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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丽斯蒂娜自述


  团伙就是我的家。我在那里可以得到友谊、温暖和某种类似爱情的东西。且不说别的,光就大伙见面时那轻轻的一吻,我就觉得热乎乎的十分亲切。我们彼此相亲相爱,爸爸从来就没有像他们那样亲过我。在团伙里,什么烦恼事也没有,我们也从不在那里诉说自己的烦恼事。谁也不会把家里或工作上不顺心的事搬到这里来叫别人分忧。只要我们在一起,外面人世间的种种烦恼事就不存在,我们谈论音乐,谈论各种兴奋剂和时装服饰,有时也议论那些敢于用各种不同方式向这个警察社会端一脚的勇士。我们觉得不管是谁偷了汽车、或是抢劫了银行,都是英雄好汉。
  自从我做了第一次“迷幻旅行”之后,我就觉得自己已经完全和团伙里其他人一样,我的感觉非常正常,我的运气真不错,因为对大多数人来说,头一次“旅行”是很难受的,往往令人感到恐慌,可我却感到很得意,就像成功地通过一门功课的考试似的。所以现在,每当有人建议我吃一片迷幻药时,我就会毫不犹豫地接受。
  我与人和物之间有了一种崭新的关系,我又重新发现了自然,以前,由于我常常带着狗出去散步,我和自然保持着接触。而现在,每当我出去散步之前,我总要抽几口大麻,这时,我眼睛里的大自然五彩缤纷,完全和过去不一样。好几个月来,我真感到洋洋得意。
  在学校里,我的功课越来越糟糕。我把作业全都扔在一边。每天早上我总是醒不过来,可我仍能跟着升班。我对某些功课多少也花点功夫,诸如文学课或国民教育课,因为上这两门课有时能碰上一些使我感兴趣的问题。
  我和老师和同学的关系也越来越糟。我觉得学校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十分冷淡。我记得有一次我在课堂上和老师吵起来,因为他在班上大谈特谈什么“环境保护”问题。同学们对这类题目毫不感兴趣,因为他回避了更重要的问题。因此,我大声地嚷起来:“什么叫环境保护?首先应该教人们学会彼此和睦相处,互相关心,这才是最要紧的。因为现在谁也瞧不起谁,互相争斗,还不是为了得到一个好分数?老师更该了解这些情况,评价学生要公平合理……”等等。本来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位老师的,也许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我才觉得有必要和他吵一架。
  我对这个学校真讨厌透了。我们和老师之间没有任何接触,没有任何个人的交往。同学们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疏远。大家奋斗的目标无外就是为了压倒其他的同学。谁也不会帮谁的忙,因为每个人都想争当第一名。老师也可以任意压倒学生,因为他们手中有权,分数都是由他们打出来的。反过来,要是碰上一个老实的教师,学生都会群起而攻之,显示他们的威力。当我嘲笑老师的时候,同学们就会感到很得意,可是当我认真提问的时候,他们都认为我假正经。所以我觉得学校的确是个讨厌的地方。
  其实我现在对学校里的事无所谓,对我来说,得到团伙的承认是要紧的事。因为在团伙里没有这些勾心斗角的事。不过,在团伙里,我也慢慢觉得没意思起来,因为整天无非是听音乐、抽大麻。议论各种毒品的行市。我的话越来越少,越来越想单独一个人呆在自己的屋子里。
  然而,我有一个新的目标,那就是挤进“音响舞厅”。整个城市里都贴满这个舞厅的广告:“音响舞厅是欧洲最现代化的舞厅。”团伙里的人经常上“音响舞厅”去,可惜那里只接待16岁以上的青年人,而我这时候才只有13岁。虽然我涂改了学生证上的岁数,可我仍担心人家不会让我进去。
