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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乖乖小祖宗


  我爷爷生于6月23号。我父亲是同一天。我也是。我1911年出生,当时我们住在赫斯利(Horsley),萨里(Surrey)郡的一个小村子,在伦敦西南30英里。在那个年代,瑟瑞仍是一块乐土,充满鹅蛋、立金花酒、烧炭人、吉赛人、盖屋顶用的大干草堆和女家庭教师的马车。还有一个住在石灰岩洞里的女巫婆,叫羽毛夫人(DameFeathers)。我们隔壁住的是化学家亨利·洛斯科爵士(SirHeflfyROSCOe),他的侄女毕翠克斯·波特(BeatrixPotter)是我们家的常客。她的英格兰就是我记忆中的英格兰。
  在我奶妈南希·尼金斯(NancgNig-gins)的眼里,我是个从不会犯错误的孩子。当哥哥姊姊都抱怨我令人无法忍受时,她总是为我辩解:“乖乖小祖宗,他只是饿了。”当我把蓖麻油吞进肚子而没有吐在她床上时,她就佩服地称赞我:“乖乖小祖宗,比罗勃斯大王(LordRoberts)还勇敢。”
  有时会听到我们家保姆大吼:“看我捉到你后怎么收拾你!”这绝对不只是威胁而已。我三岁的时候,英国向德国宣战,父亲破产了,佣人们纷纷被解雇——园丁布莱特(Brett)、司机贝西福特(Bashford)、女仆佛罗伦斯·彻丽(FlorenceCherry)、特别会做蛋白甜饼的厨师露西·史考尔(LusySkoul)。最令我难过的是其中也包括奶妈南希·尼金斯。南希给了我母亲般的照顾和爱,她的离开,是我到现在都无法释怀的伤痛。这次大裁员唯一的幸免者就是前面提到的保姆。她决不放弃任何让我生命更悲惨的机会。她的策略就是打击我的自信,让我相信我是个矮冬瓜、病秧子、懦夫、娘娘腔。当我姊姊玛丽把我摔倒在地时,这个泼妇不停地嘲笑我,完全漠视姊姊大我四岁的事实。后来我们必须搬到伦敦的外婆家去住。这件事情使父亲很长时间都郁郁不乐。据说外婆有一半犹太血统。该说“餐巾”(tablenapkin)的时候,她说“餐布”(serviette),该说“镜子”(lookingglass)的时候,她说“反光镜”(mirror)。她说鹿肉(venkon)、药(medicine)、蔬菜(vegetable)这几个字时,总是读重音。她的侄女吕贝卡·威斯特(RebeccaWest)说她看起来就像是《溢涌喷泉》(TheFountainOverflows)中那个寻血警犬和女警的混合体。但我却很喜欢她发自内心的热忱。她很久以前就赶走了不忠的外公,我也只在去图梭夫人蜡像馆(MakameTussaud’sWaxworks)看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时见到过他的蜡像。
  每晚午夜,钟声敲响,他们就“扑一通一通”的一起出现。杀人犯、牧师、窃贼、军阀,在图校夫人蜡像馆中,一切都如此欢愉。
  我的这位外公,亚瑟·费尔菲尔德(ArthurFairfield),是个来自凯里郡(CountyKerry)的爱尔兰人。曾当过公务员,后来因为乔·张伯伦(JoeChamberlain)发现他与我的在凯里郡的表兄们共同图谋丁哥港(Din-gleharbor)的改良工程案而被迫辞职。外公的兄弟,爱德华·费尔菲尔德(EdwardFairfield),原来是殖民地事务办公室的副主任,后来被指控主使詹姆逊·雷德(JamesonRaid)引发布尔(BoerWar)战争,但是在接受调查委员会质询的前一天晚上因。心脏病突发去世。《泰晤士报》(TheTimes)登载了一份宽容的讣告,并在其中免除了他的罪名,但是我那好斗的外公却完全不领情。他拍了一封电报给《泰晤士报》的主编:“你们好大的胆子,竟敢暗示有人曾经以为我兄弟跟那个海盗集团有关连!”
  有一次搭乘一辆汉孙式计程马车(hansancab,一种供二人乘坐的双轮马车,驭者座位高踞车后,译者注)去赴宴,他指责车夫故意绕远路,并通过车顶的小孔大声咒骂,极尽侮辱之能事,车夫忍无可忍,最后把车停在路边,强迫外公下车跟他决斗。我不到5岁时,他义正辞严地给我讲格莱斯顿东先生(Mr.Gladstone)的恶行恶状,说他的钱都是贩卖奴隶赚来的黑心钱。葛莱史东先生是我父亲的亲戚。他还喜欢长篇大论地对我大声讲述美国人的暴行。
  我与外婆同住的生活很糟糕,不止因为奶妈的离开,还有“齐柏林飞船”(ZePPelin)的空袭。空袭一般在晚上,但我还记得发生在1917年7月17日的第一次白天空袭——我都能看见那些轰炸机,它们就像一大群蜜蜂从天上涌来。
  6岁那一年,有一天母亲的姐姐佐依·费尔菲尔德(ZoeFairfield)带我参加一个花园聚会。这个聚会由她主办,在学生基督教运动总部举行。(作者注:如果我阿姨是个男人的话,她一定会成为大主教。宗教历史学者詹姆土·帕克斯博士[Dr.JamesParkes]曾写道:“她对促进英国基督教会的团结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在那儿,一位非洲的主教跟我一块儿玩了一下午的滚球。从来没有一位大人对我这么好过,显然黑人是个比较优秀的人种。当天晚上我跟姐姐们一起洗澡的时候,我要他们拧我,而且要一直打到我变成个黑人为止。她们把我的右腿拧成漂亮的黑褐色,几天后又帮我拧完了左腿,但是我的右腿又变回粉红色了。
  我是个天生好打听别人的事儿的人。8岁时,我养成了一个嗜好,问父亲的朋友有多少财产,大部分人都被我吓一跳,昏头昏脑地告诉了我。不上学的时候,我经常花一整天时间看大姐的情书。这种天生的间谍本领,在二战期间派上了用场。
  我比较喜欢和大人在一起,觉得年龄越大的人越有趣。我特别要好的朋友是坎农·威尔逊(CanonWilson),他1852年在剑桥大学的时候和查尔斯·图斯亚特·凯佛利(CharlesStuartCalverly)是朋友。他记得凯佛利的所有诗作,并且不厌其烦地一首首教我:
  不再年轻的妻子坐在爬满长青藤的门旁,
  就像她往日常做的那样,
  而现在陪伴她的是奶油、鸡蛋和乳酪,
  还有她的眼镜,放在盖着围裙的膝盖上。
  父亲是个仁慈、有耐性、和蔼、直爽、无私、热情,体格强壮得像头牛一样的人。父亲打喷嚏比我认识的任何人都响,他可以一口吞下一整匙的柯曼(Colman)芥茉酱而面不改色,而且爬树快得像黑猩猩。他竭尽全力让我变得跟他一样强壮、聪明。6岁那年,父亲要求我每天喝一大杯生血。当他发现生血没什么用时,就要我喝啤酒,为了增强我的心智,他命令我每周要吃三次小牛脑。血、脑,还有啤酒,都是贵族式生活的试验。
