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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所有刚上学的孩子一样,小学生第一天课,所有小朋友都在教室内上课,家长则是在教室外上课,一双双张望的眼看到屋外,爸爸妈妈还在,才能安心听老师说话。 但是很快地我发觉,课堂内比课堂外好玩,老师比同学有趣。对于老师的提问,我总是勇于回答,答对了固然高兴,答错了小小的心灵似乎也没什么受创。有一次老师问,母亲的拿手菜是什么,我毫不犹疑他说:“青椒炒牛肉!”因为我爱吃。 倒是母亲至今仍耿耿于怀:“怎么说这么家常的菜,我拿手的还多着呢!” 除了勇于答问,我还爱发问,心中有任何疑惑,绝对无法留到隔日,我一定举手问个明白(回想起来,原来儿时已有现在的职业病)。 一次,老师讲解基因和血型的关系,当老师说到什么样血型的父母会生什么样血型的孩子时,我听了很疑惑,举手就间:“错了,老师,我爸妈都是0型,但是姊姊的血型却是A型。” 老师说:“那你爸妈一定有一个血型验错了。”我回家偷偷和父亲说起这件事(因为担心会不会揭穿姊姊不是我1们家小孩的秘密!)想不到,爸爸斩钉截铁他说:“怎么会错呢,一定是你老师弄错了!” 我心中松了一口气,因为姊姊还是我的姊姊,但是这门基因课的疑惑,当时还是“无解”。一直到10年后,父亲在医院检查时才发现,他的血型真的是A型。年轻时,军中验血草率,他就糊里糊涂,当了50多年O型血的人。好险,父亲其间并没有大病,不然肯定会输错血。而我们更嘲笑他,多年来以为自己是0型,所以脾气大,择善固执,都说是“天性”。 小学时,还有一爱,那就是爱看书。 小学五、六年级,我就把我们家附近市立图书馆的青少年读物全部读完,因年纪太小没有身份证借书,我就用姊姊的名字和号码。 夏日的午后,台北眷村家里,我总是除了吃饭,就是埋首亚森罗萍(法国作家笔下的怪盗)和福尔摩斯(英国作家笔下的名侦探)的世界,而儿时对我最好的奖励就是买书。 父亲的一位朋友——我的乾叔叔喜欢摄影,小时候的我肥肥胖胖,古灵精怪的样儿是他最好的模样,但是吴叔叔要带我出门,必须先声明:“叔叔带你去买书,再去拍照!”我马上兴高采烈跟着出门,而回家时至少能带回两本书,当时只珍惜书,现在则更珍惜吴叔叔帮我用镜头记录下的所有成长历程——照片。 喜爱读书,和我小学的启蒙教育有很大的关系。小学三年级,我便开始参加拼音比赛(台湾用注音符号而非罗马或是汉语拼音),国语字典成为我最好的朋友。五、六年级的级任导师主修中文,所以做班长的我每早自修时间,便受师命负责抄《三字经》、《唐诗》、《宋词》、《诗经》给同学们背诵。期中、期末考,如果你六科成绩都得满分,廖老师会带你上《国语日报》社,这是我最快乐的事,看着整齐的书架和满满的书,我老觉得无比丰足,同时,我也透过争取好成绩,将这些书,一本本搬回家。直至现在,台北家中还有一排排我儿时的战利品,如《淘气的科学家》、《丛林历险记》、《柳林中的风声》。这些书丰盛了我儿时的想象空间,使我觉得世界之大,世间还有很多值得探索的事和值得去的地方。我对母亲说要把一些书留给我的孩子,因为我幸运,碰到这样好的启蒙老师。 语言文字似乎和我脱离不了关系,但是为什么会参加演讲朗诵比赛已经无法考究。我只依稀记得,眷村里有个小院子,每到比赛的日子,清晨五、六点钟,我总是在院子里大声背诵讲词,邻居的阿叔、阿婶都会心地对母亲说:“你们家小莉,又要去参加比赛啦!” 小时候演讲,父母无法教我国语的正确发音。因为父亲是浙江国语,母亲是台湾国语。但我家总是外省人家,从小说普通话,所以国语就自然天成。父母亲是我的军师,父亲文笔好,负责写稿润稿,母亲就带我南征北战(因为班际赛完,要代表学校参加校际赛)。我不是天生就爱上讲台的,每次参加校际赛,心底也会紧张害怕,但是没上过台的母亲却经验老道地教我:“不用怕,你说话时就把台下的人都当成木头、西瓜。” 不知母亲的话是不是有道理,但每到紧要关,这招倒真是管用。比赛参加多了,有时和母亲走在路上,会被校内同学指指点点。初时,我不自在,母亲却但然他说:“如果你以后更有名了,这种情况会更多!”