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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新手试立法



  新手试立法,
  不管怎么样,我深感欣慰的是父母都已看到他们的女儿作为议员进入了威斯敏斯特宫。可以说他们实际上真地“看到”了,因为报纸上刊登着我头戴新帽子步入议会的形象极佳的照片。议会开会的前一天,我作为“1922年委员会”——这是所有保守党后座议员所属的委员会——的成员讨论议长人选时,第一次真正接触了保守党议会党团。这个喧闹而烟雾腾腾的屋子里的几百人中,我只认识一小部分,但我马上感到如鱼得水。

  那时侯所有的人都那么友善。议会督导员会找每位新议员就议会规则和组织体制谈一次话。关于如何应付记者,老议员们给了我有用的提示。他们还告诉我,不要仅仅关注外交和财政这类大问题,我也必须找一、两个不太热门的话题使自己有所建树。另一个很实用的指导意见是为自己找一位“对手”,我立即就把来自利兹西区的工党议员查里·帕内尔定为“对手”。他以前住在我原来的达特福德选区时我就认识他。他正是那种我所喜欢的有幽默感的正直的工党人士。威斯敏斯特宫对于那些还不熟门熟路的人来说似乎就像一座由令人晕头转向的走廊组成的迷官。直到过了一段时间后我才能较容易地走对路。茶室、图书馆和主要委员会的屋子都是我常去的地方。“女议员室”是为25名女议员单辟的二间屋子,我通常能在那儿找到一张可供工作的写字台。由于气味和习惯的原因我不进吸烟室。我那位极其高效率的秘书帕迪,维克特·史密斯与其他几位秘书一起在一间大办公室中有自己的办公桌,我们就在那里处理选民的来信。下院的中心是议会会议厅,这一点在那个时代更明显。我早就听说过,在这儿的经历是无与伦比的。财政和外交委员会的会议使人增长见识,每周一次的“1922年委员会”的会议气氛活跃。但只有当一名议员完全融入议会的氛围直至议会程序成为他的第二本性、议会辩论风格成为他的本能后,他才能成为那种最受尊敬的英国政客——“下院议员”。

  我就是这么做的。我在早已安排好的过道后面第四排的座位就坐,31年后当我从首相位子上退下后又再次回到那个座位。议会本身曾是——而且现在仍是——一个以男性为主的地方。我发现,单从喧闹的程度就可证明这一点。我对大学辩论和大选竞选演说习以为常,但以前几次在旁听席旁听议会会议的经历还不足以使我对这种喧闹心理上有所准备。我与一位同事谈起此事时,他只是大笑着说:“你真该听听苏伊士运河战争时期的议会会议!”不过,我不久就发觉这儿的男性为主并没有坏到男性偏见的程度。工业界、律师界和保守党选举政治时常以不同的方式迫使我深感作为妇女的卑微。但在下院中我们都是平等的;某些国务大臣如在其言谈举止中流露出他们自认为高人一等的话,那么灾难就会降临到他们头上。不久我就欣喜地看到,只要对某个问题具有真正的、合乎逻辑的和有技术性的把握,就能赢得议会双方的尊敬。栈薄和虚张声势很快就会暴露。也许每一代年轻男女后来都会认为,他们眼里的伟人具有其同代人所缺乏的完美形象。然而,如果现在要在后座议员中寻找大批能体现当年议会特点的具有非凡经验和才华的人物,那我一定会陷入困境。几乎不管是什么问题、议会双方都会有人就此提供大量专门的知识和有关的直觉看法,前、后座议员都会十分尊敬地聆听。

  事实上,在我任议员的最初几个月中几乎没有机会去轻松地获得有关议会的知识。我和其他310名议员一起就下院立案讨论“私人法案”而进行抽签。我吃惊地发现自己抽到了第二名,从来不曾有过如此好运气,简直像中了头彩一样。只有前几名议员提的“私人法案”才有机会成为立法。而且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此法案的态度如何非常关键。

