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 |
1955年3月16日,时为市委机关报的《解放日报》在头版头条位置上,发布了《苏联经济文化建设成就展览会开幕典礼》的新闻报道。开幕式的盛大典礼于15日上午9时在新落成的中苏友好大厦中央大厅前的广场上隆重举行。潘汉年出席并讲了话,还为此剪彩。在同一版面上,留下了潘汉年剪彩时的照片:他低着头,左手握彩球,右手拿着剪子剪彩。一男一女两位带着红领巾的少先队员站在他的两侧;苏联驻中国的特命全权大使尤金院士、中国对外贸易部范子久副部长等中外贵宾及上海党政军各界领导都围着潘汉年,望着他剪彩时庄重的一刻。在同一版面上,还刊登了潘汉年的讲话摘要。他说,苏联经济及文化建设成就展览会在上海展出,是上海人民政治文化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对于正在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造事业而奋斗的上海人民,将是莫大的鼓舞和教育。末了,潘汉年以誓言般的语言宣称: “展览会在上海展出之际,我们上海人民正在和全国人民一起,和全世界和平人民一起,为反对美国侵略、保卫世界和平而奋斗。我们正在积极努力为支援我国人民解放军为解放台湾而奋斗。 我们决心以实际行动响应毛主席的伟大号召,进一步巩固中苏两国的伟大友谊,为支援人民解放军解放台湾、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而奋斗!为把我们的祖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的国家而奋斗! 这些话代表了上海人民的心声,也表露了他自己的心迹。 中苏友好大厦是建国后在上海建造的第一座最宏伟的大型高级建筑,上海人民为此而欢欣鼓舞。不过,他们对潘副市长履行公务式的外事活动,对他的慷慨陈词,似乎并没有引起多大的反响。但是,人们又哪里知道,这条消息后来成了一份可贵的历史记录,成了潘汉年在上海工作的末台戏!给中外朋友们留下了潘汉年在中国政坛上最后的身影和风采!从此之后,上海500万人民、上海的党政军机关干部、上海的新老朋友,再也无法看到、无法听到这位副市长温文尔雅、谈吐自然的声音笑貌了。 完全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四个月之后,1955年7月17日下午6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播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彭真在该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报告的倒数第二段宣布了一则关于潘汉年的消息: 潘汉年、胡风两代表因为已经发现他们有进行反革命行动的证据,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和第十六次会议上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张鼎丞检察长的请求,依照宪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已先后批准将他们逮捕审判。 第二天,7月18日,全国所有的各大报纸,包括《解放日报》都一律在头版头条刊登了彭真的报告,都一律附有各报的社论或短评,都一致表示拥护的态度。 于是,一个在党和政府内担任许多要职的高级干部,一个辅助陈毅市长领导着500万人口的中国第一大都市的当家人,一个深受群众爱戴和敬仰的人民公仆,一个在四个月前主持那座标志着中苏两国伟大友谊的大厦落成仪式的上海市副市长,一下子成了一个“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反革命分子了,成了肃反的对象、无产阶级专政的“阶下徒”,两则消息真是,天上与地下! 由于反差太大,而且又由于那么突然,这消息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极大震惊。然而,那些熟悉他,了解他,长期与他共事的战友、同事和朋友们,在震惊之余,却又不敢也不愿相信这是事实,因为良知告诉他们:这不是事实。于是,在他们听到广播,看到报纸之后,便发出了阵阵惊叹,声声疑问。许涤新如是说: “突然听到广播说潘汉年是‘内奸’。当时,我真不相信我的听觉!难道这是真的吗?难道这位为党为革命出生入死,奋斗数十年的老党员,竟然是一个‘内奸’吗?像这样一个了解地下组织情况的‘内奸’,为什么不在那时(特别是1946年的上海和1947至1949年的香港期间)把地下组织和党的同志,出卖给敌人呢?” 与潘汉年从三德里开始友谊的楼适夷如是说: “晴天一声霹雳,他(潘汉年)成了‘反革命’,而且据说是个‘大坏人’,本来应该枪毙,但是宽大了,没毙!怎样反法?如何坏法?没公布,不知道。” 为潘汉年编辑《零落成泥香如故》,以寄托对潘汉年哀思的唐瑜如是说: “你(潘汉年)被‘推倒’的时候,大地的一角发出了闷雷似的巨响,良久,良久,才像山谷中的回声,渐渐消逝。……从早晨看到报上逮捕‘反革命分子’潘汉年的新闻之后,耳朵里一直在嗡嗡地轰响,脑里混沌一片,眼前是一团灰蒙。” 但是,惊叹也好,疑问也好,潘汉年的被捕是再也不可置疑的事实了,谁也没有回天之力去改变这一事实!