看来做星妈是每个母亲的天性,不需要调适。 其实我对儿时的战绩,并没有大多骄做,倒是几年前,在台北街头,我碰到小学隔壁班的一位男生,以前我们俩老是在演讲比赛上竞技,但每次比赛他总是差我一点点,我获第一名,他得第二名,我对朋友介绍,说他是我小学同学,他竟然回答说:“对,她就是小时候让我永远得不到第一名的人。” 语毕,3人哄堂大笑,如今已是留学美国、拥有法律博士头衔的他,最耿耿于怀的,竟然是儿时那一场场无法雪耻的演讲比赛。 小时的我,备受老师宠爱,在同学的眼中也是领导者。小学五、六年级,台湾一部电视剧《保镖》红遍大江南北,剧中有大当家二当家和三当家,老师笑着将班上3个成绩最好的女生,命名为大当头、二当头和三当头,我当班长,自然是大当头。有了御令,加上天生疾恶如仇,班上男生都得让我三分。有一次午休时间,男生欺负柔弱的警卫股长(我们班是女生当家,清一色女性干部警卫股长,专门管秩序),他们不肯睡午觉,全部躲进男生厕所,并挑衅他说:“有胆进来捉呀!”我知道后,头也不回,直冲男生厕所,大喝一声:“你们给我出来!”这使我创下小学六年级就进过Men,s room。 一位和我合作过的意大利制作人,曾惊讶地看着我说:‘l’ve never lnet someone whO has so mature mindand figure but charilcter is like a happy child.’我是他认识的第一个中国女孩,他大概以为所有的中国女士,都是成人又有童心的综合体。 我想,我是幸运的,我对生命的好奇心和成长的过程,都没有被压抑,一切任由我自由发挥。 进入初中的我,仍然名列前茅,更因为五音尚全,我一进校就被选为合唱班成员,并担任指挥。从此既要练唱,代表学校参加合唱比赛,又要在全校成绩排名时争取在前,因为合唱班一直是好班中的好班。 台湾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从初中开始,以成绩分班,所谓“前段班”好班,会以参加联招、考高中为目标。“后段班”就是俗称“放牛班”,会以职业专科学校或是直接就业为下一步。 记得我被班上推出竞选学生会会长,由于是全校同学投票,所以必须到每班去拉票,当我和助选团的同学走入“后段班”的教室时,仿佛走入了另一个世界。坐在桌上。站在窗沿边的同学,以一双双好奇不羁的眼睛像是看明星,看另一个星球来的人。我知道,我的生活令他们羡慕,但我却突然发觉,原来学校里,还有很多我不认识、但是认识我的朋友。而我深信,彼此是平等的,因为我们同样年少,同样有梦。我轻弹吉他,为他们唱了一首《睡莲》,一种出污泥而不染的美丽花朵。结果,我高票当眩“没考上第一志愿学校生活的顺遂,愈发凸显我高中联考的失利。当时台北高中有3所名女校,排名分别是“北一女高”、“北二女高”也就是“中山女高”和“景美女高”(当年附中还未招女生)。 以学校成绩排名,老师和我自己都充满信心,毫无疑问地以为我会考进第一志愿填写的学校,但事实却并非如此。我永远记得那个人生中难忘的画面。 联考放榜,母亲陪我看榜,结果第一女中的放榜牌上找不到我的名字,名字在第二女高。母亲没发一言,默默陪我回家。 那时是盛夏,放榜后,当天我坐在地板上看书,看什么书我已记不清,坐了一下午。母亲害怕我的沉默,她告诉我,如果真的不想念,可以重考。直到黄昏,母亲喊我吃饭,我从地上站起来坚决地告诉妈妈:“我去念。”那年我15岁,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学会走出人生第一次最大的挫折。 从此家里有了绿衣黑裙(四姊读北一女中的制服),和我的白衣黑裙(中山女中制服)。 我并不晓得,那个盛夏午后的抉择,对我今后的人生有如此大的影响。当时只是想到,“一定要上第一志愿吗’那是为了老师父母的期望,还是自己,中山女高不也是个好学校吗,不肯屈就,还不是为了非要第一的虚荣!”放下虚汞,我进了枫楼,中山女高已有百年历史的大楼(楼旁种满枫树,因此得名;也因为夏天多风,又名风楼,通常高三学生才能在风楼上课。每年的大学联考,高三生经常是念书念到疯疯癫癫的,故又别名“疯楼”)。