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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然冰命案中的检辩双方来到法庭,商讨下一步会审的日期。 莫可提出,此案将尽快开庭重审,能否在最近的时间开始。法官欧丽瑞10月4日到10月22日休年假,三方决定等法官一回来即开始此案审前听证会,10月23日举行。届时将就DNA部分的证据进行讨论,能否用于此案。 然后决定于12月11日进行陪审团的再度挑选,预定在1996年1月2日正式进行重审开庭。 10月3日10时,纪案讨论结束。 洛杉矶县高等法院辛普森案陪审团作出了辛普森无罪的决定,在全美国引起了极大的震动。由于此案与纪然冰命案的审理同时举行,两案又有着许多相似之处,甚至破案的程序也有着相当多的类似,常常使人将两案相提并论。纪案为妻子杀丈夫的情人以及无辜的儿子,现场没有痕迹,却在死者手臂上留下了咬痕和唾液,并在一段私下谈话中讲出曾到过现场。辛普森案则是前夫杀妻以及无辜的男朋友,现场有血迹和手套,警方用DNA测试出辛普森涉嫌,经过陪审团长达7个多月的审理,判辛普森无罪。 纪案流审,辛普森无罪,引起了美国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弹。一位从大陆来的学者王信美深刻地指出:辛普森案的如此判决,无情地击碎了我的“美国梦”——美国决不是人间的伊甸园和理想国,相反地,我看到了这个国家某些流血的伤口、发炎的脓血以及腐烂和衰落。 另一位熟悉美国法律的蔡姓人士指出,纪然冰命案的流审,突出了美国陪审制度的弊病。很显然,那两位自一开始就认定林黎云无罪的年轻人并不是对案情中的证词有怀疑,而是专与司法人员作对。此案证据如此确凿,连嫌犯本人都已亲口说到现场与被害人冲突,时间、地点交代得清清楚楚,居然还会无罪?其中一名陪审员在研议期间就想出售故事,怎么能指望这样素质的人来决定一个谋杀案被告的命运? 长期担任刑事律师的纪建祥指出,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是保护被告的,被告在法庭上是无罪的,要从证据中证明有罪,对于检察官员是很大的挑战。尤其是谋杀案,除非有目击者,否则是很难定罪的。杀了义母的曼南德兹兄弟案也告流审,这就是美国“宁可错放一千,也不枉判一人”的司法制度的特点。 一名王姓律师指出,美国的法律由不谙法律的陪审团来操纵最后的定判,精通法律的法官却在旁边等消息,有点“外行领导内行”的感觉。由于12名陪审员一致同意有难度,现在美国司法部正在考虑10∶2通过的提案,即只需10人表示同意即可定罪,像纪然冰命案中10人已认定有罪,如果此法通过的话,那么林黎云已定罪了。 另一名连续采访此案的陈姓记者细心地观察审理期间陪审员的表情,她说,那名6号陪审员似乎与美国司法人员在作对,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有意要使此案流审。此案即使是所有人判无罪,他一人也会说有罪,反正要跟法律“对着干”。而12号陪审员一心想要出售故事。 也有人认为这两名男陪审员是同情林黎云,因为林黎云看上去是一个弱女子,楚楚可怜。平时出庭总是穿着非常正规的职业妇女时装,有意让人感觉到她不是凶手,希望检方在下一次重审挑选陪审团时要十分小心。 一片议论纷纷,直到重审开始。 彭增吉一直没有露面。 1995年10月9日 于南加州亚凯迪亚白庐经过3个多月的陪审团挑选、审前听证,纪然冰母子命案于1996年2月28日在橙县高等法院再次重审。由于女法官欧丽瑞接任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副手,无暇重新主审此案,改由另一名资深法官莱恩接手此案。莱恩法官表示,尽管此案已经过地方法院、高等法院的两任法官审理,但他将秉着公正立场,不受前任法官的任何审理方式、采用物证的影响,遵照美国法律独立审判。经过审前听证,DNA物证,彭增吉与林黎云警局的谈话均作为物证当庭出示,此案将从头开始。 纪然冰家人,林黎云家人再度到庭旁听。彭增吉仍未出现,大批中英文记者仍聚集庭中,重现初审情景。 人们最关心的仍是林黎云究竟会走出监狱吗? 这个答案将在三个月之后才有分晓。届时,作者将有新的报告。 作者于洛杉矶 1996年3月11日补记:1996年4月25日上午,橙县高等法院法官莱恩主持林黎云涉嫌谋杀纪然冰母子命案的裁决。由7男5女组成的陪审团经过二个多月的听审,在25日上午11时左右达成了一致裁决,林黎云杀害纪然冰为二级谋杀,杀害纪启威为一级谋杀,并裁决双重谋杀的“特殊情况”指控成立。这将使林黎云必须面对终身监禁不得保释的重刑。 林黎云的判刑日期定于9月9日。 这件牵涉到海峡两岸的双重命案,自1993年8月18日案发,其间经历了警方4个多月的调查、两场高等法院的正式审理、牵动了美国、中国大陆、台湾、香港等地成千上万的人心,现在终于落下了帷幕。至于其中的是非恩怨,还将有待于人们评说。 --作者于洛杉矶 1996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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