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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金矿区的日常管理,应该说是相当健全的。它主要有三大块内容: 首先是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前文已经说过,不再赘言。 其次是对于日常生活的管理,也相当严格。例如社区规定:不管你建起一个干什么用的棚子,都必须在距离棚子20米以外的地方,再建起一个带棚子的简易厕所。再如,不论你在什么地方建棚子,都不许把该处的小树当作支柱。两米以上的大树可以用,但是每棵树要交50元的“林木损失费”,而且不允许真的把大树砍掉。如果大树死了,你还要再交100元的罚款, 第三方面的管理,是对于人口的管理。金矿区规定,无论什么人,只要在山上居住3天,就必须到指挥部去办理暂住人口的登记手续。否则就要罚款700元。 正是依据这条规定,山上的干部有权随时进入任何一个棚子去检查,看看有没有未办理暂住手续的人。因此,干部常常在夜里突击检查一些娱乐场所里的留住人员。虽然人人都知道这是在抓嫖抓娼,但是从名义上说,这只是在检查暂住人口。 这种情况,笔者在以前的考察中也曾经发现过。 “扫黄”和“禁娼”这样的类似“国策”的正义行动,居然需要使用别的什么名义和借口,似乎是很离奇的。但是据笔者推测,最主要的原因是:如果直杆杆地前来抓娼,那个场所的后台一出面,双方都是同事或者朋友,大家都下不来台,弄不好还会伤了和气。如果以别的名义检查,检查者就可以说:这是“例行公事”,并不是专门抓娼,更不是冲着某个特定目标。这样一来,该场所的后台也就说不出什么来,只能同意检查。同样,后台也可以就此约束检查者:既然不是抓娼,那么就别查得太过分。 即使真的抓住了嫖娼卖淫者,双方也都有台阶可下。一般来说是这样的:以违反某某规定的名义(而不是嫖娼卖淫),不轻不重地处理一下嫖客与暗娼。这样一来,检查者完成了任务;场所的后台也算多少保护了自己的客人与小姐;嫖客和暗娼的损失也不大,于是三方皆大欢喜。① -------- ①这里的分析,是一种推测。在这个金矿区,笔者没有直接观察到这样的情况。但是C干部曾经说过:即使抓住客人和小姐,也不一定就按照嫖娼卖淫来处理。可惜,他不肯再解释下去了。 至于该社区的管理机构(而不是某些个别的干部)与地下“性产业”的直接关系,笔者没有掌握任何证据。在一般的交谈当中,干部们一般有两种基本态度:一是不承认“三陪”过后必然有卖淫;二是信誓旦旦地说:如果真有,我们照样严厉打击。 这与笔者在其他地方的考察结果是一样的,都是当前盛行的“表态文化”的反映。 跟别处一样,这里的所有场所也都有相应的官方手续,从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证,到占地证、卫生证、防疫证,一应俱全。最多的,一家就有7种证件。所谓“黑店”,根本不可能存在。这不仅是因为执法严格,更是由于老板之间为了竞争而互相监督。 老板每办一种证件,要一次性交纳300元-700元。可是要命的并不是这笔预投资,而是每办下一种证来,就多了一种按月交费的义务。因此,交费是经营成本里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干部把这叫做法制健全,老板则叫做“有肉没肉割三刀”。 一般来说,老板在开店之前,首先要审视一下自己有哪些“关系资本”,能打通哪些方面的关节;然后还要衡量一下,上下打点的钱有多少,值不值。不过,由于老板们对于暴富的期望都很高,所以他们对“关系”也就很舍得下本儿(本钱)。例如前文讲述过,A场所的女老板,虽然有一个干部“罩着”,但是仍然必须花费大约4000元给别人请客送礼。这占到她的总投资的8%左右。如果没有后台或者后台不硬,“关系投资”肯定会更多。 