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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无爱无情无恨


     其实我根本不在乎试不试婚,
  反正,时机成熟就结婚。现在我同
  他这么好,这么相爱,还谈什么试
  婚呢?可笑的是,这仅仅是我自己
  的想法。后来我想,他或许从没有
  娶我的想法吧,要不怎么老是把
  “试婚”挂在嘴边呢。

  最“酷”的人是我。这是彭菲在采访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话,也是她不止数次地重复的一句话。我知道,她的目的不外乎让我更多地体会她如何“无情”。
  她是坐在她的私家车——一辆大红保时捷跑车里接受我的采访的。我自然也坐在她的车里,一边听她述说,一边还可以看着深圳铜锣湾海面的旖旎风光。我得承认,彭菲的部分观点有些令我难以接受,可以说也是大多数中国人不适宜的,但是,她所说的一切,又的的确确是客观现实中存在的,是某一部分人生活的真实写照。
  认识彭菲是在几年之前,那时候,她还是广州某报社的记者,初出茅庐的黄毛丫头,工作特勤奋特努力,有一股子成就大事业的冲动。没想到仅仅时隔数年,她竟成为名噪一方,身价达千万元的“款姐儿”尽管她并不那么张扬,也非不可一世,但她的神秘的“发迹史”无可避免地成为了许多人津津乐道、急欲一探的话题。
  我不是冲着她的“发迹”来的,我唯一的目的是想听听她对于试婚的看法。也可以说是她试婚的经历——她试婚的故事我早已有所耳闻。但既然是采访,还得由她本人亲口道来。
  我没有想到她答应得那么爽快,这几乎使我有些“受宠若惊”;更重要的是,她所说的很多东西,是我原先没有期望的,正如她所言,她“一直挺信任我”。
  哈,你很幸运。以前我从不会接受这种类型的采访,我不想别人知道我的事,这对我:毫无用处,对吗?也许你可以找出很多使人接受访问调查的理由,可你别忘了,我也是做过记者的。
  我最近想通了。何必怕别人知道我呢?总之我不违法不害人,知道我的人越多,对我没有害处,特别是现在,谁能有功夫管别人的闲事,对吧。
  我之所以接受你的要求,是因为我信任你。古人早就说过:话不投机半句多。我这人生平最讨厌的事,就是对一点没感觉的人讲废话。
  试婚在我的心目中几乎不值得特别提起,没有试婚就不会有结婚,更不可能有什么和睦美满的家啦。我自己试婚的经历是很难以令人相信的。大概五次以上吧,这还不包括那些同居(我是说纯粹肉体关系)的经历。不过今天没时间讲那么多啦,我把最重要的几件事给你讲一讲。
  话还得从头说起。现在的少男少女们喜欢“酷”,我可以很自豪地告诉你和大家,最“酷”的人是我。
  我家原来是韶关市的,我的童年也是一直在韶关度过的。那时候人小,也没什么特别记得清的事,但是呢,我十三岁时就知道了什么叫性交。你信吗?
  不用打断我的话,听我慢慢给你道来。当然我不是天才,不可能无缘无故知道啦。我记得是我有个同桌叫宋光,他比我大一岁,高干的子女,因此从小就知道耀武杨威,欺软怕硬。宋光块头大,天生会讲讨女孩喜欢的话。我对他并没有特别讨厌。
  有一天,他神秘兮兮地给我一个笔记本。告诉我这是送给我的,而且让我不要对任何人讲。我没在意,回家一看才知道笔记本里密密麻麻抄满了字,是那本人所共知的《少女之心》中摘抄下来的。我从来没看过这本书,那时也没听过,可是不经意地看一看,虽不太懂,但却兴奋莫名。那种赤裸裸的性的描述,简直是太神奇,太新鲜,又太不可思议啦,男女之间怎么可能那样的呢?
