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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孟,我在报纸上看到说,原来《巴尔地摩太阳报》的一个专栏作家的儿子,有着和伟光一样的病,这些年来,他们夫妇俩为了孩子,遍访国内外的医生和心理学家,但孩子的情况一直没有起色。后来,他们两个阅读遍了有关的研究和试验,便在马里兰州的洛克维尔市建立了一个专门学校。据报上说,这是美国现有的最好的一家。他们的宗旨在于根据学生的特点,培养在社会上生存的基本手段。因为知道迄今为止,还没有一种治疗办法,所以,他们不愿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去力图恢复学生的正常状态,而是扬其所长,使他们能有自立的能力。”说到这里,阿蓝停顿了一下,问:“阿孟,你在听我说吗?”
  阿孟点点头:“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是说我们把伟光送到那里?”
  “试一试吧,也算是碰碰运气,你无法照顾他一辈子的,是吗?”
  阿孟低下头,叹了口气:“因为这个孩子,我再钱多,又有什么意思呢?”痛楚在他脸上一览无余,“不惜任何代价,我也愿意把他的病治好,可是,上天无门!”
  阿蓝走过来,手搭在阿孟肩上:“尽你的所能吧。想想伟光也是很幸运了。如果你没有这么多钱,他会怎样?连任何的‘特殊学校’或‘治疗中心’都去不起的。不到最后,我们不应放弃希望,你说呢?”
  “玉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她去非洲有半年多了吧?”
  “你是说得跟玉芬商量?”阿蓝问,“她总是会为孩子好,再说,她忙传教的事情,本身就很忙了,也顾不上伟光。”
  “可是马里兰州离这里有三四个小时的车程。”
  “反正伟光在这里,你也不过是一个星期去看他一两次,到那里后,也是可以一两个星期去看他一次嘛。”
  “让你这样一说,好像我这做父亲的很不称职。”阿孟苦笑。
  “不是这个意思。总得为孩子好,是吗?”
  “好吧,我明后天就去联系一下。”
  “没必要你去,我去就行了。至多让瘦子或关叔陪我去,这样路上不用我开车。”
  “还是我去吧。不亲自去看看,我怎么能放心?”
  “那我和你一起去吧。”
  上床之后,关了灯,阿蓝仰面躺着,对阿孟说:“忘了告诉你,米勒打过电话,问你什么时候有空,去‘奥迪昂’坐一坐,说那是‘苏荷’区一带很有名的酒吧。在那里进出的人,大部分是些艺术家。”
  “他应知道我不喜欢去那种地方的,况且我对艺术几乎是一窍不通。”
  “对了,你们上次喝得是否很开心?”
  “上次主要是吃饭,米勒找了个中国女孩,不知是要我看他对女人的品味还是真的要我去散心。”
  “可能两者都有吧?米勒这人挺细心,看你那些日子因为胖子的事不高兴,拉你出去透透气。你也是,像发生在胖子身上这种事,在江湖上是常见的,你何苦那样?”
  “我的一惯主张就是赚点钱就行了,不要拿自己和别人的性命不当回事。所以,胖子惹了‘广青帮’我才会不惜花大钱求个无事。”
  “只要进了江湖,哪能平平安安?”
  “所以有时我想,钱也赚得差不多了,是不是应该退出江湖了?”
  “退出江湖,你能做什么?”
  “也不需要做什么。守着老婆孩子,清清闲闲过日子。”
  “做隐士?”黑暗中传来阿蓝不自然的笑。
  阿孟没有察觉,继续说:“可是,孩子是那个样子,老婆又做了传教士。”
  阿蓝好长时间无话,“阿蓝——”阿孟诧异地叫着,转过身,向着阿蓝,“你睡着了吗?”
  阿蓝还是不响。“这么快就睡着了?”阿孟伸出手,摸阿蓝的脸,却摸到一手的泪水。
  “你怎么了?”他大惊。
  阿蓝压抑地抽泣着。
  阿孟扳过阿蓝的身子,一连声地问道:“你怎么了?怎么了?”
