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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人生的探索


  眼看春节就要到了。
  二马路上,穿起长袍马褂的男孩和扎起红头绳的女孩子在嬉戏着,爆竹声间或响起来,空中飘来阵阵香味。万家公馆也打破了平日的宁静,二楼通向平台的小餐厅的门关起来,挂起帷幕,临时放上祭祖的桌子,把祖宗的牌位供上,蜡台、香炉都擦拭得银光闪亮。
  一放寒假,曹禺就从学校回到家里。他是无须操心的,他从来不问家里的事,治办年货,清扫房屋,擦洗器皿,自有继母指使着仆人去做。他仍然躲在他的房间里,去读他的书。年三十了,德尊老早就让仆人告诉家宝,陪他去澡堂洗澡。他从小就带着家宝洗澡,如今儿子已经成了大学生,他仍然保持着这个老规矩,大概这对他来说也是一种享受吧!不过,现在又多了一层含意,轮到家宝来服侍他了。
  洗过澡,通常又该理发的。正在理发的时候,德尊忽然觉得头痛,似乎他已预感到什么,便急着把家宝喊来,把他送回家去。抽大烟的人,都以为只要抽上几口烟就能百病皆除的。当继母把烧好了的烟泡放到烟枪上,送到德尊的手里,他刚刚拿起来要吸的时候,便突然昏厥过去,不省人事了。连抢救也来不及,就这样猝然去世了。
  万德尊曾经得过中风病,不过因为抢救及时,病情又轻,很快就痊愈了,也没留下后遗症。得过这种病是要格外小心的,一是要注意休息调理,不能过分劳累;二是不能生气。但是,要德尊不生气是不可能的。就在前几天,因为债务的事,他又生气了。发过脾气之后,就抑郁寡欢,成天阴沉着脸,家里人看惯了,也未能引起注意。谁也没想到他死得这么快,这么突然。
  他的猝死,对万家的打击是太突然太沉重了。全家都不知所措了。继母是个能干的妇女,如今她哭得死去活来,根本就顾不得别的事了。大哥家修生性软弱,一点办事能力都没有,加之平时他对父亲的怨恨,指望他办丧事是不可能的。也只有曹禺了。可是像他这样的一个书呆子,突然让他去东奔西跑,求爷爷告奶奶,真是够难为他的了。
  生活的教育比书本来得更深刻。读十几年的书,往往不及一件亲历的事实教训更直接,更深刻,更有力。
  平时万公馆里常是宾客盈门,吃啊,喝啊!在德尊面前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曹禺从小就看到这些亲朋故旧是怎样陪着父亲吃啊喝啊!怎样地送上笑脸和献上殷勤。他以为临到父亲亡故,求求他们来帮帮忙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但是,曹禺那里懂得人情世故,他挨家跑遍了,去报丧去求援,结果呢?迎接他的是一张张熟悉而突然陌生的脸,是冷漠的眼色。如果说他什么也没有得到也不符合事实,可以说他得到了对他一生说来都是十分珍贵的东西,那就是人生的真实相,世人的真面目。曹禺是这样回忆父亲的死的:我父亲死后,亲朋离散,那时,我才19岁。他是因为债务生气,一着急便死去了。是我去报丧,都是由我跑的。所有的人对我报丧都不起劲,除了李仲可,别的人都不来过问了。家庭一败,立即脸就变了,就像鲁迅说的那样:“有谁从小康人家堕入困顿的吗?我以为这条路中,大概可以看到世人的真面目。”真像鲁迅经历的那样,家庭一败就完了,找谁谁都不管,真是可怕的啊!这种体验是平时不可能得到的,这种人生的体验对我来说是太深刻了。①
  这次遭际使曹禺想得很多很多。如果说,他在南开新剧团演戏是在体验戏剧里的人生;而这次,就在体验着人生的戏剧了。不过,后者要比前者来得不知深刻多少倍。
