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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好钱袋子


  如何稳定台湾的金融,是到台以后蒋介石国民党当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蒋介石成立了“生管会”,全权处理台湾的财政经济问题。在金融政策上,实行币制改革,割断台币与金圆券的联系;实行黄金储蓄政策,防止硬通货流失;实行高利率政策,吸收储蓄;加强外汇管理,合理使用外汇;实行增收节支,增强经济实力。一段时间内台湾金融业渐趋稳定。

  1.台湾的欧哈特

  国民党迁台之初,“就全盘形势而言,台湾只是个等待爆炸的火药库。”政治上,“内则谣琢纷传,人心惶感,其私蓄较丰而意志较薄弱者,纷纷避地海外,或预作最后打算”。经济上,“一下子涌来两百多万军民,人口压力随增,经济情况,早趋下坡,生产失调、通货膨胀,于今尤烈。这种情势,得不到改善,将无可避免地重蹈大陆时代的覆辙。”面对危机四伏、一片混乱的严峻形势,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当局,从失败中产生出强烈的求生存意识。
  蒋介石在检讨大陆失败的原因时,除了对军队、组织、技术、政策和策略等方面有了深刻的认识外,还强调经济上之所以陷于崩溃,是因为全国金融紊乱,物价波动,乃使通货膨胀的趋势益加恶化,而无法遏止。所以,要接受错误的教训,确保这一生存基地,必须管好钱袋子,稳定财政经济。
  1949年7月,台湾当局成立了“台湾区生产事业管理委员会”(简称“生管会”)。此组织名义上是管理台湾公私企业的生产事务,实际上除了生产以外,还管理物资分配、资金调度、对外贸易、日本赔偿物资处理、技术合作、工程调配等重要工作,成为一个以负责全面经济活动为对象的决策、计划、执行机构。“生管会”由台湾省主席陈诚任主任委员,实际主持日常事务的是尹仲容、徐柏园、王崇植、杜殿英、张峻、任显群、许金德、杨陶等8位常务委员。开始由徐柏园牵头负责,很快尹仲容接替徐柏园而主持全面工作。
  尹仲容,台湾经济发展初期的探索者。湖南邵阳人,名国塘,1903年4月出生,1921年毕业于上海工业专门学校附中,并以优异成绩升人南洋大学电机工程系,1925年毕业后被保送至北京交通部电政司实习。1932年任交通部电政司科长,1935年升任电政司帮办,制定电政制度,开辟了全国长途电话网。1936年任中国建设银行公司协理,1939年到美国出任中华民国资源委员会国际贸易事务所纽约分所主任。1949年春,随蒋介石政权到台任“生管会”常务委员,不久升任“生管会副主任”。1953年9月,“生管会”改组为“行政院经济安定委员会”(简称“经安会”),他成为该会下属的工业委员会召集人。1954年6月,出任“经济部部长”,此后他一直活跃在台湾经济界,作了台湾经济发展的掌舵人,直到1963年去世。正如尹仲容自己所说:“我对台湾十年来的经济行政,除了中间有两年外,可以说是无役不从。”在台湾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中,尹仲容贡献颇大,被誉为“台湾的欧哈特”。
  在国民党政权风雷震荡中,在蒋介石的支持下,尹仲容作为财经方面的“第一号人物”,以稳定经济、阻止通货膨胀为前提,在搞好农业土地改革的同时,着手进行整顿财政金融。