  父亲毫无保留地欣赏所有的孩子。一位男老师不知死活地在我的家庭联络单上写了批评我的话,父亲说:“这家伙真是个傻瓜。”我开始第一份广告工作之后不久,写信告诉父亲说我的薪水增加了一倍,到了下一次回家看他的时候,他等在他小屋的门口,大声唱着:“瞧,咱们的大英雄胜利回来了!”但他也并非看不到我的缺点。14岁那年,我犯了个错误,把一首成熟得过头的诗作寄给父亲:

  日落的光辉在西方怒吼
  白昼正在离去,夜晚正在降临,她们坦胸而见
  沉浸于火与云的炽烈一吻中
  她们都是世界的情人,明亮而骄傲

  父亲看了之后,只想知道,从西进消失的白天,怎么才能与从东边来的黑夜面对面地相见?23岁时,我寄给他一份长达51页的关于铸铁联合会(Alliediron-founders)市场运作情况的报告。他唯一的反应就是指出里面的拼写错误。有一次我求他带我一起去朱拉(Jura)钓鱼时,他拒绝了:“你没耐性钓鱼,带你去你会把我弄疯的。”一位有钱的表兄邀我去他的私人领地打雉鸡,我向父亲借两把枪。“不行,”他回答说,“打猎是有钱人的运动,而你不是有钱人。”我在牛津读书的时候,他力劝我停止买一种晚报,因为我没能力负担那笔花销。
  我从父亲那儿继承了两个特点——抽烟斗以及他那即使遇到最讨厌的事也丢不掉的幽默感。我深爱父亲,但是却从未与他有过亲密的交谈,即使在我长大以后。他是古典式的学者,他的盖尔语(Gaelic)是自修学会的,却说得和英语一样好。他用绝顶哀伤的音调唱盖尔语歌曲,并吹奏风笛——吹的不是普通的苏格兰舞曲或进行曲,而是变奏曲,那些复杂的变奏是风笛音乐的最高形式。他曾经是剑桥大学的橄榄球队员,还是个神枪手,结婚前的所有假期,他都花在去比利牛斯山(Pyrenees)猎羚羊或去苏格兰猎鹿子,我家房子里到处装点着他的战利品。但是到我记事时,他的自信已经被多年来对财务的忧虑侵蚀殆尽了。他自认是个失败者,这个想法不断地啃噬着他的生命力。他在我祖母的宠爱中长大,他们母子最喜欢的游戏就是比赛利尔舞(reels,一种苏格兰舞蹈,译者注),看他跳舞跳得快,还是她弹琴弹得快。父亲直到35岁才结婚,但是他选错了妻子。当时母亲19岁,是医学院的学生,有着褐色的眼睛、雀斑、18英寸的腰围、丰满的胸部,还有一个小心眼。她为父亲生了五个孩子,但是我却从未发现一点她爱父亲的迹象。母亲对父亲厌烦得发狂,而父亲则以极大的耐心忍耐她不停的挑剔,42年里一直以执着的爱来对待她。母亲一去世,父亲也在两星期后随她而去。我曾经答应过父亲,在他去世后,将他的骨灰撒在他生前有过最快乐时光的鹿林中。但是当他真的撒手西归时,我却不敢信守诺言,举行那个可怕的仪式。
  母亲一天到晚为因嫁给父亲而没当成医生生气,也从没有找到其他兴趣去填充她永不满足的心。她是个艺术盲。她不断地读书,每一本书都从最后一页读起,然后用她独有的方式往前读到开头。她厌恶所有加了洋葱或其他重味的菜肴。她对玩乐的事没有一点天分,但她却从不缺乏自己的兴趣。她最喜欢的床头读物是关于一个家庭的系列故事。这个家庭因为有个叫做贝西·庞弗尔(BetsyBumPher)的猪祖母而尴尬万分。故事情节绕着庞弗尔祖母要来访而引出的诸多问题展开。如,让她睡在哪儿?如果把她安排在猪圈里,一定会伤害她的感情,但是如果给她一间卧室……我从来就不明白她为什么喜欢那么个故事,直到最近我才发现,原来贝西·庞弗尔就象征着她的母亲。
  我13岁那年,母亲忠告我:“千万别让医生开刀动你的痔疮,开起刀来不但病得要死,而且痔疮还会复发。”那真是我母亲的典型个性。长大以后,她对我说:“你继承了我对园艺的喜好,但你的品味实在粗俗不堪。你对植物本身根本就没有兴趣,你只是喜欢炫耀。”有一天我们一起散步时,她说:“我没有什么钱,但是每一分钱我都会留给你的姊妹们。她们一旦决定要离开她们丈夫,那些钱就可以帮她们。”只有一次,她给了我一个糟糕的建议。当时我16岁,在佛罗伦萨的都摩(Duomo)外面,我们站在拥挤的人群中,等待着象征圣灵降临的机器鸽起飞。突然,我看到了一个少女,我所见过的最美的少女,于是我开始拼命地往那个女孩的方向挤。“别傻了!”母亲对我说,“离开意大利前,这样的女孩满街都是。”我错误地相信了她的话。别人用眼睛的时候,母亲总是用鼻子。每当她想知道我们这些孩子干不干净时,就用鼻子闻我们。晚餐菜肴送到她手上,她总是从盘子中挑起一些来闻。我继承了母亲灵敏的鼻子,还加上了我自己的敏锐味觉。最近造访亚瑟·利特尔(ArthurD.Little)位于波士顿的味觉实验室时,有人交给我两杯白兰地要我分辨出。这一点儿都难不倒我:一杯是“马爹利”,一杯是“基督兄弟”。有一次我参加亚瑟·休顿(ArthurHoushton)在马里兰州他的农场举办的晚宴,亚瑟跟我打赌说我一定认不出酒的出处。我呷了一口,心想堂堂的大鉴赏家亚瑟的酒窖中怎么会有这么差劲的酒?唯一的可能就是因为产地就在附近,所以亚瑟才买了它。“马里兰?”我又猜对了。亚瑟种了一果园的桃树,结果常常被腐给糟踏掉。亚瑟就在果园周围,每50码挂一个锡罐,里面放上从华盛顿动物园弄来的老虎粪。虎粪的气味果然吓跑了鹿群,桃树因此逃过一劫。后来亚瑟又试着用狮子粪,结果鹿们毫不在乎。其实这些鹿已经上万年没闻到过狮子或老虎的气味了,但是它们知道狮子没它们跑得快。
  父亲把穿着苏格兰裙的我送进伦敦的一家幼稚园。穿苏格兰裙对英国男孩来说,是非常娘娘腔的事。有个男孩一直欺负我,直到有一天我一拳打在他的鼻梁上。后来老师向我父母告状,母亲告诉我诉诸武力是懦夫的行为,下次如果有人惹恼我,我应该用舌剑狠狠地修理他。我把这番话谨记在心,而且很快就可以向她汇报我能“用我的唇枪舌剑把学校里的那些家伙弄得如坐针毡”。戒掉这个习惯花了我40年的时间。
  我5岁那年一次大战爆发了。随着大战,万事变迁,以前以制作精美花边明信片著名的巴许佛(Bashford),也划归到佛兰德(Flanders)区。那段时间,我一天到晚梦想着重新吃到冰淇淋,想着食糖短缺什么时候才会结束。记得我跟一群正在疗养的伤兵一起坐车,而且坐在一位澳洲军人的断肢上面,他的腿从膝盖以下全都被切除了。记得我一路上被拖着,大喊大叫着去看平生第一场电影。记得隔壁屋子里逃难的比利时小孩向我丢石头。记得我假装自己最喜欢的娃娃是一个铁路局服务生,而不是德国士兵(其实他就是一个德国士兵娃娃)。我还记得被带到特拉法尔加广场(TrafalgarSquare)去看正在展出的有史以来的第一辆坦克,而且还亲口向发明坦克车的史威顿上校(ColonelSwinton)问问题。
