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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可放过一人


  为了加强对人民的控制,蒋介石一贯把军队和特务作为维持其统治的工具。50年代初期蒋介石到台湾后,大肆发泄其失败的怨气和对共产党的愤怒,进一步大规模地扩充警察和特务,依靠手中的暴力,强化法西斯专政。

  1.用重典治乱世

  在蒋介石“宁可错抓一千,决不放过一人”和“用重典,治乱世”的恐怖政策下,小小的台湾岛特务如麻。从党政机关到中小学校,从军队系统到社会各界,特务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就七大特工部门中的警察而言,当时全岛就已超过10万人,分属于台省警务处,20个县市警察局,87个分局,187个分驻所,1268个派出所,5027个警勤区。此外,乡镇还有警卫股、警卫干事,警务处还有保安警察总队和铁路警察局、森林警察局、工矿警察局、港局警察局。城市还有流动派出所,专门负责用卡车载运警察巡查。警察遍布社会的各个角落,什么政治警察、情匪警察、文化警察、新闻警察、教育警察等等,五花八门,应有尽有。警察占总人口比例之高,网点之密集,在世界实属罕见。
  警察的任务有“户口查察,指导民众,紧急警戒,集会结社之取缔,组训民众”等90余种。人们的衣食住行、言论思想、学习工作,无一不处于警察的监视之下,再加上六大系统的特工人员更使得人们的生活走不出警察和特务的阴影。
  台湾警察经常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成群结队。以台北市为例,市区分成8个分区,一年就添置8辆警车,昼夜实行巡逻,警车狂叫着变成一个个的“活动派出所”。如接到警报,警察5分钟内就能赶到现场镇压。
  按照台湾当局的规定,每户人家必须与3家进行连环保证,军、公、教人员则要与2人以上连保切结。如果被定为“不良分子”,其同事、同学、同工及亲戚、佣工中就有许多人被株连。户口管理也极为严格,统一印发身份证,身份证上明文规定,台湾人民不仅外出旅游,而且连出门做工、下田种地都必须“随身携带”,否则,将随时遭到警察的盘查和拘留。此外,警特人员还经常进行人口总清查和突击检查。1951年3月到7月,仅台北一地就进行398次户口突检,每次均出动大批军警、宪特,如临大敌,其中一次就逮捕了1.2万余人。
  1975年,台湾“内政部”又公布了“流动人口登记办法”。规定凡因外出谋生、探亲访友或旅游,需要暂时在原警察分驻派出所管辖区以外的地方居住的人,都必须办理“流动人口登记”;凡在台湾有户籍的人家,如果遇到外来人来住宿必须在当天向警察机构口头申报“流动人口登记”。否则,遇到警察的突击检查,就有被逮捕的危险。
  为了加强对青年的思想控制,各学校设立所谓的“训导处”和“军训教官室”,并以此在学校秘密发展特务组织,安插特务学生,诱骗青年加入国民党,严格控制师生的言论和行动。各校校刊不经训导处审查,不得出版;师生举办讲演,没经训导处批准,不得举行。师生的私人信件,经常被训导人员拆阅,甚至公布和扣留。新生人学要向训导处交“思想保证书”,立“思想保证人”谁在生活中流露出一点不满情绪,训导处就会给扣上“异端”、“邪说”、“偏激”、“思想有问题”、“叛徒”等大帽子,轻则列上黑名单,受记过处分,重则以军法制裁,押火烧岛监狱管训。
  台湾还规定,老百姓上街,不准随身携带刀具;三人以上聚会,必须登记,否则,警察会跑来干涉;工人不准罢工,学生不准闹学潮罢课;不准国民党以外人士组党,严厉实行“党禁”,只允许中国青年党和中国民主社会党可以合法存在。
