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 |
亦舒《出名》 泰戈尔曾有诗云: 我知道有一天我的荆棘会戴上花朵。 我知道我的忧伤会伸展它的红玫瑰叶子,把心开向太阳。 那天空在郁闷的日日夜夜里所守望的南风会忽然地使我的心震颤。 我的爱会在瞬息中开花;当这花结了果可以供献的时候,我将不再羞惭。 夜阑时候,在我朋友的摩触之下,它将落在他的足旁,快乐地散掉它最后的花瓣。 《诗选》 每个写作人都会希望“我的荆棘会戴上花朵”。“荆棘”在基督教文化中是与受苦受难相连系的,这一点,亦舒也许领会得比别的作家透彻,她对圣经的熟悉程度是我们所不知道的。 年轻的时候,她是个脾气暴躁的人,情绪波动得很厉害,芝麻绿豆的事情,看得比天塌下来还大,她母亲就说:看看圣经吧。 随意打开垦经,读一两句,有时颇似当头棒喝,感到从来没有一本书的句子可以使她看了更觉舒服平安。 她每天看圣经,但承认自己不是一个好的教徒,因为她在其中得到这么多,付出的却很少。 “夜阑的时候,在我朋友的摩触之下,它将落在他的足旁,快乐地散掉它最后的花瓣。”——泰戈尔当然是在吟咏爱一他所信仰的基督教与佛教文化土壤上共x开放的爱的花朵。但对作家们来讲,他们俩愿意诗中的“朋友”是读者,夜阑的时候,洁白的书页在灯光下如莲花般盛放。 一本书只能以黑字白纸的形式出现,相形之下,在现代色彩纷繁的社会里并不是最讨好的,可以说还相当的沉闷。皆因报纸杂志有彩色图片助阵,电台有生动的音响效果曼妙乐声,电视之听觉视觉全接触的震撼感更不在话下,电影制作庞大,志在必得……一本书仅仅只是一本书。 但那是作者自愿选择的路,所有荣辱得失,在所不计,曲高和寡没关系,只要还有石在,总会有火花,有火花,也许有一天会成燎原大火。 承认通俗,正视流行,那又是另外一回事,通俗与庸俗,许多时候仅仅是一线之差。失之毫厘,谬之千里,这种例子多得是。 何况香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商业社会,其光怪陆离匪夷想象,为了成名,为搏出位,各种各样的法宝层出不穷,令人眼花缭乱,非常考验作家的定力和承受力。 偏偏亦既从一开始就走流行路线,近三十年乐此不疲,并不打算改弦更张。而且又坦白得很可爱。 若干年前,一位搞文学的友人曾劝她改变作风,她只是笑笑。认为人家那路人其志虽然可嘉,但力不从心,作品意境甚高,分量却稀松手常,而且,看到他们的日子过得那清苦,无端就心惊胆战。 她直言她怕穷,而享受固定的稿费与版税是一种非常愉快的感觉;她又怕寂寞,喜欢自己的小说流行,拥有一定数目的读者。她能够做到的,是在熟悉的领域里,时时提醒自己:是否可以做得更好一点。 在亦舒的观念中—— 传世,是一个很简单的形容词,传世之作,就是世世代代可以传下去的作品,为什么有些作品历久不衰拥有读者?当然是因为好看,这是最简单的逻辑。谁说那部作品精彩?自然是广大的读者,你说好看,他说好看,我也说好看,故一手一册,继而流传到海外,华侨遍天下,亦争相阅读。该批读者老了,他们的下一代也还爱看,仍不觉作品过时,仍然追着来读,一代又一代均如此,像唐诗三百首,像红楼梦,便是传世之作。……传世之作不是小圈子可以捧出来,某些作品今世都没有人看,下一世找谁看不传世,看大量的读者可愿意把这本作品传下去。 《传世》 每个写作人都有抱负,亦舒也不例外。只是人家的目标比较壮观华丽,她觉得自己比较普通罢了,一直不停地写,只不过为了生活舒适一点。 因此她一直认为应凭实力取胜,一旦出名,更得维持名气。竞争激烈,争先恐后,今日有名不表示明年仍然出名,谁都不愿意重头再来,放更要珍惜现有成果,默默苦干,同时,绝不轻举妄动。 哗众取宠好比饮鸩止渴,办事要用点脑筋,总不能次次赤膊上阵。 偶尔做一两次宣传已经足够,毋需大锣大鼓硬销。 我们都知道天外有天,人上有人。 也许这也最亦舒最怕曝光的心结之一吧。该如何说呢?资深写作人,那金庸。