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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父母之命第二课



  天赐良机,1925年,我在上海南京路三友实业社门市部谋到一个站柜台的职业,卖布之外,兼画广告。一年之后跳槽,到一家书店画教科书插图;再一年,混进画报出版界画起了漫画。一心钻事业,把十七岁交女朋友之事忘得一干二净。此时已到二十三岁,父母急了,想抱孙子,不经我同意,在浙江老家给我定了一门亲,逼我回去成亲。

  这一逼,逼得我想起当初交女朋友之事。谈情说爱虽无结果,婚姻自由的权利怎能放弃?但反复思考,又觉得婚姻自由无非是找个自己认为合适的终身伴侣,当时我并没有一个合适的女朋友;再一想,旧社会奉父母之命媒的之言成婚的不见得个个家庭都是怨偶,何况父亲信里说女家门当户对,说不定还是一桩美满的婚姻呢。不如顺从了父母之命,既荣宗耀祖,又得个人实惠。当时我除了满脑子封建意识,还加上赌徒的侥幸心态,所以就让父母去决定自己的命运。此外,按古礼办婚事的排场,我也很感兴趣,想借此机会,像演戏一样尝一尝当新郎的乐趣。现在回想起来,这种想法和我的旅游猎奇心理是一致的。许多因素凑在一起,把终身大事当成儿戏,当成赌博,还美其名日等重父母之命,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旧社会,在男女关系上,把“始乱终弃”的男人看作歹徒,而我以父母之命为掩护,把罗彩云娶了来最后以‘文盲”、‘好逸恶劳”、“只生不养”等等借口遗弃之,不正是歹徒的行径吗?追根寻源,看一看我十七岁的那一次不成熟的初恋,正是从那里走向反面,让父母为我建造一个幸福的天堂,说穿了,我的行为是逆反心理的表现。罗彩云最后被抛弃,成为封建婚姻的受害者,是我逆反心理造成的恶果。

  1930年冬季,我在上海一家熟识的绸缎庄置备了一身作新郎用的长袍马褂,还为父亲筹措了一笔钱,帮助他把喜事办得体面些,就这样回了老家。

  叶家大厅和往常一样,由肖山县一家喜庆租赁行承包灯彩装满,迎亲花轿和新娘穿戴的凤冠霞被,也由他们办。从亲族家借来了桌椅板凳、椅垫桌围、从轿行请来了轿帮和吹唱堂茗;又约好厨师一伙,十六回切艺人一伙;还特请族内权威一人,名为“账房”,实系全局总管;加上采购、担水、打杂、跑堂的班子,总计二十来人。迎娶吉期前三五天就把工作班子招齐,其中以厨师一伙任务最重,必须最先到位。我家二房、三房的长子,两三年前就在这大厅里操办喜事,现在轮到我第四房的长子办喜事,一切都按旧规办,缺哪一项也不行。所谓“旧规”,就是按富裕人家的惯例办事,其日程是:

  第一日:起媒。请男女双方媒人吃一桌。

  第二日:发嫁妆。由男家派人到女家抬嫁妆。高标准是四箱四柜、挂帐大床、四仙桌、绸面被八条,以及子孙桶(马桶)、衣橱、衣架、等新房用具。

  第三日:发轿迎新娘。鸣锣开道,迎新花轿在前,媒人陪同新郎在后,并以吹奏乐队相随,到女家迎亲。女家鸣鞭炮相迎,设筵宴嫌人、娇客及迎亲队伍。宴毕,奏乐,催轿,新娘盛装加头盖,由一长者抱进花轿,后堂发妇女哭声,表示惜别。

  花轿到男家,新郎新娘先拜祖先,后拜公婆,然后对拜,送入洞房,抛喜果,饮交杯,礼成。是晚盛筵宴女家送亲者(新娘的父或兄),宴毕,众宾客持烛台送新郎入洞房。红烛高照,众宾退出,新人共入驾帐。