就这样,这个在全上海妇孺皆知的名字从中国偌大的政治舞台上消失了;这个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史册上应该占有一席之地的名字被一笔勾销了。 那么,潘汉年到底是怎样被捕的?他被关在哪里?他的“罪证”是什么?这个案子涉及到多少人?他的妻子董慧的命运和他本人的结局又是怎样?这些疑问,如今已经随着潘案的被推倒而真相大白了,但在那时,这个案件却是一个无法知晓的谜底,是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政治禁区。 1955年3月15日晚上,潘汉年参加了尤金大使举行的盛大酒会,在发表了简洁的祝酒词后,便匆匆离开宴会厅,告别了董慧,乘上了北去的列车,参加将于3月21日至31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 出席这次代表会议的上海市委的代表,除潘汉年外,还有陈毅、柯庆施、陈丕显、许建国、夏衍共6人。陈毅为上海代表团团长。根据会议的统一安排,上海代表团成员下榻于北京饭店。 潘汉年就住在6年前赴任途中在北京等待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接见时所住过的房间:三楼303室。 党的这次代表会议所拟定的主要议程有三项:一、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和这个计划的报告;二、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三、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定。会议在进行第二项议程时,先由邓小平作报告,接着进行讨论。一些代表先后在会上表示了态度,并对自己与高、饶之间的关系作了自我检讨,同时交代了自己的一些问题。对此,毛泽东在大会讲话中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并号召凡是和高、饶问题有某些牵连的或历史上有问题而没有交代的高级干部,都应当主动地把问题向中央讲清楚。毛强调,会上还没有来得及讲的,或是不想在会上讲的,会后还可以再写成材料,中央一律采取欢迎的态度。毛泽东在会上的这番讲话,引起了潘汉年深沉的思考。会议印发的关于饶漱石、扬帆在上海“重用、包庇和掩护一批反革命分子”的材料以及胡均鹤于1954年9月间被逮捕,扬帆也于同年12月31日被送往北京隔离审查等事实,使潘汉年意识到了饶漱石、扬帆的问题已经和他联系上了。因为他是上海市公安、政法的实际领导人,是扬帆的顶头上司,胡均鹤等人的处理意见,虽然最后由饶漱石拍板,但潘汉年不点头,胡也不能得到“重用”。更何况,他自己还有一块难于启齿的心病,那就是1943年在李士群、胡均鹤挟持下在南京会见汪精卫一事,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向中央说清楚。现在胡均鹤已经被捕,饶漱石、扬帆的问题也基本上有了结论,中央又三令五申要每一个高级干部讲清楚自己的历史问题,并表示一律采取欢迎的态度。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潘汉年深深感到再也不能也不应该继续将自己这块心病深藏起来了。他下决心响应毛泽东号召,主动向中央讲清楚自己的问题,检讨自己的过失,以彻底解除自己的思想包袱。 3月31日,会议结束的当天晚上,满腹心事的潘汉年叩开了夏衍的房门,向自己的“老搭档”诉说了心里的苦衷:“我心里有一件事,还没有向组织上说清楚。不说,我是睡不着觉的。”夏衍感到这一定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但潘汉年没有说,夏衍当时也不便问,于是便诚恳地对潘说:“那你就赶快向陈老总(指陈毅)去说清楚。” 由于自己的决心和夏衍的鼓励,潘汉年于4月1日找陈毅面谈,详细讲述了自己12年前在李士群、胡均鹤挟持下去见汪精卫的经过,检讨了自己长时期没有向组织上汇报的原因。同时将自己写的有关报告交给陈毅,请他转告中央。陈毅认为这是一个重大问题,答允他一定向中央汇报,同时安慰了他几句,要他思想不要紧张,要相信组织,相信中央。第二天,即4月2日,陈毅亲自赴中南海直接向毛泽东报告了此事,并将潘汉年的那份材料交给了毛泽东。毛泽东批示:此人从此不能信用。随后即作出了立即逮捕审查潘汉年的决定,由时任公安部部长的罗瑞卿亲自组织人员执行。再说潘汉年因亮出了长期积压在自己思想深处的这块心病,正忧心忡忡等待着中央的处理意见。但他在北京的老朋友对此却一无所闻。就在陈毅向毛泽东汇报潘汉年问题的同一天,4月2日,“民盟”中央主席沈钧儒老人听说潘汉年在北京,便打电话给胡愈之,请他专程去约请潘汉年到他家里共进午餐。 就在罗瑞卿奉毛泽东之命,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逮捕潘汉年的报告获准的同一天,4月3日,著名剧作家兼电影导演吴祖光和夫人新凤霞到北京饭店来看望潘汉年和夏衍,时近黄昏,由吴祖光作东,邀潘汉年、夏衍到东单新开路的康乐小饭馆吃晚饭,同去的还有夏衍的女儿沈宁和女秘书李子云。 据吴祖光回忆,那天潘汉年和平常一样,衣着整洁,由于刚理完发而更显得容光焕发。但吴感觉到他不像往常那样兴致勃勃,似乎有一些忧郁,整个晚饭时间很少讲话,饭后也是他首先提出要回饭店休息。 潘汉年回到了北京饭店他住的303房间。 