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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缘聚缘散为哪般


    我不想再为“爱情”这东西劳
  神费力,所以一开始便与他们约法
  三章 :不谈爱情、不论婚嫁、随时
  分手,经济上实行AA制。事实上。
  男人们骨子里是欢迎我的约法三章 
  的,甚至可以说求之不得。而我呢。
  也省去了不少麻烦。对我而言,爱
  情是虚伪的,我并不需要,但我需
  要同属。当然我有言在先,我没有
  欺骗过谁,也没占过谁一分钱的便
  宜,我自觉心安。

  无论如何,从赵春芝的穿着和面貌上是很难推测她的真实年龄的。她的打扮类似于时下二十岁的女孩子:超短A字裙,紧身衣,外套一件黑色薄纱上衣。她的脸略微胖了一点,但很清秀、很分明,配以她那一头柔顺,乌黑得富有光泽的批肩长发,反而显出一种可爱、清纯来。
  当她直率地告诉我她已经三十二岁,是广东省东莞市一家台资企业的翻译时,我有点吃惊。她讲话很流畅,非常坦白。也许呢,她是不在乎,无所谓别人怎么看。当然,在我的采访过程中,像这样敢于直面自己的女性并不多见。
  我是偶然认识到北京出差的赵春芝的。她的日程安排太紧凑,我只好选择晚上赶到她下榻的酒店。我们一起坐在她房间的阳台上,俯视着夜幕下流光溢彩的北京城,她很自然地开始了她的讲述。
  我为什么不结婚?记者先生,你觉得好奇怪。结婚不过是一张纸加一桌酒席几句人人都听过的祝福而已,最终还不是为了两个人睡到一张床上去?结婚只不过表演给别人看而已。至于实质上的内容,有多少人还等到结婚那一天?!不光是我,现代社会的青年男女有多少人会把结婚看得同上一代人一样郑重其事呢?
  不瞒你说,我虽然没有结婚,并不等于“独身”——我知道,说得难听点就是“未婚同居”,或者说就是试婚。自然,我并不是一开始就这样看,我也纯情过,我也有过“待嫁女儿身”的心事。说起来,那已经是很遥远的往事了。通常情况下,我很难有心情去回味那些的。但是现在,在这样宁静闲适的此刻,我又觉得那些事仿佛刚刚发生过,近得就在昨天。
  那还是在上高三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件麻烦事:学校重修宿舍搂,竣工前学生们只能想办法自行克服或者走读。
  我家在农村,城里举目无亲,如果去租房,每月势必得多出数百元的开销。当时家里穷,弟弟妹妹一个上初中、一个小学快毕业,我们姐弟三人的学杂费本已使“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父母不堪重负,现在又凭空增加这么大的负担,家里是绝对无法承受的。
  那时候我产生过休学的念头,可是不能,这么多年老父老母含辛茹苦,还不是为了我能够出人头地;况且,我怎能舍得放弃我钟爱的学业呀,那时候按我的成绩,考上大学是十拿九稳的事,怎么样也不可以因为这件事抛下我大好的前程呀!但是钱成很大问题,钱有的时候的威力是那么大,七尺男子也会在钱面前无能为力,何况我一个身在异乡的弱女子!
  正在我左右为难的时候,有个人却主动站了出来。他是我们班的班长文清,我知道,他自高一起就一直暗恋着我,只是我一直没有口应他。文清告诉我:他父亲单位有一间宿舍,他可以让给我住,至于他自己,可以另想办法。
  为了解除我的疑虑,他若无其事的对我说:“我是真心想帮助你,我的哥们儿多,挨个轮着睡也就毕业了,当然,你万一信不过,就算我拍马拍到了马蹄上。”
  说真的,尽管我貌似清高,但哪个女孩不愿听男孩子的奉承话呢?况且文清是班长,成绩好,人长得又帅气,他的一双甜嘴是讨很多女生喜欢的。看着他诚恳小心的样子,我犹豫了一下,答应了下来。
  搬到那儿后,一开始文清真的搬了出去,东家跑、西家窜,忙得不得了。当然,他也不忘借机向我大献殷勤,晚上送我回家,还给我买点心,买生活用品,早上又很早从别处赶回来叫我起床……慢慢地,由讨厌到喜欢,我心里早已不再把文清看作一个油嘴滑舌,就会讨女孩子欢心的,‘好色仔”了。有些时候,没有他在身边,听不到他关心的话语,心里反有些空荡荡的。