  我知道“音响舞厅”里有贩毒市场,在那里什么都能买得着,从大麻到海洛因还有各色各样的兴奋剂,无所不有。在我的心目中,“音响舞厅”里一定会有许多热情的小伙子,对我这个整天只知道从家门到校门的姑娘来说,那里一定是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地方,灯火辉煌,音乐悦耳,当然还会有热情的小伙子。我好几次都打算和其他朋友到“音响舞厅”去,但总没有成功。这一次,我和凯茜策划了一个精密的行动计划:星期六,我告诉妈妈,说我晚上到凯茜家里过夜,凯茜对她妈妈说到我家来过夜。就这样,我们的妈妈都上当了。凯茜的一位名叫佩姬的女友要和我们一道去。佩姬比我稍大一点。我和凯茜一道上佩姬家里等着她的男友米萨。凯茜郑重其事地对我说,米萨是个注射海洛因的吸毒者。我真想认识认识他,因为他将是第一个我了解底细的秘密吸毒者。
  米萨来了。他果真是个很动人的小伙子。我觉得他比团伙里的那些小伙子更可爱。在他面前,我突然产生出一种自卑感。
  几个月之后,米萨死去了。
  我们乘地铁一直坐到选帝侯街。在那个时候,对我来说这已经是一次长途的旅行了。我觉得离家很远,很远。这个地方显得破烂不堪,那里有许多溜马路的姑娘,当然,我并不会想到她们是在那里卖淫的。人行道上还有几个小伙子走来走去。佩姬说他们都是一些毒品贩子。当时要是有个说我有朝一日也会跑到这个可怕的地方卖身,那我一定会把他当做疯子。
  我们来到“音响舞厅”。当我一走进里面的时候,我真感到大吃一惊,因为我所见到的和我想象的截然不同。这座所谓“欧洲最现代化”的迪斯科舞厅原来是一个地下室,天花板十分低矮,又脏又闹,许多人挤在舞池里扭摆,各跳各的,电风扇时不时地吹来一股臭味。
  我坐在一张长椅上,连动都不敢动。我觉得大家都在看着我,看我坐在那里无所事事。凯茜马上混入人群中去寻找标准的小伙子,而我却坐在那里发愣。别人都在吃一些我不知道是什么玩艺的药片,并且喝着啤酒,我真觉得没有意思,我这一夜就喝着那两杯果子汁。如果照我的意思,我早就回家去了。可我不能回去,因为我已经跟妈妈说过了我这个晚上到凯茜家里睡觉,有一阵子我真想妈妈能够发现我的秘密,马上来找我回家去,想着想着,我终于睡着了。
  别人把我叫醒。这时是清晨5点钟。凯茜说她要和佩姬回家去。我肚子疼得很厉害,可谁也不来管我。就这样,我孤独一人,在清晨5点钟的时候,从选帝侯街走到地铁车站。地铁里尽是醉汉,叫人一看就感到恶心。
  好久以来我没有像今天这样高兴地打开自己家的门,看到妈妈从卧室里走出来。我对她说凯茜今天起得特别早,我只好跑回家来睡个懒觉。我把我的那两只猫抱到床上,钻进被窝睡觉了。快睡着的时候,我心里想:“克丽斯蒂娜,你可不是干这个的,你走错路了。”
  中午时我醒过来,觉得浑身不舒服。我真想找个人诉说我的遭遇,可我知道,团伙里是没有人会理解我的,我只能找妈妈说去。
  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我说:“妈妈,你听着,昨天晚上我和凯茜到了‘音响舞厅’。”妈妈一听感到十分吃惊。我赶紧对她说:“其实那个地方很不错,是一个很大的夜总会,里面还有一座电影院呢。”
  妈妈立刻像往常一样骂我一通,我正等待着她盘问,可妈妈却不吭声了。这正是星期天的下午,她又是忙得不可开交:料理家务、下厨做饭,还有对克劳斯的厌烦。因此,她无暇对我大发雷霆或喋喋不休。也许,她根本就不想知道我的心事。
  我也没有勇气说话。再说,在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意识到有讲话的必要,我对什么都没有主见,我全凭意气打发日子,我对明天从来就没什么打算,没有什么雄心壮志,我能有什么雄心壮志?我们从不谈论前途问题。
  下一个周未,按我们和母亲所商定好的,凯茜到我家来过夜。我把她带到家里。她完全沉醉于毒品的迷幻之中。我也吃了一些药片,不过我的眼睛还能看清眼前坑坑洼洼的路。刚才凯茜傻呆地站在马路中间,要不是我把她拉到人行道上来,说不定她会被迎面开来的汽车压得粉身碎骨。
  我把她推进我的卧室里,妈妈立刻跑过来。我和凯茜都已产生了幻觉:我看到的妈妈太胖了,她被门框夹住了,进不了我的房间。我们哈哈大笑,笑个不停,我看见妈妈变成一条龙——一条温顺的龙,头发上还饰着一块骨头。我们俩笑得直不起腰,妈妈也和我们一道快乐地笑起来。她心里准想着:“看这两个疯丫头!”
