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9 战争罪


  1945年7月、26日,中国、英国、美国三国政府首脑就审判日本战犯问题签署了波茨坦宣言。8月8日,苏联也在这个宣言上签了字。1945年9月21日,日本代表根据天皇和政府命令在无条件投降书上签字后,由中国、美国、苏联、英国、法国、印度、澳大利亚、荷兰、加拿大、菲律宾、新西兰11个国家的法官组成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了日本主要战犯,其他国家也分别单独审判了日本战犯。新中国政府在推倒国民党政权的国内战争期间共俘虏了140名日本战犯。这些战犯是日本投降后加入蒋介石和阎锡山军队参与中国内战而俘获的,他们被定为双重战犯,监禁在山西省太原。从苏联引渡过来的日本战犯全部监禁在抚顺战犯管理所。依据有关国际法,中国可以单独对这两股日本战犯进行审判。
  在太原战犯管理所改造的日本战犯经过一段时期的教养,已经对他们所犯下的罪行有所认识,而从苏联引渡过来的日本战犯根本不承认自己有罪。他们虽然在苏联劳役了5年,但他们丝毫没有悔过之意,还自恃着所谓“武士道精神”。
  抚顺战犯管理所坚持人道主义原则,日本战犯可依照停战前的阶衔享受同中国国家干部相同的生活待遇。他们身入囹圄,但他们可以在狱中的花园自由活动,除了每天打扫监房卫生之外,什么活儿也不干。其生活水平比在苏联劳动时要好得多,可他们却对这种优厚的生活产生了偏见。有些人甚至说:“大和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优等民族,我们虽然是战俘,但中国政府不敢随意处理我们。”
  这些日本战犯仍把中国人看作是“东亚病夫”。中国看守们对于日本战犯们的胡言乱语不予理睬。结果,这些日本战犯们更加自不量力了。
  他们口出狂言:“日本人口多,且地少。因此,为了民族的生存不得不对外扩张。”
  “日本战败是由于犯了扩大战线的战术错误,但日本无疑是个强国,等着瞧,有朝一日还会东山再起……”
  这批日本战犯中有不少人能讲汉语,他们公然在管理所工作人员面前趾高气扬地吹嘘日本强大。还有一些战犯带着肩章和军帽在院里大摇大摆地走动,并常常用恶毒的眼光紧紧地盯着工作人员。他们试图向中国管理人员宣示所谓“不成功便成仁”,故意作不向中国人低头的姿态。
  但是,实际上他们的内心世界是空虚而又充满恐惧的。他们毕竟被监禁在他们曾经犯下弥天罪行的异国他乡,每当他们想到眼前的现实处境,一个个像是泄了气的皮球,连“武士道精神”也荡然无存了。他们在西伯利亚虽每天饿着肚皮干重体力活,可他们对未来还抱有一线希望。因为,当时苏联法律规定取消死刑,最多判处25年徒刑。还有,他们与苏联人没有结下深仇大恨,只要熬过刑期,还有可能活着回国。可是,被送到中国抚顺已好些天了,中国管理人员闭口不谈遣送他们回国之事,因而他们认为到了仇国,凶多吉少,只有听天由命了。他们想到现实处境,都不敢想象明天会怎样。
  一天早晨,有一个战犯大声喊叫:“你们看,我们现在是以什么身份在这里!”
  监房墙上贴着每天起居、吃饭和活动时间表及注意事项。他们往往都习惯站着看墙上张贴的内容。
  “再仔细看一看”有人说。
  一个战犯手指“监房规定”的落款处,那儿写明“抚顺战犯管理所”。
  他们这才知道,他们是以战犯的身份被引渡到中国来的。
  他们在苏联时就希望不被定为战犯。在苏联5年的劳役过程中,他们的确没有定为战犯,到了中国成为战犯,他们全都瘫坐在地上了。也有发狂的人,说什么“最多是个死!”
