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 |
把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说成是路线斗争史,始于1971年毛泽东南巡同沿途各地负责同志的谈话。 他说:我们这个党已经有50年的历史了,大的路线斗争有10次。 他接着历数这十次路线斗争。 1971年9月18日,中共中央关于林彪叛逃,自取灭亡的通知中说: 我们党经历了10次重大路线斗争。 这就是以毛主席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路线,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同以陈独秀、瞿秋白、李立三、罗章龙、王明、张国焘为代表的6次机会主义路线的斗争;在社会主义时期,同以高岗、饶漱石、彭德怀、刘少奇、林彪、陈伯达为代表的4次机会主义路线的斗争。 以上这种说法是限于当时历史条件而流行的说法,然而这种说法影响很大很深。 事实证明,毛泽东首次提出,而又流行很普遍的10次路线斗争中,有的并不合适。其中第8次第9次很明显是搞错了。特别是林彪(及后来以江青为首的“四人帮”)是“阴谋夺取最高权力的反革命集团”,更是不属于党内路线斗争。 为了使人们从“路线斗争”的主观主义框框中解脱出来,也鉴于历史的教训,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不再用“路线斗争”的提法。对党内不同意见的争论,作具体分析,是什么错误,就说什么错误,一般不再说路线错误,也不把这种争论、批评和斗争定性为路线斗争。 为了帮助读者了解党的历史,尤其是所谓10次路线斗争的真实情况,我们从大量资料中选择有关材料编著成此书。为叙述的方便,我们还是借用了“路线”或“路线斗争”这个词。 |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