  从此以后,凯茜几乎每个星期六晚上都带我到“音响舞厅”去。起初,我只不过是陪陪她而已,要不我真不知道如何打发周未的夜晚。慢慢地,我习惯了俱乐部里的一切。我跟妈妈说,我们上舞厅去,她答应了,只不过要求我一定乘最后一班地铁回家。
  直到1975年夏天,一切都很顺利。有一次周末,我们决定在舞厅过夜。和往常一样,我们各自对母亲说到对方家里过夜。因为我们两家都没有电话,所以母亲无法监视我们的行踪,因而这一招一直很灵。我们先到“团伙之家”,在那里,我们先把两瓶葡萄酒喝光,然后再吞一些迷幻药,凯茜还另外吞下了一颗“埃非特灵”。过一会儿,她哭起来了。我明白其中的奥妙,因为“埃非特灵”这种药有时会使你产生一种反悔的痛苦心理。
  当我突然发现凯茜不见了的时候,我感到害怕。我马上想到她会去的地方,所以立刻乘地铁找她去。她果真在那里,躺在一条长椅子上睡着了。在她身边的地上,有一袋炸土豆片。就在我把她叫醒之前,一列地铁进站了,凯茜的妈妈从车厢里走出来。她在一家蒸气浴室里工作,总是在晚上十点钟左右下班。当她发现她的女儿在站台上睡觉时,感到十分惊奇。因为她还以为女儿是上我家过夜的。她走上前去,狠狠地打了女儿左右两个耳光。这耳光打得可真响,凯茜醒过来,吐了满地。她妈妈拉着她的胳膊——就像警察抓人一样——把她带走了。
  也许地铁站台上这两记耳光使她免遭了许多的麻烦,否则凯茜一定会沦为“拉客的丫头”。
  从那以后,凯茜被禁止再来找我,每天晚上被锁在家里。有一段时间,我真感到孤独,现在团伙对我来说已经没有多大的乐趣。虽然我们继续到“团伙之家”聚会,可是星期六晚上,我一定要上“音响舞厅”去。我觉得那个地方更有意思,那里的人也比团伙里的好,都是我崇拜的对象。只不过我现在常常身无分文,因为过去凯茜每个月能拿到100马克的零花钱,这点钱足够我们俩购买大麻和药片。可是从那以后,我只好自己找钱花,所谓找钱也就是偷钱。
  再也没人陪我上“音响舞厅”,我只好独自一人去。我也不想凯茜,什么都不想,我在这个五花八门的世界中漂泊。
  在地铁的车厢里,我还喜欢注意观察那些上“音响舞厅”的人的打扮。这些人一眼就可以识别出来:他们总是打扮得十分讲究,留着长长的头发,脚上穿着有10公分高的高跟靴子。他们就是我心目中的明星,是“音响舞厅”的明星!我再也不害怕独自一人上那个地方去了。
  在“音响舞厅”的楼梯上,我碰上了一个小伙子。他盯着我,俏悄地和我说了几句话。我觉得这个小伙子挺棒。他个子很高,身躯修长,留着一头长长的金发,看样子是个十分文静的男孩。我们一直站在楼梯上交谈,我真感到高兴。我们越谈越投机,我们喜欢同样的音乐,就连我们吃完迷幻药所作的“旅行”也都一样,他叫阿特兹。他是第一个使我动情的小伙子。对我来说,真是一见钟情,我有生以来头一次爱上了一个男孩。
  阿特兹把我介绍给他的朋友们。这是一帮很热情的小伙子,我立刻感到如鱼得水,十分惬意。我们一起谈论各种毒品,谈论“作旅行”的最好方法。我现在知道的东西也和他们一样多。他们还谈论海洛因。大家都知道这种东西不能开玩笑,谁要是染上了它,还不如朝自己头上开一枪。我说。“只有那些毫无志气的人才会去打这种针。”然后,大家又谈起时装来:如何把牛仔裤改得更窄。这方面我也略懂一点,因为我瘦得很快,所以几乎每个星期都得把裤子改瘦一点。穿贴腿牛仔裤实际上已经成了“音响舞厅”成员的标志。我可以教他们如何把裤子改瘦,这也是我惟一会做的针线活。
  用不着我苦苦哀求,这伙人马上就接纳我加入他们的行列。我也觉得问心无愧,充满信心,我突然发现这伙人当中还有一个小伙子特别热情。他叫戴特莱夫。他和阿特兹不同,显得格外温柔。文静,他那张俊俏的脸蛋还带着几分孩子的稚气。在团伙里,大家都叫他“小瓷人”,他16岁。跟他说话我觉得特别自由自在;还有一个特别滑稽的姑娘,她的名字叫阿斯特丽,很受大家的赏识。她一开口就会叫你笑掉了牙。我真欣赏她的本事,这伙人当中只有一个家伙不怎么样,就是那个布拉基。这人有时真损人,甚至敢在你面前作出下流的小动作,所以跟这样人说话要特别留意。还有另外一个男孩我也不怎么喜欢,因为他特别喜欢尾随女人。自从我和查理的那次交往以后,我特别瞧不起这种男孩子。
