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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内部管理的实例


一、老板的经济账


  在B镇,“三步不同市”(在市场中的不同位置决定着货物的不同价格)表现得很明显。在×ye大道这样的集中的“红灯区”,无需特殊的广告,客流量就一直很大,因此这里的发廊的房屋租金也就格外贵,达到30-50元/平方米/日。相反,在非“红灯区”的地方,发廊房屋租金最多不超过20元/平方米/日,只有“红灯区”里的一半左右。所有的发廊,花费的水电费等等都很少,用品消耗也很少,因此租金成为发廊第一重要的成本支出。
  行业之间的差异也很大。在热闹的×da市场里,饭馆的房屋租金只是3-5元/平方米/日。私人住房的房租一般是:平房每月500元,楼房每月600元,每天每平方米大约还不到2元。
  发廊的营业税是每平方米每月20元,比歌舞厅还高一些,这成为发廊的第二大成本支出。
  由于房屋租金和营业税金是最主要的成本,因此所有的发廊都出奇的狭小,一般只有12-18平方米的营业面积。生意最兴旺时,一个发廊里可以挤坐着10个左右的小姐,简直连转身的地方都没有。不过,这也许恰恰就是一种广告和标志:真想理发者免进,这里没有你的地方。
  发廊要上缴的各种费用也比其他行业多,平均起来每月在1200-2000元之间。
  这样,发廊的经营实际上并不那么容易。尤其是1996年以来生意清淡,因此“红灯区”以外的许多发廊都垮掉了。在度假村附近尤其明显,由于那里离×ye大道不远不近,既不能沾光,又不能躲开竞争,所以总共6家发廊已经全部关门停业。
  笔者曾经试图了解发廊的经营情况,也跟两位发廊老板拉上了关系,但是由于发廊狭小、人多眼杂、随时需要拉客,因此老板(或者经理)总是忙于生意,魂不守舍,无法聊天。尤其是,在发廊那样时时人进人出的环境和氛围中,“坐而论道”显得非常不自然,连老板都觉得别扭。于是笔者只得放弃对发廊的经济考察,转而考察歌舞厅。在歌舞厅里,来的客人一坐一晚上,老板和经理需要忙的事情实际上没有多少,因此他们也乐于跟笔者聊天。
  下面就是一个典型个案。
  ×le歌舞厅地处镇中心区的边缘,从工业大道到那里,载客摩托车要5元(如果说广东白话,只要3元)。这个歌舞厅一共有10张台子,最大容量60人,还有包厢4个。
  在B镇,它算是最小的歌舞厅之一,地理位置尤其不好,因此主要靠当地客人和回头客来支撑。在激烈的竞争中,×le歌舞厅之所以能够继续生存,是因为它的房屋是老板的私产,省下了房屋租金。
  陈老板是香港正式居民,以前一直在香港做体力劳动工人,日子过得只能算马马虎虎。31岁时,他在工作中被烧伤,保险公司给他赔偿了一笔保险金。他的远房亲戚在B镇,向他介绍了情况,于是他就带着老婆孩子一起来这里,用保险金购买了500平方米的两层楼房。其中200平方米作为自己的家,其余300平方米就用来开办了这个×le歌舞厅。
  虽然他因祸得福,从打工仔变成了小老板,但是陈老板仍然有一肚子的苦水要吐。他对笔者说:我这里的税金是每平方米营业面积每月16元,因此每月税金是4980元。每月的水电费是2000元左右。还要缴纳治安费、卫生费等等,每月将近3000元。这样,每月的成本就达到1万元左右。可是我每月的营业额只有13000元,所以我这个老板实际上每月只能赚到3000元左右,还不如“妈咪”多。
  真是这样吗?由于笔者在那里进行了长时间的入住考察,完全了解那里的经营情况,因此可以对他的每月收支进行如下的匡算:

  (一)收入:

  收费标准:大厅散座最低消费:18元/人/晚;包厢最低消费:200元/晚。
  每周的收入:
  星期一到星期五:大厅,平均每天10-12个客人×20-30元的人均消费×5天=1000-1800元。包厢,平均每天包出去1间×每间200-400元的消费×5天=1000-2000元。
  星期六到星期日:大厅,每天平均30个客人×人均消费20-30元×2天=1200-1800元。包厢,每天包出去4间×每间200-400元的消费×2天=1600-3200元。
  因此,每周的平均收入是:4800-8800元。
  每月的平均总收入则是:19200-35200元。