  李仲可是德尊的朋友,为人耿直,肯为朋友帮忙。万德算的丧事就是由他一手操持主办的。说起李仲可,还有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曹禺还很小的时候,李仲可还为曹禺说过亲。李仲可是军阀齐某某的助手,可能是秘书之类的官。齐某有财有势,只是姨太太就有不少。不知是为他的第几个姨太太的女儿,李仲可找德尊提亲。德尊总是免不了那种穷念书的骨气,他决不肯趋炎附势,高攀那些他看不起的军阀,他甚至感到一种侮辱,怎么能娶一个小老婆的女儿呢!但是,德尊不愿伤害李仲可,就对李仲可说:“齐大非偶(耦)嘛!”②这个回绝十分巧妙。他借用了《左传》中的一个典故,就婉言谢绝了。说来也巧,李仲可料理丧事,他又把这位齐某某请来点祖。点祖是很隆重的,要请有名望的人来点。齐某某长得有些胖,背微微地佝偻,半白的头发很润泽地分梳到后面,确实一副富态相。在阳光下,他的脸呈银白色,一般人都把这看作是贵人的特征。也许由于曹禺知道提亲的事,当齐某某点祖时,曹禺就格外注意这位有福之人,他的长相打扮给曹禺留下深深的印象。后来,曹禺就按照齐某某的肖像描写了周朴园。
  万德尊的亡故之日,正是旧历除夕,阳历是1929年2月9日,时年44岁。
  德尊的死,使曹禺感到格外的悲凉。生母下世是那么早!十四五岁的时候,他一直敬爱的大姐也死去了,如今又是父亲的死。想起这些,心中不胜辛酸,他不明白为什么人生会碰到这么多痛苦和不幸。
  他又想起姐姐的死,想起姐姐的悲惨的命运。
  大姐家瑛的婚事是很不幸的。记得大姐都成了个大姑娘,出落得更俊秀了,而对弟弟的疼爱却是有增不已。隔着万公馆两条街有一个姓柴的人家,柴大哥长着满脸的麻子,他的妻子何凤英和家瑛不知怎么熟识起来,常到万家来串门。有时,何凤英就住在万家,和家瑛睡在一张床上。因为家瑛喜欢家宝,何凤英也很爱这个小弟弟。柴家还有个老二,尚未娶妻,何凤英热心极了,一定要把他介绍给家瑛。和柴家老二见了面,家瑛还是满意的,不久,就把婚事定下来了。所以说,这门亲事也不能说是旧式的。继母和家瑛的感情不错,虽说不是亲生的女儿,但继母待家瑛如同亲生的一样。既然家瑛自己都满意,作继母的也就没得可说了。临家瑛出嫁时,母女还拥抱在一起哭了一场。这些,家宝都看在眼里。但是,家瑛婚后的日子却越来越不幸了。柴家是山东人,也是个官宦人家,家里很有些钱。一家人都抽鸦片,婆婆抽,哥哥抽,丈夫抽,把这个家抽得乌烟瘴气。婆婆为人不好,总是看不上这个儿媳妇,家瑛不是那种泼辣的女性,是婆婆太挑眼了,这使家瑛十分郁闷。婆婆不好也罢,可是逐渐发现丈夫也不好,在外边嫖妓女,赌博,不务正业,回到家里也没个好脸色。这样,夫妻之间的感情产生了裂痕。婆婆的虐待,丈夫的欺侮,使她每次回到娘家,总是抱着继母号啕大哭:即使对着弟弟家宝,也不禁伤心落泪。家宝看见姐姐的悲苦,心中也有说不出的滋味。有时,他难以抑制心中的愤懑,但是,他又有什么办法呢?每次看到姐姐哭得像个泪人,他就觉得姐姐的命运真是太惨了。做一个女人太难了。家瑛还曾生下一个男孩,家宝很喜欢这个小外甥,每次姐姐回家,他都亲着抱着。人的内心痛苦太多了,是会郁闷而死的。柴家的生活像罐头一样禁锢着家瑛,在吞噬着家瑛的生命。痛苦在心底埋着、积累着、熬煎着她,一日一日地消瘦下去,最后终于经受不住煎熬而含恨死去。姐姐的死,给曹禺带来深沉的悲痛,那么一个心地美好的姐姐,硬是被折磨被摧残得死去。那青春的生命,美妙的年华像花一样在风雨中凋零了。他感到这世界的不公,这人世的不平,为什么他爱的人,母亲、姐姐,都这么早地离开了这人间?!这凭空又增加了他的苦闷,在那苦闷的积层上又增加了新的厚度。
