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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律师


  美国究竟有多少律师?1998年3月24日,笔者电话采访了美国律师协会的一位女新闻官。她告诉说:美国有许多律师组织,仅“美国律师协会”就拥有近40万自愿参加的会员。据不完全统计,美国全国共有80多万名律师。
  占世界人口5%的美国却拥有全世界70%的律师,平均每10万人中就有300多名律师。律师事务所的伙计平均年收入8万多美元,而事务所的合股人平均年收入高达20.2万美元,超过美国总统的年薪。最名贵的辩护律师每小时收费650美元,他们专门替有钱的名人和大老板打官司。
  西欧国家的律师比例占整个司法系统的20%,而美国律师所占的比例却高达60%。由于美国人事无巨细喜欢打官司,所以毫无意义的官司特别多。美国律师每年受理的诉讼案多达1800万件,美国消费者每年因为打官司被律师拿走的诉讼费多达3000多亿美元。
  二十世纪80年代,美国的劳动人口增长了19%,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了30%,而美国的律师人口却增长了43%。进入90年代以来,美国的律师大军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人数是1960年的3倍。尽管美国人对律师特别是对辩护律师没有好感,但由于律师收入颇丰,律师因此成为年轻人向往的职业。
  律师队伍的高速增长同美国的司法制度有关。美国的法律不仅多如牛毛,而且制订法律的人在制订过程中故意把法律搞得复杂繁琐和高深莫测,让外行人打官司时只有通过一批精通法律的人士才能弄懂弄通它们。此外,美国人比其他社会的人享受更多的自由,而美国司法体制的基础是以保护个人权利为目的,这样势必会增加个人同团体之间发生矛盾和冲突,从而为日益膨胀的律师队伍提供用武之地。
  传统和政府都威胁不到美国人的生活方式,但律师的作用会改变和威胁美国人的生活质量。爱打官司的美国人为了打赢官司,少不了要同律师打交道。打起官司来,无论胜诉还是败诉,当人们接到律师事务所寄来的账单时,都会惊讶得瞠目结舌。加州有一对名叫斯坦利·迪勒的夫妇,他们的离婚诉讼费就是最好的说明。
  迪勒夫妇从1984年5月开始对簿公堂,1988年法官正式准许他们劳燕分飞。在这4年时间内,他俩总共花费了300多万美元的律师诉讼费,约占他们财产的四分之一。在长达数千页的审判记录中,前后聘请的三批律师花了18页来证明他们的收费是合情合理的。他们先后为迪勒夫妇的离婚案写出了64份证明书,整理了20卷堆起来有近两米高的法庭档案资料,并且举行了110个法庭听证会和49天的马拉松式审判。
  迪勒和他离异的妻子在法庭上怒目相向,双方争得个你死我活。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但是经过这么几年的官司,他们竟然在一件事情上英雄所见略同:律师的心太黑,嘴太贪,律师收费猛于虎。
  美国人讨厌辩护律师,因为这些律师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纽约电影导演罗伯特·阿特曼在他拍摄的一部影片中对美国的律师下过这样一个非常绝妙的定义:美国律师专门被用来做两件事情,一方面帮助人们澄清是非曲直,另一方面帮助人们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这样,谁也离不开美国律师。
  在日常生活中,美国人的确离不开律师。人们在无奈之际只好拿律师开开玩笑出出气,只能在语言上占些便宜。生性幽默的美国人不敢拿种族、宗教、肤色和国家开玩笑,但是开律师的玩笑在美国既保险又受欢迎。
  美国歌手罗伯特·克雷曾在歌词中挖苦律师,以赢得美国人的同感。歌词的大意是这样的:我的心情已经坏透了,当听到一艘满载律师的船沉到河底时,我都高兴不起来。为什么?因为律师好比蝗虫、洪水、饥荒和瘟疫。
  在美国,律师和医生是两个最吃香的职业之一,他们地位高,收入又丰厚。但美国律师和医生是天生的一双死对头,就像美国的立国者在创造发明共和党的同时,也发明了民主党,让两党在政坛互相竞争,彼此相克。事实上,美国律师支持民主党,美国医生拥护共和党。每到选举年,他们都解囊捐款支持各自的政党替自己说话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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