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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雕花婚床


  自古以来,人们对婚姻就不断提出拥护和反对的意见。有这么一个典故:一个青年向哲人征询关于结婚的看法时,哲人答道:“我能说什么呢?你结婚就是了。”
  “可是,”那年轻人说,“我觉得做一个单身汉挺不错的。”
  “那么,你不结婚就是了。”哲人说。
  “是啊!但是,这样我将终生孤独。所罗门经典上说:孤独的人是不幸的。”
  “那么天啊!你结婚就是了。”
  “但,”年轻人又说,“如果不幸我病倒了,不能履行婚姻的义务,我的妻不耐烦我的憔悴,看上了别的男人,我将蒙羞受辱,岂不完了?”
  “那么,你不结婚就是了。”哲人说。
  “这样一来,我将永远没有后代……”询问者一脸忧虑。
  哲人狡黠地笑笑:
  “那么,看在上帝的份上,你结婚就是了么。”
  哲人的回答其实没有回答任何问题,有点像在玩文字游戏。你有某种被欺骗的感觉,但同时你不得不承认,你可能需要这种回答——因为你问了第三者一个永远无法从第三者那儿得到回答的问题。
  哲人的明智来自于他的困惑,其狡黠实则是天大的诚实。
  在此以前,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众所周知,他妻子是历史上最有名的悍妇之一)说得更直接:“结婚也罢,不结婚也罢——反正你左右都会后悔的。”自然,他的话里多了一份“过来人”的人生况味,有一种隐隐的荒凉感。直到19世纪的浪漫主义大诗人拜伦还如此这般地大发感慨:“可怕的是:既不能和女人一起生活,也不能过没有女人的生活。”
  当然,今天的女人也完全可以这样回击大男子主义者拜伦:“既不能和男人一起生活,也不能过没有男人的生活。是不是?”
  似是而非,似非而是;深刻的片面,片面的深刻。
  不管怎样,男人与女人之间最平凡也最神圣的关系——婚姻关系,从其原始状态起,便具有了个人与社会的两重性,而且随着较先进的文明不断战胜较落后的文明,一夫一妻制逐渐取代其他婚姻形式,这种两重性越来越明显和复杂。
  婚姻,简言之是爱情色彩加伴侣关系。美国伦理学家布罗克指出:“婚姻的建立是罗曼蒂克、性爱和实际需求的奇异结合。”
  关于“结合”,希腊神话说,宙斯把四手四足两面的人分成了两半,于是,尘世之中,这一半想念那一半,茶饭不思,辗转反侧,这一半寻找那一半,不畏艰难,天涯海角。
  于是,有了爱情苦苦的追求,有了婚姻甜甜的享受。尤其那象征美满的圆形结婚戒指,不管在西方还是在东方,都受到人们的崇敬和祝福。
  传说归传说,生活中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总是矛盾的:肯定赞美者,自不待言。否定贬抑者说:结婚如上锁,甚至如同套上绞索,只有死亡才能解脱之;怏怏不乐者说:结婚是为女人发明的玩艺,男人只能勉强忍受;虚无者说:结婚嘛,年纪较小时还不应当,年纪较大时已无必要……种种种种。
  最有思辨意味的说法是:一对夫妇,总依着两人中较为庸碌的一方之水准而生活的。以此为准的许多哲学家政治家艺术家科学家,终生未谈嫁娶,也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无论从哪方面看婚姻,肯定也好否定也好,正确也罢错误也罢,人们总是激情依旧,创造力犹在。事实上,自从婚姻问世以来,人们就总想冲破已有的婚姻习俗的制约;而当冲破它之后,又希望以一种新的婚姻法规来约束自己。婚姻就永远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了,一个分析研讨得越深人反而越会引起无穷无尽的争论的问题。
