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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扬城少年


       “阳光地带”海风吹,沃伦出世天作美;
       南迁北栖旅欧洲,品学兼优“淘气鬼”。

  在邻近美国东海岸的帕拉特卡附近,有座种植园。从纽约州扬克斯城迁来的本杰明·史迪威博士在这里兴办木材业,他和妻子玛丽·福勒,还有他们刚刚两岁的女儿住在一所绿荫掩映的房子里。

  1883年3月19日,房子里传出“呱,呱”的婴儿啼哭声,声音很洪亮。新生婴儿是个男孩,本杰明夫妇非常高兴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儿子。这孩子就是本书所要记述的主人公——约瑟夫·沃伦·史迪威。

  63年以后,已成为美国四星上将的约瑟夫·沃伦·史迪威走完了自己的生活道路,在美国西海岸旧金山市的莱特门陆军医院辞世。由于他对中国抗日战争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称他是美国的一位伟大将军,中国人民的一位伟大朋友。周恩来也说:“中国人民将永远把史迪威的名字铭记心中。”

  他的故事,还是让我们从头讲起吧。

  第一个迎接小史迪威出世的,是他父亲本杰明的朋友——医学博士约瑟夫·沃伦。在马萨诸塞州首府波士顿市,沃伦医生以高明的医术、高尚的医德赢得人们的信赖和尊敬。早在本杰明住扬克斯期间,他们两个人就是要好的朋友,这次本杰明的儿子出世又得到沃伦医生的精心照料,他们的友情更加深厚了一层。他用沃伦医生的名字给自己的儿子命名,一来希望他们的友谊能在下一代延续;二来希望儿子能像沃伦医生那样学业有成,给史迪威家族增添荣誉。

  沃伦医生是个言行一致、有责任心的人。后来,他到陆军服务。有一次,部队处境险恶,他拒绝在后方担任军医署长,却甘愿冒生命危险挑起在前线指挥作战的重担。战斗中,他身先士卒,英勇冲杀,直到流尽最后一滴血,以身殉职。此后,约瑟夫·沃伦的名字,在本杰明心目中有了永恒的位置。沃伦医生的美德和同他的友谊,成了他对儿子进行品行启蒙教育的珍贵一课。

  约瑟夫·沃伦·史迪威,是1638年从英国迁到美国的尼古拉斯·史迪威的第八代子孙。自1638年到1883年的近两个半世纪里,尼古拉斯·史迪威的后裔已繁衍到1600多人。在斯塔腾岛、长岛、曼哈顿等地,都有他们的足迹和置下的产业。据史书记载和家庭史料证实,史迪威姓氏可以上溯到1456年。就是说,史迪威家族已有四五百年的历史。

  在尼古拉斯的后裔中,有不少人当过兵,其中的佼佼者是理查德·史迪威和加勒特·史迪威。他们都参加了美国独立战争,有过光荣的战绩,一个曾任上校,一个成为将军。

  约瑟夫·沃伦·史迪威的母亲的祖先姓福勒,也是17世纪30年代迁到美国的。福勒这个姓氏的后裔,世世代代都没有脱离定居美国的殖民者主流,一直生活在英国人、法国新教徒和荷兰人的群体当中。

  由此看来,约瑟夫·沃伦·史迪威是个土生土长的地地道道的美国佬。1904年,当他从西点军校毕业时,他毅然在毕业生登记表上填写了:“祖先是美国人”。当时盛行的习俗是,填写自己的祖先,只写是来自哪里的移民,不愿说祖先是美国人。史迪威则相反,他以作为美国人而感到骄傲和自豪,走在了破除;日习俗的前列,显示出他不肯人云亦云而敢于据实说话的刚直性格。学校领导理所当然地把他这种有勇气的表现,载入了西点军校的《年鉴》,使他一直引为骄傲。

  约瑟夫·沃伦·史迪威的祖父,叫约翰·史迪威,早年是绸缎商。他熟谙生意经,品性良好,善于交往,积累起一定财富后改为从事房地产投资,而且连连获得成功,有了相当可观的资产。最后在纽约市近郊正发展制造业的扬克斯城定居下来。

  扬克斯位于流经纽约湾汇入大西洋的哈得孙河东岸。约翰·史迪威在可以俯视哈得孙河的高处,建造了非常漂亮的住所。他成了扬克斯银行的董事以及监理会和当地教派的核心人物。

  约翰·史迪威的儿子本杰明·史迪威,在扬克斯城长大,上了名牌大学——哥伦比亚大学,21岁毕业,获得法学学位。但他没有在法律界谋职,而是带着妻子、女儿迁到了美国南端的佛罗里达,想在那里开创自己的事业。佛罗里达被称作“阳光地带”,那里的气候条件和生活习俗同北半部大不一样。所以,当他们的儿子约瑟夫·沃伦·史迪威出生以后又举家返回扬克斯。本杰明在这里继续攻读医药学且获得了博士学位,然而他并没有在医药界工作,而是仍然保留着美国传统的好动和渴望了解外部世界的习性,又于1892年迁到了伯克郡的一个农场,当了4年的乡村绅士。有个短时期,沃伦也转学到了那里。这时,他们算上新添的二儿子约翰、二女儿玛丽,已是6口之家。眼看沃伦到了该读高中的年龄,本杰明这才带着全家于1896年回到扬克斯城并定居下来。

