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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 导演凑趣 拍片蚀本


  就在橙县地方法院进行初审纪然冰命案的同时,洛杉矶围绕着这个案件也出现了几件颇令人注目的事情,一直成为华人社区茶余饭后的谈资。
  1994年4月,香港导演李翰祥来到洛杉矶。这位擅长拍摄宫闱戏的导演,曾经以《火烧圆明园》、《垂帘听政》、《金瓶梅》之类的古装戏蜚声影坛。虽已年过七旬,却宝刀不老,要在现代题材中展露身手,重获肯定。他以10万美金买下了美国女作家严歌苓的小说《房东太太》,准备到洛杉矶来寻找外景,拍摄此片。
  来到洛杉矶之后,李大导演租下了高级住宅区圣玛利诺的一幢别墅安营扎寨。
  一听李翰祥来到洛杉矶,南加州爱好影艺的人士开始忙碌了起来。李翰祥租住的那幢别墅宾客盈门,想瞻仰李大导演风采的、倾听李大导妙语的、想在未来片子中轧一角的,各色人等都趋之若鹜,川流不息,用不着李大导开口,有人送去了各色名画,让李大导装饰房间,也用不着李大导要求,自有人自告奋勇为李大导开车接送。
  自然也有人陪李大导谈论南加州的趣闻轶事。说着说着,就说到了正在橙县地方法院初审的纪然冰命案。
  李大导不愧为是资深导演,一下子就感到这个题材“有戏”,后来他说,这个真人真事“给了我拍一部电影的灵感”。当下便决定,把《房东太太》一片暂时搁置在一边,以纪然冰命案中的台湾富商到大陆找了一位情人,在美国被害,警方破案为基本构架,拍一部离奇曲折的电影,片名脱口而出“情人的情人”。
  题目一出,底下自然会有人帮忙构思,借李大导电影扬扬名声无疑是个好机会。于是有人义务地把近一年南加州中文媒体发表的所有有关此案的新闻报导送到了李大导案边。
  李翰祥读着这些报导,愈读愈感到这个题材中戏份能量,便找了两位南加州的女作家张敏玉、董桂英来为他写剧本。这时是5月初。
  为大导演写剧本倒也是一件很省力的事。李翰祥好饮酒,每日晚上酒酣耳热之后,会生出各种各样有关这部电影的灵感,描述出想象出来的情节,像讲故事地与编剧说。编剧记下,等到第二天,李大导再度酒酣耳热之后,又会讲出与前一天不同的故事,直说得编剧每天撰写,每天改写。董桂英说,我的思路跟不上导演的酒路。
  闹腾了一个礼拜剧本还没有写出来,李翰祥已经把演员阵容给确定下来。第一位是现今在美国影坛颇叫座的台湾演员郎雄。自郎雄在李安《推手》、《喜宴》中担任主角并入围奥斯卡最佳外语片之后,他的“中国父亲”这一角也逐渐为美国观众所熟悉。李翰祥要让郎雄在片中扮演一名私家侦探,调查此案,将全部故事贯串起来。李翰祥第二个想到的是梁家辉,自《情人》一片中梁家辉挑大梁,在法国曾掀起一股“梁家辉热”,许多女人对梁家辉裸露臀部在片中的卖力演出极为欣赏,认为是具有东方魅力的男性。李翰祥为梁家辉设定的角色是当“情人的情人”,即大陆女子以前的情人。大陆女子则由加拿大华裔演员金铃子担任,一个眉清目秀的清纯少女。台湾富商则由香港演员刘永担任,台商之妻则由刘雅丽扮演。
  这些演员都正在忙着排演自己的戏份。李大导演的面子也真大,靠通电话,即把事情都搞完。用当时的话说,这些人临时决定参与此片拍摄,都是“人情”投入。
  两个星期之后,戏就开始在洛杉矶开拍,剧本则是临时撰写。此间的一些华人编导杨敦中、罗马也都“友情”投入充当了李翰祥的助手。
  不料,在拍片途中,却横生枝节,该片从香港请来的武术导演陈德华某日召开记者会,宣布他退出剧组,原因是李翰祥原先答应的片酬并没照先前讲定的支付,女主角金铃子与李翰祥原先签定的片约至今尚未兑现。一位叫林祖恩的“李翰祥迷”因出借住宅给李翰祥,后来发现拍的是凶杀现场,摄制组又将住宅内外搞得满目残痕而提出索赔。在南加州闹出了不大不小的新闻,有人说“导演李翰祥的戏外戏显然拍得比《情人的情人》更加精彩”,也有说,这部片子不应该叫《情人的情人》,而要叫《人情的人情》,因为李翰祥拍此片欠下了一大堆人情,不知道事后如何去还。
  闹闹哄哄地拍了一个多月,影片在南加州的戏份结束,到了10月底在香港、台湾两地上片,总共才卖出80万港币,一个星期就黯然下片,创下香港20年来的最低票房纪录。事后,李翰祥在香港报刊撰文,指责编写人员和租借场地的人士,又引起一番纠纷,有人还声言要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
  最后,影片在洛杉矶一家华人戏院上演,卖座率每天都只有几十个人,看得人们连连摇头。
  这部片子变成了什么样呢?
