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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九·一三”事件之谜


  在生死存亡之际,他们感到恐惧?抑或被仇恨啃啮着?他们有过什么样的求生挣扎与濒死举措?假如他们侥幸逃脱上天的惩罚,那么世界会因此增添几多阴谋,几多悲惨?但是,“绝妙”的死亡使得这一切荡然无存……
  1971年9月13日,凌晨2时许,林彪叛逃所乘的中国民航256号三叉戟飞机在蒙古人民共和国的温都尔汗草原坠毁,林彪落得个折戟沉沙,遣臭万年的下场。
  外电称这是“中国政治之谜”,围绕这一重大事件,制造了诸多耸人听闻的传闻。
  当时,中蒙关系正在改善,双方重新互派大使,中国新出任蒙古大使许文益到任刚刚20天,便碰上了这个震惊中外的事件。

4.1 蒙方提出口头抗议

  1971年9月14日上午8时,蒙古外交部突然打来电话通知:副外长额尔敦比列格要求8时30分会见中方大使。中方使馆人员立刻预感到发生了意外事件。
  额尔敦比列格副外长已在他宽敞明亮的办公室等候。沙发前的长茶几上摆放着糖果、点心和烟茶,似为欢迎新大使的拜会。额尔敦比列格寒暄几句,对尚未正式拜会就仓促约见表示歉意。
  接着,话题一转,他说:
  “我今天受政府委托,通知如下事情:13日凌晨2时左右,在我国肯特省贝尔赫矿区以南10公里处,有一架喷气机失事。”
  额尔敦比列格接下来通报了详细情况。那架飞机是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的飞机,乘员共九人,其中有一名妇女,不幸全部遇难。额尔敦比列格对于中国军用飞机深入蒙国领土之事,代表蒙国政府提出口头抗议。
  额尔敦比列格又通报说,中国飞机失事,乘员全部死亡。
  现在天气还比较热,尸体需要按照某种方式予以处理。他又加重语气强调,以此为例,可以认为中国军用飞机是侵犯了蒙国国境。蒙古有关部门正在继续进行调查,蒙方保留就此事再次进行正式交涉的权利。
  中方大使听罢,立即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他首先感谢蒙方通知这件事。他说:
  “正当中蒙两国关系刚刚开始正常化的时候,我国飞机由于某种原因在蒙古领土上失事,这当然很遗憾。”接着,大使又以提问的语气说:“但我不知道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蒙古方面对飞机采取什么措施?”“出于友好的考虑,请蒙古方面帮助了解,我国飞机因为什么原因误入蒙古境内?”
  中国大使是确表示:“对于副部长提出的口头抗议,在我未全部弄清楚和了解事实真相以前不能接受。但我可以把此事转告我国政府。”
  “我们可以派人去出事地点看看吗?”中方大使问道。
  额尔敦比列格副外长并未直截回答,他解释说飞机失事近两天,但只发现九名乘员和尸体,当时没有一个人活着。然后话题一转,他反问道:
  “大使提出,大使馆是否可以派人去的问题,我是否可以理解为你们正式提出派人去看的要求?”
  “可以这样理解。”中方大使道。
  副外长当即表示:“我们可以满足你们的要求,相信中方能在近期作出答复。”
  在中方大使告辞的时候,额尔敦比列格说:“希望中方使馆尽快通知派什么人去、何时动身。”