  第四日:专席宴新娘,俗称“请新娘子”。新娘盛装,凤冠霞被,坐首席,四女傧相(俗称“照灯姑娘”)陪之。新娘不饮不食,伊若神明,意即为族中迎来传种接代之人,或系女系社会之遗风。

  第五日:行“三日入厨下”古风,新娘由婆母陪同到厨房,持葱切三刀,象征移交持家之职。是晚设筵宴请族外宾客,俗称“人情宴”。

  第六日:宴请诸执事,俗称“洗厨宴”。宣告喜事办完。

  第三日、四日、五日之宴,皆用十六回切古制。一席六人坐三面,空出一面,围以红毡桌围,桌活燃红烛一对,标志喜庆。所谓“十六回切”,即坐席前已在桌面上摆好的十六样冷盆:四水果、四干果、四甜食、四冷荤。坐席时主人唱名,客人到位,主人敬酒。宴新娘那晚,一般由小姑子敬嫂子,交礼乐中两人互换位置,互相敬礼;女戏文中宴大宾客,交错走步,颇有乐舞意味一般要事先在新房中排练,以免出错。

  凤冠霞披为贵妇礼服,沿用已数百年。

  筵席十六回切,即分之冷盘,饮酒一巡毕上热茶,先是四热烩,继之为四大菜,四点心。上大荣时,须奏乐,表示宴会高峰。四点心之后是四饭菜,饭菜中双鱼一味,不许动筷,以示“吉庆有余”。整个筵席荣肴连十六回切,共计碗碟三十六味,所谓“饭菜”,不过象征性地扒一口饭,然后奏乐散席。

  如此规模的喜庆场面,所费当然不少,而且夜以继出前后七八天,许多人忙来忙去,为着一对新婚夫妇。当时我一时冲动,要尝尝这兴师动众的古礼的滋味,使自己和罩上头盖的新娘如同或文中的演员,又像提线戏中的木偶,由人摆弄。喜事办完,戏文散场,新郎仍在自己家,生活照常,而作为新娘,从娘家被人抬到舅家,既是客又不是客,经过“三日入厨下”的表演,成了这家的主人,就得像主人一般行事。我母亲是个能干人,要求媳妇也得能干,可是新娘还处在似客非主的地位,那日子实在不好过,稍一不慎或一失手,就得看婆母和姑子的脸色,唯一可以依赖的就是和自己共床第的所谓丈夫姑爷了。对着姑爷,不妨耍耍姑娘脾气,姑爷成了她唯一的保护人。

  当我要回上海之际,新娘费尽口舌,非得跟我去不可。我以为大礼已成,她得乖乖地在老家当儿媳妇,所以不同意带她走。她口出怨言,甚至寻死觅活,闹到婆婆开口,站到媳妇一边说话。母亲有母亲的算盘——儿媳一走,可以避免许多口舌,保住当婆婆的名声。因此,我不得不接受母命,带着罗彩云到上海,过起小家庭生活。

  那时,《上海漫画》编辑部从四马路麦家圈迁至南京路,我还兼着云裳公司的服装设计员,两处上班,薪水不低。小家庭租在爱文义路某弄堂里一个前楼,厨房在楼下灶披间,三家合用。房东是熟人,我每天去上班,把家务事托给房东太太照顾。新娘子罗彩云从未穿过皮鞋,嫁妆里有双新皮鞋,她一到上海就穿上了。进出厨房要走楼梯,头几天小心谨慎,不敢走决,过了几天,自以为走熟了,一不小心滑了脚,从半楼梯摔下来,幸亏房东太太把她扶上楼,躺在床上不敢动窝。我回家吃饭,刚进门,房东太太拦住我,把发生的事说了,告我不要紧,只闪了腰,贴上了止痛膏药,就会好的。我上楼一看,新娘子好像孩子见了妈,一副委屈相,差点流眼泪。我直道歉,表示不该把新娘子一人撂下不管。知道她还未吃饭,马上下楼请房东太太帮我下了两碗汤面,端上楼,把新娘扶起来,面对面吃了。新娘认为,这顿饭该是她做的,现在反而要我伺候她,她很抱歉。饭罢,我扶她躺下,又去上班。傍晚回来,发现她已在厨房里做晚饭,我突然感到一阵心酸,我这个老上海,怎么能把一个乡下姑娘撂在家里瞎摸瞎闹呢?回头一想,要是娶的是上海姑娘,经这么一摔,起码要耍耍小姐脾气,埋怨我一顿,躺上三天,逼我找个阿姨伺候她。罗彩云闪了腰,躺了半天就下楼做饭,到底是个贤妻,以后必然是个良母。这一意外事故,把老家吵吵闹闹的事洗涮得一干二净。为了讨好她,我特地在一天下午,陪她到三马路选购衣料鞋袜、胭脂花粉等妇女用品,使她感到她所嫁的是一个会体贴老婆的男人。