我觉得一来可省下重考一年的宝贵光阴,二来也造就了我丰盛的青春岁月。十六、八岁是人生最叛逆的时期。我在枫楼里,结交到一群挚交好友,3个女孩子互相支持,分享心事,一起做梦,觉得人生之乐,乐在3人共翱翔。 18岁开始,我们相约每年3人生日时要再聚首,互送礼物。一个和人一般高的大狗熊,是我获得的第一份礼物,至今仍然保存在台北家中。 读到高中后,除了念书,我在课外活动中仍然很活跃。高一时因为我成绩优秀,被选入乐队。后又因为个子高(高中时已有168公分)排在第一排,学吹伸缩喇叭,并担任分队长。 每天升旗时还要指挥全校和乐队演奏唱歌,更代表学校参加阅兵,穿上短裙、长靴,与一排吹伸缩喇叭(Trump)的伙伴走在一起,各个的个头都“高人一等”,够吓人的了。 看着四姊日益加深的眼镜度数,原本活泼的她,变得愈来愈内向沉默(或许是全省精英聚集的北一女高,给她大多念书的压力)。我反而更庆幸穿上了白衣黑裙,作为“鸡首”,有了游刃有余的空间,继续我不受压抑的发展,让我能study hard,play harder。 在“枫楼”的高中时期,我已经立定未来的志愿。 小时候嗓门大,印象深刻的是,小学五年级在全校作课间操时喊口令,完全可以不用麦克风或扩音器,当时很得意于自己的肺活量。但长大后回学校一看,原来是校园太小,不过口令的音量能贯穿一楼至六楼,也不能小看。嗓门大兼爱打抱不平,买戏票时如果有人插队,别人会忍气吞声,但我会大步向前要求对方守规矩。因为我觉得任何事都应站在公平的起点上,要如何竞争,就应各凭自己的本事,这就是现代法制社会的可爱之处。 或许是LA Law(美国一部著名影集,讲述洛杉矾法律界故事)看太多,也可能是听了大多记者是无冕皇帝的故事,高中时我的梦想就是当一个记者或律师,因为可以伸张正义。至于到底要做哪一行,就交给大学联考,让老天为我决定吧! 所以联考填志愿,我只有两个原则:第一,父亲规定家中女孩未出嫁前不能外宿,所以台北以外学校不能眩第二,是把大众传播新闻系、法律系排名放前。 联考的结果是,我考上辅仁大学大众传播系,这就决定了我走向传播之路。进入“辅大”传播系,学做新闻尖兵 辅仁大学虽然是台湾私立学校(当时还是私校之首),但是大众传播系出了多位优秀传播人,像前华视主播李艳秋,现任中视主播沈春华等,使得它的成绩排名颇高,也就是考试成绩要求相当高分才可人读。 在我事业几次的转折都成功后,常有人间我的人生规划,我笑着说:“没有。” “我从没想过,会到香港。” “没想过会从电视记者朝一个全方位的电视人走。”我唯一有过的规划,就是我的志向定得早。进入大学后,又迅速决定我的媒体。做记者,有文字、有声音,是做电视、电台、报纸,还是杂志?当时我想,若真能申张正义,就必须入super power的媒具有绝大的影响力,所以我选择做电视记者者。大学时代,除了寒暑假到《华视》社教部、《联合报》采访组、《生涯》杂志社外,也到过《幼狮》电台实习,大众传播系里更提供了编采合一的小环境。为了办好系上刊物《传播者》(它是对辅仁大学所在地台北县新庄地区正式发行的一份 刊物,编采、广告业务全由学生自理,盈亏自负),我曾担任了一学期主编、一学期总编辑,做记者采访就更不在话下。这个学校的小环境,提高了日后我面对社会大环境的适应能力。 我们开始把课堂上所学五个w一个H(why,who,where,when; what & how)放在新闻的第一段,也就是导言里,以金字塔模式在第二段才展开新闻故事。 我也曾试过,为了采访一所小学的校长,在校长室外徘徊了30分钟,不敢敲那扇门,因为觉得自己是学校刊物记者(虽然它以地区报纸的方式来办),校长哪有空理你。 但最终在责任所逼下,我还是踏进了校长室,终于也做到了访问。 为了回忆大学的学习,我刻意回了趟台,找出过去的作品(幸好大学时有剪报的习惯),看到了第一篇写着“【本刊记者吴小莉特稿章”下的文章,它的标题是《近百二老谈养生,勤字一诀最重要》。这标题是我下的,连排版字体也是我出的,因为我兼主编。