  本杰明·史迪威博士这次返回扬克斯确实成了一位仪表堂堂的绅士,待人接物显得聪明、机敏、有教养,使人感到格外可亲。他已掌握了多种本领,又擅长言辞,而且凡事都能拿得起,放得下,因而深得人们信赖。他在公用事业系统的西切斯特照明器材公司得到一个职位,由于他的才智出众,不久便荣任了这家公司的副总经理。

  他是一个具有清教徒传统道德心的人,认为“一个人不干工作就是罪过”。他荣任副总经理后,一门心思为公司办事,加上他从父亲约翰·史迪威那里学得的生意经,以致天天可见新的成绩。于是转眼之间,他成了一个受人称赞的扬克斯的杰出公民。人们先是推举他担任了公立中学董事会会长,接着又要他在西切斯特几家银行和公司里担任了董事之职。他的一家人都为他而高兴,他也越发显得踌躇满志,以充沛的精力经营着各项事业。尽管他的才智后来没有在更大范围施展过,但在扬克斯上层社会,他确实成了受人爱戴和有很大影响力的知名人士。

  对于回到扬克斯最感到高兴的莫过于约瑟夫·沃伦·史迪威。家里人都叫他沃伦;在公立学校里,同学们直呼他史迪威。1888年他5岁时进入这所学校,4年后和父亲一起迁居外地。这次回来,他已是13岁的翩翩少年。同学们和他别后重逢,彼此都喜出望外。特别使他开心的是,几个爱好体育的同学很快又聚拢到他的周围,他们或打网球,或到哈得孙河里划船比赛,玩得非常痛快。

  小同学们没有忘记,1889年史迪威二年级时,大家常常围住他,听他讲坐船过大西洋,到欧洲旅行的有趣故事。

  那一年是美国建国100周年。他父亲带着他和他的母亲、姐姐,过大西洋,在法国登陆,先到巴黎,接着到英国,返回来又在法国、比利时、荷兰、德国、奥地利、意大利等国家旅行。一路上,他们看了许多名胜古迹和新奇的城市,听他父亲讲了许多有趣的神话,脑子里装满了五彩缤纷的印象。当时,他父亲写了一系列迷人的游记,寄回美国在《扬克斯政治家报》上连载。由干他的文笔出色,扬克斯人都喜欢看,而且过了十来年人们仍记忆犹新。

  沃伦从欧洲回来,每见课文里出现自己到过的地方,课本就像活了起来,他便情不自禁地给同学们说点见闻,显示显示自己的阅历。尽管同学们并不都是孤陋寡闻的,但还是乐意围在他身边听他说东道西。

  这次他从农场和乡间回来,最叫人羡慕的是他的体格比别的同学健壮。每次上体育课,他总是最出风头的角色。

  沃伦很快适应了中学高年级的一切,得到他父亲的夸奖。史迪威博士对自己的孩子都视若掌上明珠,既和他们是朋友,又称得上是教子有方的严父。他能绘画,会弹钢琴,家里的欢歌笑语声,常常飞出窗外。但每日三餐前,他都领头作祷告,严格得很。在饭前、饭后,他常用“布道”的口吻,以孩子们的行为和见闻为话题,谈些为人处事的道理和规范。其中常有引逗孩子们恍然开窍的笑话、幽默。孩子们对他十分敬仰,认为他是世界上最棒的父亲,他的一切言行当然都是正确的。

  随着孩子们年龄的增长,史迪威博士不断加深和丰富这种“布道”的内容。他常以高度的道德标准,议论乡间、市里等外部世界发生的,还有自己经办的大大小小的事例,让孩子们锻炼着分辨善恶、是非。

