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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曾经深爱过》 人生是荒诞的—— 卡夫卡说。 生命是一个幻觉—— 亦舒认为。 “劝君歌少息,人生亦如此”。 为了生存温饱,为了功名利禄,人类何尝不是在苦中煎熬,来的来,去的去,一代又一代,在周而复始他重演生命的悲剧? 自然,如宗白华那样从美学的见解看世界,已是一种难得的达观: 我生命的流 是琴弦上的音波 永远地绕住了松间的秋是弦月 《生命的流》 绝代的天才 从人生的愁云中 织成万古诗歌 《诗人》 生命的河 是深蓝色的夜流 映带着几点金色的星光 《生命的河》 诗情、乐韵、明月、星光,生机盎然,美丽空灵,对前程充满新鲜的憧憬,对人生自我觉醒式的探索,错愕而不困惑,忧郁而不悲观。 于亦舒来说,人间诗意的亮色在她作品的悲观背景上是非常朦胧的。 王国维的《采桑子》,也许更堪表达她的无奈情怀: “人生只似风前絮,欢也零星,悲也零星,都作连江点点薄。” 也许,东方有曹雪芹的《红楼梦》,西方有加尔德隆的《人生如梦》,他们的鸿篇巨制使这一古老的人生咏叹成为人类生活的一个基本特征。 人的存在是荒谬的,生命是一个幻觉,我们在《曾经深爱过》感受最深的就是这一点。 他们曾经深爱过,她还是他生命中的奇迹,但是,当有一天,在他工作结束回来后,她却不告而别。 这是周至美和利璧迦的故事。 作品就是从寻找“逃妻”开始的。 荒诞的气氛也是从一开始就有,并逐渐加浓。 从遥远的鞍山回来,结缡八年的妻子应当在家的时间不在家,周至美竟然能安心熟睡。 第二天如期回公司上班。 其间他们那么长时间没有交流沟通,他竟然已习以为常。 当知道妻子已离家多天,工作也早辞了,他也不会到处去找,他还要到匹兹堡出差,工作要紧。因为: “我也不过是人家伙计,地位高些薪水氛友,并不代表我可以不听命于人,假使有朝一日做了老板,更加要削尖了脑袋去钻,有什么时间寻找逃妻。” 典型的被“石屎森林”异化了的人。 说起买楼置业,他非常的精明,但看身边的人却如雾中花。 结婚八年,他没有把妻子带出去介绍给好朋友,没有和妻子再照过相,没对记住她的生日,不知道她的爱好,不关心她的一切。 他并不把老婆放在眼里,或者更可以说,他不把女人放在眼里。 “女人!一边幻想去到满布毒妈的黄沙地,一边忘不了美容,还希冀她们做什么大事?” 这是他对妻子美好憧憬的沉重打击。 利璧迦便不再跟他说什么了。 他不认为她有什么不满足的。 两个成熟和独立的人因爱情结合在一起,又早早决定不要后裔。两人都各有工作,在必要时又可互相扶持。这样理想的关系,他并不觉得有什么毛病。 他忽视了精神上的需求。 都市人大多神精衰弱,谁敢说与精神关怀少无关。 反而是局外人一针见血,私家侦探小郭说得好: “是,如果她是一只猪,有吃有穿已经可以睡得着,但令夫人显然是个较为敏感的女子,她对生活的要求,显然要比一只诸多。” 多么搞笑,真是一出如假包换的都市荒诞剧。 对都市知识分子病态生存的表现、嘲讽和调侃,《曾经深受过》有充分的描述。 都市生活的欲望化和功利化,像飞速急转的漩涡,要么把人疯狂地吸卷进去,要么把人无情地抛晾一边。从而造成人与人之间的疏离。 如果说,周至美是前者,利璧迦就是后者。 都市生活看似丰富其实单调,利璧迦的内心生活着似单调实则丰富。这就形成了她和周至美所代表的物质世界的格格不久。周至美的冷漠,那种久侵功利两导致审美钝化的冷漠让她不寒而栗。 那么,是忧郁的她自绝于那个世界,还是那个世界拒不接纳她? 亦好把这个人物写得那么恍惚,氛围也是恍惚的,结局也是恍惚的。 然而,恍兮惚兮,其中有象惚兮恍兮,其中有意。 这篇小说写得那么的荒诞,以至在一些细节上,也没有脱出这种早已设定的氛围。 周至美为利璧迦出走的事烦心,正委屈着,不懂利璧迦为什么要走。另外两个早已心仪他的女性偏偏同时杀上门来,为他争风吃醋,对驾起来。 书中写道: 这情形真是蛮有趣的:金发的女郎说国语,黑发的女郎讲英语,两人都发音准确,无懈可击,闭着眼睛,再也分不出她们谁是洋人谁是华人。 这该当是错觉吧。迷乱的大都会生活不仅导致人神思恍惚,还频频使人产生错觉。慢慢地,错觉逐渐演成错误。 利璧迦的出走,无疑是对感觉良好的周至美的一个沉重的打击,这是现实对错觉的一种讽刺。 这是很有心理深度的一笔:利璧迦出走竟然是去读书! 学校在纽西兰,在南半球的一个国家,人民以牧羊为业,由两个大岛组成,非常宁静安定。 都市就像一个巨大的假面舞会,喧闹嘈杂,光怪陆离,即使面对面,谁又能识得出对方真相?真作假时假亦真,利壁边受不了,所以她要逃逸。 她清醒了,周至美还生活在错觉中。 或者,人有时需要错觉欺骗自己? 错觉中,利璧迦还会回来。 