4.2 启用专线电话

  中方大使回到使馆已是9时30分。大家听后都感到事态突然,有些迷惘。大使指出事态的严重性,要求大家沉着镇静,注意保密,当务之急是向国内报告情况,听候国内指示。
  大家各自散去,办理有关事宜。
  但是,负责机要工作的同志神色不安地报告说,蒙古电报局称,由于线路情况不好,电报不能及时发生,最快也得四个小时以后。当时使馆未设电台,发电报只能经蒙古电报局。
  众人心急如焚。
  这时,大使忽然想起使馆有一部直通北京的专线电话,已封闭两年多,如能启用,岂不可解燃眉之急?
  这种专线电话是50年代中苏关系密切友好时,在北京和莫斯科之间架设的,是一种可以直通的高频电话。北京和乌兰巴托之间也顺便安装了这种电话。后来由于中苏关系恶化,中蒙关系变冷,专线电话也随之停用。当时也想到,启用这种专线电话是要担风险的。但事不宜迟,需要当机立断。
  大使决定开封启用,有关同志立即行动起来,从库房里拿出一大串钥匙,一把一把地试着开,大概花了半个小时,北京电话台才叫通。但北京台托词外交部的机器坏了,不给转接。大使极力保持镇静,毅然决定先打国际长途电话,要求使用专线。
  当日中午12时20分,北京获得飞机失事的消息。
  14日上午,在外交部会议室里,姬鹏飞代理外长正在主持一个气氛非常严峻的会议,讨论如何落实周总理的指示,研究林彪叛逃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并提出应采取的外交对策。会议一直开到中午12时尚未结束。
  这时,一位值班秘书手持特急报告,连门也忘记敲便直奔姬鹏飞。
  姬鹏飞读完报告后,向大家说了这样一句精辟的话:
  “机毁人亡,绝妙的下场!”
  特急报告火速送到中南海。
  毛主席、周总理在林彪叛逃后彻夜未眠。机毁人亡的消息传来,他们悬浮在心头的沉重石块终于落了地。周总理对驻蒙使馆在不明真相的条件下,断然启用封闭已久的专线电话,把我飞机失事的紧急情况以最快的速度传到国内,表示满意。
  15日凌晨又接到国内指示:
  尸体尽量争取火化,将骨灰带回;如火化确有困难,可拍照作证,就地深埋,竖立标志,以便以后将遗骸送回国内。

4.3 现场惨状

  9月15日下午6时,中方大使馆一行人抵达飞机失事现场。
  现场位于温都尔汗西北70公里的苏布拉嘎盆地。该盆地是沙质土壤,南北长3000多米,东西宽800多米,地势平坦开阔,到处覆盖着三四十厘米的茅草。飞机是由北向南降落,着陆点正好是盆地中央,坠毁在盆地的南半部。草地燃烧面积长800米,宽度由北面的50米扩展到南面的200米,呈梯子形。
  环顾现场,便可看到焦黑色的草地上散落着大大小小的飞机残骸,覆盖着白布的尸体分外显眼,周围是一望无垠的荒原,蒙古哨兵在高坡上游动着,一片凄凉悲惨的景象。
  飞机着陆点以南约30米长的草皮被机腹磨光,西侧平行处,是右机翼划出的深约20厘米的一道槽沟。再往南,擦地痕迹消失了,进入燃烧区,飞机碎片越来越多,越来越大,面越来越广。
  至200米处有一段带弦窗口的机身,其东南20米左右有一段左机翼,上有“…56”号码。至320米左右有一扇舱门,门上钉有“旅客止步”的塑料牌,门车南30米处有一发动机。
  约400米处有三个连装座位架和座垫,其东侧40米处有一段右机翼的外展部分,上有“中国”二字。
  机头在530米处猛烈烧毁,只剩下镶嵌仪表的空架子和残碎机件,机壳都已化为灰烬。机头正东20米处有一段右机翼的内展部分,上有“民航”二字。“航”字旁边有一个直径约40厘米的大洞。机头以南80米处有一个起落架。再向南200米,在未燃烧的草丛中躺着一个完好的轮胎。机头西北60米处是斜卧着的机尾,它的正南和东面20至40米处各有一个发动机。机尾上的五星红旗和机号“256”等标记清晰可见。
  这些标志明白无误地显示这是我国民航256号飞机。
  机头以北50米处散布着九具尸体,尸体中间有一炸坏的方形食品柜,旁边堆放着蒙方收集起来的死者遗物。尸体大都仰面朝天,四肢叉开,头部多被烧焦,面部模糊不清,难以辨认。
  中方大使馆人员将尸体由北向南编成1至9号,并从各个角度拍成照片,以便以后鉴别确认。
  根据事后查证,5号尸体是林彪,瘦削秃顶,头皮绽裂,头骨外露,眉毛烧光,眼睛成黑洞,鼻尖烧焦,牙齿摔掉,舌头烧黑,胫骨炸裂,肌肉外翻。8号尸体是林彪的老婆叶群,是唯一的女尸,烧灼较轻,头发基本完好,左胁部绽裂,肌肉外翻。2号尸体是林彪之子林立果,个子较高,面部烧成焦麻状,表情痛苦,形状凶恶,死前似在烈火中挣扎过。
  现场遗物中有林立果空军大院0002号出入证。此外,1号尸体是林彪的座车司机杨振纲。3号尸体是刘沛丰。4号尸体是特设机械师邵起良,身穿皮夹克,九人中只有他的衣服未烧光。6号尸体是机械师张延奎。7号尸体是空勤机械师李平。9号尸体是驾驶员潘景寅。这些尸体和一般飞机失事的尸体不一样,并非个个焦骨残骸,而是驱干都完整,大多是皮肉挫裂、骨骼折断,肢体变形,烧伤严重,系飞机附毁时摔撞燃烧所造成的。
  由于燃烧时伴有一氧化炭中毒,尸体皮下呈樱桃红色,加之停放时间过长,个个僵硬肿胀似腊人。
  值得注意的是,每具尸体腕上都无手表,脚上没有鞋子,看来飞机紧急降落前,为避免冲撞扭伤,他们都作了准备。