  就这样,我们常常一起聊天过夜,有时也出去抽一口大麻。当舞厅关门以后,我们就到选帝侯街溜溜。而每当我乘上地铁回家的时候,我总觉得心里乐滋滋的,我有生以来头一次感受到爱情的温暖。
  我现在总盼着周未的到来。
  阿特兹很温情,很会体贴人。在我们第三次在“音响舞厅”见面的时候,他吻了我一下,我也回送他一吻,这是一个纯洁的吻。我不愿意走得更远。阿特兹感觉到了我的意思,当然他不会当面说出来。
  我和阿特兹如同兄妹一般亲热。他是我的大哥。我们总是手拉手地走路。这样我就觉得是受到一种保护似的。阿特兹今年16岁,是一名装配窗玻璃的学徒工。他特别讨厌这种工作。为了使他高兴,我改变了发型,还从旧货商那里买了一件大衣。如果没有阿特兹,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打发日子。
  现在,早晨5点钟舞厅关门之后我也不回家了。我和伙伴们大清早就去溜大街,然后去参观博物馆或动物园。有时候,我们整个星期天都呆在一起。我曾经把凯茜的遭遇告诉过妈妈,不过,我又编造了一些新的女朋友,好骗妈妈说我是到女友家去过夜。我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我可以随时给妈妈编出一串一串的话来,向她交待我的周未是怎么度过的。
  我和老团伙里的人渐渐疏远了。虽然我有时候也上他们那里去,向他们讲述我在“音响舞厅”的种种奇遇。他们都对我露出羡慕的目光。显然,我已经比他们走得更远了,可我自己并没有意识到,更没有想到会有许多老伙伴步我的后尘。
  在“音响舞厅”里,除了海洛因以外,可以买到各种各样的毒品。我抽大麻也抽得越来越凶,还常常吃迷幻药和兴奋剂,我完全沉浸在一种无忧无虑的幸福之中。
  直到一个星期六晚上,当我到达“音响舞厅”的时候,我碰上了团伙里一个名叫于维的男孩。他对我说:“你知道吗?阿特兹已经辞掉他的工作,他现在每天都到这里来。”我觉得于维说话的声音有点异常。我一听马上明白,肯定他又跟上别的姑娘了。
  我问:“到底怎么回事?”
  于维回答说:“他有一个名叫莫妮的姑娘。”
  这是多么沉重的打击!我惟一的希望就是:这不是真的。我走进舞厅,看见阿特兹一个人呆在那里。没有什么和往常不一样,他仍旧亲吻我,然后把我的衣物锁到他的柜橱里。在“音响舞厅”,大家都把东西锁在小格柜橱里,否则就会被人偷走。
  过一会儿,那个叫莫妮的姑娘也来了。我从来没有注意过她。她很自然地和我们坐在一起,因为她也是团伙里的一员。我故意坐在离她稍远一点的地方,以便暗中观察她的行动。
  她和我完全不同,矮小的个子,胖乎乎的,总是挂着笑。她和阿特兹显得格外亲热。我心里不断地重复:“这不是真的,这不可能,他怎么会把我抛弃而爱上这么一个傻丫头?”可我也不得不承认,莫妮有一张十分漂亮的脸蛋,还有一头美丽的金黄色头发。我心里想:“也许他需要这么一个既温存又热情的姑娘。”后来我又产生另外一种猜测:“阿特兹喜欢那种愿意跟他睡觉的姑娘,莫妮一定是这类货色。”
  我的脑子完全清醒。再说,那天晚上我根本没服什么麻醉药品。当我再也无法忍受看到他们呆在一起的时候,我跑到舞池里自我发泄了一通。当我回来的时候,他们不见了。我像一个疯子似地到处奔跑,寻找他们。最后终于发现他们呆在电影院里,紧紧地抱在一起。
  我立刻跑回来找其他的伙伴。有个男孩马上就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他就是戴特莱夫。他把双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不想哭,因为我总觉得当着伙伴的面哭鼻子是丢脸的事。为什么“丢脸”?我也不知道。可是,当我觉得实在无法忍受住眼泪的时候,我马上穿过马路,跑到舞厅对面的公园里躲起来。我伤心地哭成一个泪人。”
  突然间,戴特莱夫来到我的身旁,他递给我一张擦口纸,接着又递给一张。刚才我已经自顾不暇,所以没有发现他来到我的身边。过了好一阵子之后,我才想到他专门出来找我是多么的好心。
  我再也不想见阿特兹。只要见到他我就感到难受,正是他害得我现在当着众人的面掉眼泪。戴特莱夫又把我带回“音响舞厅”里去。