整个晚上,听见有开启大门,锁匙叮叮当当,门开处,正是利璧迦,人有点憔悴,但水灵灵的大眼睛,正似当年我第一次惊艳般动人,我抓紧她,她退后。 可在现实中,他不仅失去了旧爱,也失去了新欢。 周至美和邓永超,是另一个故事,恍惚的成分仍然存在,但更多的是“欢也零星,悲也零星”。 开头还算得上是带着一丝美丽的错觉,结局却是人生如梦的愁云惨雾。 他们在酒吧相识,周至美已半酣,看到她穿件黑色的衣裳,背影苗条,微侧的脸,肤光如雪.不觉脱口而出叫起来:“利璧迦。” 他以为她是他的“逃妻”。 第二天才知道她是他工作上的拍档。 一场缘分由此结下。 她的身份很神秘,这当然是亦舒有意为之,自始自终,这个故事都是“一梦均天只惘然”。 周至美对邓永超什么都不知道。甚至不知是男是女,却通了好长时间的信。这又是一种荒诞。 他们的工作倒是实实在在的,在鞍山,为了自己的民族做事。 她爱她的土地,爱她的同胞。当有人问她:你是香港人还是本地人? 她马上以一种温柔的、肯定的语气回答:“人,在任何地区、任何时间,永远只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有知识的人,另一种是没有知识的人。” 这是她和利璧迦最大的不同,虽然她们都是有独立思想的人。 看在周至美的眼中,香港的她和鞍山的她,却像人生般变幻无常,一刹那换一种风景。他倒底是不了解她。 一个人要了解一个人,应该是很难的吧?亦舒说,人心都是一个黑洞。 《红楼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相知极深,但在爱的过程中,依然误会重重。 周至美应该为此懊丧:他曾经爱过的人,都不被他真正认识。 最终她们都离他而去,他一个都留不住。 他也看书,但没有生活情趣,所阅读的也不过是科技报告。 而作为流体力学专家的邓永超博士,看的是《红楼梦》中之诗词歌赋,《红楼梦》中之神话传奇,《红楼梦》中之薄命女子。 即便是利璧迦,也钟情于《国家地理杂志》。 这一代的女人太独立,所以她们孤独。 连名字都掉转来用,他叫至美,她叫永超。 荒诞的汁液在四处流淌着。 更荒诞的是,邓永超也是一个别人的“逃妻”。 怎么会是这样的? 小郭说:“很奇怪,这一阵子的逃妻特别多,仿佛受潮流影响,从前一言不合,至多大打出手,相敬如宾,现在似乎讲多一句都嫌烦,收拾行李,一走了之。” 是不是也应该归到女性的独立性里面去’! 经济不独立,精神不强壮的女人能那么潇洒地迈出家门? 七十多年前的子看并不是没有试过,但等待她的,是彻底的失败。 但邓永超和利墨边走了出来,却都能找到她们想要过的生活。 男人!她们身边的男人骨子里并不尊重女人。 表面是表面,必须做得好看,以示风度:替女人点香烟、拉椅子、披风衣,在工作上忍让女人,但是碰到关键性的切身问题,立即原形毕露。 因此亦舒言词谆谆:人切忌早婚。年轻时性格尚未定型,根本不知道爱恶在什么地方,认为好人一个,即能做伴侣一世。 但当男女主人公都思想成熟,性格稳定之际,她又“狠下杀手”,让女主人公魂归天国。 周至美和邓永超才刚刚有点头绪。 是不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很难发展下去烟为一个人在一生之内做好一件事已经足以自豪,而永超,第一是工作,第二是孩子。她已心力交瘁。 她很温柔地对周至美说: “打第一日在酒吧见你醉倒,我就知道你对男女之间的感情尚有憧憬。你还认为女人会得痴痴地等男人回心转意,而被追求的女性应当像雾似花,若即若离,使些小手段来添增情趣。……一切都过时了…,女人已经不再哭哭啼啼渴望一嫁再嫁,我们有工作有地位,并不希企在男人身上获得什么思惠,你的思想再旧没有,好像一个穿古装的书生。” 嗯,在《我的前半生》中,于君为什么不晓得像她那么明智地去思想? 矛盾的亦舒。但这也正好体现了她的多面性:以不同的人物构成不同的故事,用不同的笔调抒写不同的人生。 《曾经深爱过》中最具亮色的部分是鞍山老魏一家子的故事。 老魏是国家的栋梁。一句“总要有人留下来”,便一直留在了鞍山,本来马上可以起程前往美国发展的。 魏太太直率朴实,尚存有旧时的温情,不比现代城市人,各扫门前雪,隔壁有人跳楼也视若无睹。 那一顿卤面出自她手中,无疑是给周至美和邓永超带来了无限的温暖,那时鞍山正冰天雪地。 平民化也有平民化的好处,但有多少人能够领略? 平凡总不如精致撩人心扉。一回到香港,周至美做的是芒果市甸。 朴实的生命,有旺盛的活力。但放眼现今都市,经历过千疮百孔的感情生活之后,谁又能拥有健康的一切——包括身体、生活、心灵。 亦舒发了那么多的牢骚,也无济于事。 生命仍然自顾自地走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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