  以后的事,就成了自然而然、不可避免的了。那段时间面临毕业,功课格外地紧,文清几乎每晚都留在家中和我一同做作业,不懂的地方还可以相互讨论。那是个周六吧,我们温习功课一直到午夜一点多,外面突然电闪雷鸣,转眼间下起了滂沱大雨。文清皱起了眉头,但他看时间实在太晚了,疲倦地站起来推车准备离开。一种说不出的感激猛然问充满了我的心田,我开始为他担心起来:这么晚了去谁家都不方便,再说,雨这样大,万一出了事……当他走到门口时,我怯怯地叫住了他:“别走了,这么晚了能去哪?!”文清留了下来,我们合衣而卧。这是我第一次和异性同睡一张床,我不由得感到有些紧张。文清似乎也睡不着。黑暗中我听到他喘息的声音愈来愈急。
  突然间,我感到他的一只手抖抖索索地放到了我的脸上。然后,他的另一只手也伸了过来伸进了我的脖子中间:莫名其妙的,我不由自主地抓住了他伸过来的手全身仿佛一股强大的电流击过,我整个人都几乎晕了过去。以后的事我记不太清了,只知道在一阵痛楚和巨大的幸福感中,我失去了少女最宝贵的贞操。后来,望着床上那些殷红的斑点,我不由得流下泪水,文清像个长者一样不住地安慰我,他说了些什么,至今一句也想不起来了。我不否认,第一次与人同居,我是真心想嫁——可是,我注定不可能和文清走到一起。
  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次、第三次,不久我们就秘密同居了。日久生情,何况我们已经突破了男女最后一道防线,文清也一再信誓旦旦他说他早就爱上了我,将来也会永远爱我,非我不娶!我好感动,我开始认真地想着嫁给他,做一个让他满意的新娘。
  那段时间是很幸福的,那种初为人妇的新鲜感和满足感令我自豪不已,我觉得自己比别人都更幸运。文清待我也好,像个小男人。那时还没有试婚的说法,我只是觉得婚前的同居并不会有什么害处,它会使我们的感情更巩固更浓厚的。
  一年的时光飞快而逝,就在我们即将面临人生最大考验一一高考的关头,天知道,我居然怀上了他的孩子!
  我把这消息告诉了文清,我明白他也不会有什么办法,我只不过想寻求一点安慰和力量。文清并没有表现出吃惊或者惊喜,他说唯一的办法是把孩子做掉。那段时间他对我已经没有了往日的甜言蜜语和柔情,我理所当然地认为那是因为高考的压力。但此时他如此平静而毫不在意他说出做掉孩子的话,我真的很失望。
  无奈,我忍泪含羞独自去了医院,然后拖着虚弱的躯体走进了考常现实很残酷,我这个一度被评为市级优秀学生的“尖子”以两分之差落榜!如果说以前做过的事我从没有过后悔的话,此刻,我却真的感到了彷徨和懊悔。我最大的担心是,文清会怎样想。
  我尽量用平静的语气把消息告诉了他,我多么期望他能够拥着我给我一点鼓励:亲爱的,不用怕,大不了复读一年,你一定能行的。至少,我相信他会说不管怎样,你都是我永远的爱人之类的话,使我重拾信心。
  然而,他却只是低着头,脸涨得通红,脚焦躁不安地在地上蹭来蹭去。他张了张嘴,然而没有说出来一个字。我的心一下子沉到了海底。
  良久,他叹了口气,站起来就要离开。我情急之下一把扯住他的衣服,却扯出了一张名牌大学的通知书。我傻眼了,他已经连这样的消息都瞒着我,难道我们的爱就因为我的落榜而不复存在,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文清终于说出了他的心里话,甚至在这时候,他的动作仍然是那样完美洒脱。他很无奈地摊着手对我说:“春芝,命运就是这样,我们注定了不可能在一起。长痛不如短痛,我看我们就到此为止吧。”
  他头也不回关上门走出去的瞬间,我呆住了,然后是泪雨纷飞。很久以后,我才有勇气收拾自己的东西,离开了那间令我心碎的小屋,我又到学校复读了一年。
  第二年,我考上了华南一所外语大学,却从此不再相信爱情。赵春芝停了下来,眼光投向远处的长安街,默默地出神。可以看出,她是彻彻底底回到往事中去了。“你说你不再相信爱情,那么就不存在试婚了。”我轻声发问。赵春芝转过头来,浅浅一笑。
  严格说来,我以后的同居几乎都不能算是试婚。但是,在美国的时候,没想到却是个年轻男人险些让我“心太软”。大学里我就有过男人,当然是学生。大学毕业后,我不断地换工作,不断地换男人,至少有过五次同居的生活。
  我不想再为“爱情”这东西劳神费力,所以一开始便与他们约法三章 :不谈爱情、不论婚嫁、随时分手,经济上实行AA制。事实上,男人们骨子里是欢迎我的约法三章 的,甚至可以说求之不得。而我呢,也省去了不少麻烦。