  (二)每月的固定支出:

  场地成本(营业税、水电费、缴费):1  元。
  工资成本:服务员3人×500元=1500元;保安1人600元;厨师(为小姐们做饭,也为老板全家,因此只计算其工资的三分之一)500元;经理1人1500元(是老板的远房亲戚,属于帮工性质)。(还有“妈咪”的工资每月600元,但是老板同时又收回妈咪交的房租700元,因此不计入工资成本。此外,老板的老婆也全力工作,但是不计算工资。)
  房屋折旧:2000元造价×300平方米/20年=2500元。
  这样,每月平均总成本至少是:17000元。

  (三)纯利润:每月2200元-18200元。

  笔者去调查时,正是整个B镇的生意都非常清淡的时候,因此陈老板说他的利润只有每月3000元,是可信的。同时,在笔者考察期间,由于生意清淡,有两个小姐离开这个歌舞厅,另谋高就。这也可以作为旁证。
  只不过他没有告诉笔者:如果生意有所兴旺,即使按照中等“上座率”来计算,他每月也可以赚到1.8万元左右,每年则是大约21万元。
  如果按照最大上座率来计算,如果每天大厅里有60个客人,而且4个包厢都包出去,那么,即使所有的客人都仅仅按照最低标准来消费,他每月的收入就可能达到(大厅60人×18元×30天=3.2万元)十(包厢4个×200元×30天=2.4万元)=5.6万元。他的每月成本只有2万元不到,因此他的纯利润最高可以达到每月3.6万元,每年43.2万元。
  否则,他干吗还要背井离乡地在B镇苦撑苦守呢?

二、组织管理中的“妈咪制”