剪报中的采访手记写到:“第一次发现新庄面积之大,路之复杂,为了访问新庄最高寿(99岁)的老人王逢亨,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足足走了4个多小时,走过了吃饭时间也不知饿,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我一定要找到他!’”最后,找到了老人,我对他的描述是,“因深居公寓顶楼,又少街坊好友,老人生活范畴多在自家屋中,‘走路’、睡觉、整理自己东西是他的生活内容,从客厅‘走路’到厨房是他不变的行程,他自己规定每天要走440回,每10回才可稍作休息。浓厚乡音下,听不清近百年的岁月中属于他的故事,或许在他不断‘走路’的步履下,生命中的悲喜早已磨去,全心所盼,是未来更长的延续。”这是我12年前学生时代的第一个报道。报道本意是采访长寿秘诀,但字里行间仍可看出心软的我,在采访后,对老人生活的心酸感受。 另一篇采访手记写到:“‘新庄国携是所年龄很大的学校,它像一座宝藏,还有许多的事值得报道。”“五顾茅庐,访训导主任不遇,好不容易见到面,相谈甚欢。” “访指导老师郑光庆,发觉每个人都是本好书,二访山胞学童,快乐营结交了一群好朋友,搜集所有资料。满心欢喜离开时,却发生小车祸,撞伤了小腿,疼了好几个星期,结论是记者虽有成就感,但切莫得意忘形。” 在采访完学校辅导老师后,我写到:“深切体会到访问者与采访者之间的互动,不知是谁说的,不只要从采访那儿得到讯息,也要能给受访者一些资讯。” 当时台湾一本著名刊物《天下》杂志总编辑殷允亢曾1为我们上采访写作课,他告诉学生,访问之前要做足所有工作,熟悉你的受访者。于是受命访问台湾名作家朱秀娟时,几个同学四处搜罗朱秀娟的作品集回家研读,结果了解到一:“朱秀娟不喜欢访问者轻装随便”。于是我们一群人赶紧回家换下牛仔裤,选出最好的裙装上阵,果然宾主尽欢。 在大学三年级下学期,我担任了《传播者》的,总编辑,我在报刊实务中是这样写着:“三期总编,一世经验,心烦稿件、编务之余,还要管广告,甚至贴广告版,盯发行,押送报纸,盯编辑,盯完稿,贴报眉,三期下来,只觉得像个打杂的小妹。但是当离开《传播者》远些时,才发觉对它深刻的感情。毕竟,再过三期,我就会脱离它,到那时,想再为它写写稿,画画版,也都没这份机会。” 现在何尝不是,看着当年绞尽脑汁为文章所下标题:“两兔傍地走安能弃我雌,为妻为母为司机,黄美玉兼刚家庭工作。” “几番风雨故人归,访旅日职棒投手庄胜雄”,都仿如隔日。严格说起来,我的记者生涯早从大三就开始启蒙。 我们班正确的全名是大众传播系语言文字组,所以只要和语言文字有关的,如影音都在学习范围,举凡摄影实务、剧本写作、甚至话剧演出,也都有分参与。 毕业前,系主任皇甫河旺要求班上分小组,创作一篇深度报道。我们5人一组选的题目是>,5人当中,3个女孩,2名男士。男士负责照相,女士负责访谈,文章由我主笔,这是我第一篇报道文学式的作品。但是为求临场气氛,5个人壮胆进入殡仪馆,深入美容师的工作环境,这是当时仍是学生的我们难以忘记的经验,系主任给我们的评语是“选择社会上较边缘的题目,比较勇敢。” 到了大四,同学们开始人心惶惶,是毕业就是失业?还是继续念书?许多人准备考托福(留学美国的考试)。我的父母因为战乱学历不高,人都说绍兴出师爷,家在绍兴新昌的父亲常说,“要不是因为打仗,我的ABC也不会只念到D。”所以从小我们家做人的理念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父母告诉我,有钱可以让我出国,他们也坚信,家中还没有人出国念书,而我有能力照顾自己,但是我说:“我想先闯一闯!工作两年,有了自己的积蓄再去念。” 我不想再用家里的钱,因为家中还有小妹,父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也因为想把学校所学用到实际中,有了实务经验,才知道未来想念什么。所以我留了下来,这一留就到了现在。而至今,再去念念书,一直是我不曾忘记的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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