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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理智必须介入。 在理想和现实之间保持平衡很重要。最初是热恋的激情,后来每个人都发现,对方也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婚姻需要两个方面:热恋时期和现实的看法。 有一个人浪迹天涯,坚持要找一个最完善的人结婚。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他找到了。可是,他仍然没有结成婚,因为,那个最完善的人告诉他,她也正在找心目中最完善的人。退一步讲,即使他们结为伉俪,也仍将得不到幸福,只因为他们不懂得天时、地利、人和的铁律,不懂得婚姻的选择和培育都是一门艺术埃关于这种“艺术”,我十分欣赏一位纽约作家的感觉:他写作时,常被公寓照明灯的噪音吵得几乎发疯。后来有一次,他出去露营,当他静听木柴烧得很旺时的响声,一下子联想到这响声跟照明灯的噪音差不多呵,为什么你喜欢这响声而讨厌那噪音呢?如此一“等同”,重点便转移到令他愉快的事物上了。结果,头几天他还注意到那些噪音,不久就完全忘记了它。 夫妻关系中一些不愉快的矛盾,不正是可以用这种“艺术”转移、化解的吗? 当然,有时“狼来了”,单靠这种“艺术”无法阻挡,还要加上勇气和信任。危机能毁灭家庭,也能加深爱情。大多数幸福的夫妻,生活中至少都经历过一次大的危机,但跟离婚夫妻不同的是,他们共同经受住了危机的考验,出人意料的是,危机反而使他们产生了终生难忘的印象,更加紧密相连。 如果婚姻,靠“艺术”、勇气和信任还拯救不了的话,那只好该怎么样就怎么样了。 然而,人们总是不甘心呐! 物极必反。在全世界离婚率最高的美国,1997年,路易斯安那州通过新的婚姻法案,推翻了以前宽松的“无责任离婚”形式,施行一种更为严厉的契约婚姻法案,规定夫妻只有在诸如通奸、性虐待、遗弃、长期分居或重罪判刑入狱等少数情况下才能离婚,否则没门。 而在佐治亚州,法院虽然没有这么板着面孔,但还是率先办起了以离婚者为对象的“离婚学校”。凡是诉讼离婚的夫妻必须先去学校上课,否则没门。尽管课前有些夫妻以为这是法院的无理要求,表示抗议,但课后,却对上课使他们“起死回生”,大表感激;即使不能“起死回生”,他们也会好合好散,文明处理离异事宜。 在我国,首家由法院、工会、妇联、民政部门联办,以指导文明离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宗旨的“离婚学校”,早几年也在南京成立,取得了不错的社会效益。 也许你会认为,相对于几近燎原之势的婚姻家庭“失火”现象,这些举措不过是杯水车薪。但人们确实在努力做了,生活已严峻到这样的地步,连不选择本身也是一种选择,许多事是做也不好、不做也不好,那就做吧! 新的婚姻家庭形式,如试婚、合同婚姻、“七减五”家庭、“丁克”家庭,纷纷出现,与其说是人们的一种自觉的选择,还不如说是一种不自觉的探索。 试婚制度,据考最早可追溯到古代的苏格兰,后被教会取缔了;本世纪20年代,北京大学的一些著名学者得风气之先,也曾倡导过这种特殊的婚姻形式,经过半个多世纪的销声匿迹,如今又成为一股潮流,在未婚、再婚、复婚者中间兴起,对传统婚姻形式和“洞房花烛夜”、“处女”等观念展开了挑战。 最主要的原因是,离婚热使人对家庭产生了怀疑,传统的夫妻关系令人失望,你不试着跟某个人过一段日子,哪知对方是不是真的适合你呢?避免草率、盲目的结合,试婚,是为了不再后悔,不再轻易分手。 试婚中的处女问题,其实完全是一个心理障碍问题,强调处女观,往往导致性神秘、性饥渴,甚至性变态。旧式婚姻,从不相识,一下子到同床共枕,处女比比皆是,但夫妻之间为什么没有爱情可言? 试婚有一个显著的好处:可以使性与爱同步增长。 无数事实证明,在一个对性问题讳莫如深的时代,男男女女等到可以结婚的年龄,大多已被性神秘、性饥渴、性压抑,搞得把真正的爱情是什么都辨不清楚了,匆忙找个异性,结婚3天后,性神秘、性饥渴、性压抑消失了,冷静下来,才发现除了性的吸引,自己并不爱对方,可生米已煮成熟饭,也就凑合着“吃”吧。 性要求通过试婚来解决,就可以使爱得以发掘和培植。试婚来源于彼此的欣赏、尊重和照顾,如果试婚后,你仍然离不开对方,这说明彼此吸引的不仅仅是性,而是真正的爱,这时你的感觉是,拥有了对方就拥有了一个完整的世界,你们就可以履行结婚的法律手续了。 也可能,你会更换试婚的伴侣,你的道德观念问题只有合法和非法的区别,极端的情况下才会有人性善恶的区别。在未来的生活里,如果感情一旦消失,你们谁都不欠着谁、谁也不拖着谁,结婚时开Party,离婚时还开Party,不是夫妻还是朋友。 合同婚姻可能没有这么浪漫,但同样是一种平等、文明、自由的进步。 首先是婚前财产公证,为将来一旦劳燕分飞做好法律准备,与其今后为财产争执,不如预先分个清楚,有了婚前财产公证,夫妻通常能好聚好散。 其次是确立婚姻中双方的种种关系,不过更带有市场经济的色彩罢了,金钱约束,比感情或其它的约束更明确、更可靠,和更具操作性。婚姻合同,一般包括此类条款:a.如果他在合同有效期内离开她,将如何如何;b.如果她过早“出局”,将怎样怎样;C.婚姻期间,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给予和付出,从大到小,悉数罗列;d.