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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国只有一个


  “台独”分裂祖国的政治主张,与国际上“台湾地位未定论”、“一中一台”等主张遥相呼应,并长期得到国际间别有用心的政治势力的支持。

  1.“台独”的起源

  自古以来台湾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人民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大量的史籍证明这是无可更改的历史事实。可是,由于台湾特殊的地理位置,与祖国大陆间有台湾海峡相隔,交通不便。历史上,台湾又长期作为荷兰、葡萄牙和日本的殖民地,与祖国数次断绝过联系。1945年,台湾光复后,国民党在台湾的黑暗腐败统治,引起了台湾人民的“二二八”起义。蒋介石政权对台湾人民进行血腥镇压,屠杀台湾同胞,造成了部分台籍人士对祖国的不信任感。部分与日本、美国等有密切联系的台籍人士开始策划“台湾独立运动”,否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要求建立独立的“台湾国”。
  “台独”的起源,最早可追溯至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之初。当时驻扎在台湾的部分旧日本军人不甘心失败,以少壮派军官牧泽义夫、宫中捂朗等人为首,勾结台湾士绅林熊祥、许丙等,发动“台湾独立自治运动”,抗拒中国政府接收台湾。这一事件后来被制止下来,参与此阴谋的林熊祥等人,分别以“共同阴谋窃据国土”的罪名被判徒刑。“台独”计划第一次胎死腹中。但少数对台湾依依不舍的日本人并不死心,继续联络台湾汉奸,秘密创立台独组织,进行分裂中国的活动。
  日本投降后,美国势力迅速涌入台湾。美国对战略地位重要而又物产丰富的台湾宝岛早已垂涎三尺。以乔治·克尔为代表的部分美国人主张由美国托管台湾。1946年夏,克尔、摩根等人率领10名日本翻译,搞了次“台湾民意测验”,得出所谓“台湾人不愿受中国管而愿受美国管”的结论。一时,这种谣言传遍全岛,说蒋介石要把台湾交给美国以偿还战债或作为大宗新军援的担保,这实际上是美驻台人员故意放出的试探气球。
  1947年,台湾发生“二二八”起义,美国驻台官员曾表示“台湾如愿脱离中国的统治,美国可以帮忙”。8月,美国特使魏德迈到台湾考察之后,向美国国务院递交了一份考察报告,称:“我们看到一些征象,就是台湾人愿意接受美国的领导和联合国的托管,他们惧怕中国的中央政府企图把台湾变为支持其摇摇欲坠的腐败政权的基地,我认为他们这种惧怕是有充分根据的。”由于全中国人民的反对和蒋介石的抵制,美国托管台湾的企图一直没有得逞。
  1948年底,蒋介石在中国大陆溃不成军,人民解放军的胜利指日可待。面对这种形势,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于1949年1月19日向白宫递交了一份《美国对福摩萨(台湾)的立场报告》,该报告建议:
  “美国基本目标是不让福摩萨(台湾)和佩斯卡多尔(澎湖)群岛落入共产党手中。为此目标,目前最实际可行的办法就是把这些岛屿与中国大陆隔离开来。”
  具体可供选择的方案有4种:
  “(1)与国民党谈判,使之同意由美国直接占领台湾;(2)与国民党签订协议,让美国在台湾拥有‘租界或基地’;(3)支持在福摩萨的国民政府及其残余,承认他们是中国政府;(4)支持当地的非共产党人继续控制福摩萨,不使福摩萨成为国民政府残余分子的避难地。”