  “阿孟,这两年来,我算你的什么人?我究竟是你的什么人?”
  阿蓝抽抽搭搭地哭泣着。
  “你怎么了,怎么又想到这里了?”阿孟不得其所地问。
  “你只想着你老婆孩子,哪怕你老婆根本不想和你过了,是不是?”
  “你是为我刚才那句话啊?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伤你心的。
  可是……”
  “可是什么?”
  “可是玉芬毕竟是伟光的母亲,是我儿子的母亲,而且,我最困难的那些年,就是我在安徽农村的那些年是她和我一起度过的”“可是你和她分居这么久了,只是没有正式离婚而已。按美国法律,应该算自动离婚了。”
  “我们是中国人,是不是?伟光已经那样了,我至少在法律上应该给他一个完整的家。”
  “你是在找借口,你只是不想对我有承诺,只是想让我这么不明不白地跟着你。”
  “阿蓝,这是什么年头了?何况我们又是在美国。你还那么重视什么名分?除了名分,能给你的我不是都给你了吗?”
  “你若不重视名分,为什么不和玉芬离婚?她又不会拖着你。
  即使你想和她一起过,她也不见得再想要你了。”
  阿孟知道说服不了阿蓝,因为他连自己也说服不了。这些借口,连他自己都是不相信的。他并不是还爱玉芬,对玉芬,他现有的只是尊重,是关心。可是,他无法给阿蓝一个承诺。阿蓝对他很忠心,很关心,很尽力,可是,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缺了点什么,使他不愿和玉芬离婚去娶阿蓝。他从没想到过要娶阿蓝,好像现在这样就是顺理成章的。
  当然,他是觉得有愧于阿蓝,可是,他勉强不了自己。只能好好待她了,其实,惟一能待她好的方式,就是给她好多饯。然而,阿蓝花钱不多——她到一般的商店去买东西,“能买到便宜的,干嘛要买贵的?”这是她常说的话。她的衣服虽然样子质料都不错,但都是在“减价商店”买来的,她为此总是很得意,像是自己得了很大便宜似的。她的首饰全是假的,“真假谁都分不清,好看就行了。”这也是她常说的,除了阿孟送她的几件是真的,她自己买的全是假的。出去吃饭,她也喜欢到那些小餐馆去吃,说:“那些有名的饭店,卖的全是装潢的钱,气氛好而已。吃饭嘛,菜的味道好,能吃饱就行了。”所以,他们出去吃饭,大都是到“唐人街”去,那里的中国餐馆,可以说是价廉物美了。阿孟给她的钱,她不是存到银行里,就是买了股票。阿蓝是很能干的,是“贤内助”的类型。可是,阿孟不愿娶她,是因为她太能干了?好像也不是。
  说不清楚的,反正就是没想到过要娶她。
  阿孟轻轻抚摸着怀里的阿蓝。阿蓝的身材很不错,丰满光滑,玲珑有致。可是,这么一个能干的女人,在床上却很被动。她从来没有主动和阿孟亲热,好像那一切,只是她对阿孟好的一部分,而不是她所需要的。阿孟常为此感到兴味索然。
  此时,想到阿蓝对自己的种种好处,阿孟很感动,不觉间,已经很热情了。他吻着阿蓝,阿蓝也回吻着他,他在她柔软的身体上,慢慢强壮起来。可是,阿蓝很顺从地承受着,是的,是承受着,而不是反应着。阿孟有自己的速度和节奏,他好像在阿蓝的身体里,感到一种不耐烦。于是,他很快地结束了。
  屋子里夜晚的颜色在逐渐加深,没有风吹进来,窗帘一动也不动。空调开得很高,人工的凉气,隔绝了窗外夏日的气氛。阿孟还是怀抱着仰面躺着的阿蓝,闭着眼睛,想睡去。
  “你刚说米勒找了个中国女孩,那女孩怎么样?”阿蓝突然问。
  阿孟从迷糊中惊醒,说:“你说什么?”