  台湾的特务如此之多,以至在一些公共场所以及旅馆的家具中、床铺下,经常有特务安放的窃听器;台湾的规定如此之严、之细,以至特务人员可以随时找到岔子:一个生活规矩的人,特务会认为“有问题”;生活浪漫的人,他们也要“研究”;多交朋友“有问题”;不交朋友更有“问题”,书读多了“有问题”;少读了也要“研究”,连多看一会报纸都会成为特务找麻烦的借口。
  在此高压之下,台湾的共产党人当然只有死路一条,左倾或稍有牵连者也在劫难逃,有“通共嫌疑”者一律投进监狱,或用麻袋捆扎丢到海里喂鲨鱼,而无辜受害者更是不计其数。50年代初,台湾笼罩着“大屠杀大恐怖”的气氛。
  据江南的《蒋经国传》记载:
  位于台北植物园附近的马场町,取代过去南京雨花台的地位。据执教东京国立大学的戴国辉说:“我当时在南海路的建国中学念书,有天我看到一辆卡车,载着七八位犯人,双手背绑,只用白衣扎着,大概怕他们声张,一忽儿,传来枪声。我心里想,他们做了革命的烈士了。”翻开1950年前半年的《中央日报》,“匪谍XX 等数犯,昨日枪决伏法”的标题,一周出现好几次。以“匪谍”名义,送往青岛东路军人监狱、台东绿岛、或用麻袋捆扎,未经司法程序,丢到海里喂鱼的,不计其数。台北的一位化学工程师陈天民,江苏靖江人,因为出言不慎,告诉投奔他的乡亲们说:“台湾都快解放了,你们还来这里干什么?”经人检举,判刑15年。陈当然不是“匪谍”,没有任何证据支持保安司令部军法处的指控,充其量,不过是对国民党的统治前途失去信心而已。
  另据董显光公布的资料,仅在1950年上半年内,“台湾治安当局处理了匪党地下活动案300件。牵涉的嫌疑犯在千人以上。”其中主要有:
  “中共台湾省工委事件”:1949年10月,蔡孝乾领导的“中共台湾省工委会”在成功中学、台湾大学法学院、基隆中学等处的分部,相继被国民党当局破获,多名负责人被捕。4月31日,“台湾工委高雄市工委会”被侦破,书记陈泽民、委员朱子慧被捕。10月份,“高雄市工委会”所属工人运动支部人员谢添火、庄识宰等18人,农民运动支部人员蔡国智、于开雄等8人,学术运动支部人员梁清泉、何玉麟等9人先后被捕入狱。12月,“台湾省工会”的张志忠、李法夫妇被捕并判死刑。1950年1月,蔡孝乾也被捕入狱,涉嫌此案者多遭枪杀。
  “吴石案”:195o年3月1日,时任“国防部中将参谋次长”的吴石,据称由于受“中共台湾省工委事件”牵连,被台湾特务机关秘密逮捕,罪名是“为中共从事间谍活动。”受该案牵连的人有:吴石的妻子王壁奎、联络人朱湛之,老部下聂曦,前“联勤总管”第四兵站中将总监陈宝仓,某公署主管人事的中校参谋方克华,某处主管补给的参谋江爱训,吴石的副官王正均等人。1950年6月10日,吴石、陈宝仓、聂曦、朱湛之四人被特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其余的人也被投入监狱。
  “两大企业案”:1950年3月,发生了震惊全岛的两大企业——台糖、台电事件。台糖公司总经理沈镇南因“故意不出售糖,保留物资让共党接收,准备以台糖铁路供共军登陆用”的罪名被枪毙,牵连枪毙的有人事室主任林良桐,部下多人被判刑,但熟悉沈镇南的人都不相信他是共产党员。
  与此同时,台电公司总经理刘晋钰及职员严惠先均遭枪杀。刘晋钰的罪名是:其子在台大团参加左倾团体被逮捕,刘将其保释后纵之投奔大陆;严惠先在大陆失守后滞留一个时期后方来台,有通共嫌疑,而严住在刘家,刘对他甚好,有以女许之的传言,随翁文灏投奔新中国的台电董事长陈冲熙曾写信给刘晋钰。
  其实,台糖、台电两公司的总经理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枪毙,主要是与他们的顶头上司有关。当时,主管“中华民国”公营事业资源委员会的正副主管翁文灏、钱昌照、孙越崎等前后投奔新中国。而到台后公营事业的头头们均系以前翁文灏等委派,对翁文灏、钱昌照、孙越崎等向心力甚强。钱昌照、孙越崎香港起义到北京后,受到新中国的重用,而翁文灏在撤出大陆时不愿跟随蒋介石到台,后寓居香港观望形势。台港当局请翁出港赴台,翁不愿意,蒋介石授意“经济部长”刘航琛赠美金5万元,请翁赴法国研究讲学,以免其北上投奔中共。翁文灏在法国住了一年多,因思乡心切,向往新中国,终于辗转回到北京,受到周恩来总理的热烈欢迎。这样,国民党当局深恐台湾公营事业的头头们受翁、钱、孙的影响,特向台湾最大的糖、电两公司开刀,以杀鸡儆猴。
