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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由中国》案


  蒋介石着力培养和纵容蒋经国,在台湾实行家族专政,政界的吴国桢和军界的孙立人因对此略表不满,而遭到流亡和幽禁的下常但是,蒋氏父子的一举一动,无异于“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人人心知肚明,思想文化界对此更是早已洞察。可大多数人顾忌于政治的敏感和当局的高压,而不敢发表异见。少数追求自由民主之士稍有暗示或建议,即步入吴国桢和孙立人的后尘。《自由中国》案就是典型的一例。

  1.终身“总统”

  要说《自由中国》案,得先从蒋介石连任“总统”谈起。
  1948年5月20日,蒋介石充任行宪以来的首届总统。按照国民党在大陆制定的《中国华民国宪法》第29条和47条规定,“国民大会”每6年召开一届,并且选举总统,总统任期也为6年。但是,面对解放军的风卷残云和桂系逼宫,蒋介石于1949年1月22日被迫宣布下野,由李宗仁代总统。蒋介石逃到台湾后不甘心失败,于1950年3月1日宣布“复职”,又从李宗仁手里夺回了“总统”之职。这样,蒋把被逼下野一年多作为总统任内的小邪失误”,而决定按“宪法”规定于1954年召开第二届“国大”,选举第二届“总统”。
  但是,蒋家小朝廷政令不出台、澎、金、马,又怎么召开代表全国的第二届“国民大会”?又怎能代表整个“中华民国”?不能召开“国大”,他就不能当上口口声声代表全中国的“中华民国”“总统”。对此,蒋介石早有考虑,法是人定的,不能让人来适应法,要让法来适应人。他想起了“动员戡乱时期条款”,其中条款第一条规定:“总统在动员戡乱时期,为避免国家或人民遭遇紧急危难,或应付财政经济上重大变故,得经行政院会议之决议,为紧急处分,不受宪法第29条或第47条所规定程序之限制。”
  由此,蒋介石于1953年9月27日批准,第一届“国大代表”、“立法委员”、“监察委员”继续行使职权至次届“国民大会”依“法”召开之日。可既然蒋介石“反攻大陆”无望,第二届“国民大会”何日召开也就成了未知数。如此一来,随蒋到台的“国大代表”、“立法委员”也就一届推一届,无限期延长下来,而他们的任期也就从6年或3年一任延至终身制。台湾人讽刺这些代表为“万年国代”。直到90年代,在台湾民主政治浪潮的冲击下,这些代表才陆续退出台湾政治舞台。
  然而麻烦又来了,“国民代表”的任期资格经如上规定虽解决了,但代表又不足法定人数,原3064名“国大代表”只剩下1643名,还有不少分布在美国、香港及其他国家和地区。无奈之下,蒋介石让“国民大会组织法”修改规定由“开议人数须半数“改为“三分之一”。这样,就保证了蒋介石连任万无一失。
  在经过一番巧妙的准备以后,“国民大会”于1954年2月19日在台北举行,选举“正、副总统”。对于“正、副总统”,蒋介石早已内定,“总统”当然非他自己莫属,而“副总统”则由既没野心又深孚众望的陈诚担任。另据传闻,在大会召开之前,跑到美国的孔祥照也有意回台角逐“副总统”,他特派原台湾拾主席”魏道明回台打探,蒋经国获知此消息后,开动报纸等新闻机器大骂了这个“姨夫”一顿,孔祥熙只好就此打祝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蒋介石、陈诚顺利当眩5月20日,“正、副总统”宣誓就职。蒋介石身着蓝袍黑马褂大礼服,佩带大红授带,胸缀青天白日勋章,在“司法院长”王宠惠的监誓下,面对孙中山遗像和“国旗”,高举右手宣誓:余谨以至诚,向全国人民宣誓,余必遵守宪法,尽忠职务,增进人民福利,保卫国家,无负国民付托。如违誓言,愿受国家严厉之制裁。谨誓宣誓人蒋中正中华民国四十三年五月二十日接着,蒋介石发表就职宣言,称:中正本子毕生革命的志节,把个人的生命和自由,早已献给于国家,今后更当根据宪法所给予我的职责,来勉任吊民代罪,救国复国的公仆,竭其忠贞,前驱效命!