晚上8时许,潘汉年正准备休息,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楼下的客厅里有人找他,请他马上下楼去一趟。由于毫无思想准备,潘汉年穿着拖鞋匆匆下了楼。 找他的人不是别人,却是中央公安部部长罗瑞卿。 当潘汉年来到客厅后,罗瑞卿立即向他宣布了对他逮捕审查的决定,然后由几名便衣干警“陪着”,走出了北京饭店大门,乘上了等候在那里的一辆小车。转眼间,小车便消失在夜幕之中。 潘汉年对自己走上这一步,似乎有所预感。早在1953年的一天,潘的好友唐瑜夫妇到潘家作客,同去的还有夏衍、于伶、叶以群、蔡叔厚等人。饭后,他们在院庭的一株玉兰花树下聊天,唐瑜的妻子夸奖他的保姆,于是,就有了潘、唐之间的一段对话: 潘:“介绍给你们怎样?” 唐:“你自己呢?” 潘:“我可能要调动工作。” 唐:“那你就带她去吧。” 潘:“我去北京得住集体宿舍。” 唐:“部队的集体宿舍都可雇用保姆,何况一般的机关。” 唐瑜以为潘汉年是说着玩的。临走的时候,潘汉年还送给他一只烟盒和打火机,还说他要戒烟了。唐瑜后来才明白,潘的那次谈话是隐隐约约地向他的朋友们透露心事,说明了某种预感。 然而这天来得太快了,也太突然了,连潘汉年自己也毫无准备。 由于此事的高度秘密,潘周围的人和他在北京的朋友们根本就被蒙在了鼓里。发觉潘汉年不在,他们着急起来了:潘汉年到哪里去了呢?是失踪了,还是另有什么紧急任务暂时离去? 最焦虑的是潘的警卫员相其珍。相那天晚上去看京剧,回来时已经12点多了,他发觉潘不在房间里,身为一个警卫人员,首长不见了,能不让他着急吗?他马上到陈丕显、夏衍那里去打听,都说没有见到过他。夏衍的秘书李子云说:“好像是中南海周总理那里打电话找他,他下楼去了。”当时周恩来总理正要准备参加万隆会议,潘本来就是一个来去飘忽的神秘人物,周临时给了他一个紧急任务,立即出差到不能公开的地方去,这样的臆测,当然也合情合理。不过,在没有确实证明潘的真正去处之前,相其珍也好,夏衍也好,总是放心不下。 次日一早,夏衍拨通了吴祖光家的电话,询问潘汉年昨晚是不是住在吴家,他告诉吴昨晚潘汉年一夜没有回来,不知到哪里去了。吴当然什么也不知道,只是他明明看到潘是坐汽车回北京饭店的。 正当相其珍、夏衍等四处打听潘汉年去向时,上海市委第二书记陈丕显赶来对他们说:“你们不要着急,潘汉年有要事离开北京了,来不及找你们。他到什么地方去了,我也不清楚。” 为了防止张扬,中共中央副秘书长谭震林将潘已经被捕的消息直接通知夏衍,并嘱他一定要严守秘密。 潘汉年被捕之时,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正在北京召开。4月5日,陈毅在人大上海代表团开会时宣布,潘汉年被捕了。他对代表们说:潘从事革命工作多年,在上海的人大代表中就有很多和他相识或时有来往的,请不要担心。因为潘是由内奸问题被捕的,这事发生在1943年。在这以前他做过许多工作,都是党中央交给的任务,并没有叛党的嫌疑。显然,陈毅的话是留有余地的,他对潘的所谓“内奸”问题表示了怀疑,也希望与潘汉年有来往的各代表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 根据宪法,逮捕人大代表必须经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批准。这样在4月7日的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又追请大会批准将对潘汉年的逮捕列为议程,虽然潘早在四天前就已被逮捕潘汉年被捕的消息,除上述的小范围内,对外一律严加保密。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结束后,在上海代表团回程的火车上,市委第一书记柯庆施召集代表和工作人员开会,定了一个统一的口径:你们回上海后,有人问起潘,就说他出国去了,不要说别的。但相其珍不同,因为向他打听潘的人很多,而作为警卫人员竟不知道自己首长的去向,这不仅被视为怪事,且也容易引起人们更大怀疑,因此不久他就被“隔离”起来,直到7月17日中央广播电台公开发布潘汉年被捕的消息后,相才被放回上海。 从潘汉年4月3日晚上被捕到7月17日通过新闻媒介公诸于众,整整三个月二个星期,潘“失踪”的种种猜测,各类传说,在上海、在中下层干部群众中间,在他的许许多多新老朋友的心里,一直是一个不解之谜。 潘汉年被捕的那天,1955年4月3日,押送他的小车将他带到了北京安定门外的一处高墙深院之内。这里,便是五十年代隶属于公安部的著名监狱——功德林监狱。 功德林之所以著名,是因为它关押的“人犯”大都著名。五十年代这所监狱的犯人中间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国民党的战争罪犯,包括被俘的军、政、警、特等头头脑脑;另一类是从革命阵营内部“清洗”出去的一些“大人物”,如饶漱石、潘汉年、扬帆、胡风等都在这里留下了他们的身影。 潘汉年被送进功德林牢房时的情节,尹骐在《潘汉年传》一书中,作了如下描述: “监管处的一位管教科长领着潘汉年走进一间单人监房。这监房,实际上不亚于一家普通的中等旅馆的设备:十五平方米左右的面积内,放有一张单人沙发床。床上是一整套全新的被、褥、床单,地上铺着深色的地毯。有一张可以看书写字的小书桌,一把软面的坐椅。墙边还有必要的卫生设备:抽水便桶、洗脸池等。房间里有暖气设备。已是4月初了,还像北京饭店一样没有停止供暖,室内相当暖和。管教科长很和气地对这位新来的犯人说:你就住在这里了。墙上贴有注意事项,希望你能遵守。身上有什么小刀、钥匙之类的金属器具,请交给我们保存。你有什么困难和需要,可以随时向我们提出。