  曹禺不是那种哀叹人生如白驹过隙的人,他伤感,他苦闷,既是情愫的凝聚,同时更是对人生苦苦的探寻。由于父亲的死,似乎一夜之间,他觉得自己长大成人了,他不再只是为父亲母亲所疼爱的孩子了,他更清醒地意识到自我的客观存在,更深沉地去思考自己的未来,去思索人生了。曹禺这样回顾他当时的思想状况:当时我有一种感觉,好像是东撞西撞,在寻找着生活的道路。人究竟该怎么活着?总不应该白白活着吧,应该活出一点道理来吧!为什么活着的问题,我是想过的。我曾经找过民主,也就是资产阶级民主,譬如林肯,我就佩服过。甚至对基督教、天主教,我都想在里边找出一条路来。但是,我终于知道这些全部都是假的。①父亲死后,不知怎么,他突然对宗教发生兴趣了。还记得父亲在世时,他第一次中风之后,大病不死,就念起《金刚经》来了,虽不是佛教徒,但却是虔诚的。把他一颗无处寄托的心都放在对佛的膜拜上了。也记起小的时候,继母还教他背枉生咒:“南无阿弥多婆夜,哆他伽多夜,哆地夜他,阿弥利都娑……”他背得滚瓜烂熟,大概继母不是让他学绕口令,也是有她的人生寄托吧!难道人生就是这样的痛苦,自己也是这样的苦闷,这又是为什么呢?人又该怎样活着呢?他对宗教的兴趣,倒不是寻找解脱,好像宗教能给一些人生思索的启迪。
  从小就熟悉法国教堂里的钟声,对他曾产生一种神秘的诱惑力。从远处望去,那三个高高的圆形屋顶,耸立在天空的十字架,如今却吸引着他。他徘徊在教堂前面,眼看着穿黑色长袍的修女走进那神秘不可测的教堂里去,更感到其中似乎隐藏着什么诡秘似的。
  当他第一次跨进法国教堂时,他被吸引住了。大厅里静谧幽玄,高高的拱形的屋顶,像天穹似的张开,但又像要沉重地压下来。是抑压阴森的感觉,是说不出的肃穆。这里的一切都安排得十分严整,从四周的圆柱,到每个窗子的设置都是按照严密的结构组织起来的。当风琴奏起弥撒曲时,使人进入一个忘我的境界,他也被消融在这质朴而虔诚的音乐旋律之中。似乎这音乐同教堂都熔铸在一个永恒的时空之中。由此,他迷上了教堂音乐,特别是巴赫谱写的那些献给天主教徒的风琴曲。
  巴赫的宗教乐曲具有一种虔诚而庄严的风格,它那和谐的旋律,在组成乐曲时显示出高度的整体性的力量。曹禺对巴赫的《b小调弥撒曲》更是听来入神,好像它的音乐结构同这教堂一样,浑然一体,肃穆庄严。他对音乐的敏感是直觉的,他从不愿意去掌握它,但却愿意欣赏,让心灵儿随着音乐荡漾,沉迷在那音乐境界之中。
  他不但到天主教堂去,也到基督教堂去,他读《圣经》,其中的故事、箴言对他也有一种吸引力,从中也有所感悟。他去看大弥撒的仪式,也非常想知道复活节是怎么度过的。他说:就接触《圣经》是比较早的,小时候常到教堂去。究竟是个什么道理,我自己也莫名其妙。人究竟该怎么活着?为什么活着?应该走怎样的人生道路?那时候去教堂,也是在探索这些问题吧?当时我是有闲工夫的。我觉得宗教挺有意思,但对佛教不感兴趣,大约它太出世了。我曾经跟父亲念过一段佛经,念不进去。对于宗教,我有些好奇心。①他的确有些东撞西撞。十八九岁,正是人的思想最活跃的阶段;可能突然对某种事物发生兴趣,可能又突然而消失,看来似乎杂乱无章,飘忽不定,但不是不可捉摸。在起伏周折之中,在徘徊进退的过程中,总可以找到它的轨迹。对于曹禺来说,他的思索早已同现实人生紧扣在一起。他的苦闷,他的遭际,他的写诗,他的演戏,都和那个时代,那个令人懊恼、令人愤慨的时代联系一起。他的思想跃动的光点,尽管显得斑斓多彩,但却是循着一个方向,同那光怪陆离的社会相逆而行。