  我对所选议题只有大概的想法,但现在只剩一周时间去作决定了,因为11月11日是提交法案的截止日期。显而易见,我必须选一个既是自己强烈关注、又是自己熟悉领域的议题。我甚至想赞同一个关于对藐视法庭案件进行上诉的法案草案,议会督导员办公室专为那些尚不引人注意的后座议员保留了最终可选用的小法案,上述草案就是其中之一。但此案显得太枯燥,我无法为它调动热情。因此我又另作打算。

  我们党内许多右翼成员——而且不仅是右翼成员——越来越关注滥用工会权力的情况。上一年我曾阅读并与我的律师朋友们讨论过由“保守党法律界人士协会”出版的关于此问题的一本小册子。我知道,这本题为《巨人的力量》的小册子大部分是由一位出类拔萃的年轻保守党律师杰弗里·豪所作。这段时间我一直特别关注着那个旷日持久而又争议频繁的“卢克斯对巴纳德”案件,此案涉及商店或工厂只能雇用工会会员的所谓“封闭式工厂”的制度。卢克斯退出了工会,因此有人威胁他的雇主“英国海外航空包机公司” 说, 如果不立即开除他,就发动一次罢工。“英国海外航空包机公司”马上胆怯地照办了,卢克斯于是起诉工会官员。我认为参加工会与否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力,对于践踏这一权力我深感愤怒。我也赞赏卢克斯的决心和勇气。我向别人讨教,是否可提出一项议案以取消或至少削弱“封闭式工厂”制度的权力。

  然而在这个问题上困难重重。尽管保守党内的年轻成员和许多后座议员在此问题上蠢蠢欲动,但保守党上层占主流的仍然是对工会妥协、姑息的精神。因此看来我想促使有关法律的改动是很不可能的。议会督导员明确表示我将得不到党的支持。不过,那个案子本身并未了结,上直到1964年才最后裁定。在我考虑提出法案的时候上诉法院判决卢克斯败诉,但最终上院反对工会的做法。因此人们激烈争论,说法律不能因为某一个个案而作部分修改。我也赞同这一看法。

  我最终决定的提案基本上也是关于在集体主义威胁下的个人自由问题。由于在1958年7月印刷业发生的一起劳资争端,一些由工党控制的大城市的市政会不向卷入此争端的地方报纸的记者提供正常的报道便利。这一事件突出反映了法律上的一个漏洞,表现在许多市政会经常向公众封锁有关自己活动的消息。报界的法定权力是只能参加市政会的全会,而不能参加其委员会会议。但由于问题是由各委员会会议解决的,市政会因此将报界排斥在其讨论过程之外。而且,除了这些“全体市政会议员参加的委员会”外,还有许多其他秘密的委员会,大量纳税人的钱有可能在没有外界监督的情况下被用掉或滥用了。一般百姓也是无权参加任何市政会或其委员会会议的。

  我对此问题产生兴趣的原因,一是由于社会主义者们对工会权力的纵容使得这一问题已到了严重关头,二是从离格兰瑟姆不远的诺了汉我已了解到发生了什么情况,三是当时的形势已影响了我对政府使用人民钱财时所应负责任的信赖。1959年的保守党宣言中包含了一条承诺,即“保证报界在报导地方当局办事过程时享有应有的便利”。所以,我想就此问题提出一项议案可能受政府的欢迎。然而议会督导员很快令我失望了。显然在此问题上,他认为最多只能提出一项行为准则,而我觉得准则是十分软弱无力的,因此决定继续自己的计划。

  对于一项棘手的法案,反对意见不是来自“住房和地方政府部”的大臣们。而是来自部内的官员们,而他们反过来又明确无误地反映了地方当局反对自己权力受到民主的制约,这一点很快就显而易见了。主管的内阁大臣亨利·布鲁克始终富于同情心。每一项“私人法案”都由一位政务次官负责监督,他或者推动,或者阻碍其进展。我的法案交给了基思·约瑟夫爵士,在审视法案中的那些令人疲倦的、错综复杂的技术细节的过程中,我开始了解基思。

  在为自己的提案作修改、润色和谈判的经历中我很快就学到了许多东西。由于这一问题多年来一直被提及,也因为资深议员对年轻议员的善待,我得以从后座议员同事中得到许多无价的帮助。前检察长莱昂内尔·海尔德爵士以他丰富的司法经验使我受益,从他那儿和其他人那儿我学到了起草法律的技巧,这一般也是议会起草人所具备的专门技能。