  至此,蒋介石的“法统”地位不仅得以维持,并且为其当“终身总统”打下了坚实的根基。
  到了1960年,每6年一次的“总统”选举季风又吹临台岛,“总统”任期已到,蒋介石面临是进、还是退的选择,他的政治生涯再度走到了十字路口。
  而按照“中华民国宪法”规定,一总统”任期为6年,连选得连任一次,即“总统”最多任期只能12年。蒋介石有心要当“终身总统”,可又有冒“违宪”之风险,怎么办?很明显,摆在蒋介石面前的有两个难题:一是如何修改有关法律,使其违法行为变为合法;二是“国民大会”代表的总额计算方法问题。
  这时,有人提出修改“宪法”,蒋介石对此坚决反对,他说:“我们光复大陆的武器,亦莫过于尊重宪法。而此时言修宪,立意因极高远,然而大敌当前,见仁见智,徒起纷议,分心分力,转增时艰。”他可真有点“既要作婊子,又要立牌坊”的味道。这可难住了他的智囊团,后来,不知哪位叔孙通想出了一记高招,提议修订“勘乱时期临时条款”,条款新增:“动员敬乱时期总统副总统得连选连任,不受宪法第47条连任一次之限制。”蒋介石连任的法律问题豁然解决。
  而对于“国大代表”人数问题,随着岁月的流逝,并死、流亡海外的代表日渐增多,而在台的“国大代表”总数尚不及法定总额的一半,根据原“宪法”,代表总数尚不足一半,更不用要求“总统”的得票率为总数的一半,即使代表们100%投蒋介石的票,他也当不成。鉴于吸取上次“总统选举”的教训,蒋介石的幕僚们再出一计,函请“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作出新的解释:“宪法所称国民代表大会总额,在当前情形,应以依法选出而能应召集会之国民大会代表人数为计算标准”,即“总统”得票率有台湾现有“国大代表”的一半即可。这对蒋来说,则易如反掌。
  在蒋介石“终身总统”的障碍扫除之后,1960年3月21日,“国民大会”第三次选举蒋介石为“总统”,陈诚为“副总统”。5月20日,蒋、陈老调重弹,宣誓就职。然后蒋发表讲话:中正仍以负疚待罪的心情,基于对国家,对人民,殊有其未尽的责任,不敢诿卸自弃,自当竭智尽忠,效命奋斗,务期达成其复国建国的惟一任务,无负于全体国民所付托之使命。
  他并且提出了实现三民主义与“光复大陆”,“解救同胞”的执政纲领。
  当时,台北市22万人冒雨游行,欢呼蒋介石第三次任“总统”。

  2.《自由中国》的呼声

  蒋介石连任“总统”表明了他在台湾的地位不可撼动,也保住了蒋家小王朝,从而也就使权力向蒋经国过渡有了保证。蒋介石虽然受到了万民拥戴,可也有人敢于“逆流”而行,向蒋氏父子的封建、专制之举开火,这便是《自由中国》杂志的一些工作人员。
  《自由中国》于1949年11月20日在台北创刊,为政论性半月刊,发行人为胡适,雷震负责实际主持,主编傅正,经理马之骄、殷海光为主笔。杂志取名《自由中国》,意在效仿当年戴高乐的帕由法国》。在该刊诞生之际,胡适写下《自由中国社的宗旨》,作为本刊的发刊词,内称:我们的宗旨,就是我们想要做的工作,有这些:第一,我们要向全国国民宣传自由与民主的真实价值,并要督促政府(各级政府)切实改革政治、经济,努力建立自由民主的社会。
  第二,我们要支持并督促政府用种种力量抵抗共产党铁幕之下剥夺一切自由的极权政治,不让他扩张他的势力范围。
  第三,我们要尽我们的努力,援助沦陷区域的同胞,帮助他们早日恢复自由。
  第四,我们的最后目标是要使整个中华民国成为自由的中国。