潘汉年无话可说,只轻轻摇了一下头。事实上他走出北京饭店的房间时,除了身上穿的衣服外,什么也没有拿。随后,管教科长就轻轻地带上了那结实而沉重的房门,加上锁,悄悄地离开了。” 从这一刻起,潘汉年就成为功德林这间牢房里的“主人”了。监狱、牢房,潘汉年曾经与之打过多少次交道!解放前,他冒着生命危险,设法营救出了一位又一位被关押于国民党和日伪监狱里的共产党人和其他革命者。就在昨天与他共进午餐的沈钧儒先生,那年因“七君子”事件被捕入狱后,潘汉年曾代表中共中央亲赴苏州监狱“探牢”,在患难之中结下了忘年之交。全国解放后,他把一批又一批现行反革命分子、国民党特务分子、地痞流氓和帮派分子投进了人民的监狱。今天,他自己也开始了监狱生活。不同的是,他是在著名的功德林。 潘汉年在功德林一直呆到1960年3月,度过了将近五个春秋,几乎是他上海市副市长任内的六分之五的时间,但还不到他全部“犯人”生涯四分之一的岁月。 这是一段苦闷而孤独的岁月。在功德林的头两年里,他以“待罪”之身接受各种形式的审讯,回答一切所要询问的问题,作自我反省,彻底交代“罪行”。因此,他不断地写材料,甚至有些不是属于他的,同他没有什么关联的材料,要他写,他也非写不可,并统统塞进了他的案卷中。这位才气横溢、思路敏捷的才子型革命家,被迫围绕着这许多莫须有的罪名而提供“罪证”,赶写材料,其苦闷、忧郁甚至悔恨、抱怨的情绪,是完全能够想象得出的。他被弄得心力交瘁,一个虎虎有生气的风云人物,现在只能回答问题,书写材料,进行反省,像一个木偶似的任人摆布,因为他完全已经失去了自由。 1957年秋,在经过反复核实、查对之后,潘汉年的案情审理基本告一段落。无止休的审讯、检查、交代基本上没有了,尽管偶然还有个别外调人员找他调查了解有关的材料。这样一来,他反倒觉得无事可做了,也更增加了他思想上的郁闷和精神上的空虚,他只能同往常一样,除了看看狱方为他以及另外几名“要犯”所订的那份《人民日报》之外,就在狱中图书馆里借一些马列或其他政治读物看看,以便从中吸取“政治营养”,提高“政治觉悟”;同时,也可填补难熬的时光所带来的精神上的空虚。 不过,在这难熬的时光中,潘汉年还仍然保留着自己精神上的某些“财富”,有着自己的思想追求和期望。这从1983年以来人们陆续发现他在功德林写的一部分遗诗中得到了印证。 1958年冬,他有一首《岁暮念妻》的七言律诗,诗文如下: 纵然废弃在人间, 塑料原材岂等闲。 千里相思知何处, 几年隔绝梦巫山。 黄昏人影伶仃瘦, 夜半铁窗风雪寒。 又是一年终岁暮, 难忘往事走延安。 对爱妻的怀念之意、相思之情,溢于字里行间。尽管被“废弃在人间”,饱尝铁窗之苦,难熬终年之暮,但“往事走延安”,却是“难忘”的。 潘汉年在这段难熬的时光中所写的诗词中,大抵都为董慧而作,这一方面当然可以消除人们的误解,防范“反诗”之嫌;但另一方面,他的确是深深爱着自己的妻子,当年他在淮南根据地时所发表的几首诗中,就已充分流露了这种真挚感情。当然,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潘汉年爱妻,更爱他的事业,他与妻子的爱情和友谊是在共同的革命斗争中结成的。因此,他怀念妻子,也怀念他们共同的战斗生涯。他在另一首《给董慧》的诗中,把对爱妻的思念和对他们共同经历的革命征程的回忆、眷恋,结合在了一起: 相爱成遗恨, 奈何了此生。 怜君犹少艾, 为我困愁城。 昨日同生死, 今朝半残身。 但求息怨恨, 勉力觉新人。 道路分明在, 火里铸忠魂。 抗敌隐地下, 十载尔同行。 北上延安路, 朝夕共苦辛。 南旋千万里, 俏然居海滨。 六年留上海, 解放更相亲。 倘有千般罪, 当有风先闻。 潘汉年可贵的精神财富,出自他对自己的坚信,他不认为自己是“内奸”,不承认自己有“反革命”的罪行,至少在心底里是这样。不过,他对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表示了深深的悔改,特别是对他的过失造成自己爱妻的不幸,感到深深的内疚。正是受这种坚信自己的思想支配,他在身陷囹圄时,甚至在根本就不知道今后是继续被关、被放,甚至被杀的情况下,他依然还有“勉力为新人”的追求,更有殷切的期望。他在另一首《给董慧》的诗中写道: 千里驰书一片心, 巫山遥隔白云深。 朝思暮念夜成梦, 月黯花愁空断魂。 纵死不辞称所爱, 此生何时复相亲。 天摇地动倒流水, 但愿冬寒化异春。 一年一度的春天又来到了,但潘汉年的心愿未能实现。 1960年3月,隶属于公安部的另一座较为现代化的监狱——位于燕山脚下的秦城监狱刚刚落成,潘汉年就被移送到这里。在秦城,潘汉年的生活待遇较之功德林要好,其他方面,与功德林后期相似。 1963年2月,在秦城过了两个秋冬之后,潘汉年终于等来了一个结案的判决通告。事情的经过大抵是这样的:1962年,在国内各方面政策有所调整的政治氛围中,毛泽东在1月30日7000人大会上所作的那篇著名的“宽松性讲话”中,再一次公开提到了潘汉年。毛泽东曾经在1956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所作的《论十大关系》的报告中,在论及清查反革命要“坚持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原则时,就提到了潘汉年,他说:“什么样的人不杀呢?胡风、潘汉年、饶漱石这样的人不杀,连被俘的战犯宣统皇帝、康泽这样的人也不杀,不杀他们,不是没有可杀之罪,而是杀了不利。”这一次,他同样是以杀不杀的问题作为引子提及潘汉年的,他说:“有个潘汉年,此人当过上海市副市长,过去秘密投降了国民党,是一个CC派人物,现在关在班房里头,但我们没有杀他。