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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好以后,我和“文化人”见过一面。他一看到我,立刻大吃一惊,说溜子你这是怎么了?腮都嘬进去了,都脱形儿了,走大街上我都不敢认你。我说常言道,好汉顶不柱三泡稀啊,拉肚子拉的。他说好像还不完全是因为闹病,你看,你身上的“气”散了,不聚了,眼里没神儿。我就把最近发生的事原原本本给他讲了一遍。讲完了,我觉得心里舒服了一点儿,不那么憋了。后来我又对好几个人讲过。 蔡显宗带我去见过一回律师,就是我们为告钱大明所请的律师。他是打这方面官司的专家,五十多岁,下巴上留着列宁那样的胡子,红的,头发和手上的毛儿也都是红颜色。不知为什么,我一见他就讨厌他。后来蔡显宗再约我去,我就说什么也不去了。老蔡说,你不能这样子哦,我们要好好配合他,才更有把握打赢,我说有你不就足够了嘛,我去了也是瞎耽误工夫。 蔡显宗眨巴着眼睛看了我一会儿,问我:“你不会半途而废,又原谅了钱大明吧?” “什么话呀这是!我只是说用不着我再去见律师,没说不打官司。你耳朵有病啊?” “那就好。”他说,“我们两个现在在一条船上了,要朝同一个方向划,不然只有一边使劲,另一边不划,船就会打转。当然具体的事情可以由我来办。我这个人有一个特点,越是遇到需要打拼的事,越有精神,干劲越足,不达目的死不罢休。” “那就请你多费心啦。有什么需要我签字的文件,你拿来我签字就是了,都听你的。” 我生病期间,周珊珊每天都给我打电话。她本来要来看我,我没让,因为我希望静养,有任何人在旁边,我都会不舒服,反而休息不好。过了一个多星期,我彻底恢复了以后,才给她打电话说可以跟她见面了。她说:“我请你吃饭吧,你现在想吃什么?”我说什么油腻的东西都吃不了,如果你能给我熬点儿稀饭,就是最好的款待了。” 我在傍晚的时候到了她家。她一看我的样子,也吓了一跳,但随后就笑起来,说:“哟,还男子汉哪!怎么遇到事儿就变成这样儿了?” 我说:“废话,我病了。” “得了吧,我都知道了,还想瞒谁呀!” “知道了?你听谁说的?”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种事传的还不快?谁让你们当初那么火呢。原来有多少人忌妒你们,现在就有多少人幸灾乐祸。有人还说你不是真病,是让钱大明给打得满脸花,见不得人了。” “操他妈的。” 周珊珊用日本米做的稀饭,里面放了切成块状的红薯一起煮,入口以后有几分甜味,非常好吃。我和她面对面地坐在餐厅的小圆桌前,开始我只吃稀饭和她自己腌的泡菜,后来胃口好起来,又吃了凉拌豆腐、几块卤肉,喝了一碗鲜鱼笋汤。她为了减肥,只吃了很少一点。 “好吃吗?”她问我。 “太好吃了!我妈都没这么侍候过我。” 她笑起来:“真不害臊,你妈妈要听见你说这话多伤心啊,白养活你了。”她又说:“从来没听你说过你父母的事。” “没说过吗?我和我父母不近。我有点儿六亲不认。” “怪不得呢。” “怪不得什么?” 她转了话题:“哎,你和钱大明到底是怎么回事?” “还不就是那么回事儿嘛,和别人大同小异。只不过在这里边我是失败的一方。” “不是要打官司吗?” “打官司又怎么样。打赢了我就真赢了吗?” 我们俩一时间都没什么话说了。我的思绪漫无目的地飘着,找不到一个聚焦点。过了一会儿,我说:“来点儿酒吧,有酒没有?” “只有葡萄酒。” “正合适。饭后喝一点葡萄酒,可以促进血液循环,不然血都跑到胃那儿去了,脑袋里缺血,就要犯困了。特别是你给我吃了这么多好吃的以后。”她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已经打开过的葡萄酒,两个高脚杯,给我倒了满满一杯,她自己则是三分之一。我们碰了碰杯,我喝了一小口,让酒在口腔里停留了一会儿,起初只是凉,接着就品到了葡萄酒带有酸味的醇香,咽下去以后,有一种从上到下给打通了的感觉。我平常不怎么喜欢喝葡萄酒,今天好像第一次体会到它的妙处。 “怎么样?”她问。 “不错。” 停了一下,我突然说:“珊珊,我们搬到一起住吧。” 她好像是一下子没明白这话的意思,然后脸变得通红,右手举着酒杯,拇指和食指来回捻动着杯脚,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杯子。 我问:“你不愿意吗?” “是的。”