  在大战进行了四年零三个月后,大家都到街上欢庆作战日的到来,接着又在贺斯利塔(HorsleyTowers)前的广场上庆祝和平,每个人都高唱着“K-K-K一凯蒂(Katie),美丽的凯蒂。”
  一年后,我被送去寄宿学校。那年我9岁。就读的圣赛普瑞恩(St.CyPrian)其实是父亲负担不起的贵族学校,但是校长和他太太因为知道父亲曾是剑桥大学古典荣誉学位考试的榜首,就准备在我身上下点赌注,希望我也会有类似的杰出表现。学生优异的学业当然会提高学校的声誉,然后带动学生注册率的上升,所以他们只收我一半的学费——为了这个决定,他们后来恨透了我。
  在圣赛普瑞恩的第一夜,我看到其他学生在临睡前都跪在床边。我以为他们是在用尿壶,以前我从未见过任何人祈祷,因为祖父母们在赫肯黎(ThomasHuxley)发明了“无神论”这个名词后的第二年,也就是1870年,就都变成了无神论者,从那之后,家中就没有人再信奉任何宗教了。女舍监听说我没有祷告,就把我带到她的卧室,试图对我解释具有启示性的宗教的神秘之处。但是我对宗教的怀疑惑实在太重了,最后她不得不放弃这项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第二天是星期天。我以前从未上过教堂,也不知道做礼拜的程序,牧师布完道,只有我不合时宜地鼓掌。但是,没多久,我就变得非常虔诚。耶稣受难日那天我难过得哭泣,复活节后的一周,我都心情沉重。我祈祷自己考试能有好成绩。每个星期日,我都必须将所有祈祷文牢记在心,而且每天还必须背诵12条经文,只要背诵出来的经文有两个以上的错误,中饭、午茶和晚餐时间就得罚站。尽管如此,我还是无法生吞活剥进摆在面前的全部教义。吃圣体、喝圣血的观念令我反感。我无法相信创世纪,也不相信圣母会以处女之身生子,耶稣的升天、天堂、地狱、圣灵完全无法让我信服。现在,我住在一个天主教社区内。看到有钱邻居们付钱给教区牧师,请他们为死去的亲友做弥撒祈求灵魂安息,我不禁怀疑穷人的灵魂是否能得到安息。我看到有钱的朋友们从梵蒂冈购买婚姻注销证明,那是穷人永远无线享受的奢华。我也听到神职人员向人们宣讲他们自己都不相信的教义。
  乔治·奥威尔(GeorgeOrwell)、赛瑞尔·康纳利(CyrilCOnnolly)、赛西尔·比顿(CecilBeaton)、盖文·麦克斯威尔(GavinMaxwell)以及其他的校友都曾描述过在圣赛普瑞恩恐怖的寄宿生活。恐怖的来源是威克斯太太(Mrs.Wilkes),校长的老婆。这个撒旦般的女人把阉割艺术发挥到极致。就像国际象棋大师同时与好多个对手下棋一样,威克斯太太与学校里每一个学生都玩猫捉老鼠的情感游戏。每个学生都轮流得宠,继而失宠,就像凡尔赛宫中的朝臣,赛瑞尔·康纳利在校时,曾把自己每个星期在威克斯太太皇宫中的位置都用图表记录下来。有幸生在有钱或贵族家庭的学生,永远都得宠,威克斯太太总是慷慨地给予他们特权和宠爱。而像我这样家庭既无权势又无财富的学生,则永远得不到她的欢心。就这样,在校的四年,我一直生活在遭受排挤的阴云中。
  威克斯太太从我们这90名学生的学费中赚取了暴利,这些钱使她能在夏季租下苏格兰的松鸡保留地,并负担她的儿子去念伊顿(Eton)高中。她的财富来自学生的饥饿。她跟她的丈夫从未吃过我们的伙食,而那些有特权的学生,吃饭的时候则坐在威克斯太太的旁边,从心不在焉而且怕老婆的校长的盘子中把食物偷走。其余的学生则只能吃到烧焦的、快放凉的,而且结成一培蛇的麦片粥和少得可怜的冷肉卷,不得已只好自掏腰包买些别的东西来填饱肚子。有一天,威克斯太太不让我买桃子。“好大的胆子!”她对我大吼,声音大得全校都听得见,“你爸爸那么穷,我们让你在这儿念书几乎一毛钱都收不到。靠人施舍的孩子有什么资格把钱花在桃子这样奢侈的东西上?”
  十年前,乔治·奥威尔也曾经听到威克斯太太把另一个因某种原因而少付学费的学生叫到一边,对他说:“你觉得这是你这样的学生该买的东西吗?你难道不知道你这一辈子都不会银财富结缘吗?你家没钱。别做超出本分的事儿。”
  我们生日的时候,学校准许我们买很大的冰淇淋蛋糕,并举行一个仪式,把蜡烛送给最受欢迎的同学。但是我的父母没有多余的钱给我买蛋糕,他们也没钱到圣赛普瑞恩来看我,四年中一次都没有,虽然我们家离学校还不到50英里。因为他们没有汽车。
  想家让我受尽煎熬,唯一的快乐时光就是邮差带来家信的时候,家信的到来会让我一整天都极度兴奋。当天晚上,我就躺在床上,从雀巢炼乳罐上的一个小洞中吸吮里面的炼乳,它的味道就像妈妈的奶水。如果炼乳喝光了,我就写信索取一些免费的牙膏样品,从牙膏管中吸吮牙膏。我读《泰晤士报》和《新政治家》杂志(TheNewStatesman),因为太请于世故,所以不太容易和其他男孩交朋友。威克斯校长对我父亲说:“大卫知识非常丰富,而且应对非常成熟——他对人生的看法似乎很认真。”
  我们学校的学生中,家里最有钱的是帕金斯·布尔(PerkinsBull),一个古怪的加拿大大亨。学校年终戏剧表演结束时,我看到他爬上舞台,大声鼓掌,然后把一条珍珠项链挂在威克斯太太的脖子上。那天晚上演的剧目是《错误的喜剧》(TheComedyofErrors),我演的是女修道院院长。威克斯太太在舞台旁边一边帮我把戏施拉正,一边要我最后一次练习我的第一句台词:“安静啊,人们。是什么原因让你们到这儿来的?”我把加重语气放错了地方,威克斯太太拧着我的面颊,把我重重地摔在地上。这绝对不是对待女修道院院长的方式——或者应该说,因为这件事,一个11岁的孩子生平第一次面对了演员这个职业。
  我八岁开始学拉丁文,11岁开始学希腊文。威克斯先生对我父亲说:“他的想法非常独特,有跟老师争辩的倾向,他总是强辩他的想法才是对的,书本上的都是错的。”威克斯太太教历史,她的教学方法非常凶暴。“奥基尔威,”——她总喜欢故意把她不喜欢的学生的名字念错——“拿破仑是哪国人?”这显然是个陷阱。如果拿破仑是法国人,她一定不会这么问。我记得拿破仑的兄弟路易斯曾做过荷兰国王。“荷兰人?”因为这个错误,她罚我不准吃晚饭。这个恶毒的女人,在我长大之前,一直是我恶梦中的主角。
  在圣赛普瑞恩,我最好的朋友是约翰尼·罗德海姆(JohnnieRotherham),他是个沉默寡言、头脑冷静的男孩,现在是空军副元帅。我最快乐的假期都是与他的家人在沃里克郡(Warwickshire)度过的。他的母亲永远都高高兴兴,他的父亲是我见过的最有趣的大人,他姊姊琴(Jean)则是世界上最迷人的女孩。约翰尼教我射击、骑马,还带我去抓幼狐。如果在;临死前要我选择想回忆的情境,我一定会首先选择那个快乐的家庭。