  “你上次碰到的米勒找的那个中国女孩。”
  “就是个一般的中国女孩呗,你这么关心干什么?”
  “我只是好奇。难道米勒改头换面,想稳定下来了?”
  “和米勒稳定下来有什么关系?”
  “你不是说他找了个中国女孩吗?中国女孩大多数是想过种稳定日子的。”
  “那又不是他的女朋友。是他找的‘应召女郎。”
  “什么?”阿蓝大叫,”“应召女郎’?还没听说中国女孩做‘应召女郎’的呢,你确定她是?”
  “米勒告诉我的。那时她还没到,米勒说是他费了好大力气才找到的,对着‘老鸨’花了好多口舌呢。”
  “那女孩怎么样?长得怎么样?”
  “不难看。文质彬彬的,挺洋气。”
  “还文质彬彬?做这种事的还文质彬彬?”
  “当然了,她还有美国的学位呢。”
  “什么?”阿蓝又吃了一惊,“有学位还做这种事?”
  “为钱嘛。”阿孟想起筱青那黑瀑布般的长发,清淡平静的面容和裹在淡紫色长裙里的瘦削的身子,心头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可惜了这样一个女孩。”
  “真是的,为了钱,什么样的人都有。”
  “看她的样子,实在不像是为生活所迫。有学位,总是可以找到份工作。找不到工作,总是可以嫁人,那么好的条件,完全可以嫁得很好。”
  “也许别人不想娶她,就像我这样。我的条件也不错嘛,也可以嫁得很好。可惜,想娶我的我不想嫁;我想嫁的不想娶我。”阿蓝幽怨地说。
  “米勒对我说时,我以为是那种偷渡来的女孩,念不了书,又吃不了苦。可是,看到她之后,觉得她并不是那种实在走投无路的人。所以,我也没和她说什么话,当时心里挺看不起她的。”阿孟不理阿蓝的话茬。
  “其实,我比她好不了许多是不是?我从你这里拿钱就像她从米勒那里拿钱是一样的。”
  “你别伤害自己。不一样的,你毕竟是在为我工作,你拿的是你的工资。”
  “为你工作?哈哈,为你工作还要为你……”“别说些让我们两人都不好受的话了。睡吧,不早了呢。”
  “你还知道不好受?你还管我好不好受?”阿蓝又抽泣起来,“我也是在卖,是不是?我并不比那女孩高尚到哪里去,我的客人只有你一个,是不是?我也够下贱的了,什么都为你,你却不想娶我,是不是?”
  “睡吧,睡吧,好不好?”阿孟央求她。这样的事,已经发生数不清的次数了。阿孟也有些烦躁起来:“每次你都说这些话,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清清净净地,过一天算一天不好吗?”
  他翻过身去,背对着阿蓝,不再理她。
  阿蓝抽泣得更厉害了。请点一下,不会影响您的浏览!谢谢对我们的支持!

           ※        ※         ※

  做了一段时间的工商记者,筱青才体会到,工商记者,离她心目中的新闻记者,可差得远了。做工商记者,不需要有敏锐的新闻嗅觉,也不需要有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只要脸皮厚,能缠就是了。工商记者的任务,主旨不是在于新闻,而是在拉广告,广告拉得多,自己抽的成才多。可是,纽约虽然华人很多,但是,华人的商家包括餐馆,也就是那么多,光发行的中文日报就至少三份,更不用说还有许多份免费发行只为了赚广告费的报纸杂志。
  大多数的时候,每当筱青走进一家中国人的商店或餐馆,刚对人说了句:“我是《华人日报》记者……”人家马上打断她的话说:“我们已经在某某报纸有广告了。”几乎每天,都会有类似的不少挫折。任她磨破嘴皮,心里受尽委屈,拉的广告也没几个。她知道,自己这个月做所谓记者所赚的钱,根本维持不了她的吃住但是她还不想就这样不干了。至少,做记者能使她对华人社会的各个层面有些了解,不像以前,她接触的大多数中国人都是学生。听说,现在常在《世界日报》和别的中文报纸发表文章的一个好像叫做刘茉莉的作家,开始就是做工商记者的,做了一段时间,有了些素材,便当起作家来了。筱青一直希望自己有生之年能写一本书出来,不管文学水平高低,只要能有人喜欢看就行。
  可是她的想象力不丰富,而她自己的生活经验迄今为止又很单调,没什么可写的。也许,自己也会像刘茉莉那样,做一段工商记者积累了素材之后,就可以成为一个有名的作家?或者像那因为写《曼哈顿的中国女人》而成名的周励,一开始不也是“唐人街”内一份免费杂志的工商记者?晦,这世界上的事,谁知道呢?先别打退堂鼓吧,坚持一阵再说,反正有做“应召女郎”那份工作,生活上还不用发愁。
  和米勒见面后的第二天,布兰达就打来电话,问:“亲爱的,你昨晚可开心?”