  “麻石事件”:1950年5月,台南县麻石镇“镇长”谢端仁等33名地方人士被国民党当局以“共同意图颠覆政府”罪逮捕。其中谢端仁、蔡国礼、张木火3人于9月30日被判死刑,孙清洁、李国民、林书扬、钟盖、陈永泉、黄阿华、王金辉、李金水、蔡荣宗被判处无期徒刑。郭天生、郭耀勋、庄顺田、吴登纂、侯颖川、柯士秘等18人被判处10-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陈丁弟、李清泉等6人以“知情不报”判处1年徒刑。直到1983年底,有关该案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案犯在关押了30年后,才获准减刑保释出狱。
  “桃园事件”:1950年6月,台北市“电信局”桃园收报台林清良等7名职员,因“共党嫌疑”被国民党当局逮捕。林清良、赖凤朝、李涛译3人因以传阅中共文件书籍“意图颠覆政府并着手实施”等罪名被判处死刑,徐文赞被叛处无期徒刑,其余3人被判10-15年不等徒刑。
  “陈仪事件”:陈仪系政学系的重要人物,任过国民党军政部次长、福建省主席,抗战胜利后又首任台湾行政长官,因参与镇压“二二八”台湾人民起义,而被轰下台。后来他主持浙江政务,鉴于有台湾“二二八”起义的教训,主张“效法东欧民主国家作风”。解放战争中,陈仪公开著文抨击蒋的内战政策,北平和平解放后,李济深派人来浙江联系和平起义事项,陈仪表示愿作傅作义第二,哪知,举事不成反遭杀害,这其实与汤恩伯有直接关系。
  陈仪和汤恩伯,一是浙江绍兴人,一个是浙江武义人,虽说姓氏不同,他们的“父子关系”在国民党内是众人皆知,并传为美谈。汤恩伯出身于贫苦农家,早年就有从军报国的志向,而苦于无门可循。陈仪在浙江担任浙军第一师师长时,汤恩伯寻上门去向素不相识的陈仪作毛遂自荐。陈仪慧眼识“英雄”,满口答应,出面保送并资助汤恩伯去日本士官学校学习军事。陈仪家兄弟虽多,却一直没有子嗣,仅收养过一个侄女,后来出嫁离家,陈仪膝下无子,甚是孤寂,因而将汤视为义子,汤恩伯亦以义父之礼待陈。据说,因陈有恩于汤,“恩伯”二字即为纪念陈的恩泽而起的名字。
  汤恩伯在日本学成归国时,陈仪亦由孙传芳的军阀部队投入北伐阵营,甚受总司令蒋介石的器重,有了与蒋的这层关系,陈仪又向蒋举荐汤恩伯。汤恩伯后来获得机遇进入南京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六期,并担任大队长。抗战时期,国民党部队中有“军中三杰”,即指陈诚、胡宗南和汤恩伯。汤恩伯的从军就业,乃至后来的扶摇直上和陈仪的帮助是分不开的。因此汤对陈,敬呼“先生”而不称名不及姓,数十年如一日。
  1949年1月20日,蒋介石宣布引退,并要由杭州回溪口,陈仪专程从杭州赶去南京迎接,并亲眼目睹了蒋介石沮丧落魄的神情。蒋引退后,陈仪默察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决定起义,准备将浙江完整、和平地交到人民手中。他考虑到与汤恩伯的特殊“父子”亲密关系,故策动时任京沪杭警备司令的汤恩伯共举义事,汤恩伯满口答应。
  待陈仪真要行动时,汤恩伯退缩了,而且还向蒋介石告密出卖了陈仪。蒋介石对汤恩伯的忠诚夸奖了一番并向他征询对此事的意见,汤恩伯坚决回答:“国家大事,义不徇私,自应以领袖之意见为意见。不过,我和陈仪的关系,素为人知,在不妨碍总裁及政府的威信之下,希望能予陈先生以善终天年之恩”。蒋介石毫不迟疑地立即授汤恩伯全权处理此案,井让其提供接任浙江省主席的人选,汤恩伯提出了3人,蒋介石从中圈定周睿。