  我跟搬到吉德佛(Guildford)的父母在家相处的时间很短。因为穷,他们雇了一个老处女,一个鬼里鬼气的老傻瓜做女佣,她在那幢房子属于真名叫道奇森(Dodgson)的路易斯·卡罗尔(LewisCarroll)的时候就在那儿工作。有一天午餐时,她目瞪口呆地盯着我,“我看到道奇森先生了!他在那儿,在你的位子上!”没多久,一位叫哈格利夫夫人(Mrs.Hargreaves)的老太太来喝茶,她的闺名叫爱丽丝·丽德尔(AliceLidded),她就是《爱丽丝漫游仙境》(AliceinWonderland)中爱丽丝的原型。只剩下我们这些孩子的时候,我们就玩基基椿、沙丁鱼、警察抓小偷、半便士纸牌、哑音游戏、追赶魔鬼,我们争论拉丁文的发音,吵得就像基尔肯尼郡(Kilkenny)的猫。
  那时的我开始嫌弃父母的贫穷(愿上帝宽恕我),祈求被邀请去拜访有钱的亲戚。在博斯弗特·西顿(Beres-fordHeaton)伯父的家,画室里挂着特纳(Turners)的画,吸烟室放着雪茄,苹果派上涂着奶油,马厩里拴着猎马,花圈里到处都是园丁。西顿伯父的吃相很不好。在一次正式的晚宴上,他家的客厅女总管因为脱口说出“老爷,你的吃相真恶心”而得到他全家人的感激。
  我心目中的大英雄是我的祖父——苏格兰人法兰克·奥格威(rrankOyi卜y)。父亲热情、可亲,但却是个失败者,爷爷冷酷、令人敬畏,却是个成功者。我想祖父的冷酷是因为他母亲在他四岁时痛打了他一顿,第二天这位曾祖母就去世了。这是他对他母亲唯一的记忆。生为一文不名的苏格兰地主的儿子,他在14岁时就辍学加入了在利物浦的家庭企业,奥格威·格蓝德(OgilvyGillanders)公司。他很年轻就结了婚,然后移民至阿根廷。在阿根廷他经营了一个由几个苏格兰投资者合资成立的农场,并加入阿根廷军队参加与巴拉圭的战争。后来农场经营失败,他发现自己变成了无业游民,却有一大家子人要养活。在去新西兰淘金却一无所获之后,祖父又回到了伦敦,并在里约热内卢设在英国的银行找到了一份书记员的工作。四年后,这个没受过多少教育的牧羊人成了布朗·希柏利(BrownSh@ey)银行的经理,在那儿,他还曾经帮忙培养过后来的英国中央银行总裁蒙太古·诺曼(MontaguNOrman)。祖父有了足够的收入,他把七个孩子都送进了私立学校和大学。那时,祖父的生活如鲜花怒放。他在喝土耳其咖啡时放冰糖,他抽从巴西进口、并且用黑烟草制成的香烟,还有他在晚餐桌上用刀叉剥去苹果皮和梨皮的习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当我告诉他我刚从马赛回来,而且还用刚学会的法国腔说“马赛”那个词时,他不屑地说:“巴黎这个词,你不会念成巴里,对不对?英国人说马赛(Marsails),不说马塞(Marseilles)。”10岁那年,他很高兴地在我身上发现了他所具有的敏锐洞察力。那年我不小心偷听到学校的老师说要没收学生们正在收集的塑胶球,于是我就在这个消息扩散出去之前,把我所有的塑胶球都卖掉了。
  当父亲向祖父借钱求救时,他拒绝了,父亲于是试图割喉自杀。祖父告诉我:“你爸爸的毛病就出在脸皮太薄了。”从那时起,我的父母就靠每年不足两百英镑的收入生活。
  祖父建议我去学跳舞。“如果你跟老板娘跳舞跳得比老板好,财富自然就会对你特别垂青。”他还给了我另外一个非常有价值的建议:“等你长大成人进入这个世界,你可能会到纽约发展。我建议你研究一下摩根财团(J.P.Morgan)的运作方式。世界上所有的机构里,摩根财团是最与众不同的一个。”25年后,我真的去了纽约,而且真的研究了摩根财团。摩根先生(Mr·Morgan)说他的合伙人都是有头脑的绅士,我也以此作为奥美广告选择事业伙伴的基准。摩根先生还说,他的银行必须永远要求自己“做第一流的企业,用第一流的方法”。这句话也成为奥美的原则。
  爷爷是个板球好手,隶属于玛丽伯尼板球俱乐部(MarvleboneCricketClub)。跟他一起坐在贵族特区的楼上看球简直就像在天堂——直到米德尔塞克斯队(Middlexex)巨人般的队长法兰克·曼(FrankMann)为了报复萨默塞特(Somerset)队的怀特(J.C.White)的慢速投球而开始对观众区狂轰滥炸。我吓得躲到厕所里避难。“你今天非常丢脸。”爷爷对我说。我个人的板球生涯则因一记快速球打到我的大腿根上而提早结束。如果不是因为那次意外,我现在很可能是十个孩子的父亲,而不是只有一个孩子。
  在普法战争期间,祖父的兄弟大卫·奥格威(DavidOgilvy)参加了法国军队,并且被指派担任陆军第18军团的参谋人员。当时巴黎已被围困,而且普鲁土军队也将兵临奥尔良(Orelans)城下。我的叔祖大卫有一个计划,他自认它能拯救法兰西。他在图尔(Tours)找到了法国政府,并且设法将他的计划提交给战事部长甘贝塔(Gambetta)。甘贝塔认可了那个计划,并派他去吉恩(Glen)见克劳扎特将军(Crouzat)。克劳扎特将军认为大卫叔祖非常聪明、有教养、高贵,而且热爱法国。从吉恩骑马回来的途中,他在拉登(Laddn)郊外遭遇敌军,阵亡了。他被安葬在他阵亡的那个村子的教堂中,一个彩色玻璃的小橱窗里镶着他在法国战友怀里死去的图像。他的遗编从法国政府得到一笔抚恤金,比他多活了68年。她使我的祖父恼怒至极。“你的艾芙琳(Evelyn)奶奶尽可以相信来世,但是她没有权利要求我和她有同样的信仰。我长寿而且幸福,我曾有过两个很好的妻子,我已经91岁了,已经准备好了离开这个世界。”第二年,祖父真的撒手人世。
  13岁那年,我获得了费提兹(Fettes)学校的奖学金。费提兹是一所位于爱丁堡(Edinburgh)郊区的寄宿学校。不像圣赛普瑞思恶心的麦片粥,费提兹给学生吃的是美味的苏格兰麦片粥,每天三顿,还有苏格兰式的烤牛肉和羊肉派。那五年,我一直享受着那儿的种种美食。
  费提兹早就在我的血液中流动了。这所学校是在我的曾叔祖格兰克斯(Glencorse)的英格利斯男爵(LordInghs)手上发展起来的。当年名女人玛德琳·史密斯(MadeleineSmith)企图毒死情人的案子,就是由我的这位曾叔祖担任她的辩护律师。我父亲和我哥哥都曾是费提兹最优秀的学生,而且都是学校橄揽球队的队员。我下定决心以他们为榜样,但是气喘病使我没有体力在球场上大显身手,而拉丁文又让我厌烦,除非它们和英文混在一起,写成像《InDulciJubilO》那样的颂诗。拉丁文里最讨人喜欢的就是约翰·欧凯菲(JohnOleeffe,1947一1833)的这首狂欢歌曲:
  我爱你小姑娘,我爱一个小姑娘,她像杉木瘦又长,甜甜春花一般样,天下女人没她强。
  如果你觉得维吉尔(Vergil)或西塞罗(Cicero)的作品比这个好,那我真是同情你!
