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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在苗区作画



  来贵阳之前,早就计划要到苗家地区实地考察一下苗族妇女的打扮。为什么我对苗族妇女的打扮这么感兴趣?这要回顾到30年代初期。那时我在上海画过时装设计,并在一家名叫“云裳”的时装店当过设计师,还有一次为一家英国花布进口公司办过一次时装表演会。这是我画漫画之外的又一职业,最后连商务印书馆的《妇女》杂志也约我画了一套时装设计图。除了一些老朋友,如今谁也不知道我曾经是老牌时装设计家。在贵阳的表演结束以后,我把卖艺团送走,便独自一人访问了花溪、惠水、摆金三处苗乡。采访中心是惠水。惠水县原名走番县,是历史上汉族征服苗族的一个诬蔑性地名,后来国民党政府借用一条小河的名称把它改为惠水县。

  惠水地处贵州高原的西南角,县城逢场,四乡农民便赶来交换农产品,十分热闹,规模也很大,大概就是原始商品交换的遗风。每五日一集,既是城市商人收购农产品的机会,也是农村妇女亮装争艳的好时光。我趁此机会猎取形象。除此之地我也深入农村了解苗家风俗。记得在花溪参加过一次新娘嫁前的歌唱会,晚饭后起唱,一直唱到次日天明新娘起身。歌词内容我听不懂,总的含义是小姐妹们临别赠言,上至天文,下至庄稼,旁及人间,无所不包,都是随感而发,出口成章。我想,古代的诗经、楚辞,以及后来的五亩七言诗,怕都和我们老祖宗这类吟唱传统有关。参加了这次歌唱会,想起我1939年在香港参加的那次扫箕湾渔民嫁女歌唱会,其形式是基本相同的。当时我曾怀疑这两个民族是否同一祖先,现在看来,这种习俗我们汉民族祖先也会有的,否则诗经从何处来?

  “摆金”这个地名很特别,也许是苗语的谐音。这地方是惠水以东靠近平塘的一处苗乡,要翻山越岭,走三四十里才能到达。我请县卫生院一个苗族学徒陪我访问,那里是他的家乡。在这藏在山沟里的穷乡僻壤中,我见了那位学徒的父母及和他一样年轻的妻子以及抱在怀里的孩子。他家灶间墙根放着一个牛头,墙上挂着一只铜鼓,这两件实物标志苗族古老文化的特征,至于它们所象征的内容,不便多问,即使问,这位苗族小伙怕也答不上来。好在有些民族学者已作过考证,恕我不浪费笔墨了。

  这位青年带我们看了一处溶洞,洞底一条流水,洞壁有个台阶,放着几座棺木,和四川山区凿岩为穴的洞葬或岩壁悬棺的风俗有些相似,是否同一来源,不得而知。不过这位青年说,这几座棺木是多少年前乡间某次械斗中丧生者的遗体,因是冤死,不得埋葬。

  这里的房屋都是木结构,底层是牛栏猪圈,二楼是主人居室,当中一个火塘,长年烧着炭火,一家人在此进餐,冬季则在此烤火。本乡有个小学,一个贵阳女青年在此当教师,小学生接受的当然是汉文化。老人、妇女一般都是文盲,她们在家说苗语,在集场上都能说汉语。苗乡活动也通用汉语,比不得藏族地区,非有翻译不可。

  在苗区住了两个月,白天出门采访画速写,晚间在住处琢磨如何表现苗区生活。首先考虑的是形式问题,还用《战时重庆》那种漫画速写形式吗?尽管那套画已开始运用中国画的笔法,造型仍带有夸张变形的漫画气质,显然不符合我在苗区感曾到的自然而质朴的美。几次尝试,逐渐明白漫画手法已不适用,新的表现方法必须另辟途径, 这就是我向中国人物画传统画法追求的开始。 1979年我在给人民日报《大地副刊》写的《漫画与速写——答读者问》那篇文章中追述了这一追求:

  1942年我在贵州苗族地区住了一段时间,发现苗族妇女打扮得非常漂亮。每逢赶集,人人都把漂亮的衣裙首饰穿戴上,集场上五彩缤纷,正如百花争艳,任何画家见了都会动心。可是我那支惯于夸张的刻薄之笔,对着真正美妙的形象,只能瞠目而不知所措。心想,如果不改变手法,岂不颠倒美丑,唐突西施吗?从那时起,决心从漫画式的夸张手法中解脱出来,另找塑造人物形象的新手法。找来找去,觉得应该下苦功向国画传统中的先辈们学习,于是我从漫画创作转到国画创作方面来了。速写是这二者之间的桥梁。以前,我的速写为漫画服务,以后开始为国画服务,这一转变的动力是我的审美观发生了变化。为了标志这个转变,我为自己画了一幅讽刺画——我躲在树干后面偷面一位苗族姑娘,姑娘用手遮住脸不让我画。

  十年漫画创作生活,在我的人生观中孕育了一种“玩世”的思想,在艺术现中形成了一种“丑极即美、美权即丑”的观念。自从抗日战争爆发以后,拯救民族的爱国情感冲跨了这种小市民趣味,毅然走上抗日斗争的大道,促使我的思想境界豁然开阔起来,认识到丑恶的东西固然应该坚决揭露,美好的东西尤其应该大力歌颂。揭露丑恶的笔和歌颂美好的笔固然应有区别,但也不是截然相反,而是可以互相沟通,互相渗透。这种沟通与渗透,反映在我的苗区速写中,成为美丑杂陈,真伪交错,待到加工为国画创作,便是一锅夹生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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