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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 警官出庭 法医作证


  检方的最后一名证人是警官怀特。
  怀特是从头至尾侦办此案的负责警官,他在案后5天就受命调查这件凶杀案。
  由于怀特身分特殊,检辩双方都对他赋予了极大的重视。怀特在作证时指出,在案后的8月24日和25日,他分别找林黎云、彭程远、彭致远三人谈话,林黎云详细讲了她16、17、18日行踪,但都未提及有15分钟的事情。那三天,林黎云说她中午都与儿子们外出吃饭,晚上在家做饭。
  但薛曼询问:“你是否问及林黎云有比儿子晚到的情节?”怀特承认,他并没有特意追问。
  结束了怀特警官的问话,检方开始播放彭增吉、林黎云在警局用中文谈话的录音。在这段录音中,林黎云承认到过纪家,并看到纪然冰拿刀出来,自己跌倒,自己弄伤自己之语(是初审部分的对话全文)。
  听完之后,薛曼提出,要将纪然冰在1993年1月3日早晨写下的一篇日记作为证物向陪审团展示。
  纪然冰没有写日记的习惯,这是唯一一份可见到的用日记形式写下的对彭增吉的看法,由警方在公寓中找到。
  当时纪然冰已有7个月的身孕,她在日记中写下前一晚上所做的一个奇怪的梦境,梦中仍是纪然冰在痴痴地等彭增吉,开始怀疑彭增吉只是在利用她,并计划将她抛弃。当彭增吉终于现身时,纪然冰当面骂他是骗子,并狠狠地赏了他一个耳光。
  纪然冰详细地记下了这个梦境,并吐露抱怨彭增吉不肯离婚。然而纪然冰又释怀地写道,自己腹中的胎儿踊动十分活跃。
  从这一梦境正可见到纪然冰当时的心境。首先是“等”的意识,纪然冰与彭增吉交往的全过程可用一个“等”字概括,等彭增吉来到,等彭增吉离婚,等彭增吉……她的心中充满了不安全感,怀疑、猜忌,这正是纪然冰与彭增吉不是法定夫妻的一种真实情感。至于骂骗子、打耳光情节,可见彭增吉与纪然冰的关系已经很深了,彭增吉曾在纪然冰面前打过林黎云一个耳光,显示对纪然冰的偏爱,才使纪然冰敢于在梦中打彭增吉一个耳光。
  这份日记薛曼提出要作为物证的用意很明显,让陪审团知道彭与纪的关系不好,为彭增吉杀人的立论铺垫。
  但莫可反驳这一动机,认为纪然冰这份笔记距案发时间已有7个月之久,很难反映纪然冰在命案前的心态。
  法官欧丽瑞同意检方意见,驳回作为物证的动机。
  轮到辩方的证人开始,第一个登场的是法医学家裴提。
  这位75岁的德州大学病体法医学家,作为纪案辩方的法医顾问,已经收取了上万元的咨询费。这次专程自德州前来作证。其基本论点是纪然冰遇害时间为8月18日中午12时至下午6时。
  检方认为纪然冰尸体的手指尖脱水是全身腐烂的前兆,也是死了24小时之后的论据。但裴提认为这并不可靠。检察官莫可立刻问他对命案现场的温度了解程度,裴提表示不清楚橙县地区的温度,但也不相信橙县的法医可从气候温度来推测指尖脱水是尸体腐化的前兆。
  裴提认为,一般而言在死后6至12小时就会出现指尖脱水,但在检方拿出学术论文给他看之后,他承认也有学者认为死后24小时才会出现皮肤脱水。
  由于裴提年纪大了,在检方莫可凌厉的攻势下,居然被一些数字搞得头昏眼花,最后莫可根据裴提自己提出的7项检验死亡时间的因素,来一一分析纪然冰尸体僵硬程度、血液沉积形成红斑、脱水、腐化等所推算出的遇害时间,大都是死后24小时以上,比辩方提出的遇害时间更早,但裴提也辩称任何一项因素都不宜单独用来推测遇害时间。
  三个半小时下来,裴提搞昏了头,一出法庭就不断说:“真荒唐”、“难以置信”、“真疯狂”等等,当记者问他检辩双方谁荒唐,他则不表示任何看法。
  辩方传纪然冰的保姆李妈出庭作证的那一天,是法庭气氛最为活跃、轻松的一天。
  70多岁的李妈操着一口京片子,虽然是第一次上法庭作证,却有着她一贯滔滔不绝的爽朗作风,想说就说,想笑就笑,检辩双方问一句,她要回答十句,令法官及检辩双方都束手无策,法官多次告诉李妈,回答问题有一句说一句,不要说问题之外的话题,但李妈说着说着就忘了,由于中文翻译常常无法正确表达意思,使李妈回答的问题被反复询问,李妈便自言自语地说:“这个问题已回答了么?好奇怪!”
