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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陕北,林伯渠的工作条件有了很大改变,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当时已临近寒冬,部队和机关都急需补充大批冬装,例如,他在十月二十八日的日记中即写道: 早八时,趁毛招商被服及其器材问题,决定: (甲) (1)羊毛衣②五千套(最急); (2)羊毛短裤六千条(最急); (3)羊毛风衣六千件(一千最急); (4)羊毛帽子五千顶(三千最急); (5)绑带五千双(三千最急); (6)羊毛夹被二千床(一千最急); (7)布军鞋一万二千双(六千急,余次急); (8)夹袜一万二千双(六千急,余次急); (乙)西药。 (丙)无线电器材。 (丁)兵工厂器材: a.设采办处于凤凰镇,以杨至诚为主任; b.拨款二万七千元交支队司令部。又拨三千交采办处。 -------- ①《林伯渠同志诗选》,第15页。 ②指用羊毛絮代替棉花做成的冬装。 这里“毛招商”指应毛泽东之召,商讨有关问题,“凤凰镇”即凤凰寺,在吴旗镇东北约二、三十里。当时陕北地广人稀,地瘠民贫,物资缺乏,解决冬装的布匹、棉花,基本上都要派人到甘肃庆阳的西峰镇和黄河沿岸的韩城、朝邑、蒲城等地去购买,不要说筹集经费,单是这项组织工作也就相当繁重了。 十一月二日,中共中央和红军司令部到达陕甘边苏维埃政府所在地——甘泉下寺湾,与陕北红二十六、二十七军和不久前由鄂豫皖到达陕北的红二十五军组成的红十五军团会师。这时,红十五军团在反对敌人对陕北红军进行的第三次“围剿”的斗争中,才打罢榆林桥的战斗。两军会合在一起壮大了红军的力量,但从林伯渠做供给工作来说,任务也就更加繁重了。据林的日记记载,在下寺湾他曾找陕甘边区政府的粮食部长马锡五、财经部长杨雨亭等调查,仅冬装一项,前后方即需棉背心四千件,棉裤七千件,短皮大衣九千五百件,共需棉布三千六百匹,棉花三千七百四十斤,羊皮三万八千张。可想而知,在当时陕北的条件下,要在短期内筹到这些物资并且做成衣服,该是多么的困难。 在中央红军到达陕北时,以前王明“左”倾错误统治时期派来陕北工作的几位领导人,错误地进行“肃反”,以莫须有的罪名,把陕北苏区和红军的创使人、主要领导者、红十五军团副军团长兼参谋长的刘志丹和一大批陕北党政军主要领导干部,当作“反革命”拘捕起来,前后错误地杀害了二百多人。中共中央十分重视这一问题,到达下寺湾后,中央就立即制止了这一错误的“肃反”,指定王首道、贾拓夫、刘向三组成工作团,前往瓦窑堡调查处理,要他们放人,从而挽救了陕北苏区和红军。在下寺湾,为了统一军事政治领导,中共中央还决定成立中共西北军事委员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和西北军委后方办事处,决定中央对外面公开用西北中央局,对河北及白区仍用中央,任命毛泽东为西北军事委员会主席,周恩来、彭德怀为副主席,博古为西北办事处主席,周恩来为西北军委后方办事处主任,聂洪钧为副主任。中央还决定,后方办事处设在瓦窑堡,其任务是:管理前后方供给、粮食运输、后方医院、学校、地方上武装动员和地方兵站,并担负军委委托指挥某些军区和军分区。 在下寺湾,中共中央决定任命林伯渠为中央政府财政部长、西北办事处财政部长和国家人民银行西北分行行长。在这以后,林伯渠便将部队的供给工作转交给军委后方办事处,而专做政府的财政工作。当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是西北的革命政权机关,同时也是临时中央政府的办事机构,它的各部负责人,绝大部分是临时中央政府的各部的部长。林伯渠财政部长的职务,名义上是两个,具体办事机构却只有一个,它既是中央财政部,又是西北办事处的财政部,需要用哪一个名义就用哪一个名义。 十一月七日,因敌人继续对陕北红军进行第三次“围剿”,企图将红军歼灭于葫芦河与洛河之间的地域,西北军委决定进行直罗镇战役。林伯渠随洛甫、博古率领的中央机关离开下寺湾,经高桥、安塞、蟠龙于十日抵达瓦窑堡。