  他还在高中二年级的时候,由于同学沈敏基介绍,参加了在英租界耀华里举办的一个短期讲习班。在这班上,他曾听过王芸生(后来任《大公报》主笔)讲工人运动史。正是在蒋介石叛变革命之后,他在课堂大骂蒋介石,激昂慷慨。曹禺说:“这是我第一次接触革命理论,当时不甚了了,但思想上是受了影响的。”②
  在高中时代,他虽然还不懂得革命是怎么回事,也不懂得共产党是怎么回事;但是,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斗争正在进行,共产党人英勇奋斗,献身牺牲的事迹,也曾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
  他是很崇敬李大钊的,李大钊的英勇牺牲,使他悲愤不已。
  他是北京《晨报》的忠实读者,1927年4月8日,他从《晨报》上得知李大钊被捕的消息。这之前,敌人已经多次进行法庭审判,妄图从精神上压倒李大钊同志,使他屈服。《晨报》是这样报道的:“李大钊受审时……态度从容,毫不惊慌”,“着灰布棉袍,青布马褂,俨然一共产党领袖之气概”,“自谓平素信仰共产主义,侃侃而谈,不愧为革命志士本色”。①李大钊英勇不屈的表现,使曹禺更加尊敬这位夙享盛名的学者。但是,他没料想到军阀会杀害这位教授。1927年4月29日,他一打开《晨报》,就为李大钊被害的消息惊得目瞪口呆了。4月28日上午10时,军阀的所谓特别法庭,突然宣布开庭判决,对李大钊,还有范鸿劫、谭祖尧、杨景山等革命者立即处以绞刑。当天下午李大钊被押解到西交民巷看守所秘密杀害时,“马路断绝交通,警戒极严”,如临大敌。后来曹禺回顾说:“在学生时代,有几件事对我以后的写作有些关系。一是李大钊的死。我记得清清楚楚,我是在《晨报》上看到这个消息的。第一页上印着特大的黑字标题,下面详细描写李大钊和他的同伴们从容就义的情景。那段新闻文章充满了崇高、哀痛的感情,使人感到一种不可抑制的悲愤。这件事给我的印象深刻极了。”②再就是郭中鉴同学给他的影响了。
  郭中鉴和曹禺是同班同学,他长得个子不高,瘦瘦的,黑黑的。他的功课,他的品行在全班都是佼佼音,大家都一致推举他当班长,是很有威信的。他平时沉默寡言,经常一个人在那里埋头读书,待人诚恳,为人正直。突然,有一天,他在校外被特务抓了起来。这时,曹禺才听同学说,郭中鉴是个共产党。平时,他对郭中鉴就很佩服,他的被捕又不禁使他愕然了,心中激荡着不平。后来,他听说中鉴在军阀监狱,受到残酷拷打,但始终不屈服。在敌人的法庭上,他愤怒地把手铐朝着法官击去,他是在北伐革命的高潮中,被军阀杀害的。曹禺说:“他使我永远难忘,到现在还忘不了他那沉默中的英气”①。
  这些可怖的人事,使曹禺冥眩不安,死命地突击着他,灼热他的情绪,增强他的不平之感。他苦苦地思索,但却不能得出答案。
  以他当时的思想和处境,都不可能使他奔向革命,但是,正义之感却总是充溢胸怀。
  可是,如今他又对林肯热衷起来了。
  在大学的生活中,他的思想更加活跃了,他的视野更加开阔了。他在探求新的知识,在追求新的道路。他读《林肯传》,使他对林肯产生一种发自内心的崇拜。也许是林肯的生平就带有传奇的色彩,他那荒野童年的艰苦岁月,他那从小就刻苦奋发的志气,都对曹禺有所吸引。但更重要的是,林肯以一个平民身份而投入政界,致力于解放黑奴的伟大事业,不屈不挠,英勇献身,直到他被敌人暗杀。像林肯这样一个伟大的民主自由的斗士,在青年曹禺的胸怀里燃烧起争取自由的火焰。