  因为我对现代史的爱好,家人特许我放弃学习拉丁文和希腊文。当时的英国教育有一个不可思议的特点,那就是课程中完全没有关于美国历史的内容。我的历史老师沃尔特·塞勒(WalterSellar)在他的喜剧著作《一O六六琐记》(一O六六andAllThat)中总结了这种很普遍的态度。谈论完美国革命,塞勒写道:“美国人制造了一个叫威廷顿的总统(WittingtonPresident),不再说传统英语,变成了美利坚合众国与哥伦比亚,还发明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这些事情其实最后都变成了一件‘好事’,因为我们大不列颠王国的目的正在于此,但是这却让美国再也没有更多的历史了。”
  如果当初能让我多看一些回忆录和传记,而不是只念查尔斯·欧曼爵士(SirC5arksOman)写的乏味的教科书和爱科登男爵(LordActon)写的满纸空话的评论,我一定会发现学习历史是件更有趣的事。在费提兹念过的历史教材中,我只记得一句话,那是我在阿基保德·爱尔森爵士(SirArch比aidAllison)的《欧洲历史》(His-toryofEurope)中发现的:“当意大利人缓慢地大便时,奥地利人帮他们拿着尿便盆。”
  我到费提兹时,运气还不错,被分到一间专门给免付学费的学生住的宿舍中。这些学生的父亲不是神职人员,就是学校的老师,所以和其他学生比起来,他们都算是生长在书香门第,我们的宿舍在校园里就像是野蛮海洋中的一个文明之岛。我们这些新来的学生遭到了爱欺负人的老生的恶毒对待,但是我说服受害的同学跟我一起孤立那些恃强凌弱者的头领,制止了他们欺负善良的行为。每次只要那个头头走进房间,我们就立刻闭上嘴巴把背对着他。不到三个星期,那家伙就变成了神经病。
  违反校规时,我们会被老师或高年级的学生责罚。有一天法文老师向会监打小报告,说我上课不专心,于是我就被叫去受罚。我知道舍监很讨厌法文老师,于是就说:“老师,如果学生在罗德斯先生(Mr.Rhoades)课上不专心,并不是学生的错,而是他自己的问题。”“我不得不承认我同意你的看法。”他回答。后来当我自己成为高年级学生时,我拒绝参与这种责罚。在这方面我得到了当时的学者兼音乐家,后来成为英国环境部部长的贺尔·萨莫斯(HalSummers)的支持。
  唉!真遗憾我没有多少音乐细胞。有一个假期,我躺在浴缸中大声唱着赞美诗第104首:“船只往来航行,你所造的海兽戏游其中。”随着一声“阿门”,父亲在隔壁大声喝彩。“你在高兴什么啊?”早餐时我问父亲。“因为,”他回答,“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你可以不走调地唱完一整句歌词。”接着就一边计算着锅里的蛋煮开了多长时间,一边用口哨吹出《费嘉洛》(Figaro)序曲,整整吹了四分钟。
  我可以用心聆听交响乐,领略管弦乐的丰富表现力,但不幸的是我继承了母亲对音乐的令人伤心的弱智,从我的嘴里,永远无法发出正确的音调。但我的低音提琴却拉得不错,而且加入了学校的管弦乐队。拉低音提琴有个好处:它的音阶低于大提琴,所以没有几位指挥可以听出来拉得对不对。但它同时又是个危险的乐器。我第一次参加音乐会演奏,从左耳后面传来的巨响,差点就把我震得神志不清,我还以为是定音鼓手把他的乐谱架砸到了我头上,原来是我自己的低音提琴的E弦被我拉船缆般的力量给扯断了。将粗弦压按到指板上需要的力量比我的指力要强得多,无知道纽约爱乐乐团(NewYorkPhilharmonic)那位美丽的低音提琴手欧云·欧布莱恩(OrinO’Brien)是怎么做到的。有史以来最优秀的低音提琴手是卓根尼提(Dragonetti)。他在乐队演奏时,他的狗总是坐在他旁边。贝多芬最喜欢花功夫写些极困难的低音提琴曲子刁难他的朋友卓根尼提。我开始痛恨卓根尼提了。如果演奏时用尽全力,低音提琴能震得地板发颤、脚底发麻,让人坐都坐不稳。它还是携带起来最费力的乐器,又笨又重,从一个音乐厅带到另一个音乐厅非常累人。搭乘英国火车时,低音提琴要跟三轮脚蹬车付同样的行李费,而大提琴则只相当于缝衣机。
  我因为跟别人打赌可以在低音弦上把D调拉得比E调还低而赚了一些钱。诀窍是在琴弓上涂抹许多松香,把弓弦拉过尾片。因为这件事,费提兹非常好的音乐老师哈佛葛(D.HenrgHavergal)还带我去参加格洛斯特教堂(GloucesterCathedral)的三大唱诗班音乐节。在那儿,我与大作家萧伯纳(BernardShaw)、作曲家爱德华·埃尔加爵士(SirEdwardElgar)、沃汉·威廉斯(VaughanWillinms),以及爱斯尔·史密斯(DameEthelSmyth)夫人有过一面之缘。埃尔加那天穿着一件鸽灰色外套,扣眼上别着一朵兰花,沃汉·威廉斯看起来就像一头温和的大象。爱斯尔·史密斯夫人则穿着一件说不出来有多奇特的中国旗袍式外套。
  60年代我成为纽约爱乐乐团的董事时,乐团正陷入低谷。乐评家毫不留情地批评他们的演奏,音乐家们士气低落,音乐会的上座率只有一半。因此当有人提议邀请利奥纳多·伯恩斯坦(LeonardBernstein)来担任首席指挥时,其他董事都热烈响应。“他无疑是个票房保证,”我说,“他会让我们的上座率大增,但他是个自我宣传的天才,不出五年,纽约爱乐就会变成伯恩斯坦的乐团。”史坦威夫人(Mrs.Steinway)说:“1909年我们请马勒(Mathler)来当指挥时,大家也是这么说的。”后来,伯恩斯坦的确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纽约爱乐因此重振声威,而五年之后,《纽约时报》的乐评也不出所料地把纽约爱乐称为伯恩斯坦的乐团。
  纽约爱乐的其他董事之所以当选,不是因为有钱,就是因为在音乐方面极有声望,不然就是两者兼备。唯一二者皆非的我在其中扮演着败家子的角色。第一次参加董事会会议,董事们被告知团里有一位小提琴手去世了,他在乐团服务了35年,他的遗嫣穷困不堪,需要董事会讨论能不能给她一笔额外的善款作为养老金。我是唯一投赞成票的董事。那些从不知道贫穷为何物的人心脑之硬,常常会让我既惊骇又愤慨。
