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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下南洋



  我与二哥做同班同学并没有多久,便因全家移居泰国首都曼谷而作罢。
  一九四八年六月,父亲出任中美合资的中国航空公司曼谷办事处处长,先行前往,母亲在年底才带着五个孩子去泰国与父亲会合。
  去曼谷的时候,抱在母亲怀里的妹妹才几个月大。在上海出生的妹妹名字是大曼,这与父亲按出生地给孩子取名的原则不尽相符,但我并不认为这是他的疏忽。上海的简称是沪,如果我这个惟一的妹妹名叫“大沪”的话,日后也许得步大哥的后尘,被他一帮高中同学发明的“吕大齐,骑大驴”一样,整天被同学戏滤“吕大沪,吃大户”了。所以,我们兄弟姐妹六人,惟独妹妹大曼没有以出生地命名,实在是父亲的“远见卓识”。

  初到曼谷,我们住进了月光胡同一座两层楼的花园洋房。房子类似美国的sing-lehouse,但是,多了院墙和大门,车房不与小楼相连,厨房也不在小楼之中,而是悬空架在小楼后面小河的下游。厨师有时会把脏水直接倒进河里,所以厨房周围的河水漆黑浑浊,不似架在小河上游小亭子下的河水那么清亮。
  一个五、六岁的孩子,何以对那河水的色彩及成因有着如此深入的观察和记忆?只因我在这条小河里有过两次“大难不死”的经历。

  曼谷地处热带,不只植物种类繁多、四季常青,小动物也五花八门、稀奇古怪。家里有个园丁,花园自然被他收拾得琳琅满目、整齐漂亮,但我最喜欢看的却是他爬树砍芭蕉。芭蕉树沿河栽种,芭蕉短小味酸,不如香蕉好吃。

  车房正对大门,那里面住着一只“多给”,模样是鳄鱼、晰蝎或四脚蛇那一类的,一尺大小,色彩斑斓,浑身长满了疙瘩,令人恶心。我不知道它的学名,“多给”是它的叫声,晚上叫得最欢。在我家帮工的阿姆是个华侨,她说,“多给”一叫,家里就要来客人。不过,我倒觉得“多给”和来客人没什么关系。