  就是这样的家庭氛围,为少年史迪威开拓了纯洁无暇的心田,使他渐渐萌生出追求高尚、完美而又疾恶如仇的正直性格。

  在沃伦的少年时代,美国的工业生产正迅猛发展,跃居到世界首位;悬挂着星条旗的海军舰队在太平洋上驰骋。报纸上天天有人谈论美国向世界传播“文明”的伟大计划。史迪威博士虽然常看报纸,但对时局和政治问题很少开口说什么’。1895年底,·美国公众在纽约举行了一个“保卫和平”大会,一位博士领头谴责美国政府“用战争恐吓来达到政治目的是无耻而丢脸的”。纽约有几家报纸报道了这个大会的情况。12岁的沃伦已初谙世事,他好奇地问爸爸,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史迪威博士没有回答什么,他摇了摇头对儿子说:“这是不对的。”他们家历来持共和党观点,总是把国家利益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沃伦的脑海里从小就留下了“国家利益至高无上”的深刻印象。

  在沃伦将要中学毕业的前一年,也即1898年,美国公众对西班牙统治者在古巴极其残暴地镇压和屠杀当地起义者,表示了极大的义愤。史迪威博士非常同情古巴人民和起义者。他从传统的人道主义道德准则出发,尖锐抨击西班牙统治者的野蛮、残暴。后来,美国海军在古巴胜利登陆,而陆军却在作战中失利。同时,由于补给不足、药品奇缺,仅黄热病就夺去了上千名美国年轻士兵的生命。这件事引起了国内公众的极大愤慨,强烈要求罢免军中无能之辈,改革军队管理。陆军的失利,使史迪威博士受到很大刺激,但他除了深深的叹息,不愿说什么,也实在顾不上去说什么。因为他所在的几家银行和公司的业务,都在迅猛发展,他夜以继日地工作,有时还要沃伦帮他办一点力所能及的事,哪怕是传递一句话。沃伦很乐意帮父亲做事,每当他把委托的事圆满办成之后,那种乐趣是难以形容的,他好像一下子又长大了许多。对父亲所教导的办事要公正、守信等道理,他铭记在心,并且奉行了终生。那两年,史迪威博士是绝没有想到要让儿子去从军的。

  沃伦·史迪威在扬克斯中学高年级期间,施展语言天赋的机会不多,他出色的表现是在体育方面。他最拿手的是短跑,由于老师指导得当,没有人比得上他。但当时的热门项目是橄榄球,史迪威很快便成了学校橄榄球队的骨干。

  橄榄球运动源于英国,经过美国大学生们的改造和革新,成了一项风靡美国的运动项目。在一些名牌大学橄榄球队的影响下,不少中学也建立了自己的代表队。扬克斯中学的代表队叫“高地橄榄球队”。在11名队员中,史迪威是身负重要任务的“四分卫”,而在比赛场上,人们称他是全队的“灵魂和将军”。同学们都羡慕他,一佩戴上头盔、护具,他简直像个古罗马的斗士,威武异常。比赛时,无论是脚踢、手传、夺抢橄榄球,他都特别机灵、麻利,骁勇无比。特别是他的抱球奔跑,在整个球场里无人能抵挡,无人追得上。经过几次比赛后证明,只要有他上阵,高地队就稳操胜券。他和高地队的神威,使扬克斯中学在全纽约市都名声大振。

  1899年,16岁的史迪威率高地队作为扬克斯市的代表队,和纽约市、西切斯特市所有预科学校的橄榄球队比赛,连战连胜,大出风头,使一些名牌大学的橄榄球队也对他们称赞不已。高地队返校时,校长托马斯·贝克博士亲自迎接他们载誉而归,还破例给史迪威和全体队员发了奖金。

  在田径运动中,史迪威也是出类拔萃的。他擅长四分之一英里赛跑,并且名扬校外。后来,西切斯特市的“校队竞赛联盟”特邀他出面组织田径比赛。与此同时,《扬克斯政治家报》特约他作体育记者,报道这次的比赛盛况。在他的一些小崇拜者的多方面帮助和支持下,他犹如身负重任的指挥官,细心按程序和规则进行工作,把这次比赛组织得既热烈紧张又井然有序,使同学们高兴,老师们满意。他在报上发表的两篇文章,还对改进田径运动教学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意见。

  在这次活动中,史迪威对自己的号召力和组织才能,既出乎预料,又十分得意。心底的喜悦,使他的自信心升高了一大步。

  史迪威中学毕业时,校长托马斯·贝克博士在结业报告中,对他作出了很高的评价。称赞他“是个模范学生”,“各科学习成绩优良”;还夸他“没有坏习惯”,热心“做有益于学校的事业”。总的评语是“精力充沛,有办事能力”,“完全可以信赖”。