倪匡、项任、胡菊人等又是什么人,岂敢掠美。 从事写作数十载,写得久又不表示写得好,提来作甚;著书百十种,可是写得多更不等于写得好,敲什么锣打什么效? 亦舒还是颇有自知之明的。 当报馆同人问“能否与家人出来一起为我们拍照?”她答“不”。“能不能给张新潮点的照片?”她说:“没有,只有穿老棉袄的。” 她最喜欢说的字,有一个就是“不”。 作为女作家,往往都有自己的世界,封闭而自足,那是属于心灵的,因无内涵而可怕,因丰富而美好。 无论是她的小说,抑或是散文,总有非常感人之处,写过有关母亲、爱人。正义、寻求、等待、死亡、复活等等的篇章。 当然,有的时候她也把作品当作一架仪器,透过这仪器过滤出社会、经济、文化、道德、伦理、习惯、传统的点滴,倒没有很大的文学性,却显示了她求真的性情。 如有一篇写周慧敏的短文,对这位玉女歌星称赞有加: 周慧敏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孩子,天性温婉,可是也有性格一面。 她不喜欢在服饰装扮上过度花费,同一件衣服,时时穿几次,分别在各种场合亮相。一日,相熟的记者打趣她:“慧敏,这条红裙子,穿过十次了。” 她不以为意,答道:“一件衣服不能穿多次吗?我还打算多穿几次呢?” 真是深合吾意。 这样实事求是,也丝毫不影响她受欢迎程度,在台湾,她是阿兵哥梦里情人,在大陆,风靡青少年,最奇是在香港,夺得行内男士异口同声腼腆地表示:最理想的女朋友,是周慧敏。 她的外型秀丽一如日本漫画中的美少女,又似和路迪士尼长篇动画片主角睡公主。 太好看的人都不像真人,可是她性格随和,不拘小节,又使人乐意亲近她。 长得好,又有聪明,懂得在一个虚荣的行业里脚踏实地,好好地干,真不容易。 衣服什么牌子,穿几次,微不足道?许多人的智慧都不足以勘破这一关。 《智慧》 一个人的时间用在哪里是看得见的。 亦舒是很紧张自己的作品的,尽管觉得琐碎,但什么事都还是亲力亲为。稿子当然是自己一个格子一个格子爬出来,集成一篇后,整理妥当,影印一份存底,点清数目,寄出去,还要千叮万嘱:编辑先生,收件之后,请复电好使放心。 邮局也是自己去跑:买速递信封,填写地址,再在中午十二时之前亲手寄出。不是不能托人,而是根本不相信任何人,万一有任何失误,还不是累己误编辑? 因每个阶段均亲身参与,感情悠然而生:是,绝对不是最好的,但确是自己写的。颇有“母不嫌儿丑”之坦然。 她自己的书,从不赠阅,要着的人,她认为他们一定会自掏腰包;不要看的人,签好上下款恭敬奉上,他也是不看。 对别人的书,她也不要求赠阅。熟悉如金庸,他的作品,她也是一本本地买,重重复复地买,到了今天,大概已第十次买《鹿鼎记》。看《书剑恩仇录》照例看得泪如泉涌,虽然它并非是金庸最好的一部,可是浪漫缠绵的细节特别多,故此使喜读爱情小说的她潸然泪下。 她对金庸的作品评价甚高,认为它们甚有传世的可能,因为“阁下最初看射雕是几岁?二十八岁,令郎在高中时也读射雕,什么,令孙今年十一岁,也已对射雕感兴趣?” 所以,一本书卖了三十五年还是一直畅销,一纸风行,已经踏上传世第一步。 至于她自己的作品?“统共才得三五十积分”,故此,稿酬偏低,力争过不行,也就算了。 亦舒自认为,文人清廉,也是应该的,那么喜欢写,畅所欲言,又写了那么久,已经够开心。加上量人为出,小心翼翼,这么些年来,不惜不赊,不拖不欠,从不收稿酬以外的利益,甚至没有预支过稿费。 当她听到起码有两位作家,坐着劳斯莱斯去与老总谈版税,立即哗然,很委屈地说:“我,一直是地铁乘客。” 许多人觉得写稿是天下第一营生,因为无本生利嘛,一支笔在手,一叠稿纸铺下,便可天花龙凤,恣意所为。 这是多么残忍啊,亦舒说,竟没有把写作人的时间心血精神算进去。 不知多少次,亲友问:要不要打牌/游泳/旅行/组饭局/聊天?答案都是,不,要赶稿。 据冯湘湘得来的第一手材料,一直在香港长到了三十多岁,亦舒都没有去过海洋公园和太平山顶,因为没有时间。