至于老板们花钱办下来的那些“证”,除了作为已经交过钱的收据,完全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为,这些“证”都是在该场所建立之前就办好的。天知道,一个还不存在的场所的卫生和安全等等,究竟合格不合格。 场所开办起来以后,老板就必须不断地“不忘老朋友,发展新朋友”。一般来说,是否批准你在山上开办一个场所,是由山下的各机构决定的;但是你的场所是否真的能够办下去,却是由山上的干部来决定的。因此,你必须“维住”负责你那个“管片”的干部,即所谓“县官不如现管”。 一般读者可能会把这当作一般的贿赂,可能会以为,在“扫黄”这样类似“国策”的强劲风头之下,如果老板不这样做,干部就会把他封掉。 对不起,这样想可太天真了。其实,某些老板与某些干部之间的关系,早已超越了这样的初级阶段。现在的某些老板,之所以要“维住”某些干部,完全是为了扩大客源,是为了向客人打保票:您放心吧,我们就是××局办的:也就是说,这样的老板和干部,已经是联营的关系了,已经不需要贿赂了。 当然,这样说的老板里,有不少是假冒伪劣,但是货真价实的也不在少数。可惜,笔者在以前的考察里,很难抓到真凭实据,很难做出精确的描述。 这一次,由于这个金矿区的“性产业”具有不得已的较高透明度,所以笔者终于如愿以偿,可以讲一个例子了。 A场所的女老板,原来是镇里的小学老师。不知因为什么跟丈夫离了婚,就一门心思想做买卖。她不知通过什么关系,认识了山上指挥部的干部(以下简称C干部),就下决心上山来开办这个舞厅兼饭馆兼发廊兼录像厅,而且跟C干部认了表兄妹。 虽然笔者一直没有弄清,她究竟是因为要上山才认的亲,还是因为认了亲才想起上山;但是这两件事都是女老板自己分别说的,肯定是前后脚的事,而且肯定不会是巧合。 至于他们之间到底有没有亲戚关系,笔者也没有完全弄清。该场所里的其他人,都说不出他俩究竟是姨表还是姑表,但又说他们肯定是亲戚。女老板也一直按表哥来介绍C干部。因此笔者猜测,他们之间可能确实是存在某种远亲关系,但是过去互相一直不知道,后来才相认的。 这种情况在中国人里并不少见,但是就这个例子来说,与其说他们是亲戚,不如说是合伙人。因为中国人都知道,我们的亲戚关系,经常是“穷在闹市无故人,富在深山有远亲”。不论他俩过去是不是亲戚,像这样临时抱佛脚般地相互认亲,双方的功利心肯定是大于亲情的。 尤其是,C干部自己承认,他在这个店里是有股份的。有多少,他守口如瓶;但是他拿的应该是“干股”,旁证有: (1)女老板在讲述她的经济账的时候曾经提到:在每月的收入里,“还要给我表哥分钱”,而其他“打股”的人,她却只字未提。这显然是把表哥的股份与其他人的股份,在性质上给分开了。 (2)C干部在聊到别人合伙打洞子的时候,也曾经提到过:我那一点点工资,哪里够“打股”啊。笔者已经推算过,开店和打洞子的投资基本相同,“打股”的钱也应该是基本相同。C干部既然打不起洞子的股,那么他在店里的股,就应该是“干股”无疑了。 像这样以亲戚名义来合伙,确实是当今中国做买卖的一种上佳方式。所以民间把过去用来形容“姑舅亲”的俗话,改用来描绘这种钱上加亲或者亲上加钱的合伙关系:“亲戚亲,钱更亲,砸断骨头连着筋。” 果然,C干部一直干劲冲天。女老板说,整个基建,她只上山来看过两次,全是表哥一手操办的。C干部自己则说,从那时起,他就基本上不去上班了。每天只到指挥部去点个卯,然后就回来跟老板一起操持店里的一应杂事。 但是,C干部最主要的工作,他之所以能够拿“干股”的最主要的资格,并不是作为经理,而是作为保镖;不仅仅是老板的保镖,也是客人和小姐的保镖;不仅仅要威慑那些“烂仔”,也要抵挡别的店老板可能的竞争性侵扰;不仅仅要保住本店不被扫黄扫掉,还要努力宣传本店的安全可靠,以便扩大客源。 具体来说,在笔者所能考察到的范围之内,C干部其实总共只需要做两件事,就足以完成他所承担的重任:第一是站着;第二是躺着。 