  中共地下党得知此消息后,立即派人向陈仪作了汇报,陈仪死活不相信“义子”会出卖他。陈仪在交卸浙江省主席职务后还收到汤恩伯转来的一封蒋介石安慰电,电称:“汤总司令转会治见,交卸后务请来溪口一谈。”陈仪接电报后不屑于去溪口见蒋,乃乘车去上海找汤恩伯,可一到上海他便失去了自由。国民党退守台湾后,陈仪被押到台湾,囚禁于基隆要塞司令部,他心灰意冷,对任何人不再发一言一语,终日如老僧入定。汤恩伯不时派人携带日用品前去探望,希望陈仪安心颐养天年。
  哪知,1950年6月,蒋介石落脚刚稳,便下令审判陈仪。汤恩伯闻讯急往台南求见蒋介石,侍从传话出来,蒋介石已去台中,等杀死陈仪之后才能接见。汤恩伯号陶大哭,四处求人营救,他先拜托在上海的患难之友谷正纲、雷震、方治和原上海市长陈良转求。雷震说,老头子是杀人立威;谷正纲认为蒋介石要用陈头镇压人民,他是死定了。汤恩伯又请毛人风求蒋介石遵守诺言,饶陈一命。毛人风事后答复说:“天威难测,我已恳求过了,没有用。”当时任参谋次长的林蔚,是蒋介石的亲信,与陈仪、汤恩伯交情亦深,林蔚在老蒋面前全力救陈,也遭蒋的拒绝。
  1950年6月18日早晨,电台和报纸宣布枪毙陈仪。大家闻讯纷纷赶到台北市郊植物园附近的马场叮刑场。马场叮,自国民党政权迁台以来,就变成了南京城的雨花台,是当局枪决囚犯的刑场。尽管这里枪声不断,但却从没有拥过来如此之多的看热闹的民众。据统计,有2万多人前来围观,围观群众又可分为两部分人,一是台湾仇恨陈仪的人,因“二二八”起义发生在陈仪主台时期,这些人将屠杀台湾同胞的账算在了陈仪头上。有的人还带来了鞭炮,准备陈仪行刑后燃放庆贺。二是同情陈仪的人,他们认为陈仪是难得的“廉吏好人”,做了一辈子大官,一生无儿无女也无身外财产,操守廉洁又敢于仗义执言。密麻麻的人群从早守候到晚,最终也没见陈仪出现。
  其实,所有来马场叮来观看行刑的人都上当了!陈仪早于19日凌晨1时就被押赴别的刑场枪决了。
  陈仪被处死以后,蒋介石才召见汤恩伯。汤恩伯垂泪无言,蒋介石似余恨未消,斥责汤说:“你大义灭亲,还哭什么!不许立牌位祭奠!”汤恩伯原在家中为陈设立灵堂,祭奠尽孝,受到蒋的训斥后不敢不从,只得含泪忍悲焚牌除灵。可怜陈仪饮恨而死,死后也无人敢为之一洒同情之泪。
  陈仪一死,汤恩伯在台湾军政界背上了“卖师求荣”的恶名,而蒋介石念其还算忠诚,赏给他一个“总统府战略顾问”的闲职,汤从此落落寡欢,情绪忧郁,加之本来患有十二指肠溃疡病,病情日益加重,1959年他去日本动手术,竟死于手术台上。溃疡本不是什么严重的病,有人怀疑他是被日本人害死的。因为汤恩伯系抗日将领,日本人可能记恨于汤,趁此报复。据手术时的目击者称:“汤似痛苦不过,虽然上了麻药,仍图挣扎,日医用力揿住,直至力竭而死!”
  50年代初期,台湾军警和特务以“触犯刑律”为名,任意逮捕进步人士和无辜的工农大众及知识分子。连诺贝尔奖得主李政道的母亲张明璋和兄弟李崇道,因在家里留宿一位旧时广西大学的同学,竟也被误以“掩护匪谍”罪投进了监狱。还有一人因家有马克·吐温著的《汤姆历险记》一书,愚蠢的特务将此书视为“红书”,而连人带书一块扣押。待查清事实后,还将此人关了一段时间,以作“参考资料”。这位被押者以后谈及事情的过程还心有余悸,说:“那里无需法律程序,可以随时枪毙人。”

  2.主子的虚伪和奴才的卑鄙

  台湾特务以抓人办案作为邀功领赏的手段,恨不能台湾人人都犯法,以此抬高他们的身价。由于“犯人”太多,监狱和看守所常常人满为患,因此,当局不得不赶紧修建一座座新的“现代化”的看守所。为了更方便解决“犯人”,台湾“司法行政部”拨款250万元,在台北监狱建造了一座瓦斯行刑场。另据国际赦免协会报道,在台湾,被国民党以政治犯罪名投人监狱者约达8000人。为了“杀鸡儆猴”、“制变平乱”,他们动不动就对“囚犯”处以极刑。有一个台湾法官在宣判时公然说:“你要叛乱,我就要乱判!”