  第二年春天罗彩云怀了孕,我送她回浙江老家去休养,我则算好她分娩的日子,按时赶回老家。也真巧,我回去第二天她就生了个儿子,小名申布,族名善来。四年后生了个女儿,小名明明。这一儿一女都是请奶妈喂大的。生明明时,申布已四岁,丢给我母亲抚养。罗彩云无事一身轻,早已学会了上海少奶奶的生活作风,每天不是打牌就是逛街,做饭有娘姨,喂奶有奶妈,一切家务不用操心,还学会克扣家庭开支,积攒私房钱。我那时正画《王先生》稿费收入每月超过一百元,同时兼编《时代画报》,加上零星稿费,总共将近二百元,在漫画群体中,算是拔尖的,但工作也很辛苦。《王先生》局面已经打开,每周《晨报》一篇,每月《时代》一篇,每半月《北传》一篇,创作负担相当重,白天到时代图书公司上班,晚上绞尽脑汁画《王先生》,有时熬到深夜。这位罗氏夫人起初还亲自下厨,做几样好菜陪我吃顿饭,后来却逍遥自在,成天泡在朋友家的牌桌上,回来得很晚。因为她是文盲,和书无缘,精神世界非常狭小,为人之道懂得很少,我们两人之间无共同语言,总是话不投机。她的唯一美德,就是把家务安排好,但不和我多说一句话。我也乐得独自一人安安静静搞创作。久而久之,我们之间,除了所谓生物人的关系,毫无社会人的交流。我们之间,无所谓“貌合”,也无所谓“神离”;她的世界观是,男人挣钱养活女人,她对我经常说的一句话是:“钱用完了,拿钱来!”我经常对她说的一句话是:“辛苦钱来得不容易,省着点儿吧!”

  生第一个孩子,罗彩云说自己没有奶,非雇奶妈不可。我不信,由我母亲验证,才雇了奶妈,那是在浙江老家;生第二个孩子,在上海,未生之前早已找好奶妈,孩子落地,奶妈进门。我很奇怪,罗家族内嫁到县里来的姑娘,几乎个个生而不育,都雇奶妈,难道这是她们罗家的遗传?生第二个孩子时,我故意问她,为什么没有奶?她虎起脸说,我当姑娘就束胸,我们结婚那晚,你把我那件小马甲撕破了,难道忘了!她这么回答,我还问什么?

  每当交了画稿之后,或下班回家之时,总觉得精神空空荡荡的。这时,罗彩云即使在家,我也觉得毫无生气,宁愿独自一人到公园走走。看到游园的大人孩子们或成双成对的情人们,更感到自己孤独。有时碰到什么应酬场合,就喝点酒,听点唱,把时间混过去;有时干脆约朋友坐跳舞厅,抱着舞女跳几场,解解闷气。总而言之,家里放着个文盲夫人,像一部生孩子的机器,实在空虚寂寞。

  我变了吗?变了。

  罗彩云变了吗?也变了。

  为什么?怎么变?