这里是陕北省苏维埃政府所在地,林伯渠等到达时,受到中共陕北省委、省苏维埃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林伯渠到瓦窑堡的第三天,即同省苏维埃主席马明方、省苏维埃财政部长艾楚南商量,调拨陕北“苏票”三千元送前方,拨借大洋三百元交红军总供给部购买布匹,并就此事给前方的彭德怀和毛泽东发出“一电并一函”。 到瓦窑堡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正式宣布西北办事处成立,公布办事处由博古(主席)、林伯渠(财政部长)、邓发(粮食部长)、王观澜(土地部长)、崔田民(国民经济部长,不久改为由毛泽民充任)、徐特立(教育部长)、蔡树藩(司法内务部长)、罗梓铭(工农检查局长)、邓振询(劳动部长)等人组成。十一月十六日,西北办事处发布的第一号训令就是讲的财政问题。训令明确指出:在革命战争时代,苏维埃政府的财政来源,主要是夺取敌人资财和对于剥削阶级财产的没收与征发,军队和地方政府必须注意加强对资财之夺取与征集,建立预决算制度,注意节省,开展节省运动。训令还提出了统一财政,统一发行票币,按累进的原则开征土地税的要求,“责成中央财政部、军委供给部明确的坚决的根据上列原则,定出具体的计划和办法,在财政上保障大规模革命战争的迅速胜利。” 根据第一号训令的指示精神,十一月下旬,林伯渠与毛泽民、马明方等,在瓦窑堡召开了陕北各县、市、区的财长联席会议,并领导财政部编制了政府的财政预算,提交中央政府会议讨论。为统一财政、建立健全财经制度与机构,林伯渠还根据他多年从事财经工作的经验,领导财政部先后制定和颁发了《各级财政部组织纲要》、《暂行会计条例》、《暂行金库条例》、《暂行金库会计出纳细则》,以便各级财政部门有所遵循。 针对国民党政府“集中现金”(指银元),只准用纸币、不准用现金,如有用现金的,查出全部没收的反动金融政策,十二月,林伯渠还与博古联名发出有关金融问题的布告,提出: 一、拿现金到白区办货,有被没收的危险。苏维埃国家银行为保障商人利益,特设法办到白票,有要出外办货的,可拿苏票和现金到银行换取。 二、苏区商人到白区买货,最好不带现金而带些苏 区的货,如皮毛、牛羊、驴子、洋油、枣子、木耳等去,白区商人来做生意的,也最好是贩些苏区的货回去。这不仅免去携带现金的危险,而且一个来回,可赚两倍利息(润)。 三、如某某商人或群众有特别情形,必须运现金出 境的,银行当可照数兑换,但为防止奸商偷运起见,须要向当地区苏维埃或县市苏维埃登记,持有登记证及介绍信,才能兑取。 林伯渠再次主持中央财政部后所采取的这些措施,制定和发布的上述文件,对苏区各级政府建立比较完整的财经制度和工作秩序,集中财力支援革命战争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 一九三五年冬,刘景范去中共三边特委任军事部长,到中央财政部领款曾拜访过林伯渠。当时中央财政部就设在一间约二十平米的平房内,屋中除一张旧方桌,一条长凳,简单的办公用具和一张单人床与被褥外,别无它物。此时瓦窑堡已是大雪纷飞,朔风呼啸,林伯渠还只穿着两条单裤和一件没挂布面的老羊皮袄,在腰间扎着一条小绳。他接过领款的报告,叫会计如数将款取来,亲自点交给刘景范,还谆谆告诫说,现在苏区财政困难,要注意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尽量想办法克服困难。林伯渠这种艰苦奋斗、克己奉公、和霭可亲的革命精神和作风,给刘景范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九三六年二月间,红军东渡黄河,进行东征,五月间胜利回师陕北,不久又进行西征,进至宁夏同心、海源和甘肃靖远一带。这时,东线敌人汤恩伯、阎锡山等三十多个团,乘机渡过黄河,占领吴堡、绥德、延川等地;南线的东北军和杨虎城部,亦沿肤施(延安)、甘泉、鄜县大道北进;北战国民党陕北地方部队高桂滋、高双成部也很活跃。林伯渠随中共中央和西北办事处离开瓦窑堡,到了保安。 到保安时,由于红军在苏区内扩大了一万人左右,东征在山西扩大八千,西征又扩大一千余,另外在俘虏中还争取了三千多人,红军的军费开支比以前大大增加了。