  老板是如何组织管理他的歌舞厅的?×le歌舞厅的方法和B镇的所有同类场所一样,实行的都是“妈咪制”。因此笔者以×le歌舞厅为例,对“妈咪制”剖析如下。
  “妈咪制”的第一个要点,是从雇员的身份上,把一般娱乐活动与“三陪”卖淫严格区分开来。这又包括3个层次:
  首先,在×le歌舞厅里,除了3个服务员、1个保安、1个经理和1个厨师以外,陈老板仅仅正式雇用了“妈咪”一个人,而且是按照服务员的领班来雇用的,工资只比别的服务员高20%。在其他一些歌舞厅里,连妈咪也不是正式雇员,而是经理的私人朋友,甚至仅仅是一般的客人。
  其次,每天在歌舞厅里活动的所有小姐,更不是歌舞厅的雇员,而是“妈咪”请来的私人朋友,与老板没有任何关系。
  再次,所有的小姐们并不是来这里工作的,而是跟一般客人一样,是来玩的。只不过老板看在妈咪的面子上,即使没有客人为这些小姐支付歌舞厅的最低消费,老板也不会去收取这些小姐的任何费用。在×cheng大酒店的歌舞厅里,老板做得更严格一些:如果没有客人,所有小姐也同样必须支付歌舞厅的最低消费。只不过允许妈咪代她们付钱而已。至于妈咪跟小姐之间的欠债与讨债,就更与歌舞厅老板无关了。
  “妈咪制”的第二个要点是,从经济收入上,也把娱乐与“三陪”区分开。这也有两个层次:
  第一,小姐们的任何收入,仅仅由妈咪一个人提成;歌舞厅和老板都一点不沾。
  第二,对于妈咪的收入,歌舞厅和老板也分文不取。×le歌舞厅还由于妈咪是正式雇员而付给她工资。
  这样一来,歌舞厅仅仅是获取“三陪”与卖淫所带来的“连带收入”,也就是由于小姐们的存在而增加的来客的一般娱乐消费。
  基于上述两个要点,“妈咪制”的第三个要点就必然是这样两个层次:
  歌舞厅老板根本不对任何小姐进行任何形式的组织管理,一切都由妈咪办理。
  妈咪对小姐也没有任何行政的权力,更没有任何人身控制权。小姐们完全是自由打工妹。
  这样一种“妈咪制”,如果仅仅从表面上来看,显然是为了躲避禁娼法律应运而生的。
  中国目前的刑法,着重打击那些“强迫、组织、容留卖淫”的人,最近十几年来已经因此而枪毙了一批人。但是在新发展的“妈昧制”之下,如果真的重证据而不是凭道德义愤,那么从身份上来看,无论小姐们在歌舞厅里实际上在干什么,都与歌舞厅的老板毫无关系。从经济上来看,老板也并没有从中获得任何直接的收入,而卖淫的首要定义就是获得现金收入。从组织上来看,歌舞厅老板也毫无干系,最多也不过是对本歌舞厅的治安状况“失察”而已。这样,除了妈咪之外,法律实际上无法按照“强迫、组织与容留卖淫”的罪名来制裁任何一个娱乐业的老板。
  可是,这种解释其实是相对肤浅的。为什么那些妈咪就甘愿去冒杀头的风险呢?如果仅仅是为了钱,那么娱乐业老板所获得的连带收入,远远高于妈咪;他们现在为什么反而撤出来,不愿再去冒险地获得卖淫的直接收入的提成呢?
  实际上,“妈咪制”的产生,是老板与政府博弈的结果,是双方都不得不接受的一个成交价,也是社会的道德义愤与卖淫业的自发增长规律之间的可容忍的中点与临界线。
  在目前的中国,卖淫业要生存和发展,最缺乏的条件是什么?不缺小姐,也不缺妈咪,缺的是营业场所,是那种既适合于拉客,又具有非妓院的名义,因此能够避开政府的打击的场所。卖淫业和所有的商业一样,如果没有营业场所,哪里还有什么市场?又如何进行交易?
  因此,发廊和娱乐场所成为卖淫业的最后阵地。因此,虽然并没有什么人去教导老板们,但是他们为了保住卖淫业的存身之地,都不得不舍弃直接组织卖淫的高收入,宁可满足于相对较少的连带收入。同样,妈咪们也是为了保住营业场所,宁可自己去冒险,也要掩护娱乐业的老板们。
  还可以从另一个侧面来看同样的问题。在与政府对抗当中,卖淫业最容易被攻破的薄弱环节是什么?不是小姐和妈咪,因为她们其实并不怕被抓;也不是发生性行为的现场,因为那总是最隐秘的地方;而是进行拉客的场所,因为拉客是无法隐秘的。所以,如果由于娱乐业老板仍然直接组织卖淫而丧失了拉客的场所,那对卖淫业的生存与发展来说,显然太得不偿失了。
  当然,随着私人汽车的增加,随着多元化信息传播的发展,卖淫业的拉客场所的数量和形式都将远远超出人们目前的想象。那时,即使是卫道士,恐怕也只好什么都反对,或者什么都不反对。
  最后笔者要说的是,“妈咪制”无疑是一种现代资本主义的自由劳动力雇佣制度。在这种制度里,小姐们的人身权利保障和日常生活质量,要远远好于中国历史上的妓院制度里的娼妓,甚至比珠江三角洲许多工厂里所实行的“类集中营”制度还要好。无论谁,都请再也不要按照李香君或者杜十娘的形象来理解现在中国“性产业”中的大多数小姐了。否则,格外的义愤填膺会格外地伤身。

三、妈咪本人


  1.妈咪概论

  妈咪的职责有三:

  首先,妈咪必须拉起一支小姐的队伍来,并且维系和管理它。至少要有5个以上的小姐随时跟从她,还要有一些备选小姐,必要时能够招之即来。这就是她的资源。
  其次,妈咪必须寻找到一个合适的拉客场所,甚至是一个聚居地,跟那里的老板形成共生共荣的关系,并且长期固着于斯。那里就是她的领地。
  第三,妈咪手里必须随时掌握着一批客人,虽然不必做到随叫随到,但是在生意清淡、无法围拢和吸引小姐的时候,至少要能够拉来一些客人应付场面。这就是她的市场份额。
  因此,一般来说,妈咪必须具备3大条件:(1)有口才,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有从事“性产业”的丰富经验,能给自己的小姐们招揽到客人;(2)大度,公平,能容纳和团结更多的小姐;(3)会搞“外交”,能给自己和小姐们撑起保护伞。至于她本人的相貌,倒在其次。因此,妈咪的年龄一般都在25岁以上,甚至30岁左右;个人经历一般也比较复杂;尤其是对于男女两大世界的奥秘和相互关系,具有较高的悟性。
  妈咪自己一般并不随便卖淫,往往是为了拉住一些重要的或者高级的客人,才会亲自出马。这是因为,妈咪的主要收益并不来自自己卖淫,而是来自从小姐收入里的提成。
  提成的比例并没有一定之规,主要看三种因素:第一个是当地的行情,如果某个妈咪提成过多,小姐们就会跑掉。另一个是看小姐和妈咪谁求谁。一般来说,新来的小姐因为要落脚谋生,总要多交一些提成。而那些能给妈咪增光的小姐,妈咪总是网开一面,否则那小姐也会跑掉。再一个则是要看妈咪的本事大小。如果她确实能够给小姐们谋来实惠,小姐们会心甘情愿地让她多提成。
  妈咪的日常工作就是给小姐们拉客。在许多场所里,小姐们不能自己拉客,必须由妈咪介绍给客人。甚至客人也不能自己去找小姐,必须等着妈咪来介绍。当然,如果客人觉得不满意,可以提出更换小姐。但是这种更换往往是有限度的,如果一个客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挑拣拣,妈咪就会把他“晾起来”,躲着他,不再介绍小姐。这时,即使客人自己去找某个小姐,她一般也不敢答应。结果,客人往往只能扫兴而归。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妈咪都能够拥有这种对于拉客的垄断权。妈咪必须在内政和外交两方面都战功赫赫,才能获得这样的权威。

  对内,她要打胜三大战役:

  首先,她必须能够时刻阻止自己现有的小姐们“干私活”。小姐们总是试图摆脱妈咪的控制,最常用的手段就是偷偷地向客人散发自己的BP机号码,请客人再给自己介绍别的客人。妈咪既无法监视小姐与客人的一举一动,也无法控制小姐们的业余时间和业余活动,更不能搜小姐的身,所以只好用加倍的报复来杀一儆百。例如,妈咪mei姐就对自己手下的小姐说过:你一个晚上不来上班,不管你干什么去了,我就说你是偷偷会客去了。你就别想让我再对你好①。这一招一般都管用,因为偷偷拉到的客人们,通常也是晚上才需要小姐,而那个偷偷拉客的小姐分身无术,所以很容易被妈咪发现。她不得不权衡一下,为了一个偷拉的客人,值得不值得破坏自己跟妈咪的关系。
  --------
  ①这是阿li小姐转述的。

  其次,妈咪不但必须在小姐之间做到一碗水端平,防止内部小集团的出现,而且必须能够使小姐们产生认同感,团结起来一致对外,排斥和打击本集群之外的散兵游勇。这样,她在行使拉客垄断权的时候,才不至于背后挨黑枪。例如,在×fang娱乐城的歌舞厅里,同时存在着两位妈咪,分别率领着东北帮和湖南帮。她们之间明争暗斗已经有半年之久,但是恰恰因为双方的集群都同样坚如磐石、同仇敌忾,所以谁也没有吃掉谁,反而形成了竞争中的和谐。同时,在两个集群的共同排斥和打击之下,全B镇的“野鸡”没有一个胆敢到这个娱乐城里来显身手。这使得歌舞厅的老板大喜过望,甚至利令智昏地企图“挑动群众斗群众”。结果,两位妈咪一起出马,嬉笑怒骂之中就把老板“搞定”了。②
  --------
  ②这个故事是该场所的管理者告诉笔者的,似乎有夸张,但是无法测谎。