  先说我们的客观环境。上海是中国沿海最大的城市,是个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交错的社会,居住条件、饮食条件、娱乐条件、生产条件、消费条件,千变万化。在这个交错复杂的大社会中,分出许许多多小社会,基本上分为两大系统,一边是生产系统,一边是消费系统,生产系统又分为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物质生产占主导地位,各种工厂属之;工厂生产的成品,通过流通渠道,转到消费者手中,成为消费品。精神生产可复杂了,报社、书店、戏园、剧团、乐队、学校、游乐场、旅馆、饭店,甚至妓院、舞厅、杂技班等等属之,只要走出门,走上马路,两旁商店大而如先施、永安百货大楼,小而如烟纸店、食担、摊贩,琳琅满目,应有尽有。这是个消费的大世界,一个乡下人到了这里,不管你是大地主或穷光蛋,都会目迷五色,身堕雾中,六神无主,好久好久才能清醒过来。

  我自1925年从浙江一个小县来到上海谋生,决心要在漫画出版界混出个名堂,认清了自我奋斗、自我提高、自强不息的为人之道,养成了不计成败,全力以赴的精神。一天到晚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干活。我们的漫画群体,把我当成一个能吃苦耐劳敢于承担责任的好手。1928年4 月这个群体联合出版《上海漫画》周报,我既当编辑又当校对,还外出跑腿,深得几位老前辈的信赖。有一时期,画报被租界当局工部局巡捕房控告,我挺身而出,代表画报出庭受审。幸亏请了一位好律师,又逢中国政府收回治外法权之际,在租界里设立了中国法院,我被宣判无罪。这一事件是对我的社会责任感的一场考验,增强了我办出版事业的信心。这种信心,推动我在漫画创作方面对自我提高的努力。我常常深感自己艺术修养不足,而提高艺术修养又得靠文化基础的提高。我认真读书,不管有用无用,见书就读,把有用的时间全部投入自强不息之中,感觉这样才心里充实得多,对创作的信心也随之增强。要说变,这是我变化的一方面。

  变的另一方面,属于我对家庭、社会、世界的认识。解剖自己从初恋到顺从母命和罗彩云结婚的过程,发现我在小学读书时,样样求上进;进中学以后,学习劲头一年不如一年,到了第三年,竟胆敢和女朋友一道跳级投考大学,投考落榜,父亲破产,绝了求学之路,无情地把女朋友志得一干而净,以至于只求一条吃饭自立之路;等到上海站住了脚,却又向封建家庭投降,甘心作封建道德的孝子贤孙,这反反复复的变态心理,到底是什么思想根源?

  应该说,从十五岁到二十五岁的十年间,周围环境对我影响很大。“五四”运动后,崇拜西方文化,向往个性解放,交女朋友,学时髦,放任自己。父亲破产,受到挫折,要求在社会上找个立身之地,用以摆脱困境,表面看来,实事求是,实际是进一步放任自己。等到立稳脚根,命运可以由自己掌握了,思想转了一个大弯,认为父母为我找对象,免得自己交女朋友的麻烦。碰得巧,可以抢到一个美满家庭;碰得不巧,把责任推到父母身上,自己仍然可以逍遥自在,还是对我有利。回首当年,我真那么坏吗?坏到真那么自私自利吗?追根寻源,不能不归根到新旧双重社会对我的挤轧,逼得我走上一条自私自利的道路。用现下的语言来评判自己,可以带上一顶“机会主义”的帽子。