  “很开心。那家餐馆的风景实在不错,我上‘世界贸易大厦’参观过,可从来没在那儿吃过饭。昨晚是个相当不错的体验。”筱青讲着流利的英文。边说,她心里边想,最后一句好像只适合用英文讲,用中文讲出来,肯定是怪怪的。
  “米勒是个很有风度的绅士,他付你不错吧?”
  “不错。不到三个小时五百,差不多一个小时两百了呢。”
  “哇,那么多!一般说来,每小时两百两百五的价格,是指那种典型的交易——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实际上并没有固定的价格,看客人给多少。但是,常客都知道大致的付费标准,新客也会打听一下。比如说,一个整晚上是一千块钱左右,也有的没有,看个人本事了。你为米勒做的那些事,三个小时不到能拿那么多,已经很不寻常了。我早就知道你可以做得很好,不是吗?”布兰达在电话里笑。
  说的好像我生来就是做这事的,筱青在心里嘀咕道,却没说出来。
  “以后这样的机会还会有,开头就不错,是不是?只要你下决心做,什么都可做得很好。今天我还很忙,不多说了。就是祝贺你有个很好的开端,还想提醒你,只要你使客人高兴,你总是可以挣到很好的钱,使客人高兴,就是做客人想让你做的事情。不同的客人,对你有不同的要求,所以,以后再和客人出去时,你看着办就行了。我再说一遍,为客人做什么事,并没有具体的标准。
  就这样,再见”。
  筱青想问她这“不同的要求”和“使客人高兴”究竟是什么,布兰达却已经把电话挂了,她拿着听筒想了一会儿,告诉自己说,尽管布兰达说没有具体的标准,但自己是有一定尺度的,那就是不出卖身体,这将是自己以后的准则。
  后来几个星期,布兰达又给筱青介绍了几笔“生意”,都是些老得不能再老的老头子,颤颤巍巍的,连话都说不清楚了,筱青坐出租车去豪华的旅馆和他们会面,坐在旅馆附设的餐厅或咖啡屋吃喝聊天,然后坐他们租来的豪华轿车逛商店,看街景。这些老头大多都有子女,但是美国人的家庭关系淡薄得很,子女一旦成家,便过自己的日子去了。
  父亲节(六月份的第三个星期天)那天,有一个据说是一家连锁旅馆老板的老头,坚持要在“布鲁明德尔”给筱青买一件他觉得很“可爱”而筱青觉得很傻气的夜礼服,黑色的塔夫绸,开得很低的圆领口,短短的泡泡袖,紧紧的不及膝盖的裙身。看着老头用“金卡”付账,筱青在旁边气得半死:五百块钱,若让她自己去买,可以买至少五件相当漂亮的衣服!可她又不能说不要,这是“白拣”的,老头说,是因为看她很“可爱”,送给她的“礼物”。
  筱青穿着那件衣服陪老头去了位于“格林维治”街的泰国餐馆“汤米唐”,那是她第一次吃泰国菜,在她念书的那个小镇,东方餐馆,只不过几家变了味道的中国餐馆而已。
  这是在纽约很有名的一家泰国餐馆,虽然价格在筱青看来相当可观,但顾客总是很多。整个餐馆的装演非常脱俗,以蓝色为基调,使人有种很悠闲的感觉。然而,餐厅里总是人声嘈杂,纷纷扬扬——大多慕名而来的当而地顾客或游客。
