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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故意传播性病第一案


  姜丽21岁,天生丽质,是家里唯一的女孩。因为唯一,她成了家中的“上帝”;由于“漂亮”,她成了里弄内外的“女皇”。
  她形象的“聚光”有时连她本人都感到吃惊,她曾亲眼目睹一小伙子看她看直了眼,一头撞在电线杆上方清醒过来。
  她在照相馆照相从来不用花钱,人家只是要求把她的照片放大后置于临街的橱窗内做广告。上海杨浦区的流氓阿飞们誉她为“金花”。
  她开始频繁出人那些豪华的公共娱乐场所,她不用花一分钱,自有人争着为她花钱。
  此时,她和这些异性朋友并没有什么实质性接触。
  那时采取的“单日承包制”,朋友们愿意带着“金花”招摇过市,以满足自己在同性面前的虚荣心。
  那时她付出的爱,不过是几个热吻。
  她得到的回报呢,仅仅是免费享受一天的吃喝,或许再从朋友们那里得到一些价值低廉的“纪念品”。
  当有一天她发现昔日男朋友们突然离她而去,她才发现他们竟是这样的无情无义。
  “丽丽,不是我说,你也太不知道行情了,现在已不是‘金花’时代,而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了。那些人谈到你时都把你比做‘昨夜星辰’、‘出土文物’,你太缺少现代感了。”在一家咖啡屋,她往日看好的“丈夫候选人”之一,她认为“最有培养前途”的林齐拉着她的手说。
  她已经清楚地意识并感觉到自己贬值了。不是吗?过去林齐请她都是带包间的饭店,标准在她的记忆里从未低过500元,可今天,除了两杯热咖啡,他连她平日最爱吃的也不很贵的水果拼盘都没给她买。
  “我一会儿还有约会,先走了,小姐请结下帐。”林齐扬扬手,仍不失风度地冲服务台的小姐喊道。
  “啪”她将一张50元面额的大钞拍在桌上,头也不回走出那个光线阴暗的咖啡屋。
  回到家,她趴在自己的床上,任眼泪哗哗流淌,她紧咬着嘴唇,什么也没有说。
  父母最了解自己的孩子。他们没有去惊扰她。三天后,他们拿出全家的积蓄,在区工商局为女儿申办了一个经营小百货的个体执照。一周后,“丽丽百货店”开张了。
  她上学的时候没学过这一课,她压根也未想做个百货店的售货员,尽管熟悉她的人都叫她“姜老板”,但她知道,她的真正身份是杂役。
  一位老太太在她这里为一根针换了三次,一位老头在她这里为一把牙刷(进的是伪劣产品,刷一次毛儿全掉在嘴里了,但她进货时的确不知,也被人骗了)竟告到市消费者协会并投书《新民晚报》……
  她笑不出来了。“百货店里有个小母夜叉……”人们惹不起自然躲得起,上海并不缺百货店。
  当她的日流水额只有1角1分钱的时候,她决定关门了,这还不够一天的电钱。父母尽管早已退休,却不得不再去接女儿的“班”
  她再度成为自由公民。
  她最初想学一点“空手道”,靠在买卖双方做中介挣几笔钱。
  做买卖还是广东人精,在个体水产批发市场,她有幸结识了一个大款。“跟我走吧,我们那儿遍地是钱,只要你弯腰就能捡着,真的!”广东人信誓旦旦地对她说。她早就想去南国转一转,此话正中下怀。“可是,路费……”她为难地望着他。
  “不要管了,由我负责啦,只要跟着我。”大款说罢在她的大腿上拧了一把。
  在火车的硬卧车厢里,大款在夜间熄灯之后,将他的手伸进了姜丽的下身……到广州后,他给她租了一个套间,告诉她,自己有了妻室,只是想认她做干妹子,并带她闯一闯。
  广州能玩的地方他都带她玩遍了,能吃的也都吃遍了,当然,他对她的每一个部位也都反复欣赏和玩弄得有些生厌了。
  一天早上,当她发现桌上多了一副耳环、一枚戒指、一张返沪的硬座车票时,她才知道自己的“考察’该结束了。