  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不仅是矛盾的,且常常是自相矛盾的,具体到个人,就有了著名的“围城说”。但我们也注意到,由“围城说”而发展到今天的“懒得结婚”、“懒得离婚”现象,已不仅仅是个别人婚姻的困惑和失望。而是人类普遍的精神委靡的一种表现了。
  爱情和婚姻都是一种生活的联结,但常常是两种不同的联结。不知是哪位外国作家说过这么一句名言:只有完满的婚姻,决无美妙的婚姻。我们也可以说:只有美妙的爱情,决无完满的爱情。即使完满,那当初爱情的炽烈之火,在夫妻之间,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会变成友谊的温暖之火。所谓“夫妻恩爱”,终其一生,友谊恐怕比爱情占有更多的成分。
  我们一般认为缺乏爱情的婚姻是没有牢固基础的。所以,在中国封建社会,人们就以土地和建立一个大的家庭以及妻妾,作为一种精神上的寄托;而没有婚姻的爱情更不牢固,所以,如今人们就以频繁地变换情人来作为一种精神上的寄托。
  如果一个人与妻子或丈夫离婚并和情人结婚,那么这位刚由情人转成合法配偶的人同样会面临一种难堪的窘境,因为从这时起,丈夫或妻子可能开始四处寻找另一个情人了。
  就像任何制度不可能是完美的一样,一夫一妻制尽管是人类最理想的婚姻形式,也自有其不足之处。如果我们剔除这样那样的道德因素,以性的力量是人类各种关系的基础这一出发点来看问题,我们可以也应该认为:无论是妻妾,还是“情人潮”、“性大潮”的泛滥,既是对一夫一妻制婚姻的损害,也是对其缺陷的弥补。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早就指出过:一夫一妻制是以通奸和卖淫作为补充的婚姻形式。
  通奸和卖淫,尤其是后者,自然为普遍的社会道德所不容所不齿。人类婚姻的困境之所以比其它的困境更难以解脱,是因为它是一种建筑在本能之上的制度,这注定你无法铲除这些婚姻上的毒瘤,否则,现有的婚姻又将返回到比较落后的形式。今天,靠金钱建立的性关系,比靠其它的东西建立的性关系的增长率要高得多。甚至有人提出:婚姻也是一种消极的卖淫。
  作者在采访过程中,就碰到过一个类似鲜廉寡耻的中年“大款”,此人曾是某研究院的研究员,知识水准颇高,直睁着眼镜后面的小眼睛说:“我每年给我老婆1O 万元,得到的是5次差劲的做爱,还不如花这笔钱包一个靓妹,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因为生意上的业务,他经常到泰国,还以研究员特有的理性风格,谈到了泰国的合法妓院:“那里既不是所谓罪恶的场所,也不是小说里描述的充满诗意的地方;而是剔除了性爱的神秘,把性爱当作商品来买卖的商常把人类功能当商品来出卖当然是堕落的过程;但是出卖拥抱,与其它的出卖——比如说政治,又有什么区别呢?我们对前者较为愤恨,表明我们对身体比对精神看得更重。在商业化的社会中,希望最有力的人性冲动能逃避商品化的过程,未免太荒谬了。”
  他理直气壮地发表了这番“高见”后,我居然怔怔的,一时无法反驳他。我不是不能反驳他,而是一时对爱情和婚姻有一种深深的失语感。
  在物质话语霸权迅速统治我们这个世界的时候,也许我们的心灵也迅速物质化了。马克思曾精辟地指出:“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这个忙忙碌碌五颜六色的世界正在磨蚀我们生命中最可贵的激情,而使我们不再相信爱的价值,甚至不屑于爱。仿佛爱是可耻的!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分分离离,只是为了满足各自对金钱、权力、地位、性或事业成功的欲望,而感情,只是一个借口。
  至于婚姻,更是一道可以随时出人的炼狱之门,难道真如斯威夫特所说:“天堂里有什么我们不知道,没有什么我们却很清楚——婚姻。”
  人们常说:爱情可以是盲目的,婚姻则应该是理智的。