声音虽然很轻,但很坚定。 我心里一片茫然。那感觉就像是一个失足落水的人,扑腾了半天,好不容易抓住一块木板,却又一下子被水冲走了。 沉默了好一会儿,周珊珊抬起眼睛来看了看我,说道:“说真的,我不了解你,不知道你心里想什么,也不知道你对我到底有几分是认真的,几分是属于游戏性质的。我看你倒还不像骗子,可在我面前又总是嘻嘻哈哈,没个正经。如果说你这副样子是故意装的吧,我又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装。以前我一直以为我对男人非常了解,但是对你,我没那么自信了。” “实在抱歉,没想到我给你留下这么个印象。” 她又问:“你能不能实话告诉我,你为什么在今天突然提出这件事呢?这是你老早就有的想法,还是因为你遇到了挫折,生了病,一下子感到孤单了,才想到我?” “这个嘛……”我字斟句酌地说,“不能排除你说的后一种因素,人在倒霉的时候总是很软弱的,甚至于会良心发现。坦率地说,我在生病的时候确实比平时更多地想到你。但事情并没有你说的那么简单、那么非此即彼,你把问题截然地两极化了,而这样的问题是不能说明我的真实状态的,我……” 她忽然生起气来,打断我说:“你这个人真没劲,用这种不着边际的话来应付我。我太了解你这个毛病了,大事犯傻,小事上心眼儿特别多。拿你没办法!” 我说:“我说的是真话,不是应付你。我这个人哪,连我自己也搞不清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想要什么。我东扑一下,西扑一下,结果呢……珊珊我真不知道我心里是怎么想的,特别是最近,脑子太乱了。” “你根本就不把我当回事,从来不跟我说心里话。” “不是事实,珊珊,你这是气话。我认识你这么长时间了,你看得出来我是非常把你……把你当回事的。我现在说的是我自己的问题。我从小就有一种感觉,觉得我缺少了一点儿东西,我东一扑,西一扑,扑来扑去,就是想得到它,可是每次扑到了一样东西,拿到手上一看,都不是。” “总算说了点儿实话。等到把我扑着了,一看,也不是。” “我记得你给我起过一个外号,叫蜂鸟。我越琢磨,越觉得有点道理。很长时间以来,我就像洛杉矶的一只蜂鸟一样,一直在拼命地扇动翅膀,每一秒钟都以极快的频率扇动着。我以为这么扇着就能把我带到一个什么地方去、找到什么东西,所以我一下子飞到这里,又一下子飞到那里,这儿停停,那儿看看。可到头来却什么也没找到,到头来我发现,我这么玩儿命扇乎的结果,也不过就是跟别的蜂鸟一样,从这儿飞到那儿,再从那儿飞回这儿而已,路线早已经固定了。所以我突然觉得特别没意思,特别累。也许我真就只是一只蜂鸟,再怎么扇乎,也飞不到哪儿去了。可是你说说看,一只蜂鸟的一生,有什么意义呢?” “蜂鸟自有它蜂鸟的意义。它每年都从阿拉斯加飞到墨西哥再飞回来,你做得到吗?你的问题根本不在这里。你的问题是,本来你的翅膀每秒钟可以振动八十次,但你嫌累,对对付付地扇个五十次、保持着不掉下来就行了。” “哎?这倒是个新说法,我还从来没这么想过呢。不过,振动八十次又怎么样呢?我就会打心眼儿里高兴起来吗?我以每小时九十公里的速度,从阿拉斯加飞到墨西哥,再从墨西哥飞到阿拉斯加,每年飞这么一个来回,一直飞到死,还不是就那么回事?有哪一只蜂鸟是自己愿意这么飞的呢?还不是由于环境、气候、吃食,简单地说吧,由于生存所迫,才不得不飞的?这样的话,你说,扇五十次和扇八十次的区别在哪里?” “好了好了,我不跟你说这个。越说越玄了!” 多少年来我第一次像此刻这样,涌起一种要向人倾诉的强烈愿望。我虽然是个爱说说笑笑的人,用钱大明的说法,还是个“侃爷”,但那不过是耍贫嘴而已。只有这一次,我突然觉得有了满肚子的话要说,我刚开了个头,正准备痛痛快快地说下去。可是,周珊珊这句话一出,一下子就把我掐断了。 在柔和的灯光下,我望着周珊珊。她的脸由于喝了酒的关系,红红的,显得仪态万方,格外美丽。已经有许多次了,我们像这样对坐着喝酒,她这时的样子最能打动我。但现在,我突然感到我的心忽悠一下子,飘走了,就像北京春天风中的柳絮一样,上上下下地飘去,离我眼前的这张娇艳的面庞越来越远。 我默默地坐着,不知该说什么好。一句话也想不起来了,连一个字都想不起来,搜尽了枯肠,还是想不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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