  无论如何,我还得回去一趟,因为我的衣物还锁在阿特兹的小柜里,钥匙还在他手里。我只好硬着头皮跑进电影院去跟他要钥匙。东西取出来之后,我再也没有力气把钥匙送回去。幸好戴特莱夫帮了我的忙。
  这时候已经是清晨两点钟,我误了最后一班地铁。我站在舞厅门口发呆,不晓得该上哪去。此时此刻,我多么想吃点药片,可我身上连一粒都没有,就在这个时候,原来团伙中的一个名叫庞代尔的小伙子走过来,我知道他是一个毒贩子,身上一定带有好药。我向他要了一份迷幻药。他感到十分奇怪,为什么在这种时候我会如此迫切地吃这种药,他很痛快给了一份质量上等的迷幻药,我一口把它们吞下去,然后下到舞池里跳舞。我像疯子似地跳了至少一个小时。我忽然遇上彼埃特,我向他诉说我刚才跟阿特兹吃醋的经过。可是彼埃特无动于衷,因为他也刚吃过迷幻药。他只是冷淡地对我说:“姑娘,忘掉它吧!”“别为这种事难过。”等一类的话。
  我吃了一块香草糖,自己不断地嘀咕着:“我总是孤孤单单一个人。生活真叫人讨厌。”我只好再下去跳舞,一直跳到舞厅关门的时候。
  在门口,我又碰见阿特兹和莫妮,还有团伙里的好几个伙伴。我觉得无所谓了。
  阿特兹把莫妮带到他家去,我和其他伙伴则到动物园附近的溜冰场溜冰。因为下过雨,冰上积了许多水,在上面滑冰就像在海上行走一样。突然间我听到一声敲破玻璃的声音。男孩子把收款台的玻璃亭子砸破了,有个小伙子从破口爬进去,打开抽屉,然后把一捆捆硬币向我们扔过来。还没等我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大家便撒腿跑起来。因为我穿着高跟鞋,刚一跑就摔了一跤,弄得浑身都湿透了。幸好戴特莱夫等着我,拉着我的手跑了出来。
  我们来到克朗兹莱咖啡馆门口,一起瓜分刚才抢来的“战利品”。每个人都有一份,我觉得真有意思。他们分给我两捆5个马克的硬币。大家都乐坏了,这不仅仅是因为我们弄到了不少钱,而且主要是我们竟能成功地逃开滑冰场里那两名已经跟踪我们多时的私人警察的监视。那几串小钱大家都不分,而是把它们打开,然后往空中撒出去。人行道上铺满了一片小币。
  我们又回到动物园地铁车站,那里有一家饭馆已经开门营业。这个地方给我的印象很坏。我是头一次来到动物园地铁车站的。真叫人恶心。有许多小伙子躺在痰渍累累的地上,到处都有喝得烂醉的酒鬼。我哪里会想到,事隔数月之后,我竟然也会每天下午来到这个地方和他们鬼混在一起。
  快到10点钟的时候,我决定回家去。一躺到床上,我就感到浑身难受,直到中午12点我才醒过来。我全身僵硬,神态不清,就像死了一样。我心里只明白这一点:“你真是一个大笨蛋,好不容易交上的第一个男朋友这么快就把你甩掉了!”我对着镜子照照自己。我讨厌我的模样。昨天我还觉得我的容貌楚楚动人,富有神秘感,是一副妙龄少女的面孔。可今天,我的容颜憔悴无光,眼睛也罩上一圈黑晕。我心里想:“克丽斯蒂娜,舞厅的生活已经结束了。你可别再去找阿特兹和团伙里的人。”从那以后,我尽量克制自己对别人的感情,我再也不吃任何毒品,整天只喝拌着大麻的茶。几天之后,我觉得自己已经恢复常态。除了对我自己之外,我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我觉得我可以控制自己的感情。我再也不愿意到“音响舞厅”那里去了。
  第二个星期六晚上,我有生以来第一个最漫长的黑夜开始了。好久以来,我第一次呆在家里过周未,我既没有心思看电视,也无法安然入睡。这时候我身边也没有足够的药品可以过瘾。我开始感觉到不去“音响舞厅”简直无法生活下去,不见团伙的哥们,我的生活就变得十分空虚。
  我焦急地等待着下个周末的到来。我已经盘算好如何回到“音响舞厅”去。我试着改变我的发型,最后终于决定不梳头发,这样一来我的神态就会显得更加神秘。
  星期五那天,我吞服了几片镇静剂,在上“音响舞厅”之前,我又吃了一片“曼特拉克”。这样,我再也不怕见到阿特兹和其他的人。我戴着一顶大布帽,坐在一张桌子旁边,脑袋耷拉着,整夜在那里打盹。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戴特莱夫把我脸上的帽子掀开了,并且抚摸着我的头发。我尽量表现出十分冷淡,可心里却觉得他能如此关心我实在难得。