  也许我天生早熟,对那本子上写的事情虽然怕,又抑制不住莫名的渴望感。后来我问宋光这个故事的后面还有没有,他神秘他说当然有啦,不过放在家里,要找个家长不在家的时间让我同他一块儿去拿。他还特地告诉我,后面的内容更加精彩。我不敢去,他就激将我说怎么啦,害怕?害怕就别看了。后来我还是去了。宋光的家里果然没有人,空荡荡的。
  结果他没有拿出什么书来,他那儿根本没有什么剩下的内容,却乘机把我强奸了。也可以说不是强奸,因为我根本没反抗过,也不知道反抗,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得逞。一开始被他抱住又摸又亲的,感觉特别舒服;后来他将我脱光,他自己也脱光了过来弄我。我的下身猛地传来一阵巨痛,太痛了,我突然感到恐惧,脚死力一蹬,宋光就蹲下去了,一边痛得抱着下面,一边恶狠狠骂我“婊子”。我惊惶失措穿上衣服就逃了。从此再也没敢理他。这就是我的第一次,虽然并不复杂,可印象却好深,一直忘不掉。
  后来的好多年,我没有过男人。一想到那时在宋光家里他赤裸的又胖又丑陋的身体,想到男人那东西,我就感觉那事并非那样美妙的,我潜意识里有些怕;同时也有另一种心情,碰到那些死心塌地,认认真真追我的好男孩,我又会觉得自己似乎不配他们,似乎觉得自己是很,“脏”的人。你看,那些年我还是比较“纯”的吧。我真正意义上的恋爱,是大学毕业后做了小报记者开始的,记得那时候你也来过广州的,有五年了吧?彭菲的目光征询地看看我。我点点头。
  事实上,从她完全可以称之为美丽的面容上来看,她同其他女性讲述故事时的丰富表情,我觉得她并非那么“酷”的。她的眉毛一扬,声音突然高了起来。第一次有了男人,我真的是想过嫁给他的,从跟他上床那一刻时,我就以为定了终身。
  那时我刚出道做记者,雄心勃勃地,也没有体会到特别难。可是时间一长,就觉得一个女人真的不容易,没有人在乎我的可怜的凄历,中文系出来的学生遍地都是,最重要的,我们那张报纸没有名气,谁都不买帐。人碰一次壁会认为理所当然,碰两次觉得无所谓,可是到了三次。
  四次,一直混下来什么收获没有,保不准就泄气了。我就是如此,正在我认为前途难测准备改行时,有个男人的出现却改变了我的一生。
  他叫聂华,我们报社总编老叫他“枪手”,这是指他写文章厉害吧。他是总编请来出谋划策的,当时还是个自由撰稿人,听说现在是一家大报的专栏记者。用句俗气的话说,我和他可能是有缘吧,第一次见面就挺有感觉的。
  “枪手”的绰号很有点像他的本性,爽快、仗义、大大咧咧、爱四处漂泊。那时他爱骑一辆本田摩托四处乱跑,天哪,跟他“文化人”的身份简直有点风马牛不相及。我也爱叫他“枪手”,不过多半是在床上,大家疯狂了就随意叫的。
  他来过报社几次后,我们的报纸真的起了不小的变化,发行量不断上升,我不禁有点对他刮目相看。他那人眼光很毒,到我开始喜欢他时,他才枪先一步约会我,我当然不可能拒绝啦。后来他告诉我,第一次见面就被我征服了,他说他大少看到我这样性感的女孩;但他一直忍耐着,一直到从我的眼睛里看出来我已经喜欢他才下手,真是少见的情场杀手呀,换句话说,就是色狼,嗬。
  没有多久我就和他上床了,自然而然,也可以说不可抗拒,那时候,我都二十三岁了。二十三岁才会做爱,够纯了吧?