  黑沉沉的社会,哪里有一丝儿民主,哪儿有一毫的自由!即使在自己的家里,也是坟墓般的空气。他十分敏感,处处感到窒息,闷得要死了。他不懂得政治,但是他却为林肯的自由民主思想,以及为这种目标而奋斗的精神所感动了。他崇拜着林肯,他更崇拜林肯于1863年11月19日在美国葛底斯堡发表的一篇演说。他把这篇英文稿几乎一字不落地背了下来。
  葛底斯堡举行国家烈士公墓落成典礼,这是为纪念在葛底斯堡战役中为自由而捐躯的战士。这次战役被称为近代战争史上流血最多的一次战役。在这次战役中联邦军死伤和失踪2.3万人,同盟军2.8万人。自由和民主正是在血和火中争取来的。林肯正是在这样一次伟大的战役之后,发表他的讲演的:
  87年以前,我们的先辈们在这个大陆上创立了一个新国家,它孕育于自由之中,奉行一切人生来就平等的原则。现在我们正从事一场伟大的内战,以考验这个国家,或者说以考验任何一个孕育于自由和奉行上述原则的国家,是否能够长久存在下去。
  我们在这场战争中的一个伟大战场上集会。烈士们为使这个国家能够生存下去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们在此集会是为了把这个战场的一部分奉献给他们作为最后安息之所。我们这样做是完全应该而且非常恰当的。
  但是,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说,这块土地我们不能够奉献,我们不能够圣化,我们不能够神化。曾在这里战斗过的勇士们,活着的和去世的,已经把这块土地神圣化了,这远不是我们微薄的力量所能增减的。
  全世界将很少注意到,也不会长期地记起我们今天在这里所说的话,但全世界永远不会忘记勇士们在这里所做过的事。毋宁说,倒是我们这些还活着的人,应该在这里把自己奉献于勇士们已经如此崇高地向前推进但尚未完成的事业。倒是我们应该在这里把自己奉献于仍然留在我们面前的伟大任务,以便使我们从这些光荣的死者身上汲取更多的献身精神,来完成那种他们已经完全彻底为之献身的事业:以便使我们在这里下定最大的决心,不让这些死者白白牺牲;以便使国家在上帝福佑下得到自由的新生,并且使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永世长存。
  这篇演说为当时的《芝加哥论坛报》赞为“永垂青史”的“献辞”,《斯普林菲尔德共和党人报》称它是“无价之宝”。卡尔·桑德堡的《林肯传》指出:这篇演说,是因为他用最朴素最精炼的语言,说出“民主值得人们用战斗争取,自由值得人们用生命去换取”。“自从就任总统以来,这是他第一次在引人注目的场合下喊出了当初成为革命战争口号的杰佛逊的名言:‘一切人生来平等’——而且毫无疑问,林肯认为黑人奴隶也是人。”曹禺好像第一次在《林肯传》中感到自由,民主这个字眼的内涵,领略到它的神圣而伟大的价值,特别是“民有、民治、民享”的目标,成为他的一个理想。他热爱这篇演说,直到晚年,他仍然可以用英文把它朗读出来。可见,当年林肯的确像耀眼的光芒照亮了他的心扉,林肯的自由民主的思想曾鼓动着他理想的风帆。当然,他不是要像林肯那样去做一个政治家,而是激起他对自由的渴望,对民主的希冀,对一切人都是平等的追求。这一切,对于一个还没有明确政治意识的青年来说,在那时,又是何等地宝贵呵!
  他是在东撞西撞,但是他的方向是没有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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