到一九三六年八月,仅前后方的经常费用,每月即需九万多元,再加上准备欢迎二、四方面军,为他们准备粮食和冬装,所需的费用就更大了。比如冬衣,原计划做三万五千套,后来,为准备二、四方面军的到来,军委又命令再增做三万五千套,只这一项费用即达三十万元。所以,这时政府的财政也更加困难了。到了九月间,不仅政府的财政现款全部用尽,而且“苏票”已发行到八十余万元。 为了解决前方的军需,克服财政困难,在中共中央和西北办事处的领导下,林伯渠首先积极发展食盐和其他农产品的贸易,组织运输食盐和其他农产品出口。陕北靠近内蒙、宁夏一带,有很多盐池,食盐资源非常丰富。六月间,红军占领盐池、定边后,毛泽东、周恩来、博古就电令红二十八军宋时轮、宋任穷注意保护盐池。随后,西北办事处又派毛泽民去统一领导食盐生产与贸易工作。为了尽快扩大食盐出口,林伯渠提出,靠近盐池各县区政府,都要帮助群众设立消费合作社或运盐合作社,组织各村庄附近所有群众的牲口,直接到花马池等盐池运盐。他还提出应加强贸易局的组织与工作,增设省贸易局与合作社,国家银行亦应特设营业部,以便有计划地组织食盐和其他农产品出口。 能否调动群众积极性,尽快组织大批食盐出口,关键是政策。林伯渠坚决反对那些不切实际的、总想由国家垄断的思想,主张充分发挥商人和群众的积极性,放手让他们经营。七月二十六日,他与博古联名给红二十八军转毛泽民的指示中,就曾明确指出:“现时蒙汉合组公司不能实现,张司令①亦一时不能出面”,“对于产销方面,不应采取垄断式之国家公司;不论在生产及销运方面,均应努力吸收商人资本参加。为此,必须利用定边之商人及商会,利用其经验及产业。”指示中还说:现在国家主要是设盐税局,收“盐产统一税”。即使设立盐业公司,其任务也只能是,“帮助生产动员,及代贸易局购买与运输公盐向南线出口”。“盐业公司必要时可投少数资本,大量垄断或投资是不适当的。应极大的吸收商人资本投资。”为了调动商人和群众经营盐业的积极性,指示还提出:“税率应轻”,可以“拟定以驴驮一元,骡牛(一驮)一元三角,骆驼(一驮)一元六角”;在盐的工本费方面,“至高只能增至原价百分之三十五(即驴驮六毛),不然妨碍商人的投资、销路及蒙汉关系。应严格的纠正工会方面之过高要求,这种要求客观上将破坏盐产销事业”。指示还提出应积极“发展并组织盐户合作社,出卖粮食布匹等”,以便促进盐业生产和运输。 -------- ①应是指张学良。 后来,因有人仍想组织垄断性的盐业公司,林伯渠与博古再次致电红二十八军及毛泽民,指出:依靠国家大批投资组织盐业公司,“目前无可能且不应该”。过去,中央苏区的钨矿和陕北延长油矿组织垄断性公司,“均系失败之经验,应拒绝继续采用这种办法。”他们还指出,组织盐业公司,如不能出资,“想利用二百人(作)财力,势难管理就范,只能起牙行作用”,不如国家设局收税“更为正大简便”。 林伯渠到保安后,另一项重要工作,是设法提高苏区货币的信用,扩大其流通,活跃苏区的经济生活。当时苏区许多地方都出现了拒用“苏票”的现象,这不仅直接影响苏区的财政,而且也给群众的经济生活带来很多不便。为了改变这种状况,财政部参考过去中央苏区的经验,结合陕北的具体情况,曾想了许多办法。 第一,明令禁止国民党货币和现金在市面流通,规定到白区购物需用“白票”,须持“苏票”或现金到国家银行换取。 第二,与西北军委、西北办事处联合发出通令,命令红军收受罚款、捐款时,欢迎交纳“苏票”,所筹现金和“白票”,全部集中供给机关,并转送后方作为对外买货之用。 第三,在安塞、洛河川、宁条梁增设贸易分局,在吴旗镇设立人民银行分行,以便调剂市场货物,扩大“苏票”流通,加强金融管理。 第四,出口食盐、农产品换回来的布匹,留出三分之一,由国家银行批发给各合作社,供给群众。在苏区境内出卖食盐布匹等,无论合作社或私人,一律使用“苏票”。 第五,凡销售苏区的食盐和收取税金,一律收“苏票”;运输食盐出口的,虽然一般的仍应坚持收现金或“白票”,但亦可与商人协商,以布匹或货物作价交纳。 上述这些措施,不仅有力地提高了“苏票”信用,扩大了其流通量,而且进一步活跃了苏区的经济生活,为克服财政困难创造了条件。这种不用无条件直接兑现以稳定纸币的办法,还加强了“苏票”同“白票”斗争的地位,避免了“苏票”成为“白票”的附庸。