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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吃过苦的孩子,花钱较大方,所以更受人欢迎,跟在旁边起哄的喽另外兵必然不少,人多势壮自然喜欢往热闹的地方鬼混,沛县的县城便成了“刘季党”经常出没的地方了。 《史记》中的〈高祖本纪〉,一开始便有这样的介绍: 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姓刘氏,字季。父曰太公,母曰刘媪,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通,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 这段文字,很多当然是后人加油添醋,以对真命天子的渲染描写。但有几点仍值得去注意,才能对刘邦的身分真相有较多的了解。 在《史记》或班固的《汉书》中,都没有刘邦名“邦”的记载,可见这个名字是日后才取的。在《汉书音义》中,苟悦诠释道:“讳邦字季,邦之字曰国。”“邦”是“国”的意思,也就是成功之后,刘邦才自己取了“邦”这个名字,究竟是当汉王的时候或是即帝位以后才有的,就无法考证了。 在当时,一般平民都是只有姓没有名字。由于只是平凡农户,出身低微,刘氏一族都不可能有名字。《史记》中的太公,就是“刘爷爷”,刘媪则是“刘妈妈”,这显然不是什么体面或有意思的称呼。 至于刘邦字“季”也不是真正的“字”。中国古代兄弟以排行顺序,便有伯、仲、叔、季的称呼。老大叫作伯,老二叫作仲,老三叫作叔,老四叫作季。 根据史料记载,刘邦的大哥的确叫作刘伯,二哥也叫作刘仲,排行老四的刘邦,从小被称为刘季,似乎不算有什么意义的字了。 更有趣的是《史记》和《汉书》中,所有的文字都不见“邦”,可见的确有所避讳,但对“季”字则并不避讳。也就是说“邦”的确是刘邦的名,但季则只是排行代表,本身并没有什么意义。 良家妇女却跑到大泽边睡午觉,即使对性问题较开放的古代也是不可思议的。所以有关刘妈妈在大泽边睡觉,作梦和神相遇,当时雷电交加。天昏地暗,刘爷爷跑去观看,见到一条蛟龙伏在他妻子身上,因而怀孕,生出刘邦的这段记载,显然是后人添加上去的神话。 真命天子的刘邦,怎么可能是平凡的刘爷爷和刘妈妈生得出来的?神话中的蛟龙便因此而生。 重点是为何是“蛟龙”呢?这里应有地方性图腾的意义,蛟龙是一种水蛇的神化形象,换句话说,刘邦的先祖,是属蛇图腾的部族人氏。 谈到这里,就必须介绍刘邦的家乡了。 沛在秦朝时才建立县制,丰邑则是沛县的一个乡邑。沛县约在今天江苏省的北部,汉王朝以后,泗水郡改称为沛郡,原先的沛县县城则称为小沛,是徐州非常重要的粮食储存中心。 沛的意思,是水源充沛之意。 水流多,生物自然较繁盛。江苏省被长江由中间贯穿而过,长江以北部分古代属徐州。 春秋时,这里是吴、梦、陈的交界,战国时代则是楚、齐的边疆。因此这个地方混杂有多种图腾部落的文明,其本明或许是蛇图腾,但鸟图腾及火图腾族文化,势必也对这个地方有不少的影响。 长江北岸众支流带来了不少沙土,堆积在江北较平坦的地方,形成了肥沃的平原。这种土质的生产力特别丰富,丰邑乡的名称大概便源自于此。因而沛县的农民得天独厚,不用太辛劳便可有不错的收成,生活也不会困难到那里,人力资源应算丰沛,游手好闲也成为不是特别的罪恶了。 少年时代的刘邦,喜好游荡,不事生产,可能便是这种条件下的农村特有“产物”了! 