像潘汉年这样的人,只要杀一个,杀戒一开,类似的人都得杀。” 毛泽东的话显然是从政策宽容的角度讲的,但却给潘汉年定了性:CC派特务,是一个可杀可不杀的人物。于是,公安部把潘案的处理提到了议事日程上,重新开始对潘案进行整理、研究,提出了对潘案的处理意见,并上报中央。处理意见体现了毛泽东的讲话精神,既强调了潘汉年的罪行严重,又强调了可以从宽处理、不杀他的理由,特别强调了他的问题是历史问题,又都是他自己主动交代的,认罪态度好,关押期间表现好,等等。 1962年5月30日,中央对公安部的上述报告作了正式批示:潘汉年是一个暗藏在党内很久的内奸分子,他的罪行极为严重,论罪该杀。由于是从内部查出的,因此给予宽大处理。 翌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并当场向潘汉年宣布了终审判决:判处潘汉年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久,根据宽大处理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又先后下达了《执行书》、《刑事裁定书》,宣布了潘汉年的刑期及开释的具体时间;鉴于潘汉年在押期间认罪服法、确有悔改之表现,而且服刑期已超过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宣布将潘汉年予以假释,交公安机关管制。 1963年2月13日,潘汉年以“刑释管制分子”的身份走出了秦城监狱。在公安部的安排下,转移到了公安部的劳改农场——北京市南郊大兴县境内的团河农场。在农场为他提供的一所小楼房里,潘汉年终于见到了他日思夜想的爱妻——董慧。 董慧在潘汉年被捕后第46天,即5月19日也被逮捕,也被关进了功德林,只是狱方让他们绝对隔离,所以他们谁也不知道对方的半点音讯,也才使潘汉年发出了“千里相思知何处”的心灵的呼唤。在潘汉年移至秦城监狱后,1962年6月,董慧也以“参与潘汉年内奸活动”罪而被结案处理,并获得了“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宽大处理,被安排在秦城监狱的家属宿舍里,至此,两人才知道了对方的下落。待到潘汉年走出秦城,到了团河农场后,董慧也来到了他的身边。经过了近8年的分离,夫妻之间再一次团聚,真有隔世之感。这里还有一段插曲:董慧被捕后,有人劝她和潘汉年离婚,就可以恢复党籍、职位。她冷笑了一下,说:“为了荣华?为了富贵?我连生命也视若等闲了。”坚定的信念,真挚的爱情,早已把他们俩的命运拴在了一起,没有谁能把他俩分开!在团河农场,潘汉年虽说仍然是一个戴着“反革命”帽子的假释犯,但他的境遇却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有每月200元的生活费,有一个可以自由活动的天地,尤其是夫妇两人能在一起聊聊天,在自己的小院内养养花、种种树,还可以到附近的河沟里钓钓鱼,甚至被允许进城探亲访友。需要提及的是,当年的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不仅对团河农场上下都有所关照,还亲自与另外两个副部长到团河农场去看望过潘汉年,并在那里请北京市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潘汉年一起吃了一顿饭。徐子荣还要潘汉年写些回忆资料,并指示公安部所属的群众出版社为潘汉年的写作提供必要的帮助。 在这种情况下,潘汉年与董慧对团河农场生活还是比较满意的,情绪也相当稳定,对党和政府这样处理,在一定程度上表示满意甚至感激。虽然他不承认自己是“反革命”。1963年春,潘汉年在给他的小妹潘玉琴的信中就反映了这种心情: “我于一月前蒙政府宽大,提前释放出狱。现同慧嫂一起在休养。我的身体很好,甚至较八年前还健康一些。这是由于党、政方面执行‘挽救失足,改造教育’、革命人道主义的结果。今后我当从头做起,老老实实地为人民服务,将余年报答国家、人民对我的宽大。” 一个共产党人能屈能伸,在遭受如此大的冤狱后,仍能一如既往地坚信党,忠于国家和人民,字里行间,体现了他矢志不渝的崇高信仰,读来真叫人肃然起敬,更使人潸然泪下!此后,董慧也给潘玉琴写了封回信,信上没有谈及政治问题或什么表态一类的话,只是对他们的生活和身体状况作了简单的介绍: “我们已经搬家了,现在住在北京近郊,离城四十余里,有公共汽车来往,交通比秦城方便,生活还过得去。我们没有上班,只在家里替一个出版社做些文字工作,这里空气很好,我们身体还好。” 由于交通方便,加上路程也近,潘汉年夫妇也曾到北京城里走走。1965年两人还在故宫前合影,留下了最后一张珍贵的双人照。 这一段时间,潘汉年尽管已经有了通讯联络和探亲访友的自由,北京还有他的许多患难之交:夏衍、胡愈之、唐瑜、孙师毅、吴祖光等,潘汉年都想念他们,但却不愿会见他们,主要原因,是怕见了他们之后,会影响他们。 事有凑巧。1963年初夏的一天,在东安市场的北门口,唐瑜突然发现了一个陌生而熟悉的面影——董慧。这一发现,使得潘汉年夫妇在唐瑜的盛情邀请之下,有了一个与朋友们小范围内的见面叙谈的机会。唐瑜对他们从团河农场第一次来家作客有一段生动的叙述: “星期天,潘和阿董来了,带来了阿董去上海整理抄家剩余物资,顺便取来的两瓶陈酒和几条自己钓的鲜鱼。我把它们放到水盆中去,每条鱼都吐出几片茶叶。我们有很多话要说,但却相对许久无言,终于从鲫鱼与茶叶开始,潘说,在鲫鱼口中塞几片茶叶,可以多活两三个小时…… 我们首先谈到1955年在上海的分别。他诉述他遭致入狱的前因以及当年的情景,他只强调自己的过失。