  2.在钞票上做文章

  金融,作为经济发展的大动脉,其重要的地位,蒋介石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偏安于一隅小岛,不搞好金融,则无异于扼腕自杀。因此,尹仲容着手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第一,改革币制。
  1945年台湾光复后,金融市场十分紊乱,台湾银行券、日本银行券、日本政府发行之硬币等多种货币在市面同时流通。针对此种局面,国民政府财政部公布了“台湾省当地钞票及金融机关处理办法”。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据此接收了台湾银行,并加以改组,台湾银行于1946年5月20日重新开业。7月1日,中央银行授权台湾银行在台湾发行新货币,即“旧台币”。旧台币分为1元、5元、10元券三种,共发行30亿元,并规定以等值收兑原来流通的印有“大日本帝国”字样的台湾银行券。
  但是,鉴于战后重建,大陆人口突然拥入和庞大的军费开支等原因,所需资金颇多,加上财政部规定台币与大陆流通的法币相联系,而法币贬值甚速,故台币的流通量日增。1946年底,台币的发行额达53亿元,1947年又增至171亿元,到1949年6月竟高达17406亿元,较发行初期增加579倍。
  为了稳住台湾的货币金融体系,在国民党全面退守台湾之前,蒋介石就令刚刚走马上任台湾省主席的陈诚整顿金融。陈诚在得到蒋介石的允诺之后,以从上海运来台湾的中央银行库存的80万两黄金作为币制改革基金,着手进行第二次币制改革。
  1949年4月,台湾银行宣布台币不再与金圆券挂钩,而直接与美元挂钩,台币与美元汇率为8 :1。台湾省议会同时提出稳定台币币值的七项办法:开放公营事业、降低存放款利率、出售日本财产、抛售库存黄金、管制对外贸易、缩减行政机构、厉行节约等,并另拨一千万美元作为进出口贸易运用基金。1949年6月15日,台湾省政府颁布“台湾省币制改革方案”和“新台币发行办法”,规定币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指定台湾银行发行新版台币,以旧台币4万元折合新台币1元,限于同年12月31日前兑换完毕;
  最高发行总额为新台币2亿元;
  新台币以黄金、白银、外汇作为十足准备金;
  新台币直接与美元挂钩,采取1美元兑换新台币5元的固定汇率。
  由于实际需要的增加,台湾当局又于1950年7月公布了“台湾省政府辅助生产限外临时发行新币办法”,授权台湾银行视生产资金季节性需要,以5000万元为限额,临时发行新台币。1951年2月,因电力建设需要,又将发行限额提高了9500万元。此外,由于金门、马祖等地区流通的需要,以省外名义增发了部分新台币。并根据1950年台湾省政府的“新台币辅币发行办法”,发行新台币辅币。到1951年底,新台币包括限内发行、限外发行、辅币和省外发行等四类,共发行5.945亿元。新台币面额分1元、5元、10元、100元四种,辅币为1分、5分、1角、5角四种。
  币制改革以后,虽然通货膨胀未能彻底消除,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和,囤积居奇与高利贷盘剥现象也大大减少。
  第二,高利率政策。
  50年代初,凯恩斯经济学说盛行,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采取低利率货币政策。台湾也有不少人主张压低利率,以保证新产业能获得便宜的资金,刺激产业投资。但是尹仲容等人认为在通货膨胀和省内资本极为稀少的情况下采取低利率政策,会产生对银行信用的大量超额需求,这无异于给通货膨胀火上浇油,而且直接影响民间储蓄政策。因此,蒋介石、陈诚大胆采用尹仲容的建议,实行高利率政策。
  1950年3月,台湾银行创办了优利储蓄存款的特别制度,规定:
  该存款每次存进金额不得低于300元;
  每次存储期间不得少于1个月;
  利率定为月息7%;
  各银行收受该项存款后即转存台湾银行,由台湾银行办理放款业务。
  当时一年期的定期存款年息为20%,而优利存款的利率高达7%,按月复利计算,即相当于年息125%。如此之高的存款利率实属罕见。
  高利率政策实施后见效甚速,125%的利率对台湾财政压力过大,于是根据市场状况和物价上涨幅度,当局又及时对优利存款的利率进行了有增有减的调整,并拉开1月期、3月期、半年期、1年期的利率差,使长期优利存款所占的比例逐渐增加。
  在高利率政策的刺激下,存款量激增,定息和储蓄存款总额由3月底的600万元新台币增至6月底的2800万元。就占货币供给的比重而言,也由大约1.7%增为7%,通货膨胀很快抑制住了。据统计,从1953年3月开始,到1958年底停止收存优利存款为止,共吸收了多达15亿元的货币,大大减轻了通货对市场的压力,同时,“政府”将这些巨额游资通过银行放款业务,扶持了一些迫切需要发展的部门,从而有助于台湾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第三,黄金储蓄政策。
  为了多渠道地回笼货币,稳定物价,弥补财政赤字,建立币值信誉,1949年5月门日,台湾省政府制定“台湾银行黄金储蓄办法”,并于21日起,开始在台湾银行总行储蓄部及台北、台中、台南、高雄各市分部办理。当天,台北市黄金市价为每两1750万元,台湾银行则按1200万元每市两的价格收存。即存入1200万元台币,一个月后可领取黄金一两。
  6月15日,新台币发行后,当局便将黄金储蓄办法作了修正,规定每市两黄金订价为新台币282元。1950年6月1日又规定,黄金储蓄搭配两年偿还的“节约救国储蓄券”搭配比例,视官定金价与市场金价的差额而逐日浮动。7月16日,黄金储蓄改为搭配分年偿还的“爱国公债”。10月30日,黄金储蓄停止搭配,但黄金官价则调整为每市两新台币41O元。
  通过这两项黄金储蓄政策,回笼了44000万元的货币。但这种收获的代价是昂贵的,因官定金价比市场金价低,比国际黄金价格更低,从而导致大量黄金外流。仅1950年,黄金外流量就达5080万美元,到1950年底,共有145万两黄金被卖出。这种政策虽回笼了黄金,但有点得不偿失,当局遂于1950年12月27日终止了这一政策的实行。
  第三,加强外汇管理。
  1949年6月,蒋介石在授权陈诚、尹仲容进行币制改革的同时,配套加强外汇市场的管理,实行新的结汇证签发放办法,规定新台币与美元的比价为5:1,并采用单一汇率制。随之,公布了“台湾省进出口贸易及汇兑管理办法”,将全部进出口商品分成四类:准许进口类、暂停进口类、禁止进口类和禁止出口类;出口所得外汇应以20%按汇率结售台湾银行,80%以结汇证明书的形式向海关报关进口。
  但是,此“办法”实行之后,因准许出口货物范围较大,进口数量没有限制,导致外汇供应和调度困难,促使美金黑市猖獗。加之,市场商品缺乏,新台币发行额增加,刺激物价上涨,结果出现进口旺盛、出口衰退的现象。虽多次调整汇率,仍无济于事。
  针对此症结,1950年1月,在“生管会”下专门设置产业金融小组,负责审定外汇的调度和供给。但物价和美金黑市依然无法控制。3月,无奈之中,台湾只好正式采用复式汇率,规定贸易商申请进口一般物资,得以新台币按结汇证价格和美元的比率为1:7.5,向台湾银行申请代购公营事业结汇证。但其他进口物资规定仍如前。
  这种措施仍无法遏止通货膨胀,美金黑市继续上涨。台湾银行为控制局面大量抛售外汇,以致抛售外汇高达660万美元。外汇库存日益紧张,对外信用逐步恶化,最后陷于台湾银行签发的信用票被外国拒收的窘境。在这关键时刻,台湾国民政府被迫于1951年实施“金融紧急措施”,禁止美金黑市交易,实行严格的进口管制,议定新的结汇证中心汇率为每1美元比15.9元新台币,买进和卖出价差上下限各5分,并将原结汇证价格的每1美元比10.35元新台币订为官价汇率。同时规定生产器材、原料、日用必需品及美援进口按官价汇率结汇,一般进口按结汇价结汇;民营事业出口所得外汇的20%按官价结汇,80%按结汇证价结汇,而公营事业出口则全部按官价结汇。
  新金融措施实施后,复式汇率与外汇审核制度相结合,有利于平抑物价、稳定汇率和节省外汇。复式汇率也使企业在进口重要生产器材原料时,可按较低官价汇率申请外汇,而其他一般货物则按较高的结汇证价结汇,这就方便于用汇率手段调节物资进口的数量和构成,尤其鼓励发展了民营企业。而属于进口管制范围的纺织品、水泥、肥料、汽车、缝纫机、肥皂、冰箱等,在台湾本土得到飞速发展,保护了台湾民族工业,这无异有利于台湾经济的发展。