刘邦出生于公元前247年,同年,秦庄襄王去世,秦王政继位。沛县这时候仍属楚国管辖,以出生时而言,刘邦属于楚人。 刘邦出生的同一天,丰邑中阳里有户卢姓人家,也添了一位男娃娃。由于刘、卢两家同为世交,又同日添丁,自然大为惊喜。他们虽属农户,但家境还算小康,自然很想庆祝一番,中阳里的邻居乡老更认为双喜临门,特宰羊备酒,大摆排场,风风光光热闹一番。在乡里中这属难见场面,也就是说刘邦一出生,似乎就比其他兄弟幸运了些。 这个卢家的小男娃,便是日后刘邦的长期创业伙伴卢绾,两人青梅竹马,从小感情便很好。刘邦较有领袖气质,处处喜欢作老大,卢绾个性温和,较守本分,因此专门为刘邦摇旗呐喊,倒也是“天生绝配”。卢绾日后表现平平,虽未曾建立大功劳,但刘邦仍提拔他为长安侯,后来更晋封为燕王。 秦王朝时,中国文官制度连最基本的考试方法也没有,即使庞大的官僚体系,也有赖乡里长老的推荐,所以家族地位和乡闾关系对一个年轻人的未来非常重要。像刘邦这种农夫出身的平民,想要靠这些条件来引人注意是不可能的了。 不能靠关系及家族地位的,就必须靠自己建立的“知名度”。由于资讯管道不发达,一个人的“里子内在美”不易为人所了解,即使被公认为隐士级高手的,也需有同集团长老或友人相互推荐,比较能有出线机会,像姜太公和管仲等便是。另外,东汉末年荆襄一带清流派名士对卧龙(诸葛亮)及凤雏(庞统)等的刻意经营,也算是此制度的延续。 “内在美”比不上的,就得靠外表来建立知名度了。当然人心不同各如其面,长相要引人注意,除了好看以外,最重要的是有特色。因此相人学、相面学、相骨学自古以来便很发达,一个人若能合乎相术中的“上相条件”的话,出人头地的机会便要比别人高了。 对刘邦来讲,最能够帮他建立知名度的,便是他的长相。他不仅长得好看,而且身上有不少异相。 《史记·高祖本纪》中,有如下记载: 高祖为人,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72黑子。 隆准的意思是鼻子高挺,两颊端正,这的确是具有高贵美男子的长相。 那龙颜又是什么呢?文颖在《集解》上诠释道: “高祖感龙而生,故其颜貌似龙,长颈而高鼻。” 换句话说,刘邦除了鼻子高外,便是颈子长了。颈子长的人大多长得较高。楚人身材一般属中低程度,高的人不多,所以会特别显得鹤立鸡群。但刘邦有多高,正史上却无正式记录。《河图书》上记载: “帝刘季口角戴胜、斗胸、龟背、龙股,长7尺7寸。” 古尺的7尺8寸,约在176公分到180公分间,对古代的南方人,算是高(身兆)身材了。 斗胸是胸部挺直,龟背则指背脊硬朗,龙股则表示手脚长而有力,几个因素加起来,的确是相当有精神而意气焕发的样子。 胡须更是相貌的重点。 古人大多留有胡须,胡须长得长又好看的,通常有“美髯公”之称。光这一点,有时候便可让人肃然起敬了,可见胡须对古代男子的重要性。刘邦的美须髯,不但可使他显得更高贵些,而且少年老成,看起来也比较可信赖。 但最具有特色的异相,应属左股的72个黑子,黑子便是黑痣。不过,我们当然不应认为刘邦的左脚有72个大小相同或相似、排列整齐的黑痣,如果确是那样子,那可真是天下奇迹了。 神秘主义却又带点统计科学的“相人术”,有很多地方也是属牵强附会的。如同大家乐盛行时,不少人看炷香掉下来的烟灰,去猜测鬼神对得奖号码数字的指点一样,经常都可以依自己意思各自解释,看谁比较内行,便较有可能猜得对。 刘邦左脚的黑子也一样,那可能是一堆胎记,加上几个黑痣及斑点。