但被组织者“骗”到书展,一句“亦舒来了”,当即签名签到手软。 她还有一个好习惯,从不拖稿,且不会“临时抱佛脚”,一天交一段稿。小说连载,往往能一气呵成,尽量木给人以断裂感,这在香港地是很难做到的。有的写作人一天好几个专栏,A专栏的稿子飞到B专栏的事,并不是没有发生过,而上一段与下一节联接不上,更是经常招人非议的事。 亦舒不想这样,所以才常常要赶稿。嚷嚷得多了,亲友们都知道,她会有许多存稿的,不劳担心。 多少个清晨,不论寒暑,黎明即起,伏案苦写。而写还不过是写作最基本的条件,怎样辛苦准时交稿才更重要,倘若写得不好,也是杜然。 似千斤重担压在肩上,因此,似乎从来没有最快乐的一日。 试想想,几十年如一日,全职工作,业余写作,为的是什么呢? 一个原因是,亦舒爱做梦。 什么样的梦都有。 梦见前世与下一生,过去与未来,梦见所爱的已逝去的人,又梦见不可挽回的感情…… 一门心思地做梦,一有空就做,逮着机会就做,做完又做,直至一切的梦都变成小说。 读《红楼梦》的次数多了,就了解到,梦其实是人生的缩影。 每个主角都做梦吗?全无例外。在梦中,他们得偿所愿,即使不是高高兴兴,亦苍茫得心甘情愿。 梦的好处是精简扼要,很少有人会在梦中烧饭睡觉洗衣服于家务带孩子。梦的情节永远大悲大喜,惊愕突兀,没有平凡的梦。 小说主角的梦更加可以肆无忌惮地多姿多彩,有时他自己以为已经醒来,但是没有,梦中有梦,一个梦破了,他仍然套在梦中,待真正醒来,反而更加迷糊。 由梦而引发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几乎弥漫了一部文学史。 无论是“梦游天姥吟离别”的大诗仙李白,还是“梦里不知身是客”的南唐后主李煜,甚或那位时已六十有人却还写下“铁马冰河入梦来”的陆放翁,以及写下世界名剧《仲夏夜之梦》的大文豪莎士比亚,都借梦抒怀,由梦造境,寄愿梦中。无不表达了对理想的梦寐以求的追寻,对臆想中好梦成真的热切向往,和梦幻破灭后的万般无奈与悲叹。 《红楼梦》、《三国演义》、《桃花扇》《聊斋志异》等,更是处处见梦,亦真亦幻,在现实中徘徊,在梦境里行走,忽发恍然,忘归来路,不知汉魏。 人生当然有美梦,也会有噩梦。但对于一个一生只想做好一件事的人来说,梦中也会有踏实的感觉吧? 亦舒算得上是追求“一个人一生只能做一件事”的作家,在短篇小说《罗衣》中,就以寓言形式披露自己一生的志向。 那也是梦中世界,排满了色彩缤纷的罗衣,姓倪的少女,却偏偏挑中一件棕色的不起眼的袍子。因为她喜欢写小说,愿意成为一个说故事的人,并为此承担风险。 这很浪漫。 在这里,浪漫是一种心态,绝不等于玫瑰花与烛光晚餐或是跳舞到天明。而是不辞艰苦追求理想:一定要走这条路,换而不舍,牺牲一切在所不惜。 是的,只能做一件事,弃了笔的作家是值得怜悯的,因为他这样做就已经承认他一生没有力量完成一件事。一个放弃了初衷的人,在茫茫人世间,在每日每时的变化和运动中,他的内心一定是焦虑和凌乱的。 也有另外一些人,他们当初来的时候就不曾抱有初衷,而只想凑热闹。当热闹冷完了,他们也该到别的地方凑新的热闹去了。天下永远不会只在一个地方热闹。 而写作,从来就是一件寂寞的事业。 周涛的这段话,想必亦舒看到,心里也会戚戚然吧。我也受过扰乱,产生过疑问,这时候我就来到一个视野空旷的地方,独自默看着那座博格达神。它仿佛能够医治我的灵魂,因为我信任名。渐渐地我平静下来,在一种严峻高目光所俯视下,你无形中会反省自己,物欲的骚动会平息下去。我想,神呀,你一生中究竟做了多少事呢?你仿佛什么也没做,连一点也没挪动过,你一生所做的事不过就是站立着,永远也不垮下去。你远远地离开人们,远远地看着人们争来斗去,生老病死;一代人的经验智慧随着他们的肉体埋进土里,下一代人又重新开始那个老一套,他们忙忙碌碌,终生忧愤,似乎有永远做不完的事,临老,到彻底休息的时候一想,原来什么也没做。 时间到了,铺——笛声响了。 所以人们老是想着:“要是能够重活一回多好! 