合同有效年限多少。到期之后,是继续签约,还是自由“转会”,悉听尊便。 也许还有一份副表,只要你想得到、而对方又同意的,随时可以补充。 大多数肯定认为这太过分了,但这种过分能够压抑另一种过分——我们天性中的随心所欲、见异思迁。任何事物都有利有弊。 接下来,我们看看“七减五”家庭。 所谓“七减五”家庭,即夫妻虽然住在同一个城市,却并不每天生活在一起,只是到了周末周日两天才相聚。宋朝词人秦观的名句:“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正是“七减五”家庭最恰当的精神写照。 为使婚姻更富张力,避免单调刻板、疲软空洞,夫妻间保持一定的距离,缩短相处的时间,小别胜新婚,就能比较持久地保存婚姻的新鲜魅力,从而提高感情浓度、生活质量。 国外有一对夫妻做过这样的实验:他们起先住在一间狭小的房子里,经常因为房子的面积问题而打闹,后来他们租了一套大房子,但大的空间并未带给他们好的情形,打闹仍旧。最后,这对夫妻偶然找到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将房子隔成两间,结果呢,奇迹出现了,他们分居的时间越长,相处得反而越好。 就这样,“七减五”家庭模式一传到中国,立马就得到许多夫妻的认同和效仿,有人茅塞顿开:“我怎么没想到这个‘七减五’呢?同一个被窝里,放一个屁都不自由。” 由于“七减五”夫妻的相对独立,各自的生活圈子也扩大了不少,所以很符合现代两性关系中很重要的一条准则——“开放式忠诚”。夫妻之间在感情专一的同时,保持或拥有各自一定的心理和活动空间,对家庭、对事业、对健康、对创造力,都有极大的好处。 按系统论的观点,现代婚姻实际上是一个与外界不断进行信息、能量交换的开放结构,它不仅要满足处于婚姻关系中的两个人的共同需要,而且要满足各自的个人需要,以及满足社会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应积极提倡“七减五”家庭的生活方式。 确实,现代人观念的更新及选择生活的自主意识正在不断增强,生儿育女不再是婚姻的必然目的,这就是“丁克”家庭的潇洒。 “丁克”,英文缩写音译,意即双收入、无子女。在中国似乎有个戏谑的说法,叫“绝代佳人”,而且多为女子自称,可见当代女性什么都敢拿来调侃了,连传宗接代的头等天职也不例外。 “丁克”夫妇大致有3类:一心为事业而不要孩子;带孩子受累,觉得没意思,为了追求个人纯粹,怕孩子影响夫妻感情;经济、住房条件的限制,等等。 许多传统的家庭主妇感慨系之:女人可能会因做了妻子而后悔,但没有谁会因做了母亲而后悔呐。“绝代佳人”则不以为然:以此推论,只做母亲不做妻子的女人,才最幸福,因为她压根儿不会后悔;又做妻子又做母亲的女人,顶不济也能混一个喜忧参半,因为她充其量不过是后悔做了妻子;而只做妻子不做母亲的女人,最有可能全盘皆输是不是?这种逻辑,你认同吗?你认同我就认同。 家庭主妇的话绝对是真理;“绝代佳人”的回答是玩笑和诡辩兼而有之,但这玩笑和诡辩里含有某种隐蔽的抗争意味,与谁抗争呢?那就是婚姻的不能承受之轻和不能承受之重,两人世界,是最简单又最复杂的世界,两性关系最亲密无间,又最容易疏离,而一旦疏离,很难找一根共同的纽带(在传统家庭,孩子是最便捷最可靠的纽带)使彼此靠拢,而灵与肉的融合和搏斗,更来不得半点回避和虚伪。 所以,婚姻真正的试金石是“丁克”家庭。“丁克”婚姻。 要么非常成功,要么糟糕透顶,半死不活的“围城”状态比较少见。 不管未来还有多少新的婚姻形式出现,传统的一夫一妻制,我想仍将是婚姻家庭样式的主流。如何使婚姻更合乎人的本性、更合乎两性关系的实质,也将是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人们共同探讨的课题。 如果把婚姻比作一本书的话,那么,婚姻中的问题就有点像附在书后的勘误表,有时勘误表只有寥寥数行,有时它对能比那书还厚。应该认为,高离婚率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那“勘误表”越积越厚时,你却并不打算去修订“正文”本身,重新出一个崭新的“版本”。 关心、信任、感激、鼓励、勇气、忠诚、宽容、悔过……这一切,永远是爱情和婚姻中不可或缺的要素。 在第三次离婚浪潮一浪高过一浪的今天,这样的故事仍然令我们怦然心动:妻子在县城工作,每月如期寄钱供养在省城读硕士的丈夫,丈夫每月如期回来一次陪伴妻子共剪西窗之烛,夫妻恩爱和睦。 有一次,丈夫没有如期归来,妻子不安,做了整夜光怪陆离的梦,翌日即上省城去找丈夫。推开他宿舍的门,猛然瞧见床上有一陌生女郎,悲痛欲绝,掩面而去。丈夫连忙追赶,横切马路,倒在汽车轮前。妻子擦干眼泪,把丈夫送进医院,日夜料理伺候。那女郎却从此沓无音讯。 丈夫伤愈出院,满脸羞惭,在送妻子去车站的路上,低头喃喃而语:“省城不是我呆的地方,我要永远厮守在你的身边。” “没出息。”妻子给了丈夫一耳光,掴得他泪水四溅。 这才是真正的骂是爱、打是疼啊! 一路平安,爱情!! 一路平安,婚姻!! 1998.5.24 广州东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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