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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生明在用人方面真做到了: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在他手下工作的人,可以放手做事,他从不在小事上去斤斤计较,当时一些爱抓权的主管官批公文时,往往详细具体地批上自己的意见,要部下去执行;有时则批交主管官拟具办法呈阅后再决定。而唐生明批公文时,往往只批两个字,如交参谋处办的则批“参办”,交稽查处办的批“稽办”,从不主动去查问批办的事办得如何。有时部下主动去找他汇报办理情况,他总是说“办好就行了!”由于他这样对人对事,他的左右亲信便钻这一空子,常常使他上当受骗。而最使得他代人受过而深感头痛的一件事,是常德警备司令部刚扩大为常桃(桃源)警备司令部时,按组织规定,可在桃源设立一代行司令部职权的办事处,原任桃源县长刘某,因在县长任内,任意鱼肉人民,被人告发而撤职。他一听到要在桃源成立警备司令部办事处,认为这是一个大好机会,便不惜花大本钱,在唐的左右大肆活动。唐听了他的副官处长吕某的话,居然同意让刘去当桃源办事处主任。我得知这一消息,马上赶去力争不可再让刘回桃源,即使要用他,也只能在第二行政专区内给他别的职务。唐听了很多人的话,说出过一次毛病的人不会再乱来,一定会小心谨慎工作。我再劝他也不听。最后还是发表了刘某为常桃警备司令部驻桃源办事处主任。这个主任有许多地方比县长职权大得多,因为抗战时期是“军事第一”,警备司令部根据紧急治罪法,可以先斩后奏有权能先杀人。刘某上任后,除了用种种办法去惩治告发过他的人外,连他们家属也不放过,直至发展到找借口乱杀人,有一次他实行先斩后奏,一次枪决了与他不和的六个人。六条人命毕竟不是小事,反动政府再包庇,也经不住死者家属到处去控告,连素不怕事的唐生明也感到有点麻烦。我力主马上把刘某扣押交军法处,自己先处理好站稳脚跟,唐还在犹豫时,得过刘好处的人,马上把这一消息告诉了刘,他便携老婆连夜潜逃。我一听到这消息,只在电话中告诉了一下住在离城二十多里的唐生明,他让我马上去把他追回,以免唐代人受过无法作交代,他同意了。我估计,他们一定逃云南,因一可以出国去,二是云南在龙云统治下不能随便去抓人。我利用军统关系,找到很快的汽车先赶到贵阳,刘和老婆一下车就被抓到了。唐总算松了一口气,让我把刘押解到长沙去归案,他也自请处分。 当时在湖南负责的军政首要,大都和唐生智、唐生明兄弟有深厚交情,不少是唐生智旧部,对唐生明自请处分根本不当一回事,因为主犯刘某已逮捕归案了。不过当时驻在常德的二十集团军副总司令兼洞庭湖警备总司令霍揆彰,却早就想找岔子并调常桃警备司令部,因霍是国民党中陈诚系统骨干,陈和戴笠是对头。霍认为唐与戴笠有关,特别对唐的生活作风不满,唐又不向他低头。看到桃源发生草营人命的事,唐自请处分竟没有一点表示,还是照样在常德花天酒地,他便通过陈诚等向湖南省负责人建议:既有洞庭湖警备总司令和二十四军在这一带驻防,常桃警备司令部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他们要求撤销常桃警备司令部,业务并入洞庭湖警备总司令部,常德治安留一个稽查处就可以了。这也是对唐的一种处分。这一建议很快得到批准。霍揆彰本想借此机会把稽查处抓过去,派他的人来当处长,结果由于各地的稽查处和警察局一贯是由军统人员担任,他无法抓到手。便将稽查处改为常德军警稽查处,仍由我任处长,不过要受洞庭湖警备总司令部的节制。 当我把这一情况向戴笠和军统汇报后,戴笠马上发来一急电让我转给唐生明,说有要事面商,希望接电后即去重庆。唐接到撤销常桃警备司令部命令后,正感到苦闷时,得到戴笠电报,便叫我复电,说他先回东安老家去看看母亲,就跟着去重庆。结束工作,全由副官处长吕某代为办理。 我把唐送走之后,霍揆彰表面上对我还客气,不久,我的几个部下因检查难民时强行没收一家上海难民的金条,我开始还不相信,他们竟敢如此大胆,只把他们扣押在稽查处办公室内,没有送到监狱。不料一夜之间,竟逃跑五个,只留一个有家眷在常德的没有跑,洞庭湖警备总司令部和军统局闻报,都派法官赶到常德进行调查,审讯未逃的一人,结果虽查出我未参与,但还是认为我管教部下不严,我便自请处分,戴笠便决定调我去重庆,改派沅陵警备司令部稽查处长黄加持接替我的工作。 我到重庆见到戴笠后被他骂了一顿,他还听了许多不实的事,经我解释后,才没再骂下去。隔了几天,我到军统局去又见到了戴笠,他告诉我,唐生明已来渝,乃即往见。唐告我,他将有一特殊重要任务,戴笠还准备好让我去充当他的助手,他这次谈得很含糊,我只大致上估计他将去沦陷区工作,而我告诉他,已决定让我去上饶第三战区编练处训练便衣混成队,他说:“任务是一样”,我听不懂他说这话的含义,也不好详细问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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