  第三,妈咪必须能够在自己的小姐们当中及时发现任何一个可能对自己的权威提出挑战的人。否则,当内部的挑战真的出现时,一切都晚了。不管妈咪能不能制服挑战者,都必定是元气大伤,甚至土崩瓦解。一般来说,妈咪总是用“给出路”的政策来化解潜在的矛盾。当妈咪意识到自己的某个小姐已经羽翼丰满时,就会诚心诚意地帮助她“放单飞”。最好的办法就是帮助她成为一位“二奶”。其次的办法是帮助她远走高飞,而且真的能够给她提供一个别的地方的落脚之地。实在不行,也不得不容忍她另立山头,也成为一个妈咪,只要不至于跟自己直接竞争就行。例如,妈咪mei姐就有这样的经历。
  对外,妈咪同样也必须打赢两个大的战役。
  第一仗是扫荡自己地盘里的“个体户”,并且吓阻其他人。最好的办法是串通本场所的老板、经理,哪怕小小的保安也行,千方百计地给异己分子设置种种障碍,迫使她们知难而退。如果真的遇到“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家伙,妈咪会先是招安,后是恫吓,最后只好开骂,甚至大打出手。例如,×feng大酒店的一位山西来的男保安向笔者讲过,那里的妈咪就曾经拉拢过他,让他在“野鸡”出来时,查她的身份证,吓唬吓唬她。后来妈咪还跟他商量过,能不能诬告那些野鸡偷东西。他觉得这会威胁到自己的饭碗,就没有答应。后来,这个妈咪垮了,走了③。推理可知,那些能坚持下来的妈咪们,大约都是能把类似的把戏耍得游刃有余的角色。
  --------
  ③那位保安是把这个故事当作人生经验来讲的,很庆幸自己没有上钩。

  第二仗是“公关”加“攻关”地对付场所的老板或者经理。这是因为,虽然据说大多数老板和经理为了自身的安全起见,一般都避免参与小姐之间的事情,但是他们完全可以决定,给不给某个妈咪拉客的垄断权。所以,妈咪不得不攻克他们,而且用的都是女人特有的手段。例如,妈咪mei姐一开始首先认识的是老板的老婆。两人时常在一起交流女人的人生百味,直到她要认干娘,老板娘却要认干妹妹的地步。④
  --------
  ④当然,妈咪li自己并不认为自己是居心叵测。她认为自己真的把老板的老婆当作干娘。对此,笔者无从判断真的。

  如果屡战不殆,妈咪就可以获得某个场所的拉客垄断权。这就是妈咪生涯中的光辉顶点,金钱和虚荣都会滚滚而来。由于妈眯一般都是自发产生的,所以把获得拉客垄断权的妈咪称为女中豪杰,一点也不过分。不过,据几个不同的人说,在B 镇,还没有听说过一个妈咪能够连续两年保住她的拉客垄断权。她们后来怎么样了?孤帆远影矣。