4.4 按蒙俗埋葬遗体

  中方大使馆人员视察完现场后,形成初步看法:
  1.蒙古方面基本保持了飞机失事现场。他们用白布覆盖尸体,以防腐烂。他们承认有些文件和手表等什物已搜集保管起来,但未详谈具体情况。
  2.飞机是由于不明原因紧急着陆,机上人员作了紧急降落准备,但飞机着地的失去了平衡,右机翼触地引起爆炸燃烧。
  3.飞机的毯子上有巴基斯坦航空公司标记PIA字样,说明飞机是从巴基斯坦买来的。
  但不知飞机上所乘何人,为何在蒙古境内失事。现场的情况使中方大使越发感到问题重大复杂。
  天色已晚,蒙方陪同人员一再表示蒙古没有火化习惯,尸体只能土葬,并提出要马上选择墓址,连夜赶挖墓穴,明天就安葬。
  按照蒙古人习俗,墓地要选在高地,从早到晚都能见到太阳,象征吉祥。蒙古军方人士桑加上校带着大家踩着没膝的茅草,先是向东走去,然后又折回来,最后在主机西北的高地上选定墓地。他当即调来一班战士,并让我方人员按他指定的方位用铁镐在地上划出一条墓穴框线。这时夜幕已经降临,阵阵秋风吹来,旷野上顿起萧瑟之感。
  当晚回到温都尔汗,匆匆用过晚餐,中蒙双方共同达成四项建议:
  1.墓旁立一块碑,上写“中国民航1971年9月13日遇难九同志之墓”,下写“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蒙古大使馆”。
  2.按照蒙古习俗,在墓上放一件失事飞机的残骸,如标有“中国民航”字样的机翼。
  3.请蒙方把遇难者的文件和遗物交给我们,我们写张收条。
  4.请蒙方人员帮助画一张飞机失事现场图,注明出事地点的经纬度。
  9月16日,天气晴朗,秋高气爽。中方大使嘱咐大家要利用光照好的有利条件,仔细复查一遍现场,多拍一些照片,作为证件,并拼制一张现场图,送国内研究鉴定。
  上午10进,我方大使人员在蒙方人员陪同下再次到达现场。蒙古士兵抬来九口棺材,放在尸体旁。中方使馆人中对九具尸体从不同角度拍照,然后入殓。装殓后由蒙古士兵运住墓地。
  墓地位于飞机失事现场西边1.1公里处,在一块高地的东坡上。墓穴长10米,宽3米,深1.5米。正准备下葬时,高陶布司长指着一辆刚到的卡车说,按蒙古习惯,应在尸体上覆盖红布、黑布,现因汽车来迟,尸体已经入殓,是否可以把红布、黑布铺在棺材上。中方大使表示同意。
  九具棺材放入墓穴后,中方许文益大使和高陶布、桑加先生执铲作象征性填土,接着孙一光、沈庆沂和王中远三同志填土,然后由蒙古士兵填土修墓。
  蒙方建议利用战士填土的时间,继续商谈。会议是在大轿车上进行的。主要是谈蒙古起草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飞机失事遇难人员安葬纪要”。
  为避免在这种场合进行争论,许文益大使表示这个纪要作为第一个文件的补充,可以简单些,只写九具尸体怎样安葬,埋在什么地方就行了。
  接着就转到从飞机上拿一样东西放在墓上作为标记的问题。沈庆沂建议把写有“中国民航”的一段机翼放到墓上。
  蒙方称那个东西太大,搬不动。王中远又提议把机尾上炸掉的发动机进口环放到坟顶,蒙方接受了。
  一切安排妥当,许文益、孙一先、沈庆沂和王中远四人来到墓地边,庄重地三鞠躬,以示哀悼。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他们只能如此。