  由此可见,《自由中国》就是要“反共抗俄”,建立西方式的“自由民主社会”。他们“反共抗俄”得到了台湾当局的支持,而追求自由民主则不会被蒋氏父子所容。该刊创办初期被国民党利用来改善国际形象,拉拢海外第三势力的工具。虽然,刊物不时有批评当局的言论,可为了博得美国的好感和反击反对势力,蒋介石采劝小不忍则乱大谋”之策,对其没有过多干预。
  1951年6月5日,《自由中国》发表《政府不可诱民人罪》的社论,揭露保安司令部有计划地设制诱人入罪的金融案,特务们勾结投机商,诱骗老百姓共同作案又破案,喊贼捉贼,目的是从中牟取暴利。社论要求给设计者严重处分。社论一发触及到了特务们的利益,在官方压力下,刊物不得不发表《再论经济管制的措施》,以作公开检讨。这使当时旅居美国的胡适很为气愤,特提出抗议:《自由中国》不能有言论自由,不能有用负责态度批评实际政治,这是台湾政治的最大耻辱……我正式辞去“发行”的衔名,一来表示我一百分赞成《不可诱民入罪》的社评,二来是表示我对这种“军事机关”干涉言论自由的抗议。
  胡适的辞职当然没有通过,但《自由中国》却因指责特务而开罪了蒋经国。后由于吴国桢出面才使事态得以平息。
  1954年12月,《自由中国》发表了一篇读者投书《抢救教育危机》的文章。文章主要抨击台湾教育当局与蒋经国主持的“青年反共救国团”在中学推行党化教育,硬逼着学生作《我心中的国民党》等无聊的作文,这无异又是和蒋经国过不去。蒋介石听说后勃然大怒,命立即开除《自由中国》负责人雷震的党籍。
  随从说:“雷震还没有归队,等于没有党籍”。
  蒋介石愤愤地说:“没有党籍也要开除。”
  雷震敢于对蒋介石的宝贝儿子指手画脚,雷、蒋冲突升级。
  但雷震却无丝毫悔改之意,反而变本加厉,将矛头指向“反攻”。
  “法统”及蒋介石本人。
  1956年10月31日,蒋介石70岁生日。蒋介石指示发下通知:“婉谢祝寿,以六事咨询于国人,均盼海内外同胞,直率抒陈所见,俾政府洞察真情,集纳众议,虑心研讨,分别缓急,采择实施。”
  《自由中国》乘机出版“祝寿专号”,在《寿总统蒋公》的社论中,雷震等人在对蒋介石歌颂备至的同时,对他提出三点希望:一是选定继位人才,学习华盛顿,不做第三任“总统”;二是确定责任内阁制;三是实行军队“国家化”,不在军内设国民党党部。
  “专号”还刊登了胡适的《述艾森豪总统的两个故事给蒋总统祝寿》,劝蒋介石要放手权力,不要管自己不懂的事。文章结论说:我们宪法里的总统制本是一种没有行政实权的总统制,蒋先生还有近四年的任期,何不从现在起试试古代哲人说的“无智、无能、无为”的六字诀,努力做一个无智而能御众智,无能无为而能御众势的元首呢?
  这一期《自由中国》因为言体制改革不敢言,在台湾引起了轰动,连印达7次以上。但是,它也捅了马蜂窝。蒋经国发出“极机密”的“特种指示”,将《自由中国》的言论摘编成册,逐条加以批驳,名为《向毒素思想总攻击》,指责《自由中国》“最近企图不良,别有用心,假借民主自由的招牌,发出反对主义,反对政府,反对本党的歪曲、滥调,以达到颠倒是非,淆乱听闻,遂行其某种政治野心的不正当目的。”鉴于胡适是国际知名人士,是“自由民主”的象征,对其不便轻率下手。1958年,蒋介石邀请胡适回台担任“中央研究院院长”,对胡硬的不行来软的,以此封住胡适的嘴。在一片“围剿”声中,胡适毅然回台。
  1959年,蒋介石在为他“第三次连任总统”鸣锣开道之时,《自由中国》依然坚决反对蒋介石不择手段的“当驯。6月,发表《蒋总统不会作错了决定吧?》一文,公开对蒋介石开火。在“国大”召开之际,《自由中国》更是连篇累牍地发文,反对蒋介石再度连任,如傅正的《护宪乎?毁宪乎》、曹德宣的《拥护蒋总统继续领导而不赞同连任》、杨金虎的《岂容御用大法官滥用解释权!贰⒗渍鸬摹毒聪蚬蟠硗仕导妇浠啊贰⒆笏瓷摹段颐嵌曰傧懿叨叩木妗返任摹?