这一经验,不论对当时还是后来革命根据地的建设,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为解决财政困难,林伯渠到保安后采取的第三项重大措施,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统一,健全财经制度,集中财力,以保证部队的供给。一九三六年八月十八日,在他同毛泽东、周恩来、彭德怀、杨尚昆联名发出的《关于筹款问题的训令》中提出:凡已成立地方政权的地方,没收工作由政府执行,部队可派人在该地方政府帮助工作。所筹之款,驻扎在该地的部队可提取一部分或大部,但所筹的多余之款,必须交总供给部并报中央财政部,以资调剂。对于所留下的款项,亦须按月报告转账,即照数打领条给上级供给部,作为领到之经费,以便在会计上表现出筹款及开支的情况。训令还规定:没收的物品亦要作价转送后方,作为缴解的筹款;留在部队使用的,也要作价转账,报告上级供给部和中央财政部;各部队都必须建立经常的预算制度,按时结算;总供给部下建立审计处,以便审核所属机关部队的收支。 八月二十五日,林伯渠与博古联名发出《关于建立地方财政的指示》,对省财政部的组织机构、收支范围及与县财政部的关系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强调必须“在自给原则下,建立各省单独负责的财政制度”,有关财政方针与各省收支概算,均须经中央财政部批准。在概算范围内,入不敷出的,由中央协助解决;支出有余的,必须将多余部分缴解中央。 为解决财政困难,林伯渠到保安后还积极提倡和支持发展生产。当时保安已划为中央直属县,新调来该县任苏维埃主席的刘景范提出:保安县人少地多,可以同时发展农业与牧业,奖励垦荒,垦荒的土地两年免征公粮;禁止宰杀和出境幼、壮与母畜;向农民购买和借用一部分余粮,用来榨油、生豆芽和做豆腐,以便解决中央机关和部队到后的吃菜问题。林伯渠完全赞成刘景范的意见,提出办事处各有关部门都应该给予大力支持。由于他的赞助和推动,办事处很快批准了保安县的意见,并通知中央有关部门给予财力、物力上的支援。这样,保安县的农牧业与副业生产便发展起来,缓和了机关、驻军供应紧张的局面。 一九三七年一月,中共中央和西北办事处,由保安迁至延安。这时由于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国民党基本上停止了对红军的军事行动,开始转向抗日方面。中共中央为了准备将苏维埃政府改为边区或特区政府,再次实行国共两党合作,二月二十四日,政治局常委决定由林伯渠负责政府工作,博古调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凯丰调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长,王观澜亦调出另行分配工作;同时决定将政府的土地部并入国民经济部,粮食部划归财政部。林伯渠在会上提出:“暂时政府名义上不变动,实际上我可负责,等各省政府确定后再改变。”会议同意了他的意见,此事直到这年四月中旬才对外公布。 林伯渠全面主持政府工作后,为适应时局的变化,四月二十一日,他与中央审计委员谢觉哉联名发出通知,通令各单位在“时局由战争状态转到和平,由两个政权对立的状态转到合作”的情况下,财政上必须更加注意“健全各种制度”,发展“种菜、养猪、养鸡、做鞋袜等”生产事业,注意“保持苏维埃红军刻苦节省的传统作风,防止浪费腐化的习气侵入”。通知中还规定:公私费用必须“严格分开”,一切私人费用,均“不能出公家账”,禁止“办高价酒席”。 四月二十六日,林伯渠还以代主席的名义,发了《苏维埃中央政府布告》,对以前逃跑的地主豪绅,现在又纷纷回家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处置办法: (一)在已分配了土地的区域,地主豪绅回来,可在原区乡分配他以和农民一样多的土地和房屋。但已没收了的土地不许还原,已经取消了的租债,不许再索取。 (二)在没有分配土地的统一战线区域,地主豪绅的土地停止没收。但去年以前的欠租,应宣布取消,不准索取。至于债务:甲、利息已超过本或等于本的,不再付利;乙、利息尚未及本的,可酌量情形付给微利。 (三)地主豪绅回来,可与其他群众一样受到苏维埃的保护,但同时须遵守苏维埃一切法令,不得有欺压群众、反抗政权机关的行为,违者依法处办。 