  下一个周末,我们几乎一直形影不离地呆在一起。现在我到“音响舞厅”去又有了一个新的借口:为了和戴特莱夫见面。
  这一回我并不像对阿特兹那样一见钟情。起初,我们只是在舞厅里碰上时才呆在一起。我们谈话谈得特别投机,他的确和阿特兹不一样。我和戴特莱夫完全平等相待,谁也不会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结对方。和他谈话我觉得非常随便,用不着担心对方抓住什么弱点。再说,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觉得他是个热心人。不过,他不像阿特兹那么英俊。戴特莱夫显得过于秀气,甚至带着一种孩子的稚气。我对他的感情越来越深。最后我不得不承认我已经爱上了他。
  这期间,我变得特别安静。因为我再也不服兴奋剂,而是大多服用镇静剂。我完全丧失了原来的活力,甚至连舞都不想跳了。我在家里对什么事都不吭声,因为我再也不想改变我的家庭生活。
  1975年圣诞节的时候,我正好13岁半,我觉得由于我性格的改变,使我和妈妈的关系有所改善。这样一来,我也愿意对她说点心里话。因此,我告诉她,前些日子我根本就没有上凯茜家里过夜,而是上“音响舞厅”去,不出所料,她的反应十分粗暴,并且训了我一通。我对她解释,对我来说,时不时到舞厅去过一夜可以使我回到家更加安静。听话,没有什么坏处。再说,让她了解我的真实生活总比整天让我对她撒谎强。这回她倒同意我的观点。
  说实话,我本来已经没有多大兴趣去对妈妈讲述我的生活。不过,整天对她撒谎也不容易,因为要编造那么多的故事让她相信,实在变得越来越困难了。这也是我被迫“忏悔”的理由之一,因为我已经找不出任何借口可以在圣诞节和新年期间上舞厅去而不呆在家里,经过我的解释,妈妈终于同意我在节日晚上出去玩。我赶紧对她说“音响舞厅”是个好地方,对青少年并没有什么风险。再说,每个星期让我出去一趟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因为我的心情一好,呆在家里也就安静多了。
  然而,在“音响舞厅”里,一切都变了。突然间,海洛因这种最厉害的毒品风糜整个“音响舞厅”。甚至我的团伙里,大家都在谈论着海洛因。其实,大家都反对海洛因,因为我们都知道有多少人死于这种毒品的摧残之下,可也无法阻止这些哥们接二连三的尝试。而大多数人在试了一针之后就上瘾了。海洛因破坏了我们的团伙,因为那些沾上海洛因瘾的人立即就离开团伙另找出路了。
  海洛因对我也有一种可怕的吸引力,可当我想到我只有13岁时,我就不敢沾边了。但是,另一方面,我又觉得那些打海洛因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他们要比别人高一等,所以也成了我崇拜的对象。这些人常常用一种鄙夷的眼光看着我,因为在他们眼里,大麻一类的毒品只不过是“儿童毒品”,看来我永远也加入不了他们的行列。“升级”是没有什么希望了,因为我从心底里讨厌海洛因,它是深渊之底。
  团伙的溃散对我来说并不要紧,因为我已经有了戴特莱夫作为贴心人,其他人的远近都无所谓了。我和戴特莱夫的关系越来越好。有个星期天——那是1976年初的时候——我把他带到家里来。因为我知道妈妈和她的朋友不在家。我为戴特莱夫做饭,我为他准备了一顿真正的午饭,我们坐在一起,像一对真正的夫妻似地吃了一顿家庭午餐。我觉得很有意思。
  从那以后,我整个星期只想着戴特莱夫,我焦急地等待着星期六的到来,等待着我们在“音响舞厅”里的会面,我很高兴来到舞厅,走之前什么药都没吃。戴特莱夫正和一个六神无主的丫头呆在一起。我在他们的旁边坐下来,可戴特莱夫几乎连看都不看我,他的心思全挂在别的事情上。突然间,我心里这么想:莫非和阿特兹同样的故事又重演了?这不可能。戴特莱夫怎么会为了这么一个废物丫头而把我扔掉?
  他们说话不多,只是交换几句没头没尾的话。我只听出他们是在谈有关海洛因的买卖。我想,大概戴特莱夫向她要海洛因。我生气地对戴特莱夫说:“我说你疯啦,你才16岁,怎么就能想起打海洛因!”