  对于《自由中国》的反对之声,蒋介石置若罔闻。1960年2月,“国民大会”第三次会议如期召开,并通过了修订《动员勘乱时期临时条款》,为蒋介石第三次连任“总统”办好了法律手续。
  这时,有人来问胡适对此有何意见,第三次连任是不是蒋介石自己的意思?胡适回答说:如果不是他自己的意思,我想人家不会这样做的。
  他老先生觉得他对国家的责任未了,身体还好。年纪大的人都有他的信心,像韩国的李承晚,大过蒋先生十岁,像西德的艾德诺(阿登纳),像英国以前的邱吉尔,都是年纪大过他的。凡是做过大领袖的老一辈的人都是如此,不能说是错的。问题是在修宪,尤其是为了三任连任问题而修宪,这是把大门打开了,现在大会出席的人数是合法了,以后随便什么事都可以做得出来。
  你既然为连任三任而修宪,他们就为创制权、复决权等问题而修宪了。宪法并不是不可修宪的,大门一开了,给一班争权的人来要求创制复决权,就无法再关上了。
  不论胡适对蒋介石的连任三任有多大的意见,不论《自由中国》的同仁们多么渴望自由民主,蒋介石还是在1960年3月21日当选为第三任“总统”,并且还自我吹嘘他的当选为“民主的典范”。至此,《自由中国》还是不买老蒋的账,发表了《蒋总统如何向历史交待》的社论,对蒋介石的“违宪”行为穷追不舍。
  蒋介石暂时未对《自由中国》采取行动,雷震等人一时被胜利冲昏了头脑,竟开始着手调查选举情况,揭发国民党违法选举的黑幕。蒋介石这时以静制动,静观事态的发展,以图最后一网打荆雷震等人对此毫无党察,得寸进尺,并天真地提出组党问题。
  1958年春,《自由中国》公开刊文提出:“必须创立新党,始能解决台湾面临的任何重大问题。”他主张组织一个代表台湾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和中小资产阶级利益的、“不希望取得政权的在野党”。其奋斗目标是:向国民党独裁挑战,扩大人民的自由,裁减军事费用,对大陆不实施军事攻击,为台湾人民争取应有的政治权利。胡适对雷震全力支持,并提议新党命名为“中国民主党”。
  对雷震等人筹建新党的工作,美国人表示出极大的兴趣。
  美国驻台“大使”庄莱德称赞新党使“中国可以步上民主国家,可以不使美国再受到扶持国民党的一党独裁的讽刺。”
  在胡适和美国人的支持下,雷震加快了组党的步伐。1960年5月18日,雷震联合部分青年党、民社党和台籍人士,召开地方选举座谈会。6月26日,他们发表声明,宣布新党以李万居、高玉树、雷震为发起人,推举雷震、李万居、夏涛声、齐世英等17人为召集委员,由雷震任秘书长,负责实际领导工作,决定9日正式成立“中国民主党”。
  蒋介石素来坚持“党外无党”的一党专政理论,接受大陆失败的教训,他对追随其来台的两个“友党”——青年党和民社党也大施手腕,使其内部分裂,实际陷于瘫痪。如今,面对一个新的反对党平地而起,他是决对不允许的,他要把新党扼杀于摇篮之中。

  3.胡博士之苦谁人知

  风云突变。1960年9月4日,在蒋介石宣誓就任第三任“总统”不满4个月后,台湾“警备司令部”就迅速拘捕了雷震,同时被捕的还有《自由中国》主编傅正、经理马之骄和会计刘子英。
  “警备总司令部”宣布,雷震等的罪名为“涉嫌叛乱”,将由军事法庭审判。当天,国民党宣传机关公布了《自由中国》的六条罪名:倡导反攻无望;主张美国干涉我国内政;煽动军队愤恨政府;为共匪作统战宣传;挑拨本省人与大陆来台同胞间的感情;鼓励人民反抗政府流血革命。
  雷震,是台湾岛内外令人瞩目的一种象征。他是浙江长兴人,1897年生,1917年中学毕业后赴日留学,此间由戴季陶和张继介绍加入中华革命党。回国后先后担任国民政府法制局编审、中央大学教授,1935年当选为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抗战时期任国民参政会副秘书长,抗战胜利后曾任“政协”秘书长,是国民党内的开明分子。国民党到台后,他曾任“总统府国策顾问”和“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考核设计委员会委员”,负责与滞留海外的“第三势力”联络。从他的经历看,他是一位忠实的、元老级的国民党党员。他的被捕,立即引起了岛内外舆论的关注。