四月间,林伯渠还主持制定了恢复和发展生产,活跃商业贸易,发展交通运输的《陕甘宁特区经济建设计划草案》,提出“我们要用一切力量将特区创造成为全国抗日民主的模范区域,使它成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核心。” 一九三七年五月二日至十四日,林伯渠出席了中共中央召开的苏区党代会①,并同毛泽东、张闻天、博古、朱德、刘少奇、张国焘、凯丰、林彪、杨尚昆、聂荣臻、肖克、郭洪涛、傅钟、彭真、马明方、蔡畅、贾拓夫、刘长胜等一起,被选入大会主席团。这次会议共到代表二百二十余人,另外还有六十余人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讨论毛泽东《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时期的任务》、《为争取千百万群众进入抗日民主统一战线而斗争》的报告,博古《关于苏区党的组织问题》的报告。林伯渠在会上作了两次发言,并致闭幕词。他热烈拥护毛泽东的报告,着重讲了自己对一些问题的认识和体会。 -------- ①这次会议,因为同时还有红军和白区的代表参加,因此又称“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 第一,他认为“十年苏维埃斗争奠定了实行民主共和国的基础”。他说,十年来我们作了一些大事,如创造群众武装,创建根据地,领导群众从事经济、文化建设,同群众建立了密切联系,这些,就是连白区报纸也是不能不承认的。这些成绩与经验,不但“应该表扬”,而且可以在抗战中运用,成为“民族解放的支柱”。 第二,他认为,在我们党内应该向大家解释清楚,我们争取民主、抗战,但前途仍然是非资本主义的。他说,“历史前进不是直线的,应该有迂回,我们这个迂回不是小路,而是大道,有各种条件能够使我们走上大道”,“使革命走上非资本主义前途”。 第三,他说,我们党的不断进步,“反对错误倾向的斗争,后来国焘路线的克服”,遵义会议纠正五次反“围剿”的错误,巴西的决定,十二月决议,这些都说明党是有力量的,“能纠正自己错误”,“能拿出主意来”,“担负起解放民族的责任”。 在讨论博古的报告时,林伯渠一方面称赞代表们的发言对“博古同志报告有很大发展,都是很好的”,同时也讲了自己对于创造抗日民主模范区的意见,提出了创造抗日民主模范区的六条措施:一、集中军事力量,在一个月内肃清土匪,安定民生;二、制定选举法,实行民主选举;三、紧缩政府机关,加强财政机构,提高工作效率;四、增加文教经费,切实地把教育组织起来;五、进行经济建设,改善人民生活;六、正确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加强干部教育,发挥党的优良传统。他还提出,希望各位代表及与会的其他同志,今后对政府工作多加以督促。 林伯渠代表主席团所致的闭幕词,主要是说:对于大会的几个报告,大家经过十几天热烈的细心的研讨,一致表示同意,这是大会的伟大胜利。我们党从一九二一年以后,就提出了正确的政治口号,指出救中国的方向,并得到全国人民的拥护。这是中国共产党的先见,同时也是全民族的胜利。 “我们不仅看着这些成绩,而今天更切实讨论了我们具体的方针——民族革命的明灯”。“现在各代表团,应拿着这一方针,作广泛的深入的解释,要传达到每个不愿做亡国奴的儿女中去。”我们决议已通过了,我们也一定能够负起责任来,开展未来的伟大斗争,取得伟大的胜利! 大会闭幕的第二天,林伯渠还主持召开了特区党代会,到会代表八十四人,选举了特区党委,他以几乎是全票当选为特区党委委员。 林伯渠到达陕北至抗战爆发前这一段,由做部队的供给工作,再转到政府的财政工作,直到最后全面主持政府工作,对陕北革命根据地的政权建设,特别是财政经济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对于实现党的新的战略转变也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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