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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南海里关于合作化的争论


  1952年,在苏联共产党第19次代表大会上,斯大林选定的接班人马林科夫宣布:1952年苏联小麦产量比1940年增长48%,以前认为是最尖锐、最严重的粮食问题,依靠农业集体化“顺利地解决了,彻底而永远地解决了。”马林科夫的这段话在联共19大赢得了“暴风雨般的经久不息的掌声”,也给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显然,任何民族,任何时代,任何社会制度,都必须解决老百姓的吃饭问题。中国的人口更多,耕地更少,粮食问题从根本上来说比苏联更尖锐、更严重。苏联的经验把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与成功地解决粮食问题联系起来了,一箭双雕地既克服了粮食困难,又实现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想。毛泽东在苏联的经验中看到了一举而解决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两大问题的希望,不禁深受鼓舞。1953年10
  土改完成之后,中共领导层在搞不搞农业集体化的问题上没有分歧,这是一种可以称为信仰的东西。问题在于什么时候搞集体化更有利,是立即动手还是数年之后。一场围绕着步子问题的争论爆发了。先后卷入争论的一方是毛泽东、高岗和山西省委,另一方是刘少奇、周恩来、薄一波、张闻天和邓子恢。
  按照建国初期的设想,中国农村在土改完成之后将经过一个新民主主义阶段,这个历史阶段尊重农村的个体经济,也允许富农经济的存在和发展。话虽是这么说,一旦新富农真地露了头,许多共产党员便坐不住了。
  1950年春,东北地区的领导人高岗发现自己的管区出现了两极分化,一些农民开始卖地,另一些农民开始买地、雇工。一些共产党员也雇了长工。高岗立即宣布了五条奖励互助合作,歧视单干的经济政策,在贷款、新式农具、优良品种和劳模评选等方面压制单干户。他要求把互助合作组织提高一步,实质就是主张土改后跨过新民主主义阶段立即向社会主义进军。
  高岗的讲话在《东北日报》刊出,同时东北局向中央写了关于党员雇工问题的请示报告。刘少奇在20天之后签发了中共中央组织部答复东北局的信,信中说:“在今天农村个体经济基础上,农村资本主义的一定限度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党员向富农发展,并不是可怕的事情,党员变成富农怎么办的提法,是过早的,因而也是错误的。”复信的当天晚上,刘少奇又找安子文谈了此事,他说:“现在的变工互助能否发展成为将来的集体农庄?我认为是不可能的。这是两个不同的阶段。不能把新民主主义阶段同社会主义阶段混为一谈……”
  高岗见到刘少奇的讲话记录,跑到北京拿给毛泽东看,毛泽东读后满脸不高兴,又批给陈伯达看。于是高岗以为有机可乘,便拿这个讲话当武器开始整刘少奇,大有取而代之之势。后来高岗因权欲薰心整人过头,反而遭到批评,最终于1954年8月17日服安眠药自杀。周恩来在批评高岗时说:“少奇同志的谈话,可能有个别话走了火,但本质上还是对的。”
  东北挑起的争论尚未了结,山西又闹了起来。1951年山西也搞开了“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并以此为题向中央和华北局写了报告。以薄一波为首的华北局派调查组去山西长治地区了解情况,正赶上长治地委召开的十个互助组转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会议。地委认为,为了防止两极分化,必须提高互助组,试办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山西省委也支持地委的主张,认为适当动摇和否定私有制没有什么不可以。调查组不同意山西方面的观点,争执起来,找到薄一波头上让他表态。薄一波出于慎重又找到刘少奇,刘少奇明确表示不同意山西省委的意见,并说要批评山西省委。事后刘少奇果真在几个场合点名批评了山西,说他们存有“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薄一波也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指出在互助组内削弱私有财产是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
  毛泽东知道此事后,找刘少奇、薄一波和刘澜涛谈话,明确表示他不支持他们,而支持山西省委。毛泽东以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手工业工场为例,证明简单的劳动合作本身也是生产力的进步,不必非得等待生产工具全面变革之后再改变生产关系。他说得很有道理,刘少奇等人就收回了自己的观点,后来还做过自我批评。如果把东北合作化问题引发的争论叫作第一回合的话,这就是合作化之争的第二回合,山西回合。
  第三个回合可以叫浙江回合,起于1955年6月,契机是砍掉1.5万个浙江的合作社。在这个回合里,毛泽东把自己的论争对手描绘成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老是埋怨旁人说,走快了,走快了。过多的评头品足,不适当的埋怨,无穷的忧虑,数不尽的清规戒律,以为这是指导农村中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正确方针。”不幸被毛泽东讥为“小脚女人”的是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
  邓子恢认为合作化发展不可太急太快,必须注意客观条件是否成熟。按他的指示,浙江的5.5万个合作社中一下子砍去了1.5万个社,砍得毛泽东心痛不已。1955年7月11日,毛泽东在中南海颐年堂约见邓子恢、廖鲁言、刘建勋、杜润生等人,严厉批评了邓子恢。
  邓子恢为人颇有豪气,盛夏时节在农村工作部作报告,常常旁若无人地穿着大背心大裤衩,摇着大蒲扇侃侃而谈。面对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的厉声厉色,邓子恢仍然坚持己见,谈了五个小时,也没有退让。毛泽东道:“你的思想要用大炮轰。”
  当时邓子恢的部下有人劝他别为了几十万个合作社与毛主席争论,邓子恢道:“不是几十万个社的问题了,要紧的是他认为办合作社的那些条件都不必要。这怎能不讲清楚!”
  关键就在于这个“条件”。刘少奇、薄一波等曾认为生产力水平、工业化程度是农业集体化的条件,离开这些客观条件谈合作化只能是“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邓子恢也认为发展新社必须考虑客观条件所提供的可能性。譬如已有的社办得如何,是否增了产,是否巩固,干部力量的强弱,作为合作社的基础的互助组规模如何,原有的工作基础怎样等等。而毛泽东认为最重要的条件在人的心里,在于亿万农民群众所蕴藏的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他断定土改之后农民有这种积极性,对此若不及时利用,等到农民不那么穷了,新富农大批出现了,这种千载难逢的历史良机就要错过。那时再让农民走上集体化的道路将成为一件极其困难的任务。
  毛泽东对农民的内心世界的这种判断由来已久。1951年9月,山西的合作化之争尚未平息,毛泽东倡议召开了全国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会后起草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初稿写成后,毛泽东让陈伯达向熟悉农民的作家征求意见。陈伯达找到山西作家赵树理,赵树理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当时的农民没有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只有个体生产的积极性。陈伯达向毛主席汇报了赵树理的看法,毛泽东说赵树理的意见很好。但是他并不肯改变自己的信念,只是稍稍调整了自己的见解,让那份草案不要光肯定农民的互助合作积极性,也要肯定农民的个体经济的积极性。
  四年之后,毛泽东主席的判断更加乐观了,他在《这个乡两年就合作化了》一文的按语中写道:“群众中蕴藏了一种极大的社会主义的积极性”。紧接着他又指责那些看不到这种积极性的人:“那些在革命时期还只会按照常规走路的人们,对于这种积极性一概看不见。他们是瞎子,他们面前出现的只是一片黑暗。他们有时简直要闹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程度。”在这个问题上,毛泽东不折不扣地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对农民的这种认识和推崇是毛泽东的独创,也是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理论根据之所在。至于这种理论的正确与否,只能由即将开始的一场波澜壮阔的历史性实践来回答了。我们将会看到,在这场巨大的历史实践中,陈永贵也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他的所作所为将对毛泽东主席的判断和决策发挥影响,他本人的命运也与这场大试验密切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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