  那段时间,成天脑子里就装着聂华的影子,一天没见都感到特别难受,我喜欢躺在他雄性的健美的身体底下,感受他的激情澎湃,感受他在我的身体里纵横弛骋,合二为一的神奇感觉。其实《少女之心》里面写得没错,不过我当初无法体会罢了。话说回来,我不是那种特别淫荡的女人,我只要看到聂华,心里就踏实许多,那时的想法有点像封建社会的中国女人,身子给了谁,就永远是谁的,任他怎么样都行,只要能让他感到快乐,我就满足得不行。
  聂华对我也不错,第一次上床他就说过要娶我为妻子的。后来他也常说这样的话,我听了,也满心欢喜,真他妈跟一个农村姑娘一样傻。
  对于他的家庭情况,一直到分手也没弄清楚,总之我一问他,他就顾左右而言他,除了告诉我他父母死得早,家里还有个妹妹,其他的什么也不讲。我也习惯了他居高临下的作风,当时我感觉男人是应当有权威感的——你看,我对他真的特别依顺,反正是我的男人嘛。
  后来我跟他谈结婚,他就有些不耐烦,他说一开始就告诉我这是试婚,时间太短,什么也试不出来,对我们都不好的。看到我心情不好,聂华也有心软的时候,他会认认真真坐在我旁边,给我谈将来的事,谈什么时候娶我,谈结婚时到哪儿旅行,以后生几个孩子,总之他似乎胸有成竹,除了没有足够多的钱,他什么都想好了。他谈着谈着我就会开心了,破涕为笑。他呢,口里说着永远爱我之类的山盟海誓,手又开始不自觉了。真奇怪,每次闹矛盾之后同他做爱,感觉特别棒,是感动、投入,还是甜蜜,我不知道。
  “试婚”是聂华老挂在嘴边的一个词语,其实我根本不在乎试不试婚,反正,时机成熟就结婚。现在我同他这么好这么相爱,还谈什么试婚呢?可笑的是,这仅仅是我自己的想法。后来我想,他或许从没有娶我的想法吧,要不怎么老是把“试婚”挂在嘴边呢。
  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是一年,就是360天,一天不多一天不少,而且我们分手的方式太“新潮”了,对于那时的我而言,打击真是不校那天我们是在越秀路的一家西餐厅吃晚饭的,吃到一半,聂华就坦白地告诉我,他要同我分手。我太惊讶了,我几乎以为他在说胡话,但他郑重其事地样子又不像。他很潇洒地耸耸肩,告诉我试婚期到了——因为他给自己规定,同任何女孩的试婚期不能超过一年,免得贻误人家的青春,对双方都不公平。他当时的样子是那样平静,那么不容置疑,我有种下级听上司们说话的感觉,似乎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执行。聂华到最后说我跟着他肯定不会幸福,他自认不是我心目中的好男人。他对自己的分析很诚实很客观,连我也不得不承认,他讲的有一定道理。可是,难道一个人付出的真情可以真的如此随意,如此轻描淡写就了结的吗?
  我没有哭也没有打闹,我心中始终还存有一线希望,我觉得聂华只是一时冲动,过几天他就会回心转意的。因为,我自认为是个不错的女孩,我自认他对我的情是真实的;要是说他真是不爱我的,世间上也难找出如此高明的演员。
  后来的结局你一定猜到啦,他没有再回来。我等了一天又一天,呼他,他从来不回;打电话,又说他不在。我忍不住找到了他的宿舍,他不在,迎接我的是个北方女孩,年轻、漂亮,有种柔柔弱弱的美感。我没有说什么,看着这个有可能同我一样付出爱,收获忧愁、怨恨的女孩,我默默地走了。
  这就是我的初恋,它像风一样来去无踪,却在我的心里留下难以抹去的伤痕。这以后我就变了,变得无爱无情也无恨,除了金钱和男人的肉体,我什么都不需要。
  彭菲仰了仰头,眯着眼看远处的海滩。“你说你以后还有过试婚?”我侧过身问她。彭菲点点着,然后长长地舒了口气。
  我告诉过你,我试过好多次婚,只有我自己才知道从我牙缝里说出来的“试婚”两个字是多么虚伪,可那些男人们竟然当真了,你说好笑不?当然,有的是心照不宣,好像用试婚来解释我们的肉体关系高尚一些似的,也比较有感觉一些。
  我从报社辞职后,又换了好几次工作。到后来,工作成了我生活的幌子,我的心思早不在工作上了。