4.5 不欢而散的谈判

  事后中蒙双方连夜进行谈判,商定了文件的范围,但在实质问题上分歧很大。
  在安葬尸体时,双方就《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飞机失事遇难人员安葬纪要》(简称《安葬纪要》)进行过讨论,也没有取得一致意见。安葬尸体后,回到温都尔汗已是下午5时多了。
  连续几天的高度紧张和劳累,我方人员都感到精疲力竭,想好好睡上一觉。但当晚10时左右,蒙方送来他们起草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飞机在蒙古人民共和国领土上飞机失事的现场调查纪要》(简称《现场调查纪要》),并要求连夜会谈。
  中方大使利用沈庆沂和王中远翻译文件之机,靠在沙发上思考这两天来的情况和问题。他感到,蒙方在帮助视察现场和安葬遗体方面是友好的,但在讨论纪要时态度就比较僵硬。
  他们虽然不再称我失事飞机是“侵犯”和“入侵”蒙古国境,改用了“进入”二字,但仍强调飞机是“军事人员驾驶”,“军事人员乘坐”,甚至说成员“为军事目的服务”,抓住“军事”二字不放,想在政治上置我于被动不利地位。
  许大使认为在这个问题上绝不能让步,一定要按照国内指示精神,坚持是我民航飞机误入蒙古国境的立场,进行耐心的说理斗争,争取谈成。实在谈不成,就回乌兰巴托再谈。
  拿定主意后,许大使的思想松弛下来,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文件翻译出来已是17日凌晨一时,他们立即研究讨论,准备了对案。
  凌晨4时25分,双方在旅馆开始正式会谈。中方大使首先发言,对蒙古政府提供的各种方便条件和蒙古人员的友好合作,表示谢意。接着对《现场调查纪要》提出10条修改意见,主要是以下三点:
  1.提议把序言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飞机于1971年9月13日2时左右进入蒙古人民共和国国境”,改为“中国民航飞机由于迷失方向误入蒙古国境”。
  2.针对纪要第一条在记述飞机残骸时,只讲有中国国旗和256号机尾,而不讲标有“中国民航”字样的机翼,提议加上在飞机头部东面20余米处有损坏的机翼,上有“民航”二字。
  3.针对纪要第七条记叙死者遗体遗物后,得出“失事飞机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人员使用的”和死者都是“军事人员”的结论,提议改为“这架中国民航256号飞机载有中国军事人员,也载有非军事人员”。
  对于蒙古方面提交的《安葬纪要》,我方提议将序言部分改为:“在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友好帮助下,中国民航256号飞机失事遇难的九名人员(八男一女)的遗体按下述方式安葬”,然后写明在何时何地和如何安葬。
  许大使发言后,蒙古方面建议休会10分时。10分钟以后,蒙方人员迟迟不来复会。在等待时,收听到外电报道,称中国关闭了所有机场,禁止所有飞机起飞。
  许大使马上联想到这一惊人的新闻可能与这架飞机失事有关,这更使他感到问题的复杂和严重。这时沈庆沂发现,蒙方人员到邮电局去了,可能是向其上级请示。
  中方人员考虑形势紧迫,不宜久拖在这里,要赶快回使馆向国内报告现场视察和谈判情况,听取国内指示。
  于是许大使让孙一先向蒙方提出,鉴于我国庆22周年临近,大使要在今天赶回乌兰巴托主持馆务,建议双方在乌兰巴托继续会谈。如果蒙方一定要在这里谈,我方则由孙一先代表大使继续商谈。
  上午10时15分复会,桑加上校答复我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基本上逐条驳回。对第一点,他说,没有证据表明中国民航飞机是由于迷失方向误入蒙古国境,“所以没有必要、没有根据这样写”;
  对第二点,他认为,“如果把在飞机头部东面20余米处有‘民航’二字的机翼写进去,纪要就得把所有的东西都写进去”;
  关于第三点,他说,“因为死者外穿军装,所以他们是军事人员这一段还应保留下来”。
  高陶布司长看到局面有点僵,便出来缓和气氛说:“我们来到这里的目的是了解和分析现场,双方都有尽快结束这个问题的愿望。大使今天要回去,我们理解大使工作很忙。大使了解我们的工作也很忙。要是大使和桑加同志同意的话,我的意见是今天把这个问题谈好一起回去。”