  她不恨他,因为恰恰是他使她懂得了女人的全部价值。她朦胧地认识到,女人,尤其是像她这样年轻漂亮的女人,在某种意义上说,才是目前商品社会里最畅销的“保值商品”。
  她回到了上海滩。
  她的观念更新了,行为更加坦然而大胆了。
  见到任何一个男性飞过来的眼神她都立刻回报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媚眼,无论是谁,只要按她开的价预付“定金”,她定会将“特别的爱献给特别的你”。“金花重现女皇风采了”。她昔日的朋友们再度云集在她的石榴裙下。
  夏夜,杨浦区梦幻舞厅。若明若暗令常人目眩的旋转彩灯打在一对情意绵绵的舞伴身上。
  这是姜丽和她刚刚结识不到五分钟的广东大款阿仁。
  “你是我目前碰到的所有女孩中最漂亮的。”阿仁将嘴对着她的耳朵说,顺势在她的脖子上亲了一口。“那你就好好陪我玩玩吧。”她说着把自己那张抹满化妆品的脸贴在了阿仁的脸上。
  姜丽跟着阿仁到了广州。
  阿仁给姜而包了单间,晚上,他格进了姜丽的房间。阿仁将门插好后,揭开被子,姜丽早已脱得一丝不挂。
  “什么姿势玩?”姜丽搂着他的脖子笑着说。阿仁迅即脱光后压在了她的身上。姜而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清晨,当她醒来时,她发现自己的桌子上有一张百元大钞。阿仁不见了,问服务台,人家说,他一早就退了他的房间,赶火车去了。
  也许,这是姜丽自愿献身后得到的第一份“工资”。
  “连他娘的招呼都不打,这个流氓!”她愤愤然地说着。
  100元,对一个吃住都在外的人来说,是很可怜的,而在广州,简直连生计都解决不了,姜丽住在这家小店一天还要50元的住宿费呢。她不敢跟店里说没钱,怕人家即刻轰她走。
  她浓妆艳抹了一番之后,又坐进了邻近的一家音乐茶座。她知道,在这里,她是会碰到“知音”的。
  她的感觉是对的。
  十分钟后,她用自己那诱人的媚眼勾来了一个据说叫阿朋的“热血青年”。“小姐是不是碰到了什么麻烦?需要我帮忙吗?”阿朋为她要了一杯红茶和一盘水果后殷勤地问她。
  姜丽需要同情,更需要帮助,她向他述说了一切。“不用着急,一会儿我去替你结帐,我们先出去玩一会吧。”阿朋买过帐单后拉着姜丽的手走出音乐茶座。
  “怎么样,丽丽?这么多天了,你总该,总该有点表示了吧?”第四天晚上,阿朋来到了她的房间,抱着姜丽说。姜丽将门轻轻插上,返身脱掉了阿朋给她买的粉红色连衣短裙,她没有戴乳罩也没有穿内裤,瞬间,一个赤条条的、充满活力和性感的女人站在了阿朋面前。第二天,阿朋给了她200元。
  “其实这样好,大家互相帮助一下,彼此都享受到了快乐,你还挣了钱,你要愿意,今后我负责给你找活,我们二八分成就是了。”他原来是个皮条客。
  “当然,你现在基本功太差,花样太少,这样会影响收入的,明儿我再给你补补课。”阿朋点上烟,将浓浓的烟雾喷在了姜丽的脸上。
  她什么都不想说了,和男人们“玩”,她并没有损失什么”,还获得了肉体上的快感,并挣到了数目不算少的钞票,划得来。好在这事在广东似乎算不得什么,内地可不得了,改革能使她如此快活,这是她万万没有想到的。“啪!”她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一个清脆的热吻。从此她在房里“进修业务”,反复观赏阿朋带给她的各类黄色录像带,根据各种不同的性交姿势,她归纳命名了“规定动作”、“自选动作”和“高难动作”,对回头客,她还可以提供“让利优惠服务”,对肯出大钱的嫖客,她还可以提供“超值服务”……她在广州已住了20天,她想回上海休息一下。
  结帐时她发现,扣除全部开支,自己此行净“挣”了1800元,还不包括那些嫖客们给的价值较高的“信物”。
  广交会开幕了。