  1949年2月,美国驻华使馆参赞莫成德代表美国政府前往台北,企图说服台湾省主席陈诚与当时在台湾训练新军的陆军副总司令孙立人联手,在台湾另立政权,对蒋介石则视为“政治流亡者”,允许其在台“避难”,或由美国安排前往第三国。此建议遭陈诚、孙立人的拒绝。此后,又有美国人提出台湾由联合国托管,或组成美国人、国民党人和“台湾人”的联合政权等主张。这种种设想,充其量只是不了解中国的少数美国人的一厢情愿,不仅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不答应,全中国人民不答应,甚至也遭到美国国内人士的强力抵制。
  1949年底,杜鲁门政府决定对台湾采取静坐观望的“袖手政策”。

  2.制服“台独”分子廖文毅

  由此,从40年代下半期起,在日本和美国种种分裂中国的阴谋的影响和支持下,中国第一代台独分子粉墨登场,其中以廖文毅最为著名。
  廖文毅,英文名Thomas Liao,美国人亲切地称其为“汤玛斯·廖”,台湾云林县人,其家乡是“台湾有数的几个大财主之一”,属于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的“高等台人”,父母笃信基督教。他早年曾在日本读中学,20年代,廖文毅与其兄廖文奎被父母送往美国留学,廖文奎取得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硕士学位和芝加哥大学政治学博士学位,廖文毅则获得密执根大学硕士学位和俄亥俄州立大学化工博士学位。1943—1944年间,美国为在台湾建立“军事临时政府”而培训了近千名“预备行政官员”,廖文毅就是其中之一。后来,美国此计划破产,廖文毅回到台湾做化学工程师,廖文奎则前往大陆,在大学教书。
  台湾光复后,国民党当局考虑到廖文毅的“美国背景”,曾提名他任台北市公共汽车管理处处长。廖对“公共汽车管理”不感兴趣,而投身于所谓“公共政治教育运动”,实际上秉承美国人的意旨,周游全岛,四处抛售“台湾法律地位未定”、“应把台湾交美国托管”等谬论,并且创办了“台湾民族精神振兴会”等组织和《前锋》杂志。
  1946年4月,廖文毅竞选“国民大会代表”。据其好友乔治·克尔称,选举揭晓时,廖获得“足够当选的票数”,但当局称其得票的一部分“笔迹不完整”而宣布其落选。实际上,仅是有一票中“毅”字少了两点而被判废票。此事彻底打消了廖通过国民党的官僚阶梯向上爬的企图,他更加一意孤行,专心于台独活动。
  1946年9月,廖文毅、廖文奎合伙创办英文刊物《台湾杂志》,共刊出37篇文章,其中34篇是谈论美国问题的。通过此杂志,廖氏兄弟开始以“台湾人”的名义向国际社会散布“台独诉求”。
  1947年台湾发生“二二八”起义,廖文毅参与其事,在国民党当局的镇压下,廖文毅跑到上海与廖文奎会合,继续从事台独活动。8月,廖氏兄弟向美国特使魏德迈递交了一份“处理台湾问题意见书”,要求台湾应先脱离中国,转交联合国托治理事会管理。后来魏德迈向美政府提出的报告即以廖氏兄弟的意见书为依据。
  同时,廖氏兄弟串联若干台湾人士,在上海成立“台湾再解放联盟”,提出5点基本主张:(1)处理台湾应与处理朝鲜完全相同,台湾成为“独立国”一事,应获得美国援助;(2)联合国应调查中国于二战结束后接管台湾以来的处置不当处;(3)台湾人民系混血种,与其任何邻近国家并无必然联系;(4)台湾在日本人手中备受折磨,故应出席对日和会;(5)决定台湾前途的民主方法为由联合国监督举行公民投票。
  9月,廖氏兄弟害怕国民党缉捕而逃往香港,“台湾再解放联盟”总部也由沪迁港,廖文毅自任主席,俨然成为台独的盟主。廖文奎不久病死。
  1948年5月,廖文毅在香港成立“台湾民众联盟”,并在日本设立分支机构。但台独分子在香港受到共产党、国民党及海峡两岸爱国人士的夹击。在民心思汉的大趋势下,台独鼓吹分裂国土,受到人们的鄙视,廖文毅等在香港也难以立足,乃挟其“台湾再解放联盟”和“台湾民众联盟”总部迁往日本并得到日本支持。这时,岛内台独人士也慑于国民党的追捕,纷纷逃往日本。日本取代香港成了台独分子的大本营。
