”,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成绩的背后是高额奖金的刺激,而这给俱乐部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对万达俱乐部滥发奖金的状况,中国足协曾予以“正告”,要求按规定办事。令人遗憾的是,万达俱乐部置若罔闻,自行其是。因此,万达这次退出足坛之举不排除是借题发挥,体面地走人。
  此言不可不谓不一针见血。
  这使人想到了1998年初就盛传大连万达俱乐部要转让的风言风语。
  当以房地产为支柱产业的万达集团受到1997年市场不景气的打击的时候,大江南北都传出了万达要变卖的消息。尤其是大连大街小巷传言四起:有人称由于万达集团自身的财政问题,已无法支撑万达队的巨大开销,因此不得不出卖;还有人称万达集团对于万达队的投资巨大,在第三次夺冠以后希望'98赛季能够休养生息。据说万达俱乐部开价为15000万元,而还价却只有5000万元。
  虽然最后这一事件如同天空中迅速通过的积雨云,还没有来得及下雨就被吹得一干二净,但它毕竟预示了坏天气的出现。
  针对万达集团是因为经济原因退出足球界的说法,万达人反唇相讥,说万达集团拥有3O亿元资产,每年产值几十亿元,即使是搞足球每年有些亏损,而对这样一个大型企业来说完全有能力贴得起,负担得起。
  一年3000万,三年1个亿,万达这样的企业能这么赔而面不改色,心不跳吗?
  万达人不是没有想过办法。为了改变俱乐部高投入低产出的局面,他们在经营方面也想出了不少办法。
  首先是电视转播费。如今国内俱乐部在电视转播费上几乎是颗粒无收。电视台归国家所有,俱乐部则是企业,两种地位上的不平等决定了它们不可能进行平待交易。
  甲A第二阶段比赛开始之后,《大连日报》刊登出“甲A后半程联赛从7月26日万达队对松日队起,大连电视台将不作现场直播”。这一消息在球迷中引起了很大反响,大连与松日一役的球票立刻得炙手可热,可容纳6万名观众的大连市人民体育场几乎爆满,创下了大连市近几年上座率最高纪录。
  然而,球迷事后才知到,电视台直播这场比赛。大家顿时有上当受骗的感觉。结果,下一场万达与海狮队比赛时,现场观众只有2万多人。
  实际上,万达俱乐部确实有要求不直播比赛的请求。因为主场从金洲移回大连市内,俱乐部要保证观众的上座率。这样一来,球迷们不答应了。市领导就要求万达俱乐部照顾球迷的情绪。万达俱乐部面对行政命令,无法螳臂当车,只好同意电视台无偿现场直播。
  俱乐部面对行政干预不无委屈,然而,世上大多数事情是对等的,在政府鼎立为足球俱乐部做事的时候,俱乐部不是欣然受之了吗?
  谈及产品开发,万达俱乐部经营部的负责人满脸无奈。他说,不是我开发不出来,而是开发出来没人要。大连球迷的购买力不行,加之大量下岗,与北京、上海是没有办法比的。1997年“十强赛”期间,由于俱乐部作为承办单位,做了1O万面五星红旗送给球迷,以烘托主场气氛。而时至今日,大连球迷需要花钱买足球产品的观念还没有建立起来,还未能摆脱“赠送”的观念。
  在广告收入方面,对于足球俱乐部而言,并不是拥有了一支好的球队一切便万事大吉了。队伍的影响力是一方面,但是还要受其它因素的影响。例如万达俱乐部一年场地广告的收入200万,上海申花却有600万之多。上海申花更优秀吗?不是,因为申花俱乐部所在的上海是一个国际性的大都市,人多,商业机会也多。申花俱乐部的一块广告牌一年收入达100万,而且场地广告可采用三翻转式。这在人口只有200万的大连市是无法想象的。
  收入不见增加,支出却不断攀升。万达俱乐部人士透露俱乐部球员年收入的百万左右。他们说如果球员年平均收入3O万的话,那么他们还是可以支撑的,但球员收入人为膨胀得太快了。
  万达声称,有一些俱乐部不得冠军反而是好事,一旦得了冠军,球员收入就会水涨船高,一发而不可收拾,俱乐部将无力支撑——在中国,这种现象是菜不正常的。即球队水平好并不能带来俱乐部利润的增长。
  俱乐部方面人士认为,如果中国足协不采取真正强有力的限薪措施,杜绝房子、签字费等现象出现,很多后台老板将无力支撑,纷纷退出。
  足协则认为俱乐部有自作自受之嫌。
  1996年,中国足协公布限薪法令,俱乐部老板无人理睬,球队工资奖金乃至队员身价扶摇直上,一些大牌球星年薪超过200万,甚至300万。各俱乐部之间恶性竞争、挖墙角是主要原因。更有甚者,传说北方两个俱乐部为了显示自己财大气粗,纷纷在球员的转会费中加码,人为地抬出了一个超过2OO万的身价,得来了“第一”的虚荣。
  万达的奖金满天飞属于不是什么秘密的秘密。正如足协所说的那样,在1997年的亚俱杯赛中,对一场球胜利的回报是全队2OO万奖金。而在某重要场次中,队员觉得5O万奖金“毛毛雨啦”,董事长喊出了1OO万,队员说丙加5O万吧,最后拍出了150万。
  幼稚的中国足球实际上并未形成自己的行规。老板们不懂得应该为维持全行业,也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努力。
  NBA的球员团结,NBA的老板则更团结,在加薪问题上寸步不计。互挖墙角,虽然一时得利,但最终是每个人都要遭殃。
  武汉雅琪要退出足坛,大连万达队也要退出,这是否能引起退出足坛的多米诺骨牌现象呢?
  回答是否定的。
  这是因为中国足球和足球俱乐部有四个支撑点:一、甲级足球队和俱乐部是一种在数量上极稀缺的“壳资源”,一直会是企业家的竞争对象。走了老的,会来新的;二、足球产业属于朝阳产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升值潜力;三、虽然目前全国的足球俱乐部几乎是全行业亏损,但究其原因主要由于收入渠道不畅、经营水平不高和球员、教练员工资过高所造成的。1998年末,就面临着大调整和新的机会,调整将会大大缩小足球俱乐部收入和支出之间的差距。
  四、在中国目前还没有出现能够和足球相抗衡的体育运动,一些投资者可以远离足球,但球迷不会离开。
  投资者可以“下岗”,但足球俱乐部永远不会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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