  她在广州时就曾听她的“同行”们介绍过,每逢开会她们的“业务量”都会成倍上升,且“价格放开”,所谓“一年玩一会(指广交会),存款上五位”。她当然不愿“坐失良机”。她登上了南下的列车。
  在广州,她特地选了一个离交易会大楼仅距两条马路的饭店住下,她开始给同楼房间男人们打电话。
  “怎么样,需要我来为您服务吗?什么招式都没问题,只要您想得出来,只要您不说累,我可以陪您玩一个通宵。”只要碰上“知音”,她的“坦诚”甚至让那些资深的嫖客们汗颜。少则三次,多则十次,她每天几乎都是在“超负荷”的条件下“工作”的。
  仅仅半个月,她便带着两万元回到了上海。
  她一下火车便打的上了南京路,她要给自己买一个货真价实的钻石戒指。嫖客们给她的“24K金”、“99足金”的首饰,她曾多次拿去鉴定,每每都是“表面镀金”或“铝制品”。
  戒指挑好了,当她掏钱时摸到了自己的肉……口袋早已被割,她的“工资”不知什么时候成了梁上君子们的“劳动果实”。
  她欲哭无泪。靠和票贩子的一次性交得到了一张去广州的硬卧车票。她疯狂地“工作”。一天,她觉得自己的下身奇痒无比,对着镜子看,她突然发现自己的生殖器周围出现了一粒粒不规则排列的、似针尖大小的白点。抓破后便形成一个个出血点。
  “你还是个雏儿。”见到血迹,一个嫖客还自觉地多交了一倍的“服务费”。她却痛得不能“坚持工作”了。她化名张丽专程到广州市妇幼保健院性病专科求诊,诊断的结果是,她已患有严重的性病,且必须马上治疗,否则,她将永远失去做母亲的权利。母亲,早已不是她追求的目标,她害怕的是,从此失去“工作的权利”。
  第二天,她来到医院接受激光治疗,阵阵的灼痛使她咬破了嘴唇和两条手绢,她觉得自己的每个毛孔都在滴血,医生们冷漠的脸更让她想到自己在梦中曾见到的那种地狱般的恐怖。她流下了悔恨的眼泪。她想到了妈妈,想到了日日夜夜躺在自家小百货店里售货、值班的爸爸。
  除去治病,她这回带了两千多元钱。
  性病得到了医治和控制,她的痛苦感很快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她省着花,两千块钱四天花空了。她又上了去广州的火车。
  这一次,她的“业务”做得比哪次都“火”,且很“灵活”,她需要钱,她只能从男人那里才能得到钱。在广州,她将一个自称“绅士”的大款带回上海,在宾馆包房整日鬼混。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姜丽的“工作特点”早已引起当地公安机关的注意。
  一天深夜,正在床上赤身滚成一团的她和那个“绅士”被喝令穿上内衣,披着床单站在地上,公安机关对这个黑窝点进行搜查后予以查封。
  他和她都被警车送进了性病检测中心。
  结果几天就出来了。她和他都呈阳性反应,他们都患有严重的性病——淋病。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五条明确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
  这条新法强调的是“明知”,姜丽不仅明知而且还曾去治疗过但并未根治,只是在一段时间内控制了病情的发展,而此时,她的性病已发展到完全丧失生育能力的地步,且早已传染了每一个跟她做“肉体交易”的人,她被隔离看押。
  人民法院大法庭。
  审判长起立宣判,姜丽犯有故意传播性病罪,依法判处有期走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以罚款两千元。
  姜丽——中国首例故意传播性病的罪犯低下了沉重的头。

  (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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