  廖文毅在日本不断给国际要人写信,致函联合国秘书长赖伊、印度总理尼赫鲁、美国国务卿艾奇逊、美国国会议员塔夫脱等,请求联合国尽速派兵占领台湾,对台进行托管,在国际监督下举行台湾公民投票,以决定台湾未来主权归属和统治形态。廖的一系列行动得到日本和美国右翼的支持。1949年底,廖文毅宣布已组织一支“台湾解放军”,似乎不久就能来乘坐洋人的军舰,打回老家去。
  然而,峰回路转,美国对台湾问题的立场突然改变,杜鲁门宣布“袖手政策”,这使廖文毅失去了强大的后台,台独前景更显暗淡。不仅如此,美国还出于利益考虑,对廖文毅突然翻脸,以“非法入境”的罪名,将其关进监狱。
  可见,在国民党退台以前,蒋介石或者不愿承担分裂祖国的罪名,或者想以台湾作为与美关系的杠杆,始终对台独嗤之以鼻,坚决镇压之。台独在海内外既没有市场,也没成什么气候,对蒋介石政权也构不成直接威胁。
  国民党退台以后,“台独”主张则直接威胁到蒋介石政权的生存空间。因为实现“台湾独立”的先决条件是将国民党赶出台湾。若承认台独主张成立,国民党就成了外来的侵略者,其统治台湾的“合法性”就会受到挑战。加之,台独的总部虽设在国外,却不断派人潜回台湾,进行反国民党宣传,挑拨台湾籍人与大陆各省籍人的关系,有些激进的台独分子还在岛内进行爆炸等破坏活动,这对动荡不安的国民党政权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因此,在全国范围之内,蒋介石在政治上的敌人除了中国共产党外,就是“台湾独立运动”组织,蒋介石对台独分子恨之入骨,台独也一度成为蒋介石镇压台湾人民反抗的一顶大帽子。对反对国民党的人,若是由大陆迁去的,就会被说成是“共党匪谍”,若是原籍台湾的则被扣上“台独”的罪名。
  再说廖文毅作为美国对华政策的牺牲品被关在监狱里一愁莫展之际,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美国断然抛弃“袖手政策”,派遣第七舰队进入台湾海峡,为国民党在台湾撑起了保护伞。在美国眼里廖文毅又有了点价值,很快廖被释出狱。蒋介石要求引渡廖回台,美国拒绝了蒋的要求,并主动欢迎廖去美国,但廖考虑到其大本营在日本,最终选择了留居日本。
  此后,在五六十年代,美国继续鼓吹“台湾地位未定”、“中台国”、“一个半中国”等种种论调,其实质是分裂中国。而日本追随美国,更是起劲地为台独呐喊助威。在美日的支持下,廖文毅纠集一些与美日关系密切、在“土地改革”中丧失了土地、对国民党不满的旧式地主和留学生继续其活动,这些人的“美国情结”或“日本情结”远胜于“台湾情结”。
  1951年,廖文毅与吴振南、郭泰成等在东京成立“台湾民主独立党”,标榜反蒋、反共、亲日,要求在联合国托管下“高度自治”,进而建立“独立、中立的台湾国”。1955年9月,廖及其同伙在东京成立所谓“台湾共和国临时国民议会”,由24名“议员”组成,号称代表台湾24个县市,廖被选为“主席”。据目击者称,参加此会的约100人,其中台湾人仅40名左右,其余皆为日本人。
  第二年2月,廖正式成立“台湾共和国临时政府”作为台独的流亡政府,他自任“大统领”,临时政府使用日本昭和纪年,“国旗”为日本太阳旗上附一轮新月,“国歌’冲含有日式句子。这是一个赤裸裸的日本“试管婴儿”。此后,台独由“政党”升为“政府”,并由日本不断向岛内和美国分化势力。但其组织五花八门,政治目标和斗争方式也不尽相同,且内部涣散,矛盾重重。
  为联合各地台独分子更好地“斗争”,1960年廖文毅建立了“台湾独立统一战线”,自任“总裁”。他不断周游世界,到各地宣传台独主张,寻求世界的同情和支持,“并不时派遣人员潜伏来台,从事颠覆活动”。
  蒋介石对台独活动的日益猖撅气恼已极,擒贼先擒王,通缉廖文毅,查封并没收了他的全部财产。