  罗彩云之为人,最不可饶恕的是她的“文盲”地位,光这一点,就不能和我般配。那么,我事前怎么不做点调查呢?我曾想过,我的两个妹妹,一个初小毕业,一个高小毕业,小妹还当了几年家庭教师,至少都能读点通俗浅近的书。罗家是书香门第,罗彩云的祖父当过两任县太爷,父亲在浙江省省政府当秘书,哥哥是当地的小学教师,不用调查,这样的家庭出身,她怎么也不会是个文盲,可她偏偏是个刚进小学便告退学的半文盲,这是大出我意料的。为什么说半文盲?因为她还识得几个字,记得1935年我和梁自波谈恋爱时,她曾费了大劲,写过一封似通非通的信给我,其中主要的一句话是:“家花哪有野花香,野花不久长”。此外,麻将牌里的“东南西北春夏秋冬中发”十个字,她不用看,手一模就换得出来,在娘家早就练成一副摸牌的本领。到了上海,左邻右舍,朋友眷属,没一个不摸牌的,因而她自然而然形成了自己的一个小社会,乐在其中。这是环境给她造成的生活方式,无法抵抗。

  碰上我这个机会主义分子,只要不给我制造太大的麻烦,我会随遇而安。在初到上海阶段,她人地生疏,我自认为对她有保护的责任,比如那次她从半楼梯摔下来,我承认是我失职,事后陪她逛街买衣料鞋袜,弥补我的过失,记得我还陪她到一个朋友开的照相馆,经过特别设计,拍了两张婚后合影,两人相对微笑,看来相当融洽而富于情谊。直到今天,我还从旧相册中找到那两张照片,给我女儿和孙女看,表示我当年对罗彩云不是完全没有感情的。

  由于时间的推移,历史的进程,我们两人各自所处的地位,所接触的世界,差距愈来愈大。到了1935年,我认识了那位女画家梁白波,吸引我走进了另一个天地,个人的事业和个人的内心世界都获得某种程度的和谐,原来的这个不太协调的家庭就被破坏了。

  这个家庭是被梁白波破坏的吗?不是!是我自己所积累的心理变态破坏的。上面提到,每当我感到寂寞空虚时,就会独自出去寻乐,寻觅势补。白波的出现,真正填补了我心灵上的空虚,促使我下定决心改变我的生活环境,以求灵魂获得比较稳定的充实。但是要改变处在夹缝中的生活环境是相当困难的,因为我脑子里还残留着封建道德对我的束缚。1935年到1937年两年间,我和白液的同居生活就如同逃犯那样,时时处在颠沛流离之中,而罗彩云则如缉私的巡警,随时可以追踪袭击。记得1936年被袭击两次,一次在上海某处亭子间;由女儿的奶妈侦察追踪,把我们抓获,请到罗彩云的住处,优利相待,罗氏伊然以大太太自居,把白波看成我的姨太太,我为白波的受辱而不知所措。罗氏大概请教过她的牌友,设此圈套,迫使白波听命于她,保持她的权力地位,与她分享同一个男人的利益。这个苦肉计理所当然被我拒绝,我和白波便躲到了南京。半年之后,罗氏又生一计,带了她的父亲,也就是我名份上的岳父大人,闯来南京廊东街我和白波的避难所,由其父作证,逼我定个名喻,确定罗氏的正统地位。白波不得不躲在邻居家暂避,我则被牵着鼻子送罗氏父女回上海,由律师作证,立下字据,保证罗氏每月应得的生活费,才把我放回南京。经过这后一次袭击,白波如惊弓之鸟,表示要结束这种耻辱的浪漫主义生活。我把这次回上海立字据办分居手续的详情告诉了她,保证以后她再不会遭到袭击,她才回心转意,继续同享新才子佳人的生活。

  我和罗彩云之间为什么不能办离婚?一是她本人不同意,她所传的理由为她是明煤正娶,处于正统地位,照旧习惯,除非犯了族规家法,才能办离婚。另一方面,按当时上海习惯,要离婚就得付一笔终身赡养费,这是我力所不及的。但有个变通办法,叫做“变相离婚”,即由男方保证每月付给一定数目的生活费,保持女方的夫人地位,但二人分居。按照我当时的经济条件,只能接受这后一种变相离婚办法,以换取我的自由地位。当然,这里也还有一个我对罗彩云的同情心问题。我总觉得,她自幼未进学校,处于文盲地位,不能完全由她本人负责,归根结底,我不该凭一时冲动,甘心屈服于包办婚姻,铸成了大错。另外,我脑子里还有封建意识,认为罗彩云为叶家生儿育女,也是一种美德,我有保护的责任。总而言之,是我自己对半封建半开放的社会采取了妥协态度,造成了一个阴阳怪气的局面。