  筱青点的是“辣酱烤蚌”,前头点的是“牛肉薄荷面”。
  泰国菜香辣无比,很开胃可口,筱青把自己盘里的全吃光了。老头看着她眯眯笑:“年轻真好,年轻时什么都是美好的,连吃饭都特别香。”
  “你觉得不好吃吗?”筱青问他。老头的头发雪白得不真实,在灯光下,闪着某种神秘的色彩。他的脸上布满老人斑,皱巴巴的,深沟浅壑,仿佛是龟裂的土地。但他穿的很讲究,身上那套浅米色的亚麻西装,一看就是出自名设计师之手。
  “菜本身的味道很不错,这家店开了这么多年,我一直来吃,是个很忠心的顾客。可是,我太老了,再美好的东西,也无法产生以前那种感觉了。”老头很慈祥地看着她,“你还年轻,不会懂得这些。”
  “我想我能理解。”看着老头,筱青觉得有些伤感,人生就是这样,生老病死,整个过程简单短促得要命,却还都斤斤计较,一味地执迷不悟。难怪以前看书上说,“人生是场悲剧”呢。
  “你只能想象,如果你是个聪明的女孩的话,你可想象我这个年龄的人的心境,可是,你再再想象,也体会不出,假若让我再选择一次,我将选择快乐的生活,而不是选择为金钱的奋斗。我这一生,赚了无数的钱,但是我没有幸福过。那时,我每天的目标就是赚钱,多了再多,结果,到了了我发现自己已经老了,人生的好多乐趣都已经离我远去的时候,已经晚了。时光不再,你懂得这句话的意思吧?”
  筱青点点头,她知道时光不不再,过去的,无法再回来,可是,她还没有想象衰老和死亡——一她还年轻,那一切,离她还算遥远。她的这一生,将是什么样子呢?她想象不出。
  “因为我光忙着赚钱,妻子觉得我不爱她,跟别人走了。因为没有时间和孩子在一起,他们和我也不亲,除了金钱上的往来,彼此视若陌路。我也有过好多的情妇和‘一夜之情’,但是,我知道,那些女人只是为了我的钱,她们是‘挖金者’。不知不觉间,我就这么老了。可是,我知道我那几千万的家产,都在被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都在盼望我死了。我应该在有生之年,好好快乐一下,你说是吗?”
  筱青聚精会神地听着,不说话。
  “我给布兰达打电话,是朋友推荐布兰达的‘公司’。布兰达向我推荐了你,说你是个很善解人意的女孩,果然如此。我很幸运。”
  “谢谢。”筱青低声说。
  那天,老头给了筱青六百块钱。第二天上午,去“唐人街”拉广告之前,筱青把那件衣服拿到“布鲁明德尔”退掉了。因为是信用卡买的,不能退现金,就给了筱青在这个商店里同样价钱的信用。于是,她当时就买了一件连衣裙和一双相配的鞋子。她心里直觉遗憾:如果这些钱在低档点的商店买,可以买好几件呢,不过,在美国,真的是一分钱一分货,四百块钱买来的裙子,和在一般店买的,一看就是不一样。她不知道以后穿惯了这样的衣服,还是否想穿别的?请点一下,不会影响您的浏览!谢谢对我们的支持!