  然而,世上一帆风顺的事少,事与愿违者常有。中学毕业曾得到校长高度评价的史迪威,竟在不到一年之后,闹出了一桩与校长对他的评价完全相反的事情。

  本杰明·史迪威博士曾和校长一样,认为沃伦聪明、能干、精力过人,而且做事认真、效率高。他计划让他上耶鲁大学,进入著名的耶鲁大学橄榄球队也是有把握的。但沃伦刚刚16岁,到大学独立生活,年岁小了点。沃伦的母亲也不放心。他们决定让沃伦在母校再学习一年。没想到,沃伦对这样的安排十分反感。复读课程的枯燥无聊,青春期的逆反躁动心理,使他对外部环境采取了消极的反抗,闹出了一桩损害学校声誉的丑闻,使校长托马斯·贝克博士非常恼火。本杰明·史迪威博士更觉得脸上无光,以致改变了让儿子进耶鲁大学的美好设想。

  事情是这样的:沃伦自小好动,精力旺盛,而且灵敏得很,眨眼就能爬上屋顶。这两年,由于他在体育方面如愿以偿地显露了身手,同学们对他表示钦佩和崇拜的多了,他的兴致正高,而让他再读一年毕业班却大扫其兴,于是一发性子,忘了其他,竟拉上三个毕业班的好朋友,在学校的阁楼上搭了个玩纸牌的秘密场所。他们玩得开心,就自称是高山上的“四巨头”,把玩纸牌的阁楼叫作“四巨头俱乐部”。有一次,他们还把校长的桌子吊了上去用来玩纸牌。四个“淘气鬼”这样玩了好多次没有被人察觉,心里非常得意,胆子也越来越大,以至无所顾忌地放肆起来。1900年毕业班同学开舞会时,他们模仿当地青年的撒野风,搞了场“冰淇淋大战”的恶作剧。四个人冲向舞会的茶点部,同守卫者混打成一团,连校长贝克博士也挨了他们的拳头。他们七手八脚打开通道,抢了冰淇淋桶和糕点盘子便逃之夭夭!

  第二天,学校教务委员会举行特别会议,决定对三名闹事的学生分别给以停学、开除、不准毕业的处分。史迪威得以幸免,是因为他早已毕业,学校不予追究,但这场乱子已成丑闻,在全扬克斯城沸沸扬扬地传播开了,对本杰明父子形成了很重的精神压力。

  开始,本杰明不相信自己的儿子会有这等劣迹,他亲自查实后则认为:必须让沃伦到军队里严加管束。于是毅然决定送儿子报考西点军校。但是,进西点军校谈何容易!必须有国会议员的推荐,或是陆军里有过硬的“门子”。自己没有这种关系,只得另想办法。幸好,马路对过的街坊,和当任总统威廉·麦金利是朋友。法律规定,总统可以向西点军校推荐10名考生;议员可以在自己的选区推荐1名考生。史迪威博士请街坊帮这个忙,街坊给了他满意的答复。

  沃伦听说三个伙伴都受到学校的严厉处分,心情沉重,十分内疚。他也像变了一个人,一切言行格外谨慎起来。他父亲告诉他要去报考西点军校,他没有细问便埋头进行应考准备。有人告诉他,在床上躺一个星期,可以增长四分之一英寸。为了争取完全达到军校生的身高标准,他硬是耐住性子,老老实实地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

  本杰明·史迪威博士为了防止儿子再出事,对他总是好言相待。一会儿说“乔,西点在哈得孙河上游,离扬克斯不远”;一会儿说“乔,西点对你很适合,你可以在那里尽情地打网球、划船……。

  由于本杰明·史迪威博士是扬克斯的名人,祖辈中有人在独立战争时担任过将军,沃伦在体育上又小有名气,威廉·麦金利总统接受了朋友的请求,决定推荐约瑟夫·沃伦·史迪威参加西点军校的考试。军校接受了总统的推荐,答应让史迪威作为后备生参加入校考试,并寄来了报考军校申请表。

  全家人的心踏实了。本杰明·史迪威博士先用铅笔代儿子把申请表填好,检查无误了,才让儿子描写清楚。其他各项应考准备他也不厌其烦地一一检查,直到儿子做得完全合乎标准后他才放心。

  正如中国谚语说的,皇天不负有心人。约瑟夫·沃伦·史迪威的考试顺利通过了。他成了1900年级年龄最小的西点军校的新学员。7月上旬开学那天,他父亲陪他到西点去。他们刚一离开家,小玛丽看到哥哥留下的东西里,有一份西点军校的印刷品,上面有学校告诫学员父母的话:

     您的儿子选择进入美国陆军军官学校,就是选择作出牺
   牲,尽管他不知道这种牺牲意味着什么……

  小玛丽叫了起来,跑着拿去给妈妈看,仿佛哥哥的离去真像是慷慨赴疆场似的。尽管她的反应显得有些幼稚,但选择了军人的职业,确实就是选择了忠诚、奉献和牺牲。或许史迪威当时还没有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但他已经走上了这条道路。这正是:博士家里好少年,欲成大事亦艰难;选择牺牲进军校,梅花岂畏天地寒。欲知后事如何,一且看下章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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