  《自由中国》案发当日,国民党内已有人对此提出异议。“监察委员”陶百川和“立法委员”成舍我、胡秋原旋即交换意见,一致认为依照“警备总司令部”发表的罪状,雷震纵使涉嫌违反普通刑法,但终究未触犯“惩治叛乱条例”,从而不应被认为叛乱而受军事法庭审判。随后,“监察院”提案指责此案有“诸多不合”,并组成陶百川等5人调查小组,对案情作进一步查询。但是,调查受到重重阻拦,后经多方奔走,当局终于允许调查刘子英、傅正和马子骄三人,却坚决不允许调查“主犯”雷震。调查小组只好屈服于上命。经过查询,结果表明:“警备总部”等机关处理雷震颇多不合或失当之处,此案有若干瑕疵,并建议将审判违法事项向“行政院”提出纠正案。
  纠正案呈递上去后,就没了下文。
  案件事发后,民社党主席、中国著名学者张君劢从美国接连电告蒋介石。第一封电报对雷震被捕表示抗议。第二封电报长达二千多字,措辞严厉,并寄给台北李万居的《公论报》发表,《公报论》不敢全文转发,只发表了部分内容。据外电报道,第二封电报的主要内容是:要求释放雷震;反对蒋经国担任重要职务;要求蒋介石辞职,将其责任交“副总统”陈诚,以达到民族复兴。
  在美国的胡适听到雷震被捕,一方面对台北驻美“大使”沈昌焕表示:“此事曾经过长期慎重考虑,政府深知在今日国际形势下必发生于我不利之反响,但事非得已,不能不如此办”。他拍电报给陈诚,表明他不能不说话,因为事情已在国外发生了很不好的影响,如果四人中有一人自认“匪谍”,则此案更应移交司法机关审判,否则全世界无人相信军事法庭的审判结果。不久,他又给陈雪萍写信,内称:沈部长长电说政府深知此案的不良影响。我说,政府决不会“深知”,总统没有出过国,副总统也没有出过国,警备司令部的发言人也没有出过国,他们不会“深知”此案会发生的反响,所以,我不能不做这笨事:向政府陈说,我举出Henry Luce 对游建文说的话:“我是中华民国的好朋友,但我是杂志发行人、编辑人,我是一个报人,不能不替报人说话,不能不为言论自由说话”。
  陈诚和陈雪萍将胡适的意思向蒋介石作了汇报,未引起任何反应。
  美国上下也对蒋介石同声谴责。如斯卡拉皮诺在《纽约时报》著文质问美国政府:我们的大量经济及技术援助维持着这一政府当权时,我们必须继续装做我们不能有所作为吗?……我们必须制定新的对台政策,其中包括一项原则:所有台湾公民必须有意见决定他们的未来及参加政府工作,否则,……历史将再度指摘我们庇护一个衰微的独裁政体。
  面对此起彼伏的抗议之声,蒋介石终于发话了。9月13日,美国西海岸记者访问蒋介石,当被问及雷震被捕的原因时,蒋说,雷震发行的《自由中国》“刊登的文章,对共匪是有利的”,“已有匪谍在该刊幕后活动”,与雷震同时被捕的刘子英是“匪谍”,雷震明明知道而“仍予隐匿”。蒋介石还表示:“这件事与雷震等筹组反对党的事无关,任何人可以自由地在台湾从事政治活动,但是绝对不可参加颠覆活动。”蒋介石这种栽赃于人和欲盖弥彰的做法只能引起人们的一片嘘唏之声。
  10月3日,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军事法庭仅用一天的时间就匆匆审完了《自由中国》案。8日,公布审判结束:雷震因“明知为匪谍而不告密检举”、“连续以文字为有利于叛徒之宣传”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傅正为有期徒刑3年,马之骄为有期徒刑5年,刘子英有期徒刑12年。而对组织新党则完全不提。他们被扣上一顶“红帽子”,将永无翻身之日。
  国民党对《自由中国》案的判决,在岛内外掀起了轩然大波。
  美国《华盛顿邮报》对此发表评论说:“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之作为,似乎常可以差不多算做自由主义的模范,任何那样的印象,已经被《自由中国》杂志发行人雷震因叛乱而判10年的徒刑所严重戳破了。”
  美国著名中国问题专家费正清投书《纽约时报》,指出:“我们广大的援助背后,竟没有政治自由的意念吗?我们冒了战争的危险保障台湾,只不过是为了支持一个宁愿使用不必要的警察国家方法,而不愿意健全的政治进步的独裁政权吗?”