  许大使表示这个问题才谈了两三次,双方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存在意见分歧是很自然的,但是通过实事求是、相互谅解和友好协商,问题总会得到解决。
  接着他着重讲了两点意见:
  第一,中方大使于9月14日晚8时半,根据政府指示,就中国民航飞机失事原因向额尔敦比列格副外长作了正式解释,他并未提出不同意见。这一点应写在纪要上。
  第二,失事飞机很明显写着“中国民航256号”字样,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因此,我方提出这一点应当写进纪要。
  下午3时20分,双方继续进行会谈。蒙方看到关于飞机失事的《现场调查纪要》没有可能达成协议,便采取舍难求易的办法,转而讨论《安葬纪要》。高陶布司长首先说,关于大使要回乌兰巴托的问题,我们已经报告上级。现接上级通知,希望尽快把《安葬纪要》完成,我们便一起回去。
  许大使表示同意,并说服对方要正视现实,把失事的中国民航256号飞机具体讲清楚。至于飞机上的人员,中方不反对蒙方说有军事人员,但根据现场判断,飞机上也有非军事人员,要把这两种人都写进去。
  桑加接着发言,表示可以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人员驾驶的三叉戟1—E飞机”,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256号三叉戟1—E飞机”,但仍坚持机上人员是军事人员。
  许大使随即表示,这一修改同我们的主张接近了一步,但仍希望写明是中国民航飞机,飞机上既有军事人员,也有非军事人员。他解释说,那个女的就不是军事人员,现场有她的一双白皮鞋。
  高陶布争辩说,虽然机翼上有“中国民航”的字样,但飞机里的材料没有一点可以证明是民航飞机。失事人员带的证件都是部队发给他们的。至于那双白皮鞋,也没有穿在那个妇女的脚上,不一定是属于她的。
  许大使说,256号就是中国民航的飞机,正象有的国家民航由军人管理一样,不能因此就说不是民航。这个问题大的方面都已解决,何必在次要问题上争执。
  孙一先插话说,我在蒙古工作多年,看到蒙古的民航也是军队领导和管理。而且驾驶飞机的人都是现役军人。假如蒙古的民航飞机迷失方向,误入他国领空,他国便以此来否认这是蒙古的民航飞机,你们能同意吗?
  许大使接着说,况且现场的那个驾驶员穿的是皮夹克,说明他不是现役军人。高陶布又打断许大使的话说,他的皮夹克里面有军服,腰带也是军人腰带,不能以此作为非军人的证据。桑加有点激动地高声说,我们有各方面的材料,证明这些人都是军人。
  许大使说,如果有材料证明,请拿出来,我可以放弃自己的意见。桑加便以现场有手枪为例,说明死者都是军人。
  许大使进行了反驳,并表示我们不怕承认机上有军事人员,但要尊重事实。双方唇枪舌剑有些紧张。高陶布又宣布休会五分钟。
  复会后,高陶布说,我们尊重中方的意见,稿子还可以修改。桑加接着宣布他们修改后的《安葬纪要》序言:“失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人员驾驶的256号三叉戟1—E型喷气机,乘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九人的遗体,按下列情况安葬。”
  虽然把“军事人员”改为“公民”,但仍称是军人驾机,未写上“中国民航”这四个关键的字样。谈判再度僵持。
  蒙方表示,为了尊重死者,应当有个文字记录,如果中方不同意,那么蒙方单方面在文件上签字,他们签字时,欢迎中方在场,但注明中方拒绝签字。蒙方的建议被中方拒绝,并表明态度: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结果。
  下午6时,双方悻悻登机返回乌兰巴托。
  中方人员回到使馆,立刻写出飞机失事、现场视察、安葬尸体和会谈情况四个报告。9月20日,孙一先登上中苏国际列车,21日下午3时抵达北京。
  当外交部核心小组成员,办公厅主任符浩走上去迎接他的时候,他还在四处张望,寻找他的亲友。
  更使他万万料想不到的是,当天深夜至翌日凌晨,在人民大会堂福建厅,周总理亲自听取了他的汇报,同他一起吃了夜餐,每人一碗热汤面。