  特务军警在台湾民众前面是太上皇,在美国人面前就成了奴才。由于有“美军在台地位协定’作护身符,美国兵在台湾的犯罪案件层出不穷。对此,当局总是千方百计为之开脱罪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真正的犯法者往往逍遥法外。有时迫于民众舆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也做做样子,将刑罚减轻到最低点。如1972年台中市美国兵普兹强奸、杀害吧女案等,都是敷衍塞责、装模作样地“了结”的。至于美国人在路上驾车横冲直撞、打架斗欧等事,更是习已为常。
  与此同时,国民党在台湾还实行大汉族政策,歧视和压迫高山族同胞。高山族原为台湾土著居民,主要分布在台湾北部、中部、南部和东部地区的台北、桃园、新竹、苗栗、台东、台中、南投、嘉义、高雄、屏东、花莲等12个县的30个山地乡,25个平地乡和离台岛49海里的兰屿岛,人口约占台湾省人口的3%。为了巩固国民党在台统治,他们对高山族严格控制。把高山族居住区划分为“山地管制区、山地游览区和山地开放区”三类。平地人要进入山地管理区,必须申报理由,领到入山证,方可进入。到山地旅游区,也必须领到游览证才放行。只有山地开放区才可允许自由进入。高山族大多居住在山区,环境恶劣,经济落后,加之当局的苛捐杂税、兵役劳役不断,许多人因无法生存下去而拥向城市,成为城市流民。在城市往往又受“流动人口登记办法”的限制,而永无宁日。对于台湾国民党政权的这种反动民族政策,一家报纸指责说:“当局所采取的山地政策,竟同日占时期如出一辙”。
  蒋介石的军事法西斯统治,引起人民的日益不满,工人罢工、商人罢市、农民抗捐税接连不断。1957年5月24日,台湾爆发了震撼世界的反帝爱国大示威,台北市3万多示威群众,愤怒地捣毁了美国驻台湾的“大使馆”和“新闻处”。据报道,1974年以来,台湾农民的各种抗捐抗税斗争多达百起。台湾青年十分痛恨特务统治,纷纷逃避和拒服兵役。有的公开宣称自己是“愤怒的一代”、“反抗的一代。”同时,以“民主自由”自诩的美国人对蒋介石的这种高压政策也多有指责。
  为了讨好美国人,争取更大的美援以维持蒋家小朝廷,同时,也为了平息众怒,转移人民不满的视线,避免重蹈引发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的覆辙,蒋介石在实行法西斯专制的同时,也不妨搞点“民主”作点缀。其表现,一是允许中国青年党和民主社会党“合法”存在,二是实行“地方自治”。
  根据“戒严法”,台湾严厉实行“党禁”,党外禁止组党,借以压制反对力量,但中国青年党和民社党何以能存在下来?