  对我而言,爱情是虚伪的,我并不需要,但我需要同居。当然我有言在先,我没有欺骗过谁,也没占过谁一分钱的便宜,我自觉心安。
  但是,我也有心不安的时候——那是在我找到现在这个工作以后,而且我喜欢上了这个在外资厂当翻译的工作。一年多以前,我被老板选送去美国公司总部进修一年。
  刚刚对环境有一些熟悉时,想不到有个美国毛头小伙子竟然爱上了我。他叫彼得,1.85米的魁梧身躯,整整比我高出一头,是公司总部的员工。正好是负责接待我们中方员工。美国人的爱不像中国男人一样躲躲闪闪,彼得一旦对我产生好感,就开始穷追不舍,天天上门送鲜花啊,要带我去看日出啊,都烦死了。
  后来,我豪爽地对他说,劳驾您别这么辛苦了,你真的喜欢我是吧?可以,马上搬来住吧。彼得是真没想到我这样的女人会有这样的个性,他的眼睛瞪得像铜铃,尔后又激动得直喊“我的天”,一把将我抱了起来。这一次,我没有来得及向他宣布“约法三章 ”。为什么呢,因为在我的印象中,美国人的性观念是很开放的,而彼得这么年轻潇洒,他不会是真的爱上了我吧。等到我进修期满,也就是我们最恰当的分手之期。
  同居的日子无需赘述,虽然彼得的率真、强壮让我体会到他的与众不同,特别是同中国男人比起来,他在床上确实很令人兴奋,让我满足,但我告诫自己不可动心。人家说初恋是最让人刻骨铭心,而我的第一个男人带给我的却是永远难以弥合的伤痕——尽管,到今天我早已不再怨恨文清了。
  一年很快就过去了,我打点行装准备回中国。然而彼得却动了真情,他要娶我为妻子,他要帮我办绿卡,让我永远留在美国,做他的太太。天啊,我要怎么告诉他才好,我难道要说这场关系只不过是个游戏,是我欺骗了他;或者我告诉他试婚已经结束,我和他根本不适合——事实上,我找不出他不好的地方!
  那天早晨,他死活不让我出门,嘴里嘟囔着“你要出去我马上自杀”来威胁我,我感到滑稽万分;同时,又觉得他的真心是很难得的。但我又冷静下来,我不得不反复向他做思想工作,告诉他我们不可能的,按美国方式,我并不欠他什么。彼得头摇得像拨浪鼓,连说“NO”,后来他竟泪流满面单膝跪地,发誓说他爱我,要求我做出选择,要么让他去死,要么留下来和他结婚,然后移民美国。
  我坚决地摇了摇头,任他哭得像个孩子,我仍然狠狠心走出了门。
  我以为这桩事就这样过去了,但后来的事却实实在在出乎我的意料。彼得依旧那么“疯”,每天几个越洋电话,搞得我只好申请撤掉了房间的电话。说实话,我己有些被他感动了,有一种欠了他很多的感觉。
  忽然有一天,我收到了他的传呼,原来,他为了追到我,竟然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打通了上司,被派到了中国的公司工作。我简直不敢相信,难道我走了这么多的弯路,真正的爱情竟然从天而降了。
  电话里,彼得用蹩脚的中国话告诉我:“我爱你——整个身心都属于你,所以没办法,你来中国,我也只好来到中国……”。
  握着话筒,我有些发怔,忽然有点“心太软”的感觉,我真有一种立刻想嫁给他的冲动。但我坚决地告诉自己:不可以!任何一个爱情故事,都有一个开始和结束,爱情只能源于本能,决无永恒!
  很快,我就和彼得见面了,他的兴奋之情是难以用言语来描述的。当天我们就住到了一起,但我仍然告诉他:我还不能嫁给他,我们现在开始试婚,期限是三年。他傻眼了,他竟然不知道什么叫试婚。我只好耐心地向他解释并例举了试婚的诸多好处。
  后来彼得似乎终于懂了,他说不能只是他爱我,他一定要在三年之内,让我爱上他,再也离不开他。我没有想那么多,我只是认为不管性伙伴也好,排解心灵寂寞也好,至少彼此目前还是令我满意的。如果没有这个条件,试婚也就无从谈起。
  现在我和彼得一起生活快半年了,总的来说他可以算个好男人。但是三年以后的事,谁能说得清呢?
  从赵春芝貌似强硬的口气中,我几乎能感受到她追求真爱的苦心。她不是拒绝爱情,而是第一次付出给她造成的伤害留下大多的阴影。
  我站了起来,并诚恳地祝福她能够和彼得有个美好的未来。
  她笑了笑,轻轻他说,随缘吧,人生聚聚散散,不都是一个“缘”字吗。
  (李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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