但是,那也只能是梦中的祈祷罢了,“无处活凄凉”才是赤裸裸的现实啊。 我们至此大约可以理解,亦舒为什么要不断地写写写了,有梦的人生才是七彩的人生。 再一个原因是,亦舒爱名。 谁不爱名呢?从我们老祖宗起,就已知道名声对人是如此重要。这样,我们才能在今天把什么“光宗耀祖”,“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名正言顺”,“扬名立万”等等诸如此类的成语、谚语倒背如流。 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庙堂意识”,无非也是在求取功名,科举制度在此起着推波逐澜的作用。〈编林外史》里范进中举那一章,正正是最好的写照。 我们并不为范进悲哀,更不会瞧不起他,世道、人心如此,根本不是个人的错。 范进还只是小得不能再小的小人物呢,像陶渊明,苏东坡等声名赫赫的人,一朝失意,不也一样郁闷不堪,揪然不乐。 今人都在赞陶翁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悠闲心态与“晨兴理荒秽,戴月荷锄归”的风雅行为,殊不知他在诵诗作画,抚琴对奕的时候,心心念念的还是“岁月掷人去,有志不获聘”,时显“金刚怒目”相见 “达亦不足资,穷亦不足悲”,世上有几人能够做到? “富在深山有人知”,算了吧,现代人谁还那么幼稚? “功名”两字,上头不知沾满了多少泪血。 亦舒那支笔,确实尖利得很,绕着绕着连金庸都给绕到里头去了。 金庸那样有文名,当然是因为他写得好,对他的写作才华,亦舒愿意五体投地那样膜拜。 他一开头就跑在前面,叫读者毫无二心,专注地尽心尽意欣赏他的文字,占尽优势。 但亦舒也有怀疑,人们愿意坦诚地崇拜他,同他商业场中的名流身份,是否也有很大关系? 若说港人待敬他完全没有势刮成分,那也是讲不过去的。商业社会,更兴这一套。 难怪亦好会打哈哈,希望比现在更出名。名来了,利还会远吗?名利双收,谁会抗拒! 在她之前,张爱玲的那一句“出名要趁早呵”,至今余音不绝,似乎迟一点,彼“名”已不是此“名”。 看看都凄凉到什么份上去了。 亦舒当然看过不少出名的“诀窍”,不择手段姿势难看得很,即使后来拚命去慈善会上亮相,希望发了财才立品,一样于事无补。形象既定,以后也很难洗得干净。桐油爆装的总还是桐油。故此,亦舒求名使求得相当的直言不讳,她说:我们当然都愿意比现在支出名,…可是,更加出名,也得者看是出怎么样的名。我是一个写作为生的人,倘若有朝一日出名,希望是因为我的文字吸引读者,一传十,十传百,有口皆碑,于是哗啦,一举成名。而不希望因为拍了一则广告,语不惊人死不休,故为公众认识,也不希望是因为有一日穿着奇装异服,走路不小心摔了一跤,照片被刊在报上的缘故。这样挑剔,活该一世出不了名?也不希望借助任何知名人士、突发事件、组织机构而出名。我愿意我出名,是因为我写得好,不因为我生活正常,或是中了六合彩,或是特别懂得化妆,或是在别处有份化差,或是手持七国护照。我愿意读者尊重我、爱护我、喜欢我,统统因我的文字。他们毋须理会我长相如何,什么年纪,住在何方。出名有许多种,我只要出这一种。否则情愿永不出名。 《出名》 不过,亦舒说这些话是有“历史”打底的,短篇小说呢,有《聊斋志异》油证,长篇小说呢,有《红楼梦》排注。 《聊斋志异》借花妖狐魅的形象,借梦境、冥间、仙界等特殊环境,托寓讽今,借题发挥,兼又文笔清新活泼,引人入胜,跌宕多姿,富有感染力,在写作过程中,便不断地被人借阅,传抄。 可以说,作品还未面世,作者尚未成名,已经得到读者赏识了。待到完稿五十多年后,《聊斋志异》才有刻本面世,自此风行天下,万口传诵。 君不见,由《聊斋志异》中改编出来的“聊斋”系列电影电视剧,不是演了一年又一年,至今我们还在看? 那狐魅是多么美丽,多么跳挑动人,挑灯夜读的书生时时盼望着她们翩然而至,不惜等待成为永恒。 那花妖是多么善良,多么知情识趣,月下踌赔,不知牵动了几许怜爱的心,愿意成为一架可以挡风遮雨的绿萝棚。 (红楼梦》更是传奇,当年既无影印机,只得手抄传阅,煌煌然十几二十个版本,虽然错漏百出,读者依然为之着迷。 一句“留得残荷听雨声”,巴不得就为林妹妹把那满园子的已被拔掉的荷叶再统统栽回去;再一句“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恨不得也把身外之物统统抛弃,跟着宝哥哥一步步走向那无尽的天边。 亦舒实在是不胜心向往之。 那种被阅读的境界,呵,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想想都令人心醉。 她甚至认为,只有会说国语,又看过《红楼梦》的人,才算是中国人。这一份痴迷倒是和张爱玲、三毛、林燕妮等等才女具有同样的“共识”。 亦舒曾为自己画了一幅自画像:“穿着破牛仔裤,烂T恤,头发剪得如男童,化妆品是一罐凡士林,闲时拖凉鞋,夹香烟去骑单车,奔公园,看法国小电影,县地下打波子。” 跟(红楼梦》似乎一点关联都没有。 正如许多人感到意外的,专写缠绵的爱情小说的她,也崇拜鲁迅?但这是真的、亦舒自述道: 大学生问鲁迅:“作为一个现代中国青年,应该争取什么?”鲁迅答大学生:“先争取言论自由,然后我告诉你,我们应该争取什么。”第一次看到鲁迅答大学生,是十二三岁吧,马上爱上了他……随时随地翻开鲁迅全集,一切疑难杂症都得到了解答,真不在乎旁人在想什么写什么。夜半看鲁迅,会得手舞足蹈。 这些文学的营养,潜移默化到她的作品中去了,不管是在小说或是散文里,我们经常能感觉得到。 好了,有了这些经典名著打底,在物欲横流的商业社会里,保证了亦舒的笔不会“去到尽”,从而沦为不堪入目的精神垃圾。 琐碎是免不了的,重复是可以想见的,奇形怪状也曾出现过,轻浅更不可避免,但是,总体来说,亦舒的作品基本都在水平线上。所以有评论者并不把它排除于严肃文学之外,归类于通俗文学之中,宁愿视之为边缘文学,或称之为中间文学。 这恐怕与她的智慧有关,不人云亦云,有自己坚定的立场和独到的见解。 虽然不同意人们把她和琼瑶连在一起——客气点的是“台湾有琼瑶,香港有亦舒”,有的干脆就称“亦舒是香港的琼瑶”——但她还是很尊重琼瑶,称琼瑶的言情小说创作已可得到九十分,不管人们如何毁誉参半,她的作品确实有爱有恨,并且十分流行。 当有编辑劝旗下写作人,题材别老是绕着孩子圈子、客厅厨房转,眼光放远点,不然读者会厌倦。而对方答之:读者就是喜欢这些,你看亦舒写了几十年还不是写身边事,照样一直有得写。 她很是义正词严地反驳:两者之间是有分别的。她比较“滑头”,从来不愿直接打开大门邀请读者进屋来坐,介绍他们三房两厅如何间隔,平常同什么名人来往,又今晚往何处跳舞,时装在什么店里买…… 她希望与读者分享的,是对某件事的意见,而不是某件事情本身。 玫瑰花真漂亮,可憾不是每个女子都可以长得像玫瑰,不然全无烦恼。固此从来不打算告诉读者,窗外种了几株玫瑰,每株又长了几条虫子之类。 这就是亦舒和某些专栏作者的不同,恐怕也是她的洒脱之处,很有专业道德,并不随便糊弄读者,或者以熟卖熟,恃“老”(写作资历)欺人。 小说呢则。说又是一个世界,里头的悲欢离合,一样是现实的反映,其中的苦中作乐,笑中有泪,更让人感同身受。 曾经,在香港的地铁、轮渡上看到,十年前少女们在看亦舒的书,十年后,另一茬麦少年同样在津津有味地捧读她的书。 也清楚知道,广州环市东路上翩然而过的白领丽人们,互相荐引亦舒的书作为“办公室秘文”,模仿其中的行为方式,以应付工作上、情感上、生活上的困惑。 这不能不说是亦舒的幸运。 一个人,既选择对了路,又勤奋工作,并不等于他就能成功,这才仅仅是迈开了第一步,今后如何,还得靠天时地利人和。亦舒非常清楚这一点,在庆幸自己“好彩”的同时,惟有兢兢业业,努力增产,精益求精。 |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 |