反正在中国的古相学中,72是个大吉祥数。 小时候,或许某个对这方面较有研究的村人,偶然发现了刘邦身上的黑子。一些喜欢讨论异相的三姑六婆,便牵强附会的将这些黑子凑成72个数,来制造让人惊奇的马路消息。他们闲来无事便找来这个俊俏的刘家小宝宝,大家一起帮着数。 “这个算,这个不算,要这样数才对。” “不是这样子啦,这个不算,那个才算啦!” 意见总会有很多的不同,到最后总能凑到72个,“传说”中的异相,便被定案了下来。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刘家这位“异相”娃娃的知名度,也跟着传开了。 在这样的气氛下长大、大家争着溺爱的小刘季,长大后又有异相知名度,自然不可能成为一个乖乖牌的“庄稼汉”了。 长相多少是由遗传的,刘邦长得体面,相信刘家老大及老二,也不会差到那里去。只是在当时的环境里,刘邦的成长条件要比哥哥们好得太多了。 农夫家的老大、老二,有时候甚至老三,都是从小便必须陪老爸下田工作的。即使在家里,也逃不掉要作些较轻松的杂务,成天忙这个,忙那个,加上日晒雨淋,土头灰脸,怎么看也不会“上相”,更不可能有时间去打知名度,也不会有太多的朋友及人脉关系了。 这方面刘邦就幸运多了,老四的他,天生便不用有太多工作。由于出生得晚,父亲的经济能力也比较好一点了,做不做“工”,都不再差他一个人。加上从小受到照顾较多,尤其腿上的胎记在乡人的相传下,刘家大大小小对这个幺弟都必须另眼看待了。 较有时间又不用工作,自然可以仔细打扮一番,胡须要整理得配合脸形,穿着也要有一套。刘氏兄弟的底子可能差不多,但经过自己的“形象包装”,老四看起来的确是英俊体面多了。 在“爱”的环境长大的孩子,通常都会较宽容而且有自信,交友方面也表现得较杰出。但纵容过度的孩子,可能会自认是“天之骄子”而浪荡成性,好嬉游并且懒得工作,变得较不负责任,这些优点和缺点,的确都可以在刘邦的身上发现。 很多史学家认为刘邦出身于农家,加上天性懒惰、好玩,所以只是位在社会中混混的小文盲,其实,刘邦是受过教育的。《史记·卢绾列传》记载: 卢绾者,丰人也,与高祖同里。卢绾亲(指家人),与高祖太上皇(指刘邦父亲)相爱,及生男,高祖、卢绾同日生,里中持羊酒贺两家。及高祖、卢绾壮,俱学书,又相爱也。 正好有同伴,家庭经济情况也还过得去,又没有特殊的工作压力,两家的长辈或许都觉得有意思,便送他们共同去接受教育。我们很难了解刘邦受教育有多少,但由他日后的表现可以看出,他也绝非不学无术的文盲。在乡村地区的年轻人中,刘邦的确是位幸运儿。 《史记》中还描述其个性如下: 仁而爱人,喜施,意豁如也。常有大度,不事家人生产作业。 这的确是在宠爱中长大孩子的写照,虽然吊儿郎当,有点像“不肖子”,但却还算善良、有气度。这种环境长大的年轻人自然不喜欢辛苦无聊的庄稼工作,只要有机会马上会偷懒往外跑。 父兄们对这种行为虽有点小埋怨,或许更担心他长大后会成为好吃懒做的“浪荡儿”,因此经常会给予些责备。但总是最小的幺儿,干不干活也没有太大关系,何况他也是家中惟一有点学问的人。 在丰邑这种乡里中,有学问已算是“大人物”了,而且刘邦还是左腿有72个黑子的异相儿。 被骄宠的孩子通常有两种发展,其一是变成软弱而缺乏独立的“温室花朵”,另一种则正好相反,成为天不怕地不怕,不太计较,有点什么都不在乎的“浪荡儿”。很幸运的,刘邦个性的发展属于后者。 不必干活,有的是时间,手头上虽不是很宽裕,但比别人松得多。