  青年党是由曾琦、李璜等人于1923年在法国巴黎创办的,该党信奉国家主义。解放战争时期,依附于国民党,1946年11月出席了“伪国大”,完全投靠了国民党。民社党的前身为张君劢于1934年创立的民主社会党,信奉国家社会主义,曾是中国民主同盟的成员,但因后来参加“伪国大”投靠国民党而被开除出去。
  中青党和民社党追随蒋介石到台湾后,各自内部矛盾重重,陷人瓦解状态。但蒋对这两个曾为自己出过力,又一同逃台的”小兄弟”也放心不下,在迁台初期,对两党的发展并未采取积极鼓励的态度。不仅如此,国民党还对其进行渗透和分化,造成两党内“有亲国民党与反国民党的派系冲突。”直到60年代中期以后,国民党面临着无党籍政治势力的挑战,才“两害相衡取其轻”,把后期分裂的民、青两党拉上政治舞台。但这时,两党党员人数更少,又无群众基础,在政坛上力量不足,更无法发挥作用,对实际政策的制定毫无影响力。它们的存在,仅表明了一点,即蒋介石急于表白自己实行的并非“一党专制”。
  所谓“地方自治”,1949年3月,台湾省“地方自治研究会”成立,并拟定出“台湾省调整行政区域草案”、“台湾省各县市实施地方自治纲要草案”、“台湾省市议员选举罢免规程草案”和“台湾省县市议员选举罢免规程草案”。1950年3月,台湾省政府委员会通过上述四案,并交“行政院”审核,于4—7月先后公布施行,调整行政区域,分期实施选举。
  1950年8月—1951年2月,各县在选出议员的基础上成立了县市议会,1951年12月1日,又成立了台湾省第一届临时议会,议员任期3年。到1959年6月,改为台湾省第一届省议会。自台湾实施自治后,县市长开始由公民直接选举,任期3年,后改为4年。县市以下乡镇及县辖市区村里长,亦由公民直接选举。
  这一“地方自治”制度的实施,被台湾当局誉为一大“德政”。台湾的某些人也宣称此举“使得一般民众的民主意识大为提高,“奠定了台湾良好的民治基础。”其实,在蒋介石的极权专制下,台湾人民哪有真正的民主可言。这一切不过是摆摆样子,走走形式而已。
  蒋介石实行的是极权主义,蒋经国继位以后,在世界民主大潮的冲击下,在台湾人民的强烈要求下,政治稍微松动,蒋经国的作风也稍微开明一些。对此,作家江南列举了以下六点:
  ——以放逐代替监禁。国民党对付离心分子的一贯手法,是奉送一项红帽子,由“内调局”或“警总”罗织一些自白式的罪状,交军法审判,判处10至15年的徒刑,送新店或绿岛入狱、感化。雷震、柏杨、李敖等即是人尽皆知的近例,但高雄事件后已一反常态,故陈鼓应、许信良、陈映真之辈,获流放的机会。不能说,非中国政治史上一大突破。
  ——释放系狱卅年的政治犯。这些人失去自由逾卅五载。个个七十衰翁,身心疲惫,无论从法律精神,人道观点,早该开释。现在让他们重见天日,家人团聚,经国恢宏的气度和宽恕的雅量,我们自当予以击节称赞。
  ——放宽出入境限制。国民党多年使用的杀手锏,是限制一切他不喜欢的人行动自由。出入境管理处掌握详细的黑名单,凡有幸金榜题名,一律剥夺其宪法规定的迁移和旅行权利。这条法令,初订于陈诚任东南军政长官的时代。情治单位,承继发扬,拒不摒弃,完全是一种整人为快乐之本的心态。殷海光教授已患癌症,当局仍严拒出境。经国掌权,略予放宽,所以殷海光夫人、柏杨、陈映真、杨逵……等才相继展翅,遨游海外。
  ——言论尺度放宽。当年台北《经济日报》为了登载记者阮大方所撰关于琉球问题的四篇特写,蒋先生一怒,下令停刊,经羿川人王惕吾挽黄少谷等多方缓颊,给予宽免。经国当政无复前期的严厉,《台湾日报》无理取闹,不过下令强迫收买而已。杂志书籍,查禁停刊的事,虽不绝如缕,“警总”滥用权力,藐视法律的事例,不胜枚举,但言论的尺度,和过去的确有天壤之别。否则李敖的《千秋评论》,今天“给宋长志上一课”,明天“给秦孝仪上一课”,早为当局查禁矣!
  ——较公平地办理选举。历年公职选举,因国民党党工干部许多不名誉的做法,一直民怨沸腾,秽声四起。政府的威信,固大为跌落,党外的攻击,亦达于顶点。“中坜事件”后,遂见改善,这种进步的倾向,半归功于党外人士的争取促进,半得力于国民党人的知过能改的工作作风。
  ——向极端分子开刀。前总政治部主任王升,四十年追随经国,受宠信之专,环顾左右,不作第二人想。他自己亦俨然以接班人自诩,公开场合,表示:“共匪最痛恨的是经国总统和我”,可见其狂妄之一斑。王升利用王少康小组名义,结党营私,专横跋扈,成为国民党的“中央文革小组”。经国因病,未予察觉,了解实情后,一纸命令,将其铲除。王升削权,且流放南美。
  但是,江南又认为:
  经国呢?和蒋先生一脉相承。如果说,有所区别,也是不过五十与百步之差。……承认与否,在别人眼里,经国是位独裁者。……但是,大家当同意,他是位“聪明的政治家”(哈里曼语),一位有良心的独裁者(Dictator with heart)。
  江南对蒋氏父子黑暗统治的分析真是入木三分,一针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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