  我也目睹了压力集团的力量。地方当局的游说集团不仅通过工党、而且以一切方式施加其影响。我因此学会了以压力集团制压力集团,并充分利用“报纸编辑协会”和其他报业组织的帮助。

  归根到底,什么也比不上自己的努力。我打算尽力争取让更多的议员在那个星期五到议会出席我的法案的二读(当时许多议员已返回他们的选区),然而这样做起来却很困难。我一贯相信亲笔信的作用,即使它是由一位你不太熟悉的人写的,所以在二读之前我给政府方面的后座议员写了250封信,请他们出席并为我的法案投票。

  还有些其他的麻烦事。我原设想几个月后再作我的首次发言,因为我得到的忠告是先对议会有所了解。我牢记这一忠告,决定在夏未就拉德克里夫勋爵的“关于金融体系运作的报告”发言,我对此报告描述金融政策的方法十分着迷。但我没时间同时准备这一发言和就我的法案进行二读的介绍发言,因此我决定集中精力准备后者。而这么做我又面临另外一个障碍。按惯例首次发言应是有节制的、针对无争议问题的,并饰以对我前任和选民的赞美之辞。这一标准现在已不可能达到,因为就我的提案的二读作首次发言不可避免地会有争议。

  不过,至少我的发言不会空洞无物。当我在1960年2月5日星期五开始发言时,我早已将论点、论据熟记在心,因此虽然有点紧张,我还是不看讲稿讲了近半个小时。3位政府方女议员——帕特·洪斯比·史密斯、梅芬·派克和依迪斯·皮特从前徘座表示了她们道义上的支持。考虑到这是星期五,议会可以称是满座。我很高兴有近200名议员参加了投票,我们大获全胜。我也对议员们个人对我表示的评价而深深感动,特别是议长拉布·巴特勒,他擅长作些含糊其辞的评论,但这一次他的祝贺对于一名新议员来说却是直截了当、真诚和热情的。

  第二天的报纸清楚地表明,我的发言是成功的,至少目前我已是个知名人物了。《每日快报》惊呼“一颗新星在议会升起”。《星期日电讯报》高呼“……荣誉与玛格丽特·撒切尔夫人昨日交了朋友”。《每日电讯报》平静地称之为:“一次大捷”,报上出现了关于我和我的家庭的特写,电视台采访了我。摄像人员来到“朵马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口答某记者提出的一个十分违反常理的问题时,我说,“我得等我的孩子们长大些才会考虑担任内阁职务。”不过除了这一处失言外,其他一切都非常完美。

  是否对我的赞扬过度了?我自己毫不怀疑确实是言过其实了,而且也对有可能引起同事们的嫉妒略感紧张。我的发言可称为胜任的表现。但还远不是可彪炳青史的事件。

  但这是不是一种不祥之兆呢?大选前我曾读了约翰·布禅的《窗帘的缝隙》一书。我原没有大多地去思考这本书,直到看到报上那些夸大其辞的标题。约翰·布禅的故事讲的是包括几名政客在内的一群人在一个朋友家过降灵节。在那儿一位神秘的、病人膏育的、世界知名的物理学家让他们看一眼一年后的《时代》杂志中的一页内容。每个人都看到了一些涉及自己未来的东西。其中一个保守党新议员看到一则他本人的简短讣告,讣告说,他曾因一次出色的首次发言而一夜之间成为全国知名人物。因他的发言不同凡响而受到各方赞誉和称颂;可是后来由于缺乏对未来的认识而失去自信心,他一败涂地,变得默默无闻,虚度时光。我不禁微徽战栗,把手伸向我的幸运珍珠。

  我的提案最终得到通过成为法律,提案中加入了一个重要内容,即:普通公众与报界同等享有参加市政会会议的权利,但各委员会(除全体市政议员委员会之外)不受此规定约束。尽管我那历时7天的明星生涯后来有所暗淡,我还是学到了许多,信心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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