4.6 飞机失事真相

  林彪机毁人亡的消息传出后,曾引起外界猜测纷纭,流言四起。有的称飞机是被导弹击落,有的说飞机上发生过搏斗,等等。事实真相到底如何呢?
  蒙古方面认为,该机是在没有外来影响的情况下,由于自身不明的原因,进行紧急降落,试图用飞机腹部着陆失败;
  右翼撞地折断,引起爆炸燃烧。
  据蒙方提供的气象资料称,9月13日凌晨2时,肯特省依德默格县上空无风沙、无雾,只有二至四级的云,能见度为50公里。这就是说:飞机失事地点上空没有危险的气象情况,从而可以排除飞机因自然气象而失事的可能性。
  使馆在向国内写的飞机失事报告中是这样分析的:从周围无高大目标,迫降场地选择合理,着陆点到燃烧区有几十米距离,以及死者躯干烧伤不重,无高空摔折等情况看,飞机不象是空中着火爆炸,而是着地后爆炸起火。
  1972年5月,中央专案组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对飞机坠毁原因作了系统分析研究,得出了如下结论:飞机是有操纵地进行野外降落没有成功而破碎烧毁。
  为什么说飞机是有操纵地进行降落呢?
  首先,降落场地是经过选择的。飞机本来是由东南向西北方向逃窜,而降落方向却是掉头由北向南。降落场是一片平坦的草地,降落条件较好。
  其次,飞行员作了野外降落的准备。从飞机机翼残骸照片上,可以清楚地看出已打开了前开缝翼,这是着陆前必须进行的操作,而这种飞机的前开缝翼是靠机械螺旋杆传动的,只有人工操纵才能打开。
  起落架轮廊完整,没有撞击和严重磨损的痕迹,主轮胎也良好,这说明驾驶员没有放下起落架。飞机是在有操纵的情况下,尾部先着地。现场约有30米滑痕是飞机尾部着地滑行的痕迹。机上掉下的第一批部件是安装在尾部的中发动机底包皮和喷口等。地面无深沟,说明飞机不是大角度撞地或失速坠地,而是有操纵地着陆。
  再次,机上人员似都做了降落的准备。每具尸体腕上都无手表,脚上没有鞋子,这是迫降前为避免冲撞扭伤而作的准备。
  飞机降落为什么没有成功?首先是降落的动作不正确,没有做完,造成着陆速度过大。从残骸照片着,减速板没有打开,减少降落速度的反推力装置也没有使用,自然造成飞机着地时速度过快。
  这些工作程序在正常情况下应由副驾使员完成,但该机因仓皇逃窜,未上副驾驶员。其次,三叉戟是下单翼飞机,这种结构不利于野外降落。它的两翼安装在机身下部,机翼和机身腹部都有较大的油箱,在未放起落架着陆时,极易形成机翼、机腹同时着地,造成机翼折断,油箱破裂,引起燃烧。
  从飞机残骸照片和步测示意图看,左翼尖和中发动机喷口摔在一起,距飞机着陆地点仅160米,整个机翼也在180米处折断。再次,降落地虽是地势平坦的草原,但地面仍凹凸不平,这也是造成飞机降落后跳跃破碎的原因之一。
  飞机残骸散布面积长约800米,宽为50米至200米,呈狭长梯形。据此分析,飞机是以较大速度先尾部着地,形成跳跃,然后两翼折断,机身呈圆筒状带惯性前冲,破碎解体,机上人员被甩出。在此过程中,油箱破裂,造成大面积燃烧。
  飞机被迫在野外降落的主要原因是燃料不够,难以继续飞行。根据飞机的飞行高度和飞行时间计算,飞机在坠毁前,油箱中只剩下2.5吨左右的燃料,而其中一部分油还抽不上来,不能使用。
  这么点油在低空飞行时,最多还能再飞20多分钟。加上飞机上没有领航员,地面也没有导航,又是夜间飞行,飞行员很难判断当时飞机的精确位置,这也促使他不得不作野外降落。当时,飞机距温都尔汗只有70公里,如果飞行员知道飞机的位置,去温都尔汗降落的油是够的。
  是否象外电所传,飞机坠毁前机上发生过搏斗?根据对飞机坠毁现场和飞机残骸进行的技术研究,以及对尸体进行法医鉴定,没有发现搏斗的痕迹。九具尸体都没有任何弹孔。
  几具尸体部位的血迹,是飞机爆炸时撞伤和急速甩出时摔伤所致。
  外电传林彪尸体有枪击的“蜂窝状窟窿”,纯属无稽之谈。