  遇见老何是在同聂华分手三个月后的事,说实话,一开始我并不想骗他,因为他也离婚不久,同我一样是受过伤害的人。并且,他那种好男人受伤更令人感动的。我天天去一家酒吧喝酒,他也去,一看到他眼睛里失落的神情,我就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我说想同他聊聊,他答应了,就这样我认识了何德明。
  我们好起来后我一直叫他老何,他比我整整大十岁。
  他是一家私营服装厂的厂长,老婆偷了汉子,他才不得不离婚的。他是个重情的男人,又极有责任感,但我仍不能轻易嫁给他啦,大家都是过来人,所以上床以前就讲好了,我们试婚一年,如果行就结婚;否则,好聚好散,做永远的朋友。
  我看得出来,老何后来是一心一意爱上了我的,很长一段时间,他的生意也顺畅了起来,人也显得年轻多了——他虽然只有三十多岁,刚开始给我的印象却是四、五十岁,我没有想到他的生意做得那么大,除了在广州有两个工厂,他在东芜、番禺都有工厂,由他的弟弟、妹妹分管着,据说离婚时老婆只要了他五百万,当时真的吓我一跳。不过我不是看到他的钱才跟他好的,这一点老何一直很相信——他当初的形象,说成是普通工人或者农民更确切些。一年的试婚很快就要到了,那段时间我心里特别慌张。
  我自己也不知为什么,面临着做千万富婆或者扔下这一切的抉择,我进退两难;最重要的,我发现老何已经爱上了我,他说过我如果离开他,他肯定会去死……唉,人啊,面临着从天而降或者说这么容易得到的幸福,我竟然不知何去何从?!
  我找过朋友为我出主意,可他们的结论竟百分之百地一致:嫁给何德明。如果没有这些朋友的劝告,也许我真的嫁给老何了。后来我终于没有嫁给他,没有嫁给这个除去性功能稍弱其实也可以过正常性生活,可以说没有缺点的男人。我一想到那种做太太的日子心里就发慌,我似乎感到那种幸福根本不该属于我这种人。走的时候,我给老何编了个故事,编了个使他感动得流泪的故事。我告诉他我仍然爱他,但是从前爱我的一个男人现在残废了,他为我的家庭付出了一切,却始终没有得到爱情。我决定回去,服伺他一辈子。
  老何没有说什么,他只说让我多陪他三天,作为我们“夫妻”分手的纪念。三天后我真的离开了老何,但手里多了一个银行帐户,帐户上有整整三百万元人民币。我要声明一点,我编故事和三百万元毫无关系,当时,我只是想让老何好受些,心安理得地离开他,仅此而已。
  过后我也常常想起老何,但我没有后悔,也许,像我这样“酷’’的女人,是不可能带给他永远的幸福的。
  彭菲又一次仰起头,靠在轿车的座椅上。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但她微微蹙紧的眉头,告诉我她的心情并不像她讲的一样:那么“酷”,那么轻松。
  我后来的经历很复杂,我吸过毒,做过走私,也有过数不清的男人,但是,不说也罢,他们的确没在我心目中留下什么印象,不值一提的。
  对了,去年我认识了一个香港人,毛头小伙子,是汕头大学的学生。我没有想到,我竟然险些动了心。他叫阿伟,人又高又帅的,也许是在香港那边受到的熏陶,他追女人的手段可谓是五花人门,疯狂至极的。我们在一起好快乐的,难得的是他感情专一,看上我以后,他再没有把心思放在别的任何女孩身上;尽管我比他大两岁,可在他面前我却像个小孩子。这种年轻的罗曼蒂克的感觉,好多年没有了。
  可我们注定有缘无份的,我已经有点动心准备嫁到香港去的时候,是去年十一月份吧,阿伟的父母亲从那边过来了,他们找我谈了一次,尽管一开始他们有些难于启齿,但我很快明白了他们的意思。原来,阿伟在香港已经订婚了,对方是香港名门望族之后。谈到最后,阿伟的父亲开了一张支票给我,数目很大,我当然接受了,为什么?因为我答应了他们要我离开阿伟的请求,这也算公平交易吧。
  后来,我忍不住又找过阿伟几次。我们疯狂地做爱,无忧无虑地玩乐。可我们都明白,此生我们不可能属于对方的。有时候,他也会哭得像个孩子。我呢,一旦看透,就觉得一切都无所谓。以后的日子我没有想过,人嘛,都是这样过的啦!
  我这人真的够“酷”,没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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