  当时,美国乐团的音乐家每年只有2800英镑的收入,比水管工和木匠的薪水还低。每次劳资谈判,我总是同情他们的工会。但是现在的情况就大不一样了。今天,音乐家的薪资高到让所有的乐团都遭受破产的威胁。这大多都要归罪于19世纪那些谱写需要庞大乐团演奏的曲子的作曲家们。马勒的乐团登峰造极,达到1000人。巴赫、亨德尔和海顿都只谱写少于30人的交响乐团就可以演奏的曲子。现代的交响乐团每场音乐会都不得不上场一百多人,以每位演奏者的年薪14000英镑计算,这样的支出谁也负担不起。此外,指挥每年要拿走56000英镑,有些独奏家每场演出的费用是6700英镑,一个好的合唱团每唱一出清唱剧要6700英镑。可怜那些乐团经营者到处去募款、筹钱来支付这些费用,跟乞丐没什么差别。
  指挥家为什么都那么长命?托斯卡尼尼(Toscanini)、布鲁诺(Bruno)、沃尔特(Walter)、曼柏格(Mengelberg)、丹姆罗施(Damrosch)、克林派尔(klem-perer)、安瑟米特(Ansermet)、蒙太克斯(Monteux)、卡素尔(Cacals)、爱瑞恩·波特(AdrianBoult)、毕萨姆(Beedam),还有斯托考斯基(Stokowski)都是到80多岁还在指挥。李奥纳多·高登(LeonardGordon)博士和杰洛米·李德(JeromeZ.Litt)博士认为那是因为即使到了大多数人都年老力衰的年纪,指挥家仍然一直持续激烈地运动。或者也许是因为听众那狂热的掌声,年复一年,使得指挥家的生命值得超乎寻常地延续?第一次遇到华特·丹罗姆施那天,他走到钢琴边,演奏了一首他称之为“上帝保佑有武力的国王”(GOdSavetheKingwi汕Gunfire)的曲子。演奏这首曲子不但要手弹琴,还需要通过臂部有节奏地撞击低音鼓来模仿炮火的声音。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到,喜欢音乐的人绝少会喜欢诗歌,反之亦然?除了吉卜林(Kgbing)和纽波特(Newbolt)的以狂欢为题材的作品外,我对诗歌一点感觉都没有。我见过的唯—一位诗人是叶芝(Yeats),那是我加入沙威俱乐部(SavleC匕b)的那天晚上,上厕所时我站在他旁边。叶芝那时候70多岁,因为服用猴子的腺体而保持年轻。那天我满肚子红酒——俱乐部一位上了年纪的酒侍推荐给我一瓶酒,说他记得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RobertLoutsStevenson)是这个俱乐部的会员时,最喜欢喝这种酒。
  我对音乐清唱剧有股英国人特有的热情,无论是宗教剧还是世俗剧。连门德尔松(Mendelssohn)自己都觉得过于甜蜜的《以利亚》,从头到尾都可以让我沉浸在快乐的泪水中。吕利(Lully)、洛谬(Rameau)和库普林(Couperin)的任何作品都绝对可以让我脱离最深沉的忧伤与不快,而亨德尔(Handel)的英雄咏叹调,随着必不可少的号的伴奏,则使我心荡神驰,不能自己。最让我难忘的是《犹大·麦克白》(JudasMaccabaeus)中的“呜警”(SoundanAlarm)、《亚历山大盛宴》(Alexander’sFeas)中的“复仇的提摩西之喊”(RevengeTlmotheusCries),《弥塞亚》(Messiah)中的“号角即将吹响”(TheTrumpetShallSound),还有专为女高音和高音号所作的“让光明的天使”
  (ietheBrightSeraPhim)。我受不了肖邦(ChoPin)、瓦格纳(Wagner)、威尔第(Verdi)或普契尼(Paccini),但是聆听莫扎特(M。zart)却让我快乐无比。我一天到晚用留声机听军队进行曲,把我妻子都快搞疯了。爵士乐和它的由来我都不了解,我喜欢的舞曲只有波尔卡和号管舞曲两种。所有的交响乐中,我心中的第一名是贝多芬的与他的一贯风格相去甚远的《战争交响曲》(作品第91号),这部曲子是为了纪念威灵顿1813年在维多利亚打败约瑟夫·波拿巴(JosephBonaparte)而作。假如你从未听过这部作品——事实上没有几个人听过——它是为三个演奏起来像机器一样整齐准确的管弦乐团合奏而谱写的,另外还模拟毛瑟枪、榴弹炮以及火炮的声音。这部曲子从“英国律法”(RuleBritannia)开始,然后以“天佑吾皇”(GodSavetheKing)结束。听这样的曲子真是夫复何求?
  让我们再回到费提兹的学校生活。当时的我不大合群,所以不大受欢迎,但是我却交到了几个非常好的朋友。其中跟我最要好的是阿拉斯戴尔·夏普(AlastairSharp),他当初刚进费提兹的时候,操一日浓重的亚伯丁(Aberdeen)腔,他说的话我一句都听不懂。他是个出色的小提琴手,12岁时就当上学校乐团的指挥。现在他是个法官——而且还是个好法官。另外还有诺克斯·康宁汉(KnoxCuningham),一个个子高挑总是兴高彩烈的爱尔兰人,他是学校足球队队长。当他发现我和他一样,都非常喜欢爱尔兰剧作家约翰·密林顿·辛格(JohnMillingtonSynge)、格莱葛瑞夫人(LadyGregory)和西恩·欧凯西(SeanO’Casey)时,他就把我列入他私人的候补特权名单,这是一种可以享受很多特权的殊荣。3G年后,当他成为首相的机要秘书时,我要他再给我一项特权——在国会中给我安排一个安全的座位。他莫名其妙,以为我喝醉了。
  还有一个爱尔兰男孩,布莱恩·温菲尔德(BryanWingfield),来自鲍尔斯考特(Powerscourt)。他在拳击赛前总是坐在自己的角落里叉手祈祷。我在费提兹期间,他是唯一早夭的学生。疾病总让人沮丧。如果你有办法说服校医送你去学校的医务室,那么就会有一辆像黄包车一样的交通工具来拖你到那儿去,我们管那种车叫死人车。一到医务室,护士长不论任何病情,直接就递给你一烧杯蓖麻油。不过,我感染风湿热时,这个亲爱的凶护士长却用她细心的护理救了我的命。上世纪70年代她在因佛内斯(Inverness)认识了我外祖母,她还记得外祖母因为蓬裙太大,箱形马车装不下,只好坐着家里的独轮手推车参加高地舞会的情景。