  《情人的情人》从郎雄——一位退休的美国华裔私家侦探正在洛杉矶“推手”打太极拳开始讲起,突然一阵警笛,几辆警车呼啸而过,某地发生了凶杀案。这位私家侦探也赶过去。原来是他的好友,一位台湾做运动鞋生意的商人(刘永饰)的女友被人杀死,这位女友(金铃子饰)来自中国四川,是演川剧的演员,在中国大陆去应聘公关小姐时遇上了这位富商,成为富商的职员,也成了他的情人。女孩便抛弃了自己原先的情人(梁家辉饰),来到美国。而前男友也通过人蛇偷渡来到了美国。台湾富商的太太(刘雅丽饰)也正好在此时来到了美国。
  于是这位侦探就开始了他的个人侦访工作。他假定了台湾富商、前男友、台湾太太都有可能杀死了大陆女子,台湾富商利用飞机票上的时间差,偷偷从加拿大进入美国,杀死了女友后又驾车逃去,再乘飞机赶来,在现场发现了命案。男友则潜到大陆女子寓厅,想要重叙旧情,但发现女子正在与一个美国男人做爱,妒火中烧,一时性起,杀死了女友。而台湾太太则进入寓所,以刀刺死女孩。
  后来警方逮捕了台湾太太,因为在死者腿部的一个咬痕中发现了DNA,与台湾太太完全相合。
  但是,李翰祥在片中杜撰了一个惊人的假设:咬痕有可能作假,因为以前有过一个案例(天知道是从哪里弄来了这个案例),有人曾用牙医的假牙模在死者的身上留下咬痕,被警方识破,而大陆男友的表姐正是一位牙医,台湾太太曾去她那里治牙,在牙模上留下了存留DNA的唾液。
  最后,台湾太太以无罪走出法院。
  这部片子充满了逻辑混乱,剧情也不合情理。李翰祥的灵感使他导出到了蹩脚的“侦探片”,而侦探片所要求的严密、悬念在电影中一点也看不到。李翰祥所擅长的男女肉体诱惑,在片中也成为噱头,大陆男友遭移民局追赶,逃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所在,一个又肥又丑的三流妓女脱衣解带地挑逗他,充满了莫名其妙的情节。
  许多人看完电影之后,大笑“一头雾水”“糟踏了题材”。
  由于当时案子尚在地方法院审理之中,李翰祥仅仅是虚构一些案情,他也指明此片纯属虚构,但是从这部片子中,看不到任何可以回味的情节。
  由于李翰祥不了解美国的警方侦察的程序及方法,到处都留下了破绽,令人啼笑皆非。
  这部纯粹希望能通过人情来回收成本的片子,最后以李翰祥“赔本”而落下帷幕,在南加州、在美国华人圈中留下了“笑柄”。
  事后李翰祥只得回香港,自说简直不敢再忆及当时去洛杉矶拍片的经历,只能用“怕怕”两字来形容。
  李翰祥究竟为这片子投下多少成本?从金钱方面来说,大概是他投入最少的一次,但从信誉、人情方面,大概是投入最大的一次,而回收则是最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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