  有个战犯站起来撕掉了墙上的“监房规定”。
  “过激的行为对后果没有好处!”另一个战犯说完,又用米粒重新把“监房规定”粘在墙上。
  他们知道自己的身份后,每天徘徊在死亡的噩梦之中。他们认为,落入共产党手中必死无疑,活着回日本是不可能的,有人还试图自杀。中央人民政府了解这一情况后,指示战犯管理所“要绝对保证不发生越狱和死亡事故”。因此,管理所全体工作人员每天昼夜都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加强了岗哨和巡逻。但是泪杀事件还是发生了。一天,两个战犯进厕所后好半天不见出来。当看守打开门发现,一个战犯已死在里面。事情发生后,管理所负责人受上级有关领导的严厉批评。
  期间,朝鲜战场局势已很严峻,战火已烧到鸭绿江边。10月18日,中央来电指示将全部战犯转移到哈尔滨。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准备了1000多名战犯的过冬粮食和衣服,向农村疏散刚刚搬到抚顺仅两个月的家属。我的家迁到抚顺才一周,连搬家时的行李还没有收拾完,就又准备走了。我无暇顾及家务。跟大家连续奋战了4昼夜,总算完成了转移的各项准备。
  当朝鲜战争进一步恶化以后,日本战犯认为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们断定,过不了几天美军就会打过来,他们就可以得救了。
  “强大的日本都抵挡不住美军,他们有什么办法挡住,妄想。”一些战犯在工作人员面前狂叫。
  后来,日本战犯有组织地叫喊:“我们不是战犯,是俘虏,立即释放我们!”
  在院中央,日本陆军第59师团长藤田茂中将挡住我的路,要求谈一谈。我把他领到管理所所长办公室。还没等准许他坐下,他却已经坐在椅子上。
  “我要见毛泽东,请你们给安排一下。”说完,他转过身望着窗外。
  “将军阁下,有话请和我说好了。”在抗日战火中经受千锤百炼的孙明斋所长带着微笑平静地回答。
  “我不想和你谈,我要见毛泽东。”藤田茂气势汹汹地说。
  “不想说什么就回到监房去!”孙明斋所长按着桌子站了起来。
  藤田茂转过身对视着孙所长说:“你们践踏国际法,按国际法结束战争后应立即送还战俘。”他还胡说什么新成立的中国政府没有资格处理战俘。
  “这里没有俘虏,只有双手沾满血迹的战争罪犯。你不要忘了,你是这些战犯中的主谋之一。要记住,新中国政府是代表遭受你们残酷迫害的人民大众的政权。”孙明斋气愤地严辞回敬藤田茂。
  藤田茂猛地站起来,欲说什么,但又没说。实际上,他是向我们宣布“宣战布告”。
  在抚顺战犯管理所被监禁的日本战犯中有许多人是隶属于日本陆军第59师团。藤田茂在这些战犯中仍保持过去的上下级关系,而且很有号召力。
  “我们是忠于天皇的军人。我和诸位都是奉天皇陛下旨意来中国维持秩序,所以,我们不是战犯,而是战俘。依国际法规定,战争结束后应立即送还战俘。但是,现在中国政府践踏国际法,我们向国际社会强烈呼吁中国政府的这种违法行为。”藤田茂以所谓国际法煽动部下进行抗议、请愿和绝食,企图策划“合法斗争”。
  积极响应藤田茂主张的是第39师团中将师团长佐佐真之助和警正鹿毛繁太。特别是鹿毛繁大举着双手咆哮:“战后才成立的你们国家是无权监禁我们的。”日本战犯们还推崇他为“民族英雄”。在他的煽动下,一些战犯围着监狱院里游动,边走边喊:“释放!释放!”
  看守们义愤填膺,但因为上级有精神,又都抑制住了愤慨的情感,装作视而不见的样子。结果,战犯们的反抗达到了顶点,不能再任其发展了。我们为了压制他们的气焰,在监狱四周显眼的地方架起了机关枪,增加了岗哨,当然机枪没有装子弹。还取消了自由活动时间,减少放风时间。并把挑头的鹿毛繁太等人禁闭在独号监房,取消了户外活动和供应香烟。
  监狱各监房很快恢复了平静。加强警戒后有些战犯非常恐慌。
  “无聊的言行总是没有好结果。”
  “立刻拉出去毙了,又能怎么的?”