没吃过苦的孩子,花钱较大方,所以更受人欢迎,跟在旁边起哄的喽啰兵必然不少,人多势壮自然喜欢往热闹的地方鬼混,沛县的县城便成了“刘季党”经常出没的地方。 党人多,人力资源丰富,不管做什么事都较方便,加上刘邦个性豁达,输人不输阵,为了“面子”什么也可答应下来。所以沛县的低级官吏也特别喜欢和他打交道,疑难杂症只要刘老大肯拼,喊得动的地方倒不少。所以在沛县“打混时期”,刘邦倒是脚踏黑白两道,还算是满风光的。 知名度打开了,连中上层官员都不得不对他另眼看待,因此人脉关系愈来愈广,对刘邦日后创业帮助最多的两个重要班底头子——萧何和曹参,也都是在这段期间认识的。 虽然说不上是个杰出角色,但刘邦的支持者倒都是满有“看头”的。 萧何和曹参都是沛县人,萧何更和刘邦一样,也属丰邑乡人氏。 萧何受教育较多,加上文辞通顺流利,得以出任沛县的主吏掾,也就是管理人事和文书的官员。 曹参是沛县的狱掾,专管县中的问题人物。 一个负责白道,一个监管黑道,虽然属于吏级官员,职位不高,但却也是县城中颇具影响力的人物。 曹参日后出任齐国相国,在接获将继任萧何为汉王朝宰相时,曾对其继任人公开表示:“齐国的政治最重要的是狱市。” 狱是监狱,市是市廛(黑道)。齐国传统上属工商社会,风气糜烂腐化,因此能把这方面管理好,政治方面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有关这方面道理,后篇中自有评论,在此不赘。 不过曹参这方面的体认,应该是从沛县时便处理狱政及黑道的经验而来的。 萧何个性温和又富宽容心,工作谨慎认真,脾气好,擅长折冲谈判,因此很得上司欣赏,有好几年的工作考绩都是全县最好的,甚至秦皇朝的中央官员,都有意推荐他到咸阳工作。但萧何预感秦帝国已有不稳现象,天下或将再陷纷乱,在中央不如在地方,因而婉拒之。 由此可见,萧何虽是文吏,但却颇有眼光,他富于独立思考力,绝不是只会认真工作讨好上司的“乖乖牌”。他既然是负责人事考核,对沛县中的各式各样人才,自然都颇为关心,其中最引他注意并好奇的便是刘邦。 刘邦做事大而化之,喜好吹牛讲大话,动不动又常以他的异相——左股有72个黑子傲人。相信沛县地方一定有不少豪强和官僚对他很不满,他们或许曾发出多次黑函,检举刘邦的不法及无礼行为,甚至将之视为流氓也说不一定。不过这些不利刘邦的公文书,都被萧何设法放入抽屉冷冻起来了。 萧何非常喜欢刘邦的豪气,或许他认为这才是乱世中的英雄人物吧! 不过他也不断规劝刘邦,要他为自己的将来多着想,找份工作以扩大自己的见识和人脉关系。据说后来刘邦当上泗水亭亭长,便是萧何推荐安排的。 刘邦自然也很尊重萧何,有什么事也常会主动和他商量。即使在亭长任内,也常让萧何来左右他的工作态度。 “好吧!反正听你的就是了。” 刘邦这股相信人便信到底的豪劲,或许也是萧何最倾心于他的地方了。 曹参个性豪迈,但却粗中有细,他和刘邦可谓意气相投。由于他黑道人物见多了,对刘邦这种温和派的“大哥”,自然不会有什么反感。尤其对刘邦慷慨好施。待朋友一视同仁。善恶兼收、没有偏见的个性,曹参应算是最投心的了。 所谓“仁义出市井”,像刘邦这种浪荡子,是最能体贴的朋友,自然也是最讲义气的“市井兄弟”了。 青梅竹马的卢绾,虽没有什么杰出能力,不过他却是同甘苦共患难的忠心伙伴。 最突出的是屠狗夫樊哙,这位力大无穷、虎背熊腰的大汉,是打架的绝顶高手,有他在场,任何对手均望风而逃。樊哙也是位剑术高手,粗中有细,为人忠诚,沉默寡言,从不为自己的利害着想。他讲义气,重友情,和刘邦的感情最好。