  1937年日寇大举侵略中国,8 月13日进攻上海,一我急忙从南京赶到上海,把罗彩云和刚断奶的女儿送上沪杭列车,平安回到浙江老家。抗战八年,我在大后方,罗彩云带了儿女在老家跟我父母一起生活。1945年日寇投降,次年我曾回浙江探望过她们,当时儿子申苏已进中学,女儿明明才上小学。

  1946年我和戴爱莲去美国访问之前,把明明接出来寄养在嘉兴张乐平家。第二年我从美国回来,受聘到北平艺专任教,明明就在戴爱莲的照顾之下,进小学,升中学,最后进了戴爱莲的舞蹈学校,继承后母的事业。儿子申布于1949年进入中央美术学院,成了美术事业的后继者。1953年申布从美院毕业,分配到江苏艺术学院当教师。他结婚后,把母亲接到无锡一同生活。在此之前,由于儿子的劝导,罗彩云在浙江老家和我办了离婚手续。以后她一直和儿子、媳妇生活在一起。

  “文化大革放”期间,我被打成牛鬼蛇神,住了三年牛棚七年监狱,无力支付罗彩云的赡养费,全靠儿子、女儿供养她。有一个时抵明明曾接她母亲到北京住了一阵。后来也许因为罗彩云是反革命分子叶浅予的老婆,被赶回南京,仍然依靠儿子生活。

  1975年我从秦城监狱释放出来,女儿告诉我她母亲已于1970年某晚吞服了过量安眠药离开了人间,最后一句遗言是向儿子说:“你们叶家害得我好苦!”听了这个消息,我神经为之一震,立刻感到自己对此负有严重责任。这是她对生活完全绝望的控诉,我怎么能无动于衷呢!回首当年由于我的轻举妄动,应了一句名言叫做“始乱终弃”,我后来又被梁白波、戴爱莲所弃,可以说也应了一句名言叫做“因果报应”。

  我真信什么“始乱终弃”和“因果报应”吗?不!自从和罗彩云办了离婚手续,我以为再也不欠她什么了。认真回忆1935年那时,我们生活在不同的两极。我要向上,她却拉我后腿;我在创造精神财富,她却在一百三十六块麻将牌上浪费时间;我要求灵魂解放,她却拼命往我身上捆绳索。我挣扎得好苦啊!所谓“你们叶家害得我好苦!”,站在罗彩云的角度看是合乎情理的,然而,从叶浅予的角度看,不也是挣扎得好苦吗?!

  现在是1989年,我正在写婚姻生活的回忆录,首先想到的是罗彩云。是她,使我切身体验了男女之间爱的基础是什么;是她,使我明白包办婚姻本身就是罪恶,结婚双方本人不能负责。我之所谓同情或倒隐之心,是封建人道主义的迷药,我曾被迷药迷住了心窍;我的一些仟诲语言,实际是虚伪的。封建道德不知伤害过多少人,罗彩云被伤害了,我也被伤害了。个性解放是人的固有权利,谁也无权阻止。我完全肯定我和梁自波的结合是合乎情理的。至于罗彩云之处于文盲地位,她自己不能负责,她并没有错,错就错在我对这次婚姻的盲目性。后来一旦清醒,一旦觉悟,应该坚决纠正,不应该拖泥带水,阴阳怪气地拖累对方。我有内疚,也是实情,等到变成白发老翁,才来暴露内疚,未免大虚伪了。在罗彩云问题上,我不怕人骂我害人,也不怕人骂我虚伪,我是徘徊在封建与开放夹缝中的一个怪胎。1954年我儿子劝他母亲和我办离婚手续,是下一代人挽救上一代人的合理行动,我很感激他这一大胆的行动,使我卸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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