表现了一个把一生献给了党的革命者的高贵品质。” 由于能与唐瑜,之后又有与孙师毅等人的联系,更增添了潘汉年和董慧在团河农场的生活色彩。如果能这样安安定定、太太平平地在此处度过他们余年的话,潘、董一定会心满意足的。不料,一场更大的劫难正在向他们,向所有的中国人铺天盖地袭来了。 1967年5月中旬的一天,董慧又一次来到了唐瑜的家。那天,她神色淡漠,“她说他们要搬到小温泉去住了”。说完,董慧留下了给唐瑜及孙师毅家小孩的两盒饼干后,便匆匆地走了。 “小温泉”是一个休养地,因与秦城监狱靠得较近,不知是为了忌讳还是什么别的原因,人们就把这个令人向往的名字奉送给了秦城监狱。于是,“小温泉”既可被理解为休养地,又成了秦城监狱的代名词,只是因人而异罢了。唐瑜知道这个“典故”,因此他断言他们不会去享受清福,而是重回秦城监狱,“他们从去处来,又向来处去了”。 潘汉年夫妇重新被投入监狱,是在团河农场过着平静安逸生活将近四年、在“文化大革命”爆发将近一年之后发生的。 1966年春夏之交,一场名为“文化大革命”的史无前例的历史性灾难,像一股黑色的巨大旋风,席卷神州大地。在所谓“造反有理”、“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口号的煽动之下,引发了“打倒一切”的狂潮。林彪、江青一伙制造了一连串冤假错案,把大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革命的知识分子,打成了“叛徒”、“特务”、“内奸”、“里通外国分子”、“反党分子”、“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将他们打倒在地,然后“踩上一只脚”,“叫他们永世不得翻身”。在这样的政治氛围下,潘汉年当然也难逃厄运。 本来,潘汉年一案早已了结。经过了长达8年的预审,既有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正式批示,又有执法机关合乎当时法律程序的各种手续。但“文革”开始后不久,代表最高权力机关的中央“文革”小组,秉承林彪、江青的旨意,又把潘汉年一案重新端了出来。他们的目的当然不是要继续深挖潘汉年本人的“历史罪行”,因为按照当时流行的说法,潘汉年已经是一只“死老虎”了。但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的本意是想借“死老虎”打倒“活老虎”寻找“罪证”。于是,一场更大的劫难,就又降临到了潘汉年、董慧的头上。 1967年3月,中央“文革”小组派人向原潘汉年专案组的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搜集潘案的主要负责人罗瑞卿、徐子荣等人“包庇”潘汉年的“罪行”,与此同时,又给当时的公安部负责人下达了一纸书面命令:“请谢富治同志把扬帆、饶漱石、潘汉年抓起来。”这一纸命令出于当时的中央“文革”小组组长陈伯达之手。若干年后,陈伯达承认了这一事实,却又向史学界抛出了一件“疑案”。1983年3月24日,陈伯达作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要犯受审时,对此事作了如下交代: “关于扬帆、饶漱石、潘汉年再抓起来此事,我完全忘记是什么场合写的,总之一定是开会时受命写的,此事我任何印象都没有留下来。笔迹是我的。” 陈伯达的交代,完全可以证明一点:将潘汉年重新抓起来是中央文革下的命令,但陈伯达是一个执行者,那末,炮制这一命令的始作俑者又究竟是谁呢?这一“疑案”与本书的主旨无大关系,因而也无须另加考证了。 1967年5月22日,潘汉年与董慧从团河农场被带到了“小温泉”——秦城监狱。 这一年,潘汉年61岁,董慧49岁。如果以50岁为标界划分中老年的话,那末,潘汉年早已步入老年;董慧也正向中年告别。这一对中老年的患难夫妻又被强行地分开了。 顺便提及一事,潘汉年、扬帆当年的主要“罪状”之一,就是所谓“包庇、掩护”了特务和反革命分子,因而将他们投入牢房;而负责“潘、扬”案件的公安部原部长罗瑞卿、副部长徐子荣等人此时又被中央“文革”小组指控为“罪犯”,其主要“罪状”之一,是包庇了潘、扬这样的“内奸”、“特务”,且把他们投入牢房,而且也是秦城监狱。在上海,“四人帮”爪牙,也利用“潘、扬”一案,给当时上海市公安局局长黄赤波加了一条“与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有着不可告人的勾当,包庇大批混进党内的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的罪状,将黄赤波投入牢房,最后被他们迫害致死!潘汉年再次入狱,正处于“四害”横行,左倾思潮泛滥成灾的特殊的政治环境里。直接受江青指挥的新的专案组,站在“最最革命的立场”上,对潘汉年采取了“最最革命”的行动,他们不仅将潘的生活标准降低到最低的限度,而且对他进行不停顿的审讯和无休止的折腾,给潘汉年造成了雪上加霜的苦痛。他病倒了。 1967年10月,经医生检查,发现潘的肝脏肿大,经复兴医院和中国医学科学学院日坛医院(即肿瘤医院)门诊检查,及同位素扫描,初步确定为肝癌。按照惯例,对这样身患“绝症”的老年“犯人”,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理应千方百计予以治疗,以保证犯人康复。但当时中央公安部的主管领导在接到监狱当局关于潘汉年病情的报告后,当即请示谢富治,居然建议专案组抓紧审讯,并给潘增加一点营养,使他多活一些时间,以利搞清“潘犯”的问题和挖出更多潘所知道的材料。