  看来他把我的话完全当成耳旁风。我接着说:“你要吃药片我完全可以提供,哪怕一次吃三粒都可以,就是不能打海洛因的针。我求求你别干这种蠢事。”我苦苦地哀求他,可他仍无动于衷。于是,我气得大声地嚷起来:“如果你打海洛因的话,我们俩的关系就吹了。你可以走你的路,我再也不愿意见到你。”说着,我站起来,跳舞去了。
  我刚才真做了一件蠢事。我不该演这出电影。我本来应该等到只有我们俩仍呆在一起的时候慢慢地说服他。我完全可以影响他的。我真不该把他孤独地扔在一边,因为他当时已经到了头脑发热、跃跃欲试的地步。
  过了两三个小时之后,有人来告诉我,戴特莱夫和他最要好的朋友贝尔恩德打了一针海洛因。
  当天夜里,我又见到戴特莱夫,他对着我笑——一种似乎来自很遥远地方的微笑。看样子他很幸福,甚至不觉得有必要和我说话。而我也不想主动去靠近他。对我来说,这一次要比那天夜里我失去阿特兹时还难受。戴特莱夫走了,走向一个不属于我的世界,就这样,由于一支海洛因注射器的缘故,我们之间突然变得毫无共同之处而分道扬镳了。
  我继续出入“音响舞厅”。戴特莱夫很快就找到另外一个女友。她的名字叫安琪,是一个又丑陋、又冷酷的姑娘。可以断定,他们的关系是好不了的,我从没见过戴特莱夫和她说话。但是,安琪死死地缠着他。有时候戴特莱夫也来看我,不过,他总是像个陌生人一样,对我一点也不亲热。一般来说,他找我无非是为了向我要几个马克好去买他的海洛因。要是身上有钱,我总是满足他的要求。
  星期天的上午实在难熬,我一直溜达到地铁车站,心里想着:“这里的一切实在糟糕透顶。”我再也不知道我已经走到什么地步,也不明白为什么我要上“音响舞厅”去,为什么我要吸毒,为什么我还得干别的事情——我糊里糊涂,一点也不明白这究竟是为了什么。
  有个星期六,因为我身上有不少零用钱,我买了许多各色各样的毒品,然后一股脑儿全吞下去。
  我不知道那天我是怎么回的家。反正我知道从地铁到家门口的路上我摔倒了好几次。我只好扶着路边的树木和路灯杆连爬带滚回到了家。路途显得特别遥远,走不到头。可我得坚持到底,否则非死在路上不可。最难受的是我的胸口疼得要命,就像有人用刀捅我的心脏似的。
  第二天早上——星期——妈妈无法把我叫醒,到了晚上她下班的时候,我还是躺在床上,动弹不得。妈妈好几次强迫我喝几口蜂蜜。一直到了星期二下午,我才有点力气下床。我对妈妈说,我感冒了,而且血压降低。我倒经常有这种病状。我还向妈妈解释,说班上有好几个女同学都有这种病状,这大概是青春发育期的一种现象。我想尽量避免妈妈请医生来,因为我害怕医生会看出我真正的病因。妈妈对我的话信以为真,所以也就不去找医生来。每当我对她解释我的身体状况时,她总是显得很满意。
  因为我手头的药片几乎全吃光了,所以一直到周未我几乎没有吃过什么药,我又觉得浑身难受。
  星期六晚上,到了“音响舞厅”之后,我决定做一次“迷幻旅行”。这一次的效果特别可怕。我好像觉得我的血被抽空了,整整难受了好几个小时。我既走不了路,也说不出话。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来到电影厅里,我在那儿的一把椅子里整整坐了五个钟头。
  就在这个时候,我们把家搬到了克勒兹堡,离“柏林墙”很近。从此以后,我上学必须坐一个钟头的地铁,但是,我的家却离“音响舞厅”更近了。
  有天早上,当我去坐地铁时,我突然发现街上贴满了海报,上面写着:“戴维·波维前来柏林献艺”。我真不敢相信!戴维·波维这位大歌星是我们心目中崇拜的偶像。许多小伙子都喜欢模仿他的打扮。而这回他真的到柏林来了。
  妈妈从她的单位给我弄来了两张这场音乐会的免费赠票。很奇怪,我马上就想到应该把另一张票送给谁:弗朗克。为什么是他?我自己也不问个为什么。弗朗克是“音响舞厅”团伙里的一位老伙伴,他很崇拜戴维·波维,甚至连头发都染成和他一样的褚红色。也许正是由于这缘故,我才把他选为我的送票对象。
  而弗朗克也是我们团伙中第一个染上海洛因毒瘾的人。从前,他胖乎乎的,大家都管他叫“小母鸡”。可现在,他骨瘦如柴,就像一具“游尸”一样,所以大家都叫他“僵尸”。