  2.有这样一个妈咪

  妈咪mei姐的真名叫李×mei。她的小姐们都叫她mei姐,据说还是老板的老婆首先叫起来的。她是四川×nan县的乡下人,但是她的父母很有志气,送她到镇里去读初中。
  17岁那年,她的一个女同学的哥哥,把她骗到他家里,强奸了她,而且一下子就怀了孕。她的父母要来拼命,那男人只得跟她结了婚,生下了一个儿子。
  谁知道,这个男人在强奸她之前,就已经与另外一个女人生了一个孩子。mei 姐直到1995年春节才知道。她也许能容忍另一个女人,却怎么也容不下另一个女人的孩子。于是她就离家出走,直到现在也只有她的亲姐姐才知道她的行踪。
  她说她已经被骗惯了。因为带她出走的那个男人,一路上也逼着她同居,而且把她一个人扔在珠江三角洲的某城就不管了。她在几个地方打过工,都不超过5天,因为总是有男人骗她说给她找工作,代价是一起上床。直到1995年夏天,她总算在B镇的一个工厂里当上了女保安。
  她是怎么进入“性产业”的,她不肯说,但是并不隐瞒自己在B镇的那几个大歌舞厅里都干过。她是怎么想起要当妈咪的,她也不肯说。但是别的小姐都传说:她有一个“老相好”,是B镇一个合资厂里的日本经理。就是那个日本人出钱,帮她成为妈咪的。直到现在,那个日本人还经常给她带其他日本客人来。
  怎么拉起队伍的,她倒是津津乐道。
  她首先认识的是阿li(云南人)。那时阿li因为吃白粉(吸毒)被抓起来了。她原来的“鸡头”不要她了,没人去保,所以一直呆了一个多月。mei姐知道以后,花了4000元钱把阿li保了出来。因此直到现在,阿li一直是mei姐的心腹,形影相随。
  通过阿li,mei姐又认识了阿ping、×yang和肥妹。她们跟阿li一样,都是那个“鸡头”的人。那个“鸡头”是个40多岁的湖南另农民。一开始的时候,他从湖南老家带了5个妹子来三角洲当小姐,但是妹子们很快就跳槽跑光了。他就专门“捡垃圾”,收留别人不要的小姐和无处可去的妹子,组织她们卖淫。可是他为人太差,不但收去小姐们一半的收入,而且老是想像奴隶主那样限制小姐们的人身自由。他以小姐们的爸爸自居,可是实际上经常强迫所有的小姐一起跟他上床。
  终于,那个鸡头因为赌博时跟别人打架被抓了起来,于是mei姐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就把阿ping她们3个拉了过来,外加上一个刚来的湖南妹子。mei姐让人给那鸡头捎话:如果他不放这些小姐,她们就一起告他拐卖妇女,尤其是那个新来的湖南妹子,还不到16岁,叫他一辈子也出不来。果然,那鸡头认栽了,从此在B镇销声匿迹。
  mei姐马上带着她的队伍进入×le歌舞厅。那是1996年9月的事情,到笔者去考察时已经垄断了长达5个月之久。×le歌舞厅原来的妈咪和她的3位小姐也归顺到mei姐的麾下,可是都没有干长,先后走了,只有阿园一直留住了。
  在5个月里,mei姐先后收容过17位小姐,最多的时候,她同时拥有10个小姐。但是她的基干队伍一直是阿li、阿ping、×yang、肥妹、阿ying和小妹(那个湖南妹子)这几个人。她们各有各的难处,mei姐对她们也各有各的恩惠,所以才能团结得如此持久。
  阿li、阿ping和×yang都是吃白粉的,mei姐先后花钱送她们去戒毒,出来后也严加管教。阿li的毒瘾最重。她自己说:花钱去戒毒还是其次的,主要是有mei 姐天天管着,自己才能坚持到现在,要不然早就不知道死在哪里了。×yang也说,有一次阿li的毒瘾犯了,mei姐抱着她抱了整整两天。不过,她们也先后说过,毒瘾实际上是戒不了啦,只是碍着mei姐的恩惠,不多吃、不让mei姐知道而已。可是mei姐的决心似乎一直很坚定,所以她一直不许她们出去另外住。她自己与阿li住在一间屋子里,而阿Ping和×yang就在隔壁。
  mei姐个子较高,容貌姣好。除了阿ying,她在她的小姐里也是最出众的。小姐们经常拿这一点逗她,而且可能恰恰因此而更加服她。她每月要寄2000元左右给自己的姐姐,因为她出走以后,委托全家人一起大闹一场,终于把她的儿子从丈夫手中要了出来,寄养在姐姐家。可是她并没有回去离婚,不是不想离,而是不想再回老家,哪怕一天也不想。
  她的打算很明确:儿子已经9岁(虚岁)了,在上一年级。再等两年,就把他接到B镇来,继续上学。如同所有的女人一样,不管是不是梦想,mei姐总是非常认真、非常细致地设计儿子的未来。阿ying说,mei姐一下子就看上了她,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出来以前是小学老师,mei姐想让她以后教自己的儿子。
  还有一次,mei姐突然跟肥妹发脾气,嫌她光着上身就出了房间门,而对面住着男厨师和男保安。她骂肥妹:我儿子可不能看见你这样!别的小姐因此逗她:儿子来了,我们就只好散伙了。她也并不否认。可是实际上她自己也知道不干是不可能的,所以居然跟笔者这样一个并不熟悉的客人谈论起,儿子来了该让他住在哪里,他看见这么多小姐怎么办等等。
  作为妈咪,mei姐的收入也是主要来自小姐上缴的“台费”:坐台每晚20元,出台一次50元,包夜一次80元。这样,mei姐的每月收入就可以匡算如下⑤:
  --------
  ⑤笔者在×le歌舞厅现场考察的时间足够长,可以估算出小姐们成交的平均人次。

  (一)每周收取的台费(从小姐那里得到的提成):