  雷震被判以后,10月底胡适从美国回到台北。在机场,他受到《中央日报》、《联合报》、《公论报》等记者的包围,众口一词询问《自由中国》案。胡适口气缓和地回答了一些问题,主要内容有:首先,他认为此案不宜由军事法庭审判,而应由法院审理;其次,他相信雷震的人品,他可以作为品格证人出庭作证,雷震被判10年未免太重,这样有损“国家”的声望。雷震已成为自由中国言论自由的象征,换来的是10年坐监,这是很不公平的;再次,谈到反对党,他主张“和和平平组新党,从从容容去获得政府的谅解”,不走极端,叫在野党,不叫反对党,“反对”两个字听起来比较刺激;最后,他反复强调“别的话可以不登,但我不是营救雷震,我营救的乃是国家,这句话是不能不登的。”
  《自由中国》案中,胡适虽没遭到暴力,但逮捕雷震等人,则是杀鸡给猴看,无异于给了胡适一记耳光。而胡适的内心则是矛盾的,他既不满当局,而面对木已成舟的现实,又不敢太多刺激当局,在关键时刻,这个软骨头,既怕沾上“匪谍”之名,又怕引起蒋介石误会。
  11月18日,胡适被蒋介石召见,关于此案,他们做了如下谈话。
  胡适说:“我本和岳军(张群)先生说过,我见总统,不谈雷震。但现在谈到国防形势,我不能不指出,这三个月来,政府在这件事上的措施实实在在国外发生了很不好的反应。”
  蒋介石说:“我对雷震能十分容忍,如果他的背后没有匪谍,我决不会办他。我们的政府是一个反共救国的政府,雷震背后有匪谍,政府不能不办他。我也晓得这个案子会在国外发生不利的反应,但一个国家有他的自由,有他的主权,我们不能不依照法律。”
  胡适沉痛地说:“雷震与匪谍的关系,是法庭的问题。这样大的案子,被告律师只有一天半的时间查卷和调查事实资料,开庭只八个钟头就宣告终结。这种审判全世界无人肯信。这是什么审判?我在国外,实在见不得人,实在抬不起头来。”
  蒋介石面露不悦,说:“胡先生同我向来是感情很好的。但是这一两年来,胡先生好像只相信雷儆寰(雷震),不相信我的政府!”
  胡适吓得赶紧搭话:“总统的话太重了,我当不起。我要向总统重述我在民国三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很郑重说的那句话,我愿意用我的道义力量支持蒋先生的政府。我在十一年前说的这句话我至今没有改变。当时我也说过,我的道义的支持也许不值得什么,但我说的话是诚心的。因为我若不支持这个政府,还有什么政府可以支持?如果这个政府垮了,我们到哪儿去?
  这番话,我屡次对雷儆寰说过。”
  胡适,这位所谓大名鼎鼎的学术权威,直言不讳的谦谦君子,原想借重于自己与蒋介石的私人关系为雷震求情,结果碰了一鼻子灰,反害得自己重表忠心,这位新文化运动的主将竟在蒋介石面前卑躬屈膝,实在可叹!
  对蒋介石来说,胡适并不具有威胁性,容忍他,可利用他的“自由民主”形象以堵美国人的嘴,对政权有益无害。
  而胡适所终生追求的自由民主达到如此程度,他对雷震有种“吾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的愧憾,其心境是悲哀和凄凉的。对此,有人评论说:“近几年来,胡先生固然是个人自由主义的象征,但他也日益成为一个所谓‘自由民主’的可悲人物!他的声誉,也正渐渐地为点缀这点可怜的所谓‘自由民主’,糟踏得不成样子了!君不见许多怀抱自由民主理想的青年人,在他们的谈话中,充分流露出他们‘对胡适的失望’。”
  《自由中国》创刊11年,共出260期,因雷震追求“自由中国”锒铛入狱,刊物随之停办,而“中国民主党”也胎死腹中。
  对蒋氏父子来说,谁要对其专权说个“不”字,等待他的便是吴国桢、孙立人、雷震的下常在一片“蒋总统万岁”声中,蒋介石开始试着让儿子蒋经国“主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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