或许刘邦对他也特别热情,朋友又多,经常帮他拉来不少“狗肉生意”,又从不向他要回扣,使樊哙非常敬重他,视他为“大哥”,只要刘邦有事,樊哙必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由樊哙介绍,刘邦认识了一位“侠士”级的人物——乐师周勃。从小练武的周勃,个性深沉厚重。不苟言笑,所以朋友很少,大家对他也“敬而远之”。 刘邦对周勃的武勇又不求表现颇具好感,一向热情又大方的个性,也使他较容易打破周勃的“人际防线”,常刻意地表达亲热和信任,使周勃对他也深为感动,成为刘邦党中相当忠诚的一员大将。 最特殊的人物,则是县府马夫的夏侯婴。他和刘邦个性相同,热情又喜欢开玩笑,只是更为机灵干练些,于是两人惺惺相借,讲话特别投机。夏侯婴鬼点子多,擅长交际,因此成了“刘季党”的首席“狗头军师”。由于刘邦对他言听计从,使夏候婴自觉受重用,对“刘老大”更有“士为知己者死”的义气使命感。因此只要一有时间,便立刻丢下工作,跑去和刘邦“摇旗呐喊”、鬼混一番。 同在县府工作的萧何,很难了解夏侯婴为何如此为“刘季党”效命,便特别找机会问他: “刘季不过是位平民,你干嘛整天跟前跟后的?” 夏侯婴则理直气壮地表示: “我这样子才能照顾他啊!你知道刘季这个人心地好,有眼光,是位难得的好朋友。但他做事却常不知轻重,又嘴快,不跟着他,实在让人不放心啊!” 萧何将这番话用心体会,自己对刘邦的确也有这种感觉,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庄稼汉子,却有着天生的领袖魅力,实在让人难以了解。 战国时代的长期战乱,加上秦帝国所力行的中央集权制,将华夏文明以来的社会阶级结构,彻底打破了。平民只要有能力、够幸运的,一样可以“布衣卿相”,成为统治者。 何况到了始皇末年,社会再度呈现不稳,在这种气氛下,只要有点机会,便很容易培养出自我“超分”的野心来。 慢慢地,有领袖气质的刘邦,无形中也有这需要了。有了大志,当然要有个可以模仿的名人偶像。凭着读过一点书,有些历史概念,刘邦总在想着,有哪位“知名人物”最像自己,最值得自己去崇拜模仿的? 战国末期到秦帝国统一期间,最让市井人物感动的名人,便是以养士闻名的战国四公子了。这种勇于打破阶级观念、敬事有才能人物的贵族领袖,在民间总有着很多脍炙人口的传闻。 战国四公子,指的是齐国的孟尝君、魏国的信陵君、赵国的平原君和楚国的春申君。其中以孟尝君声望最高,但对“养士”表现得最彻底的则是信陵君。 因此在刘邦的心目中,最值得模仿尊敬的是信陵君。 或许是因为传闻中的孟尝君瘦黑矮小,一副不起眼的模样,和沛城美男子刘邦的外表形象大不相同;又或许是听说信陵君也是一表人才,说不定自己便是他的“再世化身”,所以刘邦最喜欢跟他的党人谈论信陵君的传闻。 信陵君是魏公子无忌的封号,他是魏昭王的幼子(这点也和刘邦的排行巧合),也是魏安厘王的异母弟。信陵君礼贤下士,不论何种人物,只要真有才德,他都能兼容并蓄,依礼相待,从不敢以富贵骄人。因此,投入其门下的宾客多达三千余人,超过声望日正当中的孟尝君。 刘邦便常公然表示: “孟尝君是位了不起的人物,但四公子中最应受尊敬的还是信陵君啊!” 而最让刘邦感动的,是信陵君和侯赢、朱亥间的事迹。 魏国的京都大梁,有位叫作侯赢的隐士,家中贫苦,虽然已经70余岁了,仍不得不在夷门当守门员以求生活。 信陵君手下有位宾客,深知侯赢才学,特别向信陵君推荐: “夷门的守门员侯生,才华杰出,隐其才而置于市廛中,公子求才若渴,应不耻下交吧!?” 