所谓站着,就是说他需要经常在本店附近出现,而且一定要把他的悬挂式工作证亮出来。尤其是傍晚舞厅大量上客的时候,他虽然不管收钱,但是却总在门口站着,而且要表现出跟老板跟小姐都很熟的样子。只要这样,来的客人就都知道了,这家店“上过保险”,可以平安无事。当然,对那些“烂仔”来说,C干部就像一尊门神:进来可以,守规矩才行。 所谓躺着,说的是晚上他负责值班守夜。其实也并不是每晚都通宵不眠,而是做这样两件事情: 一个是,每当指挥部在夜里派人检查暂住人口的时候,他就站在场所的门口,远远地和那些检查人员打打招呼,说说话,于是检查人员就过其门而不入。当然,也很有可能是因为那些检查人员早就知道他在这个店里,所以根本就没打算真的进来,只是做做官样文章而已。说不定,他们只是专门绕过来,跟他聊上几句。② -------- ②笔者曾经看到一次这样的情况,可惜由于他们都说方言,声音又小,所以无法准确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是从语调和表情来看,显然是非常友好的,并没有“出事”的样子。 二是,一旦他从指挥部获知山上出了较大的治安事件的时候,他就会提前跟指挥部打招呼,保证本店无事。这样,夜间的所有巡逻队和破案人员,就都会绕道而行。③ -------- ③这种情况,是C干部自己对笔者叙述的。 如此这般,山上的任何人都不会来打扰本店那些“共度春宵”的小姐和客人。据女老板说,本店的客人之所以多,最主要的就是因为C干部在这里,使得山上的人都知道这里很安全。 C干部的这种存在,几乎完全是为了对付“扫黄”和烂仔捣乱。通常意义上的治安,他不大管,也管不了。这是笔者上山的第一晚就发现的:临睡之前,他把本店的一切稍微值钱一些的东西,统统收藏起来,层层加锁,就连碗筷也不例外。笔者当时不解,问他为什么这么小心,锁好大门不就行了吗?他说,小偷会从棚子的缝里,用长钩子把许多东西钩出去。 当时笔者还没有意识到这里边的意义,后来才逐渐明白:原来山上的小偷可能也知道,这个C干部,只不过是仅仅“保黄”而已,所以才敢到这里来太岁头上动土。 当然,由于A场所是新开张的,所以C干部的这些活动显得格外突出和引入注目。B场所是个相对老一些的店,所以那里的保留干部并不直接出面,更不像C干部那样打更。可惜,由于前文说过,B场所的老板对笔者心存疑窦,所以笔者没能弄清该场所的后台、保镖、关系网和保护伞。 在考察期间,笔者一直怀疑,A场所的女老板与C干部之间,可能存在着某种更加亲密的关系。如果是那样,这个场所的性质就更像极为普遍的夫妻店了。可是,笔者无法弄清这一点。虽然笔者看到过他们同睡在一个“单间”里,但是店里别的人都把这说成是迫不得已,因为那天晚上,所有的小姐都在陪夜,其他人实在是没有地方可睡了。 还有,C干部究竟能够从A场所拿到多少钱,才促使他如此明目张胆地“保黄”,甚至不怕万一被官场上的竞争对手抓辫子?这个问题,笔者也没有确切的答案。但是这里面肯定有两个非经济的因素。 首先,金矿区指挥部所实行的每个干部分片包干的管理方式,偏偏排除了C干部这样的第一批上山者。这不仅仅使得这些干部很难从管理打洞子的工作中,捞取直接的经济好处,而且看来严重地打击了他们的基本信仰。看来,恰恰是由此出发,而不仅仅是纯粹的经济考虑,才给了C干部那么大的动力和胆量。 其次,C干部属于中年左右、“前途无亮”的那种干部。他年轻的时候在北京部队当过6年兵,后来一杆子插回老家,当了一个普通的干部。虽然不知道他原来的抱负究竟有多大,但是从他所讲述的个人经历来看,他刚上山的时候,很可能是雄心勃勃,试图大有作为的。同样,由于他直到现在也不过是山上的一个普通干部,连一个芝麻职务都没有;所以他很可能是因为事业上的不得志,才转而捞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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