  3.敛财有道

  国民党退台的最初几年内,财政一直处于人不敷出的境地。1950年财政收入为新台币168300万元。1951年度其收入为新台币231600万元,支出高达新台币243000万元,赤字为11400万元。蒋介石眼看腰包越来越瘪,虽然历经千辛万苦漂洋过海从大陆带来了厚实家底,但要坐吃山空,不免心里发慌,情急之下他责令国民党“财政部”采取新的举措,谋求财政收支平衡。“经济部”、“财政部”和“生管会”等部门遂联手合作,果断采取措施,挽救财政下滑局面。
  首先,整顿税制。在台湾光复以前,各种捐税十分繁多,税种达52种之多。1951年,台湾当局颁布“台湾省内中央及地方各项税捐统一稽征条例”,将税目大大简化,税收主要包括赋税、国税、省市县税、关税、房屋税、货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税等。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收税制度,调查税源,明确税基;统一实行发票办法,以发票的数额作为课税依据;实行惩处制度,对偷税漏税或欠税者,施以重罚;大量培养税务专业人才,举办税务培训班,吸收大中专毕业生进人税务部门。这种统一、严格的税收制度实施后,税收大幅度增加,由1950年的6.9亿元新台币增至1951年的11.4亿,1952年猛增至19.4亿多。税收成为台湾弥补财政赤字、回笼货币的一条重要渠道。
  其次,发行公债。1949年台湾国民党当局制定了“爱国公债条例”,条例规定公债年息四厘,每6个月还本付息一次,分15年还清。从1950年2月至11月底,共售出“爱国公债”15370万元。此外还开始证券交易,发行股票。1961年台当局公布了“证券商管理办法”。1968年4月,又制定“证券交易法”,股票交易得到迅速发展。1962年已有18家股票公司,1972年增至49家,上市股票总面值也由1962年的54亿元增至1972年的68亿多元。
  再次,压缩财政支出。在“政府”的财政支出中,“国防、外交”和日常政务支出占主要部分。1950年度,这类支出占财政支出总额的74.2%,而经济建设支出仅占4.8%。这是因为蒋介石在仓惶退台之初,有一种“狼来了”的心理,对共产党怀有天然的恐惧,为了固守保台,他加固防线,维持庞大的军队。同时,不断以美元开道,向各国游说以博得国际同情,而国民党庞杂的官僚机构也从大陆搬到台湾。而要压缩财政支出,在两军隔海对峙的岁月里,“国防”和“外交”丝毫动不得,所以只有简化行政机构,裁汰冗员。蒋介石对这些庸官、闲官也毫不手软,“行政院”的各“部”、“会”等下属机构,前后裁撤掉84个单位,裁退人员5000余人;对“立法院”下属机关也一次裁掉、合并几十个。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财政负担。
  通过这一系列财政金融方面的改革,台湾财经逐渐走上有序运转轨道,从而有助于国民党政权在孤岛站稳脚跟。蒋介石摸一摸日益鼓胀的腰包,终于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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