  费提兹的低年级学生还必须当高年级学生的“苦力”,帮他们清理房间、擦皮鞋、做晚餐。我在这方面远胜于别人,因为我从小到大在家里都必须做这些杂务。星期日,我们都必须到爱丁堡的教堂做礼拜,戴着高顶礼帽、穿着燕尾服,沉重地走街过巷去圣公会的圣灵教堂或长老会的圣史蒂芬教堂。身为英国国教的逃兵,我一开始选择的是圣灵教堂,但是后来换到圣史蒂芬教堂。学校里一位热心的老师认为我一定是在经历一个离经叛道的时期,就自告奋勇地来开导我。我一直都没有向他承认转换教堂的真正动机是因为到圣史蒂芬教堂的路程比较短。我发觉长老教会不但可怕,而且沉闷,圣经旧约诗篇中到处都是反对这个教会的证据。
  除了每周固定去爱丁堡之外,学校的教堂每个礼拜还要举行13次宗教仪式,而且规定每个人都要参加。唱诗班每次都用最强音高唱(fortissimo),来布道的每位牧师都非常能鼓舞人心,像乔治·麦克劳德(GeorgeMacleod)、哈利·米勒(HarryMiller),还有迪斯特教堂的主持牧师瓦夫博士(Dr.Waugh,theDeanoftheThistle)。他们的布道消除了我从圣赛普瑞恩获得的有害的价值观。直到现在,我从未遇到任何一位牧师的布道能与他们相比。
  每个月学校都会请一位著名的贵宾来演讲,这些人之所以被选中,好像完全是因为他们演讲中令人无法抗拒的有趣的援疵。我最难忘的演讲者是位退休的海军上将,他给我们讲泽布鲁格(Zeebrugge)之战。当他一边洪亮地打着嗝,一边大吼“就在此刻,柏汉一卡特的屁股被打开了花”的时候,整场演讲达到了高潮。
  假日的时候,我常常爱上美丽的女孩,但是几个礼拜后,一回到费提兹僧侣般的生活,我就像监狱里的犯人一样把感情转移给同性。40年后,1969年,我重回费提兹,并且在校庆那天对学生做了场演讲:
  我一直在研究我们学校创始人的遗嘱。他留下所有的财产“以扶养、教育并且提供学习用具给那些父母无力给他们适当教育的孩子”。第一届校董事会有什么权利决定我们的创始人所指的只是男孩子?他的意思很清楚,这所伟大的学校应该既教育男孩也教育女孩。如果董事会继续漠视我们创始人的愿望,我劝你们效法国外大学的同龄人——造反!台下的男孩们对我这番话报以持久的掌声。第二年,费提兹就开始男女合校。接着我开始同情学生们生活在考试的暴政下:
  老师把事实硬生生塞进你们的头脑,因为这样你们才能通过考试。这就像把玉米从鹅的喉咙硬挤下去,让它们的肝脏长得特别大一样。也许这样才能制造出优质的鹅肝酱,但是对鹅本身却没有任何长久的益处。这所伟大学校的任务应该不是硬塞给你们一些事实,让你们在几个星期之后再把它们吐回到考卷上,学校应该激发你们对学问产生终生不变的爱好。之后,我又尽力安慰大多数像我当年一样不能成为学校里的大人物的学生。
  我是个领不到奖学金的学生。在运动场上我笨拙无能。我讨厌高高在上的平庸之辈。我是个叛逆,一个不合群的人。简而言之,就是个没用的家伙。各位没用的家伙们,振作起来!在学校的成功与生命中的成功并没有一定的关联。看看我的朋友伊恩·麦克劳德(lainMacfeod)——历史学家、健康部部长、劳工部部长、主管殖民地事务的国务大臣,以及众议院的领袖。在费提兹的时候,伊恩也是个不出风头的没用的家伙。另外还有一个平凡的学生,他在学校只有一样出名——他的外号叫粪坑。到我认识他的时候,粪论已经是哈得逊海湾公司(Hudson’sBayCompany)堂堂的董事长和伦敦郡的行政长官了。
  我以为那次之后费提兹再也不会请我去演讲了。没想到六年后,我又被邀请到学校的庆祝晚宴上发表演说:所有私立学校的生存都在经受考验。它们被通货膨胀、税收以及左翼政府的敌视所威胁。如果费提兹要生存下去,就一定要有得以生存下去的理由。费提兹应该与众不同。我建议你们把费提兹变成一个美食殿堂。如果雇一个了不起的法国大厨,费提兹就会以提供最好的美食——三星级标准——的学校而闻名。如果是我,我会将费提兹的所有学生训练成水管工人、木匠、电工、油漆工,还有园丁,这样学生们就再也不需要依赖那些他们永远也支付不起他们的服务费用的商人了。我会开放所有的课程让学生选修,让来上课的学生付钱,就像买票进电影院一样。这样会让教得好的老师富裕起来,让教得差的老师饿死。我会支付现金津贴给成绩好的学生,以刺激他们努力学习。如果我当初念书的时候有人付钱,现在我可能已经是牛津大学历史系的钦定教授了。
  17岁那年,我去应聘伦敦“自由”毛织品店广告干事一职,但是被拒绝了。几个礼拜后,一位有名但是有神经病的外科医生拿我当活教材,在学生面前为我的蝶骨窦管动手术。他的秘技搞得学生们眼花缭乱。手术做得糟透了,我的乳突也感染了。不只我一个人以为我必死无疑。另一名外科医生救了我的命,但是感染并未完全清除,三个月后我又被做了第三次手术。我永远都忘不了当医生宣布我再也不能上场打橄揽球时我的轻松感。
  于是我写了平生第一个广告:年青男性,诚求男秘书或游伴之职。这个天真的小玩意出现在《每日邮报》(DailyMail)的大陆版上,而且获得了一个叫摩顿(Mor-ton)的在巴黎的美国人的回复。我会附上自己的照片吗?当然会。这一招果然有用,十天后他的司机到诺德码头(GareduNord)接我。摩顿先生为把我安置在另外一个房间里向我道歉,他说他得了重感冒。他的房间里弥漫着一股香水味和鹦鹉粪味混合在一起的刺鼻气味。第二天早上我们一起坐车去兜风。他问我想到哪儿去旅行?中国?南美?他在贺密斯(Hermes)要买什么给我呢?我喜欢听布鲁诺·沃尔特(BrunoWalter)指挥的俄国唱诗班演唱吗?这些都没让我觉得特别奇怪,但是那天晚餐后,他宣布自己的感冒已经好多了,所以我可以跟他一起睡了。我吓得赶紧关上自己的门,不管他如何把没完没了的大声谩骂从门外抛进来。第二天一大早,我就逃回伦敦,搭计程车直接到祖父家。“我不懂你干嘛要这么大惊小怪?”祖父对我说,“我们都知道世界上有喜欢那种事的人。如果你听我的,就安静点,别再提这件事了。”
  第二年夏天,一个有钱的美国人要找人个别辅导他的私生子,并且要求应聘者具备下面的能力:
  能教钢琴;能教绘画;会开车;网球打得跟职业选手一样好。
  这4条我一条也做不到,但却告诉他们我样样都行。那个美国人住在爱佛瑞区(Ville’Avray),靠近凡尔赛宫,是法国名画家柯罗(Corot)常活动的地方。到那儿两天后,那位先生带我去一家昂贵的餐厅吃晚饭。几杯白兰地、几根雪茄之后,他斜眼看着我。“我有个不太好说出口的问题想问问你,”他说,“事实上,我有个情妇。我怕会吓着你,所以把她送走了。但是我实在太想她了。如果我明天就让玛莎回来,你会不会有什么意见?”