           ※        ※         ※

  “筱青,看你这些日子晚上经常穿得漂漂亮亮地出去、是不是有男朋友了?说来听听?”那天晚上,筱青没有出去,正坐在床上看小说,安迪问她。
  “没有啦,做工商记者,总得多认识些人,出去应酬而已。”筱青撒谎说。不过,她说的也是事实,拉广告,也得门路,得认识人。
  只是,她现在没有时间去参加那些应酬,也觉得没什么多大必要。她拉广告拉得再多,也比不上她做“应召”赚的钱多。做工商记者,倒成了挣零花钱的职业了。
  “累不累?”安迪很关心地问。
  “还好。体力上不累,就是常得说得口子舌燥,还要经常受挫折。”
  “以后就好了。”安迪真诚地说,“万事开头难嘛,你要当心啊,杨伟说,‘唐人街’什么人都有,要你小心些。”
  “替我谢谢他。餐馆的生意好吗?他们都怎么样?”
  “夏天的生意,就这样子了。他们几个还好。钱叔前些天让油烫了一下,现在差不多好了。阿金正想办法办绿卡。小郑的姨妈在大陆帮他找了一个女朋友,上星期把照片寄来了,很漂亮的一个女孩,小郑想年底去大陆结婚。”
  筱青笑笑说:“我才离开这么点时间,倒是有好多变化了。”
  “是啊,他们还嘀咕说你没良心,走了也不回去看看。”
  “明天我没事,我和你一起去吧。”
  第二天,筱青在餐馆只呆了一个小时便回来了,因为她知道,他们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回到屋里,她发现电话留言机上有布兰达留下的话:“筱青,我是布兰达。米勒让你今晚八点钟到‘黄杨树’旅馆的‘中国间’去找他。地址是东四十九街二百五十了。
  听完留言,筱青想,看来以后得从这里搬出去了,不然,早晚安迪会发觉的。可是,用什么借口往外搬呢?搬到哪里比较合适?
  看了看表,才一点钟,她打开冰箱,拿出一个冰冻的邪披萨”放在烤箱里烤着,然后又继续看小说,丹尼尔斯蒂尔实在是个优秀的讲故事者,每一个故事在她手中,都情意缠绵得让人回肠荡气。她只要一打开斯蒂尔的小说,就再也放下不。就像安迪说的,这么大了还喜欢看爱情小说,是没有长大的表现,可是,筱青确实没有办法减少自己对于爱情小说的迷恋。就象出国之前看琼瑶的小说一样,明明知道那些故事都是编的,现实中根本不可能有,却总情不自禁地把自己放进去,和主人公一起流泪或欢笑。只要一进到小说里,她就什么都忘了,直到闻到了煳床,才想起烤箱里的“披萨”。
  吃完中饭,她给家里写了一封信。无法多说别的,只是些“我一切都好,你们不要挂念”之类的话。如果父母知道她在做什么,不气死才怪。父母都是极端爱面子的人,根本不能容忍筱青做这样的事。不管筱青给他们寄多少钱,他们若知道了都不会高兴。
  不仅是自己的父母,大多数的父母都不会愿意。在父母青来,这种事只有那些没有道德的女人才会去做。而筱青,从小到大,一直都很乖,知道父母视她为掌上明珠,在学校里功课一贯是名列前茅。十八岁那年,她爱上了一个很疯狂的校园诗人,告诉父母之后,父母大发雷霆,责怪她不好好读书。无奈之下,她只能骗父母说和那个男孩子分手了,可私下里,还是爱得死去活来。就是那年的夏天,在一个有月光的夜里,在校园的风尾竹林里,她把自己洁净美丽的青春躯体,交给了那个男孩。他感动得哭了,对着月亮发誓永不愧于她。可是,他还是背叛了她。心碎使她从那以后不再轻易地对男人以身相许,却动不动就以身取乐——那种肉体的欢畅,一直是她的追求之一,和她对向往中的爱情的追求一样重要。当然,这些,她从没告诉父母。从那个男孩之后所有她和男人的纠葛,她都没有告诉父母。
  都这么多年了,她感叹着。那个男孩,听说在北京做流浪诗人。那是她最疯狂的一次恋爱。她想自己可能那次全烧尽了,再也燃不起来了,因为后来的几次,都让她觉得“不够”——要么情感不够,要么肉体不够。也许,是因为不再年轻,已经过了疯狂的岁月?请点一下,不会影响您的浏览!谢谢对我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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