这份充满“革命思想”的请示报告后来经过谢富治、汪东兴、戚本禹等批示,最后由江青拍板认可。 对于江青的“指示”,专案小组果然不折不扣地执行。1968年10月至12月三个月内,潘汉年被突击审讯了四十多次。一个月之后,在三十八天之内,潘汉年又被审讯了四十多次!不仅如此,审讯之后还得赶写书面材料。由于当时到处在抓“叛徒”、“特务”,潘汉年又是重要的当事人,因此还得接待一批又一批的外调人员,赶写一批又一批的外调材料。在这些外调材料中,潘汉年除了履行公文式的加了些当时政治术语之外,还是坚持了实事求是的态度,使这些被外调的同志免遭了灾祸。1970年刘鼎因潘汉年的证明材料,才使他的所谓“历史问题”得到了澄清。最后,专案组又逼他写了一份“认罪书”以及长达四万字的“自传”式交代材料,从“认罪书”和“自传”材料看,尽管有些自污不实之词,但毕竟是研究潘汉年的一份珍贵的材料。 就这样,经过近三年“最最革命”的审查,大规模的内查外调,在没有发现任何新材料的情况下,1970年7月3日,专案组向中央“文革”小组提出关于潘汉年“罪行”的“审查报告”和“补充报告”以及“判刑意见的报告”,建议将潘汉年永远开除党籍,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专案组将上述报告呈送江青,经江青转呈毛泽东、林彪、黄永胜、谢富治、叶群、李作鹏等圈阅同意。 然而,真正执行这一刑事意见报告,却是1975年3月之后的事。1971年林彪摔死在蒙古人民共和国温都尔汗,黄、谢、叶、李等都被押上了历史的审判台,毛泽东也受到了极大的震动。在这种背景下,国内的极左思潮有所退潮,以江青为首的“四人帮”逐渐开始失宠,并越来越不得人心。到1975年,“文革”已接近尾声,解放干部、落实政策的呼声日益高涨。有鉴于此,当时的中央也加快了各专案处理的工作步代,并统一部署将许多重要的犯人分散安置到各地区。 潘汉年也不例外。1975年5月29日,潘的专案组在报请批准,决定对他维持1970年7月上述判刑意见的基础上,会同湖南省公安部及秦城监狱,联合派人将潘汉年送到湖南省公安局所属的第三劳改单位——茶陵县洣江茶场。临行前,潘汉年还被告之,董慧将与他同去洣江。 董慧是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因此明确宣布“释放”,于5月26日被送到到洣江茶场,比潘汉年早到三天。从1967年5月第二次进秦城监狱到1975年5月离开,又过了整整8年!此时,潘汉年已是69岁的老人了,董慧也度过了57个春秋。在这8年中,潘汉年的身心因再一次受到巨大的摧残,加之年岁已高,身体再也无法恢复过来了。而不到60岁的董慧,在这8年中间,由于倍受刺激和摧残,她的精神临近于崩溃,并先后患了精神分裂症、高血压、动脉硬化等多种疾病。“屋漏又遭连夜雨”,她还不幸摔了一跤,造成左腿骨折,只好靠拐杖走路。 尽管如此,这两位老人在洣江的再次重逢,使他们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安慰,似乎唤起了他们对生活的新的追求。这一对患难夫妻,从此相依为命,相亲相爱地度过了他们的最后岁月。 在洣江茶场内,有一间坐落于场部办公楼与职工宿舍之间的土红色砖墙、瓦顶的小平房。它,就是伴随着潘汉年、董慧夫妇度过最后岁月的住房! 选择这一住房,洣江茶场的领导曾经费了一番心思。根据上面的指示精神,潘汉年是“中央专案组单线审查对象”,属“敌我矛盾”,而董慧却是人民内部矛盾,因此,他们的住房既不能和其他在押的犯人在一起,又不能和干部职工在一起,同时又要在管理干部的视线之下以保证他们的安全。出于上述考虑,茶场领导将这间原为男、女职工浴室的平房加以整修,将25平方米左右的房间一分为二,一间作为灶间,一间作为卧室。对于茶场领导的这个安排,潘汉年夫妇感到相当满意,当茶场干部征求他们意见时,潘连声说:“可以、可以。” 在洣江茶场,对潘汉年的管理由驻茶场的公安派出所和场部保卫部门共同负责;由于潘汉年还没有公民权,因此按规定没有通讯自由,其活动范围不得超过场部,如要离开,要省劳改局批准,同时也不准和其他犯人接近。而董慧不同,因她是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她有通讯自由,但不准泄露国家机密;与香港亲友通讯也要经省劳改局批准。 但还有几项是对他们共同适用的规定:生活费发放标准两人均为100元;除《参考消息》以外的任何公开报刊均可以订阅;公费医疗待遇,两人均可以享受,并由场部医院掌握他们的身体情况,发现疾病,及时治疗。 有了一个安身立足之处,有了一个比秦城监狱好得多的环境和条件,在生活上早已没有任何奢望的潘汉年夫妇,就在这里生活下来了。 潘汉年的肝功能本来就有毛病,虽然后来被排除癌症,但由于得不到很好的治疗,身体一直不太好。到茶场后,他的生活靠自理,还坚持每天打打太极拳,到场部邮局拿报纸,做些轻微的家务劳动,到场部商店买些油盐酱醋、肥皂毛巾什么的,到木工房买些碎木块引火,有时甚至亲自动手用泥和煤拌和着做藕煤。与潘汉年相比,董慧的身体就更差了。初到茶场时,董慧的身体很弱,说话无力,精神也不太正常。加之腿残疾行走不便,高血压病也越来越重,茶场领导为照顾他们,特地派了一个名叫王芝兰的职工家属,每天去照料董慧的日常生活,后来潘汉年逝世后,王干脆就搬来和董慧睡一起,直到董慧离开人世。 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治疗,董慧的身体状况有所好转,说话也有了力气,精神也比较正常了。