  玛莎是蛮有趣儿的女店员,她很喜欢我。“B先生曾经在树林里跟我做过好事,他办事时的样子就像一只狗!”她还问我要不要在床上试试看?我说这是对我的雇主的不忠,她就对主人说我企图勾引她,然后我就和那孩子一起被放逐到布列塔尼(Brittany)。这个可怜的小泥资很快就发现我既不会画画,也不会弹钢琴,他威胁说要告诉他老爸我是个骗子。这让我病重得躲进了巴黎的关国医院。在医院里我跟法兰克·斯科利(FrankSCully)住同一病房,他是从洛杉矶来的记者,只有一条腿。斯科利大声地对我读一本地为法兰克·哈利斯(FrankHarris)捉刀的书,那本书讲的是劳伯纳和爱伦·泰瑞(EllenTerry)的事。每天下午,斯科利的朋友安妮塔·露丝(AnitaLoos)都来看我们,她有一双大眼睛和一副低沉的嗓音,是《绅士爱美女》(GentlemenPre-ferBlondes)那本书的作者。
  我决定申请进入大学就读,并且选择了牛津,因为那样可以避免和父亲、哥哥法兰西斯以及家族里的其他人竞争,他们都曾是剑桥的名人。但是如果得不到奖学金,我根本负担不起牛津的学费,而且要拿到奖学金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一来奖学金的颁发名额很少,二来它们是以在古典学科方面非常出色为基准颁发的。
  我被安排接受史利格·厄格哈特(SliggerUrquhart)的考评,以决定我能否获得奖学金,他是牛津大学贝利尔学院(Ba*of)的著名教授。面试之后,他写了封我认为很傲慢的信给我父亲:“您的公子将无法取得贝利尔学院提供的奖学金,但是我可以向您保证,如果他选择申请其他任何一所学院,都会毫不困难地获得奖学金。”
  我选择了申请亨利八世的伟大贡献——基督教会学院(ChristChurch),因为那个学院培养出来的首相、印度总督和坎特伯雷(Canterbury)大主教比其他学院加起来还多。据说亨利八世创立基督教会学院时,原本想把它建成一所女子学院,但是他克制了那个想法。不久,我就因手术在头上缠了绷带,跟一大群奖学金候选者一起在沃尔西(Wolsey)学院的大餐厅里参加笔试。历史学家凯斯·费林(KeithFeting)担任主考官,显然我的考试论文给他留下了足够深的印象,他邀请我到他在克兹握兹(COtSWOlds)的家中度周末。“你对历史一点都不了解,”他告诉我,“所以我们决定把奖学金给你。”我是基督教会学院的理论的受惠者,因为他们认为奖学金应该颁给那些将来会有长足进步的学生,他们相信那些在考试中得高分的学生,将来很可能是社会上的二流人才。
  除了金钱,拿到奖学金还可以享有三项引人注目的特权:被授予一件特别长的长袍,在教堂中有一个前排座位,以及在晚餐前用拉丁文吟诵谢祷文。教师们费尽心机地对我进行个别指导,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成为一位大学教师。两位准副院长,麦斯特曼(J.C.Masterman)和麦克卡兰(R.B.McCallum),竭尽全力教我历史;帕特里克·戈顿一沃克(PatrickGordon -Walker),后来的外交大臣,以及诺威尔·麦尔斯(NowedMyres)、罗素(AS.Rused)则尽心尽力地教我化学,但是考试的时候,原本是要求分析化合物,作为我母亲的儿子,我又犯了什么东西部用鼻子嗅的错误,那东西的气味实在是太浓烈了,我被熏得往后就倒,失去了知觉。来自坎那(Canna)的约翰·罗思·坎贝尔(JohnLorneCamghell)试着教我盖尔语。但是我对所有的科目都冥顽不灵。说到底就是我实在是做到了极点,但这又衍生出一个根本的问题:我为什么会懒到极点呢?也许是因为我太疲倦了,每天晚上我都辗转难眠,与气喘做斗争。但是我却并没有疲惫到第二天早上不能打网球,下午不能骑马,晚上不能去约翰·佛德吉尔(JohnFothergill)的展鹰(SPreadEagle)餐厅吃饭的程度。佛德吉尔在回忆录中说他记忆中的我是个“粗暴、英俊,而又几乎像白痴的好小伙子。”也许是因为我对学业的耐心有限,而对开始谋生又充满热望,也许是因为我的才智我自己都搞不清楚,不管是什么原因,反正只要有考试,我就一定不及格。
  在基督教会学院的250大学部学生中,有50名来自伊顿高中,这些家伙组成了一个让人讨厌的派系。他们不准自己的同伴买车、用车,于是他们中有个家伙就把他的劳斯莱斯轿车登记在他司机的名下。另外一个家伙在他们一起吃晚饭的时候,雇苏非·塔克(Sophie”luck-er)来表演。有些家伙还雇佣马夫来照料他们的猪马,有些则继承了他们祖先的头衔,譬如——威塞克斯(Wes-sex)公爵、罗姆夏(Loamshire)侯爵,以及布莱克乳(Blackpool)伯爵等等。作为上议院的世袭成员,这些乳臭未干的家伙被授予制定法律的权力。这让我想到了一个阻止这种臭屁行为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让其他学生也给自己找个头衔。拥有武力而且拥有嘉德勋位(Garter,英国爵士的最高勋位,译者注)的国王也可能得大出血的病,但即使身为国王之尊也无力防范。上院50年前就是吉尔伯特(Gi比ert)嘲弄的对象,而在1909年,自己的祖辈就是伯爵的邱吉尔(WinstonChurch*),则写了一本书攻击这种贵族制度,这种制度“需要在我们的国家维持一个优越的阶级,他们拥有世袭的立法职能……完全无视他们个人的性格、才智和经验”。这层“优越阶级”直到
  1977年还在行使他们的立法职能。
  我总是很快就忘记生命中木快乐的时光,在牛津的那两年,我现在能回想起来的只有最快乐的七件事:
  ·与桑迪·林赛(SandyLindsay)的客人一起在贝利尔学院的高脚桌边吃晚饭。林赛是个了不起的人,当时他是贝利尔学院的院长。
  ·靠着从一个灵媒那儿得来的神秘启示,赛马时我把赌注押在欧本(Orpen)上,果然赢了20英镑。
  ·加入圣奥尔本(St.Alban)与圣瑟吉斯(St.Sergius)学会,这个学会的目的是在布卡科夫神父(FatherBulgakov)的领导下,使英国国教与俄国东正教联合起来。
  ·马布罗(Mar比orugh)公爵60大寿时,在布兰汉宫(Blenheim)参加勇敢的疯子杰克·希利将军(GeneralJackSeely)组织的狂欢欢宴。
  ·担任白玫瑰协会(WhiteRoseSociety)的主席,这个协会的愚蠢目的是帮斯图亚特(Stuarts)王朝复辟。
  ·被充满诱人的少女风情的爱斯特夫人(I-adAstor)说服,戒酒三个星期。
  ·远征伦敦,参观贝利福(Balief蝙蝠,然后搭乘最后一班火车回到牛津。那种蝙蝠以飞天特技师(FyingFornicator)的名声享誉天下。
  我在牛津的时光就这样被我一点点地消磨掉。唯一可以为自己的罪过辩护的是,35年后,我起草了几封给在美国的校友的募捐信,为基督教会学院募得了一大笔款项。亨利·鲁斯(HenlyLucc)和我挚爱的友人,基督教会学院的教务长克斯伯·辛普森(CuthbertSimpson)没对那些信做任何修改,就在上面签了名。
  克斯伯给我讲过一个故事。19世纪60年代,一个自大的年青人痛骂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Cromwell)。一位老太太为克伦威尔辩解道:“我丈夫的第一个妻子的第一个丈夫认识他,而且非常喜欢他。”当时,克伦威尔已经入土200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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