信陵君不候思索地回答: “此人淡薄名利,又有才华,只怕他不肯指教我,怎么还会嫌弃呢?明天我立刻去拜访他!” 果然第二天,信陵君整肃仪容,带着礼物,亲到夷门的小房宅去拜访侯赢。 看到信陵君大驾光临,又带来贵重礼物,侯赢自然心中有数,但到底他不是贪图富贵之徒,所以仍再三坚辞。 “在下修身洁行已数十年,所以到现在还是位守门员,为了坚持我的原则,实在不可能接受公子的厚礼,希望公子不要再来打扰我的清修。” 尽管意外吃了闭门羹,但信陵君仍不死心。 不久,信陵君在府邸召开一个盛大酒宴,召请了不少达官贵族,大家却都不知道今天的主客是谁? 在宾客都就座后,信陵君立刻坐上马车,空出左边较为尊贵的座位,亲自到夷门迎接侯赢。 车骑直到夷门下,信陵君下车向侯赢说明来意,请他赴宴作自己的上宾。 侯赢仍然穿着破旧衣冠,大大方方坐在信陵君车上左边位置,一点也不辞让。他暗中观察信陵君的神色,只见公子非但毫无愠色,而且神色更为恭顺,一路朝府邸慢慢驶去。 一段路后,侯赢突然转向信陵君,要求道: “臣有位朋友,就住在市场里,请公子绕过去一下子,臣想顺道去拜访他!” 信陵君立刻答应,并回头向市场驶去。 侯赢想去拜访的朋友,名叫朱亥,在市井中作屠夫,但却是位剑术高明、力敌万人的勇士,并且深富谋略。 到了市井,侯赢把信陵君丢在车上,自己下车和朱亥打招呼,两个人在市场中闲聊了起来,似乎忘掉了信陵君和府邸里等待他们回去的贵宾们。 其实,侯赢当然了解这些状况,他只是想试探信陵君的诚意到何种程度,所以他虽一面和朱亥讲话,一面则用眼角观察信陵君的反应与周围的气氛。 市场上走动的人,都对侯赢的无礼和不知轻重的行为大为惊讶,连信陵君的随从们也露出了不耐,交头接耳地小声评论着侯赢和朱亥。只有在车上独坐的信陵君始终和颜悦色,安然自若,手执马鞭,微笑着注视着现场。 这时候,侯赢才转过身来,对信陵君说: “这位就是我做屠夫的朋友朱亥!” 侯赢的介绍态度,其实是相当没有礼貌的,但信陵君非但没有生气,反而走下车来,郑重地向朱亥施礼,并邀请他共同赴宴。 只见朱亥既不答应,也不推辞,只是将头别过去,相应不理。 于是侯赢辞别朱亥,和信陵君上车直往府邸参加宴会。但当信陵君向全场宾客引荐侯赢时,大家都吓呆了,想不到今日的主客,竟是位卑贱的老守门员。信陵君更邀请在场宾客,共同举杯向侯赢祝福,使这老隐士够足了面子。 宴会完后,侯赢向信陵君表示: “公子,今天的盛情,我已立刻给了足够的回报了。我侯赢不过是个卑贱的守门人,公子竟驾车迎我于众人广场中,这种作为其实已经太过分了。 “但是为了成就公子的盛名,我故意转到市场去和朱亥闲聊,让公子委屈等候,公子不以为忤,反而更为恭敬。市场上的人们看到这种情形,一定会更加赞扬公子的礼贤下士,对我这个老头反会痛加责难,所以公子的盛情,侯赢已立刻加以回报了。” 侯赢的确豁达又有智慧,这件事使信陵君的盛名更为广播。后来信陵君率军救赵,碰到了生死的难题,侯赢和朱亥均舍命以报,使重重危机巧妙地化解了。(有关这段故事,在拙著《战国寡头竞争》中有详细描述,在此不赘。) 刘邦最喜欢的便是信陵君的这种侠义精神,和令人激赏的领袖魅力。相信暗中他也一定常自比为信陵君,而把一些朋友比作侯赢与朱亥,自我陶醉一番了。 即使日后成为汉王朝皇帝,每次到大梁,刘邦都不忘去信陵君墓前吊祭,后来还特别设有三位守坟员,世世代代奉祀不绝。 模仿信陵君的作为、思考和风范,相信也是刘邦日后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不久,在萧何的推荐和安排下,刘邦终于有了第一份正式工作——出任沛县所辖泗水亭的亭长,这时候的刘邦大约已是35岁左右的壮年人了。 