后来,她的弟弟从香港给她送来了一张轮椅,她经常由潘汉年推着,在场部范围内转转,有时去看看电影。对此,董慧还诙谐地说:“他(潘汉年)的劳改任务就是照顾我!” 潘汉年在洣江茶场虽然是个犯人,但依然用共产党人的标准要求自己!据后来茶场的干部职工回忆,潘、董两位老人虽然蒙受冤屈,但他们从没有对任何人流露过半句怨言。他们坚定的生活信念,对党的挚爱之心和关心群众的高贵品质给洣江茶场职工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曾提出要把自己过去穿过的一些旧服装送给剧团做道具,把电视机送给场部让大家看;他们给职工子女讲故事、补习英语,有时还请去他们家坐坐的同志尝尝潘汉年亲手炒的花生。”他们对农场干部和群众的一片爱心,也博得了人们的崇敬。农场里的职工也从不把潘汉年当作犯人看待,他们亲切地称呼他们为“俩老”。每当潘汉年到商店去买东西,到食堂去打饭菜时,大家就主动让他先买。每逢场部放电影,潘汉年推着董慧的轮椅过来,大家就让出好位置给他们。茶场场长的老母亲还常常留他们到家里坐坐。有一次,他们路过场部会计家门口时,会计热情邀请他们进屋坐坐,拿了好多食品招待他们。潘汉年、董慧又一次感到了人间的真情,激动得老泪纵横。 1976年10月,中国的政坛上发生了一件举国同庆的重大事件,横行不可一世的“四人帮”终于遭到了彻底的覆灭。潘汉年与董慧为党一举粉碎“四人帮”而欢庆鼓舞,董慧高兴得丢了拐杖走路,潘汉年的心间,也跃起了伸雪沉冤的热切期望。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两个凡是”的紧箍圈还没有打碎,这场巨大的政治斗争所带来的积极后果,却并没有让潘汉年、董慧在有生之年能够切身地得到感受。 这年冬天,潘汉年的肝病迅速恶化,加之这期间又患了类风湿症,手脚麻木,浮肿,生活也渐渐不能自理了。他先住进了茶场医院,由于该医院缺乏护理,条件又差,潘汉年的病情未见好转。1977年2月24日,潘汉年已到了卧床不起的病危状况,经湖南省公安厅报请省委批准,潘改名换姓后,转长沙治疗。这一天,他被抬上救护车,临走前,他大声地对董慧说:“我会回来的,你放心!”到长沙后,由湖南省公安厅同志陪同,潘被送进了湖南省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原湘雅医院),住在14病房110床。住院登记本上用的是“萧叔安”的名字。 潘汉年住院后,仍不断地喊肝痛。经扫描确诊为“多肿肝”,同时也发现他还患有慢性支气管炎、类风湿关节炎、贫血、消化道出血、肺部感染等多种病症。虽然医院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进行了输血和用冻干血浆抢救,但一切都为时已晚!4月14日下午,董慧被送到病房看望潘汉年。见面后两人都哭了,情绪也很激动。董慧安慰潘汉年:“你安心休息,要有信心,要安静。”分别时到门口,董慧又重复了上述这些话。 这天晚上19:45分,潘汉年心跳骤停,离开了人世!终年71岁。董慧从长沙招待所赶到医院,向潘汉年的遗体告别。在这同时,医院领导、医生把潘汉年的病情和抢救经过向董慧作了交代。为了研究病因,经董慧同意,对潘汉年的遗体进行解剖,结果发现潘汉年的腹腔与胃部全都是紫血,而肝脏烂得像豆腐渣一样了。 潘汉年的遗体于4月17日在长沙市火葬场火化,他的骨灰被埋葬在长沙市南郊金盆墓地西侧半山腰。因为不能用真名,潘的墓碑上只能这样写道: 77——652萧叔安之墓 1977年4月14日病故 妻董慧立 董慧为潘汉年立了碑,怀着对自己丈夫的深深眷恋,回到了洣江茶场。刚刚因"四人帮"被打倒所带来的欢乐,又被潘汉年的离去带走了。董慧更加孤独了,极度的悲伤,使她精神上更为忧郁,她时常一个人喃喃地叨念着:“他(潘汉年)会复活,他会复活的!”当每月发来生活费时,她总拿出一部分钱存起来,说:“留一点给老潘用吧,他太苦了,从来也不会照料自己!” 1978年5月,董慧在香港工作的弟弟董锡权夫妇专程赴湖南探望姐姐,在湖南宾馆聚首的5天中,董锡权夫妇反复转达了海外亲朋好友,特别是兄弟姐妹们的心愿: “我们欢迎大姐回香港家中治病,不论饮食起居和医疗技术与药物,乃至护理条件都有利于大姐身体健康好转。” 董锡权劝道:“人生一世,弟兄姐妹一场,我们得尽到亲人的一点责任。大姐,您同我们去吧!” “亲人们的情意我都领会。请你们代我表示感谢。”董慧紧握着锡权夫妇的手说:“我为中国人民的解放富强回到祖国,那时才十六岁,今年六十岁了!请你们转告海外亲人:老潘的问题没弄清楚,我不能走!我也不忍心离开他含冤负屈的骨灰远走呀!” 董锡权了解自己这位大姐刚毅坚韧的性格,更尊重她自己的选择,他们除了流泪以外,还能有什么劝说的话好讲呢? 董慧没有远走,却追随潘汉年去了。 1979年2月24日凌厦3∶55分,离潘汉年逝世不到2年,离送走董锡权夫妇不到1年,董慧因脑溢血抢救无效,在洣江茶场医院含冤逝世,终年61岁。茶场党委为她开了追悼会,将她的骨灰葬在茶场公墓内。 潘汉年、董慧相继逝世后,他们在洣江茶场的遗物经请示中央后由组织上统一负责处理。根据他们生前的愿望,遗物中一部分送湖南省剧团做道具,一部分送茶场职工,一部分给潘汉年的胞弟、胞妹、侄子。至于潘汉年在“覆盆”期间所写的20余首诗词手稿,以及部分随身所带的表、钢笔、印章等几件用品,特别是董慧所讲的是潘汉年的命的一套《鲁迅全集》,如今都收藏于上海档案馆。《鲁迅全集》装在专门精工制作的木箱里,木箱的门盖上“鲁迅全集”四个字,是依蔡元培书写的字样刻出来的。 |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