  星期日到星期四:
  平均每天1-2个小姐坐台×20元/人×5天=100-200元;
  平均每天1-2个小姐出台(或者包夜)×50-80元/人×5天=250-800元。
  星期五和星期六:
  平均每天3-5个小姐坐台×20元/人×2天=120-200元;
  平均每天1-3个小姐出台(或者包夜)×50-80元/人×2天=100-480元。
  每周小计:570-1680元;
  每月小计:2280-6720元。

  (二)自己赚到的小费:

  平均每月坐台2-5次×100-200元/次=200-1000元;
  平均每月出台(包夜)1-3次×500-800元/次=500-2400元;
  每月小计:700-3400元。

  (三)工资:

  卡拉OK老板给的固定工资:600元。
  每月总计收入:3580-10720元。
  mei姐的每月支出匡算如下:
  每月交给卡拉OK老板700元房租(与阿li等3人合住,但是不要她们的钱);
  自己花掉饭费600元左右;
  各种化妆费用500元左右;
  买衣物500元左右;
  零星费用200元左右;
  总计每月消费2500元左有。
  所以她每月可以净剩余1000-8000元。
  在笔者考察当时,mei姐的生意正是最不景气的时候,所以上个月她只剩余1100元。她自己在每个月的10日左右计算一下自己的收支情况,为的是纪念自己于1995年3月10日离家出走。所以,这里的上个月,是指1996年12月10日到1997年1月10日之间。
  mei姐的日常生活很简单。平时白天没事,就上街乱转,我朋友,拉关系,做头发,一般总是带着阿li。总的来说,她给人的印象很像是一个良家少妇,和蔼亲切。当然,小姐们说,她对付那些“烂仔”的时候,哟,好凶啊!可惜笔者无缘目睹。
  跟mei姐聊天,出奇地顺利,而且能够谈得比较深入。前前后后,断断续续,她说了这样一些话(大意):
  我没有什么伤心的事情,因为我早就不伤心了。就连思念儿子的时候也不伤心,反正很快就会把他接来。我姐姐家里很穷,所以我寄去的钱,实际上也是在帮助姐姐。将来也许把姐姐一家也接来,因为姐夫特别善良,在家乡老被人欺负,到这里可以当厨师。父母老了,以后多寄去一些钱也就是了。
  我自己不可能再嫁人了,因为当地男人没好的,又不愿意在家乡找。至于我当小姐和妈咪的经历,根本无所谓,只要我有钱,什么男人也得听话。
  那位日本人,他只是很同情我。我们俩是好朋友,没有别的什么,要不然,他能经常来我这里吗?小姐们都跟他出过台,我都不收“台费”。小姐们也都说这个日本人挺好的,特别爱唱日本歌,在床上也唱。大概是想家吧。他还爱学中国话,已经能听懂好多了。跟他在一起的另一个日本人也老来,可是从来不叫小姐出台。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不大可能当老板,因为我的钱都寄回家去了,攒不出那么多,租不起房子办歌舞厅。再说竞争也太激烈。就当妈咪吧。
  我喜欢阿li,可是她的毒瘾老也断不了,最让我操心了。别的小姐嘛,都是出来赚钱的,谁也需要别人帮忙。我并不太管她们,反正有的是小姐,总得求我。
  我当然也出台。不过首先要看时间,我不能把小姐们扔下不管。价钱嘛,不一定的,总要比小姐高,至少1000元吧。不过这是这么说,最少的也有500元的时候,是为了拉关系。至于跟什么人,你就不要问了。做小姐的,如果跟别人说哪个客人的事情,那一定是那个客人对她不好。当然,有的小姐刚来,被联防队抓住,又没有钱,就乱说客人的事,出来以后会挨打的。所以我都得事先教给她们。
  你非要问有什么高兴事,那我告诉你,什么也没有,跟在家里过日子差不多。阿li吃白粉,就是因为闲得慌。我跟阿li经常打闹着玩,挺高兴的;可是跟别的小姐就不能太随便了。我们跟厨师和保安也经常打打麻将,都是好朋友。老板没文化,也不喜欢玩,他老婆也防着;所以我们都是跟老板的老婆一起打麻雀(麻将)。别的?想不出什么了。
  你问跟客人?你还不知道吗?就是那种事情,还有什么?好一点的,有时也会想想,可是他不是老公,想他做什么?你说床上?没什么感觉。你再问,我就不说了。你是不是也想试一试?男人都这样,哈哈……(访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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