  音乐会的那天晚上,我和弗朗克约好在海曼广场见面。我从没有注意到他是如此又高又瘦。他和团伙里其他小伙子的年龄差不多,也是16岁左右的人,他说他现在体重只剩下63公斤。这是他刚才卖血时才称的重量。弗朗克常常靠卖血挣钱来支付他吸毒的部分费用。
  音乐会在“德意志大厅”举行。气氛非常热烈,观众情绪高涨,因为在场的几乎都是戴维·波维的崇拜者。在我们座位旁边,坐着一帮美国士兵。他们嘴里叼着烟斗,抽着大麻。只要你看他们一眼,他们就会把烟斗让你抽一口。尽管弗朗克拼命地抽,但他仍觉得越来越难受,因为他的烟瘾太大,无法控制。
  戴维·波维的演唱开始了。他的歌声和形态太棒了,几乎完全跟我想象中的一样。不过,当他刚唱起《已经太迟了》这首歌的头几句时,我就觉得难过极了,因为这首歌所描写的也正是我眼下的处境。
  音乐会结束的时候,弗朗克几乎没有力气站起来。我们遇见戴特莱夫的伙伴贝尔恩德。他说得想办法给弗朗克弄到一针海洛因。可我们身上的钱不够,于是,我搬出我那讨厌的绝招:“我没有钱买地铁车票,请大家帮帮忙吧!”来参加音乐会的人多数身上都带着不少钱,而且这时候刚刚散场,街上的妓女还来不及缠上他们。所以我刚开完口,一大批硬币就像雨点似的“叮铃当啷”落在我的塑料口袋里。
  这些钱已经足够买两针海洛因——当时这玩艺还比较便宜。
  贝尔恩德拿着钱就去找卖主。突然间我起了这么一个念头:“既然这些钱是我搜集来的,我为何不试它一针,体验体验海洛因到底有多大功效。”因为普通毒品对我来说已经无济于事,所以海洛因将是我在吸毒道路上的归宿,看来这是必然的,符合逻辑的。当我说出我的主意时,小伙子们都一致反对我。弗朗克生气地对我说:“你可不能干这个,你不知道这种东西的厉害,你要是沾上这个,那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变成我现在这个可怜的模样。”
  既然我已打定主意,我也就听不进他的劝告。相反地,他们越说,我越是想试一试,再说,我只想体验一下而已,往后再也不打还不成吗?
  他们没法说服我,只好也分给我一份。贝尔恩德教我怎样注射,其实这是多余的,我早就听说过。我说我不想打针,只想口服。
  我把分给我的那份药面儿吃下去了,起初我觉得又苦又辣,我真想立即吐出来,很快我就觉得我的四肢变得很沉。很沉,一会又觉得很轻,很轻。我身上的不舒服一下全消失了。我从没有感觉到这样的轻松,愉快。
  这一天是1976年4月m日,离我14周岁的生日还有一个月的时间。
  到了早上5点钟的时候,贝尔恩德建议我们到他家去。我很高兴地挽着弗朗克的胳膊和他一起去了。
  我觉得我又找到了一个新的。充满欢乐的家庭。我感到和这两个男孩在一起可以无拘无束地说话,甚至最秘密的心里话也可以对他们讲。海洛因已经使我们变成亲密无间的兄妹。我从没有这样幸福过。
  我在贝尔恩德的床上和他睡在一起,他并没有碰我。我们是兄妹关系———对海洛因的难兄难妹。弗朗克自己睡在地板上,头靠着沙发。
  夜里我觉得浑身发痒,我只好脱光衣服,用梳头发的梳子全身上下地挠,一直挠到出血,尤其是腿肚子那块地方。我知道,凡是打海洛因针的人都会浑身发痒,他们身上都会伤痕累累,特别是腿肚子的地方。这是识别吸毒者的一个最简单的方法。弗朗克的腿肚子已经没有一块好皮肉,全都被他抓烂了,因为他并不是用梳子挠痒,而是用小刀子刮。
  晚上,我回到家里。我不时地想着:“你才13岁,可是已经沾上了海洛因。”最初的时候,因为还没有毒瘾的危机发作,所以我感到十分高兴。整整一个星期我的脾气好极了,在家里,没有吵过一次架;在学校,我接连得到几个好分数。
  当我回到“团伙之家”时,我发现还有另外四个伙伴也开始打海洛因针。我们五个人坐在一边,以示高人一等。很快,团伙里服海洛因的人越来越多。海洛因终于像一颗炸弹似地把整个格罗比斯小区炸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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