【陈文德说评】 老子《道德经·第二十章》:“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澹兮其若海,(風翏)(力一幺)兮若无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且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古兵书“六韬”中记载,周文王问姜太公道:“治理国家的条件以人才最重要,相信每位做君王的一定都努力在寻找人才,但终究还是没有把国家治好,是找不到人才,还是有了人才也没有用呢?” 姜太公答道:“这是因为没有找到真正人才的缘故啊?真正的人才,通常能做事而不好虚名,也不会结党成派,所以知名度不高,容易被一般人所疏忽。做君王的除非特别的仔细,否则很难发现真正人才,那些互相标榜吹捧的,反而较常受到重视。国家治不好,就是由于用到的大部分都是假的人才啊!” 的确,世俗称赞的,通常是没有好人才的。老子认为反者道之动,那些能勇敢标新立异,不拘于世俗礼节者,往往更值得用心去观察,以辨认出其真正的价值。 特别是领导人才,必须有开创时局的眼光及勇气,只有不限于常识思考者,才有突破的可能。 战国时代的领袖,大多豪迈勇猛,但日本甲州无敌军团创建者,有经营之神尊称的武田信玄,思虑周密,审慎严谨,年轻时曾被误为胆小鬼。统一日本战国群雄的一代豪杰织田信长,年轻时勇于突破,不修边幅,行为乖张,时人称之为“大呆瓜”。建立两百年幕府和平盛名的德川家康,个性内敛,宽容而坚忍,年轻时也常被讥为缺乏魄力。因此真正的人物,除非是“慧眼”,否则很难被辨识出来是英雄的。 数千年来,不少史学家及小说家,都以刘邦早年的浪荡成性,从心底里便看不起他,因而低估了刘邦的真正“才气”。他们对于日后楚汉相争时的表现之评价,也大多较倾向项羽,认为刘邦的成功只是“天公疼戇人”,运气太好罢了。 其实刘邦最伟大的,在于他的可塑性,环境让他幸运地脱离了传统农村子弟的生活和思考常态,使他更有机会去突破,以适应乱世的变局,这种人弹性大,机会多,成功也是有其道理的。 所以老子认为,最重要的是有做愚人的勇气及心志,别人处处计较,而我事事糊涂,别人争先恐后,而我迷迷糊糊,好像大海一样,兼容又宁静,好像微风一般,轻轻的但不停止。众人都急于表现,急于成功,只有我顽固而愚蠢,因为这种与众不同的心志,使我更能合乎养生之“道”。 刘邦似乎是天生的领袖人才,没有身分,教育不多,又没有生活压力,三十多岁仍是“放浪人生”,不求成家立业,不受世俗“功利主义”所限,刘邦的个人魁力,最主要的便在于此。 但刘邦绝不是没有大志的“混混”,他自比“信陵君”,尊重人才,讲义气,重感情,不会自私自利,也不求自己表现。有福大家享,有难自已扛,相信别人,事事宽容,这种人在变化多端的乱世,的确是最容易脱颖而出的领袖人才。 人的性格常成形于小时候,长得好看,又有天生72个黑子的“异相”,从小“知名度”就够高,但却能不骄纵懦弱,反而成为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士,刘邦确实是够幸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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