  车房里的“多给”长相不讨人喜欢,河里的小鱼却很可爱。我最喜欢玩的就是到河里捞小鱼了。厨房下的河水里小鱼最多,一寸大小,和水一样黑。一块木板架在不宽的河面上,可能是为过河砍芭蕉而设的。木板上长满了青苔。这是捞小鱼的最好位置。
  和往常一样,有一天,我又去捞鱼了。那天的小鱼特别多,还有几条一寸半的大小鱼混在当中。它们挤作一团,好像在抢东西吃。脚下有些滑,我很小心,可是,一条小鱼还没捞上来呢,我这条“大渝”却掉下去了。我不会游泳,正在瞎扑腾的时候,一只手把我提了上来。
  以后,在我少年时代看过的电影里,英雄们在临死之前都会说“不要管我,救人要紧”、“这是我最后一次党费,请把它交给党”,然后,头一歪,就死了。可我在这第一次“大难”的临死之前,什么都没顾得上想。
  母亲听见了我的哭声,从楼里赶了出来。阿姆说,她刚巧在厨房里,听见外面“噗通”一声,出来一看,是我掉进了河里,就把我提了上来。母亲很紧张,她说,万一厨房里没有人,我就没命了。
  说的也是,早饭刚刚过后,厨师外出买菜去了,阿姆并不是厨师,只是照顾妹妹的保姆,那时妹妹刚刚会爬。阿姆去厨房纯属巧合,万一她晚两分钟去厨房,就根本没有人会知道我落了水。
  第一个美籍华裔太空人王赣骏也有过童年落水的经历。一九八五年七月,他应邀访华,在西安接受我的采访时,曾谈起过他三岁在江西落水的事。那是战乱的逃难途中,他家正在船舱里,当他掉到江里的时候,被漩涡一下子就卷到了对岸。一个艄公正在拉起一根泡在江里的竹竿,不料,跟着竹竿还拉起了一个小孩。
  万一那艄公当时不在那里呢?万一那艄公没有泡那根竹竿呢?万一那才三岁的男孩没有碰到和抓住那根竹竿呢?当时,人们都说王赣骏命大。
  我并不迷信,但直到如今,每当听说或见到一些神奇的事,我往往会抱以敬畏的态度。我所知太少,万一冥冥之中真有点什么,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话,我可不敢得罪任何神灵。
  我在曼谷第一次落水的“大难”,是阿姆帮我料理的“后事”,她带我去冲凉,洗去了浑身的黑泥汤。
  此后不久,我又一次“遇难”。
  大齐大哥比我大六、七岁,我们一起玩的时候不多。在曼谷家中小河上的木头亭子里,他有时带着我和二哥玩“过家家”。
  做饭需要水,我奉大哥之命到河里去舀水。我拿的是一个红色的塑料杯。河岸用木板搭了两层台阶,我自然要到下面一层才能舀得着水。我拿着杯子去够水时,一探身,屁股碰到了上层的木板,就栽进河里了。
  我已有过一次落水的经验,脑子便不似上次那样一片空白,在挣扎的时候,我紧抓住红杯子不放,心里想的是:不能松手,“没命”的时候,杯子还会在。当然,究竟“没命”是怎么回事,我并不了然,只知道不是好事而已。
  大哥在亭子里“掌勺”,我正好在他的视野之中,他跳进水里,把我托举上岸。那年他十一岁。多亏他水性不错,我才又一次得救。
  这次我没有哭,母亲闻讯赶来说了些什么,也一点没记住。此后,我一直为自己在那生死存亡的时刻,还能思想,还能作出“抓紧杯子”的决定而沾沾自喜。就像我后来常在电影里看到英雄们说“报告首长,阵地与我同在”一样,在落水现场,当我向母亲报告红杯子与我同在时,并没捞到一句夸奖。对此,绝不是因为我的境界不如英雄们那样高尚,除了“要财不要命”之外,母亲还有什么话好说?

  两次“大难不死”之后,父亲曾带我去游过泳,至于在那海滨游泳场,我究竟干了些什么,毫无记忆,反正我没学会游泳。我只记得在开车去游泳的路上,两旁高高的大树都弯弯地向路中生长,到了中间便连接了起来,整条马路都覆盖在树荫里。我还记得,我站在更衣室里等着父亲和两位哥哥的时候,很多人都怪怪地看着我。多年后我才恍然大悟:一定是父亲把我和大哥、二哥一起带进了男更衣室,那些对我“另眼看待”的人,一定觉得我很“流氓”。
  长大后我学会了滑冰,而两次落水不能自救的经历,使我认定游泳比滑冰更重要,因为除去“锻炼身体”的共同功能外,游泳则多了一项“保命”的实用价值,但我至今仍不会游泳。实际上,我有着游泳的“悠久历史”,从小学生时代的暑假去北京什刹海游泳池开始,到“文革”中在“五·七”干校下河“纲举目张”,二十多年中,我都是憋着一口气在水里作出个游泳状,扑腾两下而已。我不会换气。
  在曼谷,捕鱼捉蟹的快乐时光,淹没了我对求学生涯的全部记忆。但我确实是泰国留学生,物证则是一张我捧着幼儿园毕业证书的照片和一件小小的绿纱舞裙。据母亲说,那是条毕业典礼上表演用的舞裙,它一直被我保留到“文革”前。至于那张照片上的樱桃小口,我倒能说出个名堂。我长了一张轮廓很清楚的大嘴,小时候因为太瘦,这张嘴就显得格外大,我认为很丑。那次照相,我把嘴喝成樱桃小口,以为这样便变美了,结果得到了一张装腔作势的照片。
  注意到我小时候那张大嘴的还有人在。想当年,我刚到中央电视台工作时,少儿组导演果青就曾和我开玩笑说:“小刘菊光长个大嘴了。”刘菊是我在儿童片《祖国的花朵》中扮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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