  一些战犯们怨恨起那些煽动抗议的战犯头目。
  几天后,我在路过监房时鹿毛繁太找我,对我说:“以前的事情是错了,请原谅。”
  “你既然煽动那么多人,就该在那些人面前反省错误。”我斩钉截铁地回答他。
  第二天,鹿毛繁大交了检讨书,没有任何内容。我让他重写,并让他在狱内广播中念出来。
  开始他说什么也不念。我没有让步,无奈他念了检讨书。
  他说:“我检查日前煽动闹事的错误。作为俘虏违反了监狱规定……”
  他承认带头闹事的错误的同时,仍在表白自己不是战犯,而是俘虏。不过,他的检查起到了预想不到的效果。监房内的战犯们从扩音器里听到鹿毛繁大的检讨声音后惊呆了。他们想不到心目中的这位倔犟的“民族英雄”会在中国人面前低头认错。
  不久,朝鲜战场捷报传来。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兵朝鲜不过两个月就把美军赶回到三八线以南。这是日本战犯们难以相信的结果,但这是事实。日本战犯们期盼美军打过鸭绿江来解救他们的一线希望已成为泡影,他们不得不开始屈服了。
  这些罪犯提出的所谓“战犯”或“战俘”的是非问题,不是可以强制定论的事情,而是要用法律来解释,使他们认罪服法。大多数日本战犯不懂国际法规定,特别是二战后制定的战争法、战争罪等许多国际法规。
  战争从本质上讲是政治的延续,是它的极端表现形式。根据第一次大战前的国际法,战争是主权国家的当然权力,是解决国际争端的合法手段。所以,发动战争的行为不认定为战争罪行。交战中,军人只有违犯公认的战争法和规定,如使用毒气、杀害平民的行为才定为战争罪行。在这个历史时期,那些发动战争的罪魁祸首没有受到任何法律的制裁。19世纪初发动侵略战争的拿破仑被视为战俘,由不列颠政府流放到圣赫勒拿岛上,终身监禁。
  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初,国际上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加剧,军事技术也急速发展,战争对人类带来的灾难也日益增大。同时,资产阶级的民主思想和人道主义思想在滋长。期间,国际社会发表了许多遏制战争的公约和宣言,形成了处置战犯和俘虏的新的概念。
  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为残酷的战争。在持续6年的战争中,有61个国家被卷入,交战双方包括军人和平民共计死伤5120万人。
  发动战争的德国、意大利和日本法西斯的野蛮行径,激起了全世界各国人民的愤懑。战胜国在战争期间和战后,推出了一系列审判战争罪犯等国际性法规。
  1942年10月,苏联政府提出按国际法严惩法西斯德国战争主谋的建议。当天,美国总统建议逮捕和审判一切战争主谋和主要军事头目。
  1945年8月,苏、美、英、法4国签署了《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有史以来第一次详细规定战争罪等级和概念。根据此规定,战争罪行种类和等级如下:
  1.反和平罪。策划、准备、发动和实施侵略战争,或违反国际条约、协定发动战争以及参与战争的共同计划等行为视为反和平罪。
  2.战争罪。违反战争法规定和惯例的战争行为,如杀害平民、奴役平民,出于其他目的而杀害战俘、海上人员、人质,掠夺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破坏城镇、农村,除军事需要之外的破坏等行为视为战争罪。
  3.反人道罪。战前或战争中,杀害平民,奴役、驱逐和其他非人道主义的战争行为构成反人道罪。
  根据上述原则,策划战争的战犯定为甲级战犯,指挥者为乙级战犯,执行者为丙级战犯。在抚顺监禁的日本战犯在战前和战争期间,在中国犯下了杀人、放火、掠夺等罪行,他们不仅违反了国际法,也违反了他们本国的刑律。
  我们向日本战犯们说明了上述有关国际法规。他们不相信,有些人甚至捂着耳朵不听我们的解释。
  当时,在日本战犯中有威望的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次官古海忠之,对自己罪行有一定的认识,他还通晓法律。我们把日本战犯召集在一起,开了古海忠之检讨会。他先检讨了自己在中国犯下的罪行后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法有了新的变化。每个战胜国有权力单独审判任何侵略国的战争罪犯。对我们的处罚权力当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古海忠之的检讨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自此,日本战犯们再也不敢借国际法而闹事了。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