  由于李妈是在纪然冰被害之前与纪然冰相处最久,并且一直待在纪家达4个多月,朝夕相处,辩方要从李妈口中得知纪然冰的一些重要细节,以便为彭增吉行凶论增加论据。
  关于纪然冰洗澡的习惯,李妈说,纪然冰一般是每天洗澡,但由于当时是婴儿断奶,“生活没有规律”,有时两天一次。
  纪然冰是一个非常节省的人,在天热的时候,家中也不开冷气。纪然冰平常喜欢打扮,平常家居的穿衣很简朴,但每当彭增吉来的时候,便会换上考究衣服,每天化妆。纪然冰也喜欢游泳,几乎天天要李妈带着婴儿陪她去游泳。当辩护律师薛曼顺便问李妈是否也与纪然冰一道下水游泳时,李妈直率地说:“我不游,我太胖了!”引来一阵大笑声。
  李妈眼中的纪然冰是一个非常当心门户的人,对于锁门十分严谨,常关照李妈出入要锁门,不要让陌生人进入。李妈也看不惯纪然冰的懒散作风,她说,纪然冰只做过两次饭,第一次是咖喱鸡饭,第二次还是咖喱鸡饭,“她只会做这个”。李妈说,纪然冰平常很少做家务,平时的李妈既要照顾婴儿,又要清扫公寓,“她很懒”!
  李妈对于检辩方在法庭上问同一问题感到很不耐烦,当莫可反复问第一次见到彭增吉是在何处,李妈连续回答“他到我家来接我”,仍不得要领,最后忍不住用洋泾浜英语回答:“YESMYHOME!”陪审团对于李妈大胆的尝试报以掌声,法庭则连忙问李妈:“你懂英文吗?”李妈说不懂,只有一点。法官连忙告知李妈不能用英文来回答。
  在中午休息的时候,李妈退下,坐在旁听席上的刘香兰和纪然波见到李妈,便走上前去问李妈,是否打算与她们共进午餐。薛曼见到,立刻如临大敌地上前:“对不起,你不能与我的证人谈话。”阻止纪然波与李妈谈话。这时,莫可在法庭中听到随即说,你是否在告诉你的证人不能与别人谈话,但你也不能告诉她,不能跟谁谈话。
  薛曼闻言,立即将矛头指向莫可,你知道纪然波以前曾威胁过李妈,所以要小心。并指着站立在一旁的怀特警官说,怀特也威胁过别人。
  怀特一听此言,立即回敬一句:“你不要引到这里,我从未威胁过任何人。”
  莫可则在旁对薛曼说:“你不能告诉你的证人不能与谁讲话,她住在这个国家,有宪法保护。”说完迈出法庭。
  薛曼受到此一讥弄,大声说:“你懂什么宪法,你什么也不知道。”
  尚未离庭的欧丽瑞法官,喝斥他们的争吵说:“要吵到外面吵,不要在法庭中吵。”法警随即将众人赶到庭外。
  原来,薛曼指纪然波威胁李妈一事,是由辩方侦探巴克斯与李妈晤谈时,李妈透露,纪然波曾经与李妈联络,要李妈不与辩方合作,不要与薛曼站在一起。而怀特警官也与李妈提及不要与任何人接近等等。
  辩方传纪然波作证时,要她谈到在美国时间1993年8月17日晚上10时左右,曾收到纪然冰从美国发出的一份传真,有关青岛捷安捷公司的业务。纪然波承认确实收到,也就是说,在1993年8月17日晚上10时,纪然冰还活着,而检方的判断死亡时间是晚上11时至凌晨3时。
  这是全案中所知纪然冰的最后时间。
  辩方的另一名证人黛比·李是住在纪然冰楼下的邻居。她在作证中指出,1993年8月17日午后,她曾在家中听到楼上传来家具倒地声和婴儿的啼哭声,但已无法记得确切时间,大约在中午12时至下午4时之间。
  但是据警方记录,在案发之后8月19日,黛比·李曾告诉警方,是在17日中午12时至下午2时左右听到家具翻地声音。事隔两年,黛比·李记成了下午4时,因为她记得是下午5时左右离家的。
  这段证词间接为辩方提供林黎云与纪然冰冲突的时间,但她表示由于过去两年,她的时间方面记忆可能有误,而辩方希望在3时30分左右,这样可与彭增吉两个儿子的证明一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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