4.7 历史的佐证

  1971年10月初,周恩来应邀给广州部队领导机关作报告,谈了林彪叛逃后的一些情况,并允许与会者有什么不清楚的问题可以递条子。
  当总理讲到林彪坐机外逃是“自我爆炸,自取灭亡”时,有的同志怀疑是否总理命令部队用导弹把坐机打下来?总理看完条子后,非常严肃认真地说:“我在此再说一遍,林彪的坐机不是我命令打下来的,确实是迫降时自我爆炸,自取灭亡。大家可以想一想,林彪是党中央副主席,我仅仅是个常委。在军队他是副统帅,而我在军队没挂职,我敢命令部队把党中央副主席、军队副统帅的坐机打下来吗?他是‘九大’党章写上的接班人啊,如果我命令部队把他打下来,我怎么向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交待嘛!”
  周总理说的很激动,很合情理,台下先是鸦雀无声,继而是经久不息的掌声。大家表示信服。
  俏停了一会儿,总理又继续说:“当然,林彪坐机外逃时,我是及时向主席请示报告了的,这是一个共产党员起码的组织纪律性嘛。但是主席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
  主席尚能宽容林彪,我周恩来为什么要阻拦他呢?主席南巡时也说过,林彪还是要保的,如果他承认了错误,还可以给他当一个政治局委员。主席对林彪都很宽宏大量,我为什么要致林彪于死地呢?”
  林彪坐机起飞后,总理曾通过机场指挥塔与林彪坐机对话,但林彪外逃时,没带报务员、领航员、副驾驶、机械师等人,因而没对上话。尽管总理苦口婆心要指挥塔转告256号专机,请他们立即飞回北京,他要去机场接他们,然而中国民航256号三叉戟没有一点回音。他自责地说:“萧何月夜追韩信”还追回来了,可惜啊,我周恩来没能把林彪追回来……
  “自我爆炸,自取灭亡”的道路,是林彪一意孤行、自己选定的,是历史的巧妙安排,它将作为“一切与人民为敌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的又一个重要的例证,留在祖国史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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