  到60年代中期,蒋介石对台独分子的策略稍有变化,在严厉谴责的同时,发出暗示:在共同反共的前提下,可既往不咎,实行合作。在国民党“九全大会”上,蒋介石建议成立由海内外各反共政党团体、人士等组成的“反共建国联盟”。并称:“在反共建国过程中,非举国意志,更加集中,才智更加发挥,行动更加一致,不足以迅赴事功,加速胜利。九全大会允应掌握时期,恢宏襟袍,以与海内外仁人志士才智俊彦,推诚合作。”在1964年“元旦文告”中,蒋再次向台独分子伸手,提出:“不是敌人,都是同志。”
  为了制服“台独先锋”廖文毅,台湾有关部门制定了详细的计划。根据台独组织内部分裂、活动屡次碰壁、经济拮据及思乡心切等具体情况,一方面先派特工打入台独组织内部,接近廖本人,乘机进言,传递台湾当局宽大处理的信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另一方面,又将廖文毅的大嫂、侄儿廖史豪及台独分子数人逮捕,并将廖史豪给廖文毅的录音捎话送往日本:“……叔叔,我母亲患心脏病快死了,我和您的部下黄纪男也被判死刑,即将被枪决,国民党已保证,只要你回台湾,他们不但不追究您的罪行,我们也会马上得到释放,……叔叔,请赶快回来救我们吧!”国民党的恩威并用取得成功,廖文毅思前想后,决定放弃台独主张。台湾当局闻讯立即派高级官员秘密与廖会晤,做出善后安排。1965年3月6日,廖文毅终于同意向国民党当局输诚。
  5月15日,56岁的廖文毅从日本返回离别18年的台湾,他发表书面声明,公开宣布解散台独组织,放弃台独活动。并且“他希望过去受他领导的朋友们,也跟着放弃那种错误的主张。”在谈到放弃台独返回台湾的动机时,廖文毅称,是受了蒋介石的“感召”,要“响应蒋总统反共建国联盟号召,剑及履及,离日返台,贡献所有力量为反共建国大业,坚决奋斗。”
  廖文毅此举,造成“独立运动一时顿失重心,整个士气遭受极大的打击”。不久,海外许多台独头目和骨干纷起效尤。1966年4月,郑万福解散其“台湾民政党”,返台定居;10日,吴振南宣布解散“民主独立党”返台;1971年,廖文耀、简文介等解散“台湾自由独立党”投蒋;1972年,“台湾青年会”的赞助人辜宽敏、廖春荣宣布放弃台独,回到台湾;同年4月,原“台湾再解放联盟”秘书长、曾担任多种台独组织顾问的邱永汉电宣布“反正回台。”
  廖文毅和蒋介石化干戈为玉帛,“共同反共”,被称为台湾当局“最近十年来在政治上成功的一件大事。”蒋介石更是喜不自胜,在廖返台的当天他就表示:“对廖文毅的幡然悔悟,参加反共大业,予以慰勉。”随之,当局宣布,“对廖文毅的通缉予以撤销”。蒋依“宪法赋予总统的权力”,赦免廖文毅的“叛乱罪”,并发还所没收的廖家财产,廖的大嫂、侄儿也获赦出狱。廖文毅对蒋介石的“宽宏大量”感动万分。台湾“中央社”在播发这条消息时特说:“今后凡迷途知返,愿为国效力者,据悉均将获得自新之路。”
  廖文毅刚刚返台,蒋介石就想见见这个“台独英雄”,后来意识到这样急不可耐地与一个昨日政敌见面,有失尊严,遂延宕了一些时日。7日,蒋召见廖文毅,询问他返台后的生活情形和家人的近况,并自豪地告诉廖,他已把台湾建成了“三民主义的模范省”,“这也就是我们今后反攻大陆,复国建国的准据。”
  是年年底,廖文毅被任命为“曾文水库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文水库是台湾当时最大的水利工程,预算投资台币60亿元,主任委员为台湾省主席黄杰,所以,廖文毅的这个职位也没多少实权。

  3.对“台独”势力毫不手软

  廖文毅的招降,使海外的台独势力元气大伤。60年代末,日本的台独组织已江河日下,台独大本营的地位已发生动摇,台独运动的中心渐渐转移到岛内和美国。
  对于岛内的台独活动,蒋介石历来毫不手软,他决不会让眼皮底下翻船。对于岛内大大小小的台独小喽罗,一经查知便一网打尽。因此,岛内、岛外的台独案件接连不断,被捕判刑的台独分子数以千计。其中较著名的有:
  “台湾共和党案”:1959年底,台湾当局侦知高雄人黄阳辉接受廖文毅等的指令,秘密在台湾南部组织“台湾共和党”,并计划准备短期内在台湾各地发动小规模骚乱,激发台湾青年“民族意识”。同时,准备以10年为期,在军队中串连台籍士兵发动政变,夺取政权。事情败露后,黄阳辉等涉嫌人员30多人被捕,叶呈祥、叶江水、孙荣灿、俞姬填等被判重刑。
  “廖启川事件”:1960年上半年,台北市商人廖启川联络孙秋源、蔡国铿等,准备“以暴力推翻国民党统治”,以达到“台湾独立”的目的。他们举行秘密集会,筹募经费,组织敢死队,积极准备在台北、桃园、基隆等地举事。1961年9月,事机泄露,廖启川、孙秋源被捕。第二年,廖启川、孙秋源各判12年徒刑,蔡金铿被判8年,其余涉嫌人员判2—5年有期徒刑。
  “苏启东叛乱案”:此案与廖启川案有一定牵连。1960年底,云林县议员苏启东伙同嘉义县张茂钟、詹盖仁及部分驻防士兵,密谋成立“武装别动队”,并提出“政变须以军队为主,而军队又以装甲部队为中心,所以特别要注重争取装甲部队”的方针,计划3月9日晚起义,袭击军营。但当十几人按计划到达聚集点之时,又临阵退缩,害怕寡不敌众而停止行动。此后他们秘密与台北方面的廖启川取得联系,积蓄力量,同时行动。1961年9月,台湾警方在全岛范围内突然出动,逮捕苏启东等嫌疑犯300多人。1963年作出判决:苏启东、张茂钟、詹益仁等被判无期徒刑,其他涉嫌人员被判2—15年不等徒刑。此案受刑人数达50人。
  “高雄军校学生台独运动案”:1962年,高雄炮兵学校候补军官第十三期学生施明德、陈三兴等,串联陆军军官学生蔡财源、吴炳坤和台湾大学法律系学生黄自得等,秘密组织“台湾独立联盟”,以“推翻国民党,建立台湾民主共和国”为宗旨,并分别在台中、高雄等地区发展力量,联络人员达200多人。1962年7月,台湾“警备司令总部”以“叛乱罪”逮捕施明德等骨干成员30余人。施明德、陈三兴被判无期徒刑,蔡财源等各被判半年至12年有期徒刑。
  “同心社事件”:侨居印尼经商的台湾屏东人陈志雄在日本加入廖文毅领导的“台湾民主独立党”后,被任命为该组织驻东南亚巡回特使。1962年6月,陈涉嫌台独活动被捕,不久因证据不足而释放回屏东。在屏东,陈与戴村德、萧坤旺等密谋成立台独组织。1962年底,陈志雄写给戴村德等人的信件被国民党特务截获。信中透露,美国将更换驻台“大使”,台独有望,并要组织“同心社”,为“推翻腐败的国民党而斗争。”陈志雄等人被捕。1963年10月,陈以“阴谋颠覆政府”罪判处死刑,戴村德、萧坤旺各判6年有期徒刑。
  “台湾民主共和国革命案”:1964年4月,台北吴明丸和基隆杨国大等人在金门劫取蒋军枪支弹药,准备起义,建立所谓的“台湾民主共和国”。经人告密,相关人员被捕。吴明丸、杨国太被判死刑,同案60余人处不等的惩罚。
  “台湾人民自救宣言案”:1964年9月20日,台大法律系教授、原被捧为“十大杰出青年”之一的彭明敏,联合他的学生、《今日中国》编辑谢聪敏,“中央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魏廷朝等人起草了《台湾自救宣言》,该宣言约2800字,开宗明义即断言:
  一个中国,一个台湾早已是铁一般的事实!……蒋政权只靠美国第七舰队苟延残喘,我们绝对不要被“反攻大陆”这一厢情愿的神话蒙住眼睛,走向毁灭的路上去。第七舰队一旦撤退,蒋政权在数小时内就会崩溃。“反攻大陆”云云,只是蒋介石用来维持非法政权和压榨我们的口实罢了。……十余年来,台湾实际上已成为一个国家。……我们的目标是:(1)确认“反攻大陆”为绝不可能,推翻蒋政权,团结一千二百万人的力量,不分省籍,竭诚合作,建设新的国家,成立新的政府。(2)重新制定宪法,保障基本人权,成立国会,成立向国会负责且具有效能的政府,实行真正的民主政治。(3)以自由世界的一分子重新加入联合国,与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建立邦交,共同为世界和平而努力。