  爱情的盲目,我们从神话中的丘比特的形象上就可以看出来:相对其他的成年神,他只是一个稚气的孩童;身附的翅膀,象征恋爱的不定无常;手中的利箭,则预示着日后恋爱双方的被伤害。但婚姻的理智,也仅仅是相对爱情而言、不过是一种迟到的有限的清醒罢了。因不了解而结合,因了解而分手。离婚,也就成了别无选择的选择。
  有合就有分。
  但人类离婚制度的确立,远比结婚制度的确立出现得为迟,中国古已有之的休妻现象,因为毫无妇女的权利可言,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婚。在英国,直到19世纪下半叶,才给离婚立法。本世纪初,在美国的内华达州,居然有一条挣钱的新途径,虽然有悖社会常情,但收益可观,即从事离婚业。当时离婚,在美国的其它州要么不合法,要么相当艰难,众多司法审理案中,要判决一桩婚姻的破灭,需经历缓慢慎重、费用昂贵、令人难堪的过程。而内华达州对离婚案却相当宽松,所以婚姻不幸者(尤其是名人)趋之若鹜,称之为“离婚者的天堂”。
  内华达畸形发达的离婚业,今天当然已不复存在。哪里可以结婚,哪里也可以离婚。离婚率的不断上升,使各种各样的离婚指导性杂志报纸、电台电视台专栏节目应运而生。
  1997年,日本的一家离婚杂志《丽莎》一时卖得洛阳纸贵。杂志取名《丽莎》,是由于著名的好莱坞女明星伊丽莎白·泰勒有过多达8次的离婚纪录。
  婚姻已失去了吸引力。社会从来没有面临对传统家庭的如此抛弃:同居者、单身家庭、单亲家庭的数量之多,在欧洲,大有赶超传统家庭之势。孤独,首先是一种身份,其次才是一种心理状态。
  如果说求婚一般是男性主动,大部分情况下,离婚则是由女性提出。这一点,既反映了当今女性较男性的变化为大,也说明女性对婚姻质量的追求较男性为高。男性追求的成就感与女性追求的幸福感之差别,正在于此。
  国外社会学家研究大量离婚个案,发现离婚配偶的平均婚龄是7年,因而婚后7年视为“婚姻危险期”。结婚7年,男女双方,在各方面都已趋向成熟,此时离异,既可避免年轻的草率,又没有中老年安于现状的惯性,也易为自己和他人接受,因此较为多见。
  当代中国,婚姻家庭的大裂变大解构,笔者称之为“第三次离婚浪潮”。现代性爱关系中,性与爱的分裂,由起初的不自觉状态,几乎变成一条生活原则,爱的意义急剧消解,导致性的操作畸形泛滥,性海高涨,男女沉浮,波及最深的自然是家庭。而婚姻怪胎也层出不穷,最典型的证据是,婚姻的消费特征和婚姻的“克卤现象日益明显。
  婚姻呐?!
  婚姻最常见的危机来自于第三者插足的婚外恋,以及金钱、权力和地位对人的支配和影响,另外,夫妻之间性生活的不和谐,亲属关系——尤其是婆媳关系——的障碍,结婚的草率,夫妻之间没完没了的争吵,等等,都会使婚姻走向失败。
  近年来,在高知识结构阶层的婚姻中,还越来越明显地出现了一种新的危机征兆,所谓“无过错离婚主义”:外人看起来和睦美满的家庭,夫妻却处在幽闭的冷战状态,彼此之间怀有一种神秘的憎恨,连他们自己也无法确知这种憎恨从何而来,也不知道它的性质及其目的。让你大吃一惊的是,某天早晨他们突然离了婚,走出法院大门时,像小鸟一样快活。
  当然,并不是所有走向失败的婚姻,都得到了法律的验证和一锤定音。事实上,还有更多在婚姻沉重的枷锁里挣扎的人们,虽然手头并未拿到那个小小的蓝皮本,但彼此已在家庭内“离婚”。家庭内“离婚”,已成为困扰我们的一大社会问题。
  人性中有十分依赖、不负责任的弱点,常常我们办不到的事,却寄希望别人达成,尤其是最亲近的人。因此,婚姻的失望在所难免;无论大小,婚姻的破裂总有自己的过失在内。当你在婚姻中产生了一生的错觉,摹然回首,即使你充满悔恨甚至怨恨的情怀,你仍将记得新婚时的那张雕花婚床,不管怎样,它总是非常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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