  宣言写好后还没来得及散发,1964年10月,台湾“警备司令总部”宣布彭、谢、魏三人被捕,1965年3月,台军事法庭判决谢聪敏10年有期徒刑,彭明敏和魏廷朝8年有期徒刑。不久在国际各种势力的压力下,彭获“特赦”,其余二人刑期减半。
  “林水泉、颜尹漠事件”:台北市议员林水泉受日本的台独分子辜宽敏的指使,在台搜集情报、分发宣传品,并秘密联络颜尹谟、吕国民、张明彰等人秘密筹设“台湾独立联合战线行动委员会”。1966年3月,颜尹漠、吕国民等人以该委员会名义,散发“建立台湾共和国”、“台湾独立斗争决战书”、“三不三唯宣言”等台独文件,并多次集会,组织“全国青年团结促进会”,张明彰、陈光英等被选为“中央常委”,而陈光英实为调查局的内探。1966年底后,该组织与日本台独分子往来密切,并计划在台湾炸水库、桥梁、油厂及暗杀国民党上层要人。台警方对此了如指掌。1967年8月20日,台湾情治单位突然下手,逮捕了林水泉等247人。1970年8月做出判决:林水泉、颜尹漠、吕国民等处于15年有期徒刑,张明彰等人被判2—10年不等徒刑。
  “台湾大众幸福党事件”:1965年9月,宜兰县陈泉福、黄英武、林树枞等人组成“台湾大众幸福党”。因与林水泉、颜尹谟案有牵连,1967年该组织成员全部被捕,分别处以2—12年不等徒刑。
  “纽约刺蒋未遂案”:1970年4月,台湾“行政院副院长”蒋经国访美。4月24日,在纽约布拉萨酒店门前,“台独联盟”成员郑自才、黄文雄乘蒋出席宴会之际,图谋行刺。在蒋经国下车进入酒店正门之时,黄、郑二人从正门两侧的大理石石柱后迅速闪出,黄文雄刚拔枪欲射,美国警探眼疾手快,将其手腕托起,子弹向空中射出。黄文雄未及射第二枪即被打倒在地。与此同时,刚有动作的郑自才也被警卫制服。此案发生后,“台独联盟”宣称黄文雄、郑自才的所作所为是“台湾民族英雄的除暴义举。”当有记者问蒋经国有何感想时,蒋经国说:“这些怀有异见的人,他们如果有什么不同意见,可以向我陈述,我一定接见。至于这两个被拘捕的无知青年,我希望美国将他们释放。”
  对于发生在美国的台独分子行刺事件,根据国际法惯例,台湾当局没有权利直接审判。事后,黄文雄、郑自才分别被保释出狱。
  “美国在台机构被炸案”:1970年10月12日,台南市美国新闻处被炸,次年2月5日,台北市美国花旗银行被炸。涉嫌此案的台独分子20多人被捕,谢聪敏、魏廷朝因出狱后再次作案,分别被判15年、12年徒刑,其余人员各有惩处。著名作家李敖被诬指为“台独联盟”成员被判10年。
  “台湾独立革命军事件”:移居巴西的台湾人温连章参加日本“台湾独立革命军”,1971年10月,他返回台湾,陆续吸收姜启我、林国祥、张世明等人参加组织,准备进行恐怖活动。1972年3月,温连章及其同伙试制炸弹成功,这时,张世明告密,温连章等人被捕,分别处以5—12年有期徒刑。
  “郑评事件”:台湾面包店业主郑评在日本参加“基督教反共联合会”并加入台独组织。回台后,他吸收游进龙等13人参加台独组织,并准备进行暗杀、攻占军事据点等活动。1973年10月,因人告密,郑评等人被捕。台军事法庭判郑评为死刑,其余也严加惩处。
  总之,自50年代中期以后,台独在岛内活动就日趋频繁和猖獗。台独分子虽多系乌合之众,斗争也没有明确的目标和统一的组织领导,但在美、日等海外势力的支持下,他们谋求“台湾独立”、反抗蒋介石白色恐怖的呼声日益增高。一些“台独老斗士”屡捕屡释,屡释屡捕,其“斗争业绩”数不胜数。蒋介石在台主政时期,不管他是不愿看到中国分裂也好